《北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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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批判-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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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yer),本科在斯坦福读哲学;*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本科在圣十字学院读英国文学;*官Samuel Alito则在普林斯顿的威尔逊公共与国际事务学院完成了本科学业;*官Ruth Bader Ginsburg本科在康奈尔大学就读,专业我一时查不出来;新任*官Sonia Sotomayor则是普林斯顿历史专业的本科。屈指一算,九个*官中,至少三个是历史专业的本科,两个读英国语言文学。剩下的也都是哲学、政治学等专业。本科英文出身的史蒂文斯*官甚至直言不讳地建议:“学习法律最好的准备是研究诗,特别是抒情诗。”看来,想在法学界出头,文史哲还是第一正途。
  当然,我不会简单地以最高法院*官的教育背景来界定学什么本科专业最容易在司法界成功。历史本科占主导可能是个偶然,但是也不完全是偶然。在美国历史上,文史哲本科出身的*官总是在最高法院占主导。法学院对学生的要求其实也很能解释这是为什么。美国法学院录取委员会(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对未来法学院的学生的建议非常明确:“法学院想要的学生是那些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有良好的写作技能、对塑造人类经验的各种力量有相当的理解的人。这些素质可以通过各种大学课程获得。这包括人文、艺术、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那些以狭隘的职业导向为基础的本科教育,往往不是上法学院的良好准备。”几年前,有一个对美国各*学院院长的调查,让这些院长推荐那些希望进法学院的学生在本科时应该学习什么专业。结果,被这些法学院院长们推荐的头四大专业按英语字母排列为:英语、历史、哲学、政治学。看来,强调历史训练并不是我这位历史教授的个人偏见。于是我告诉这位黑人女士:“法学院希望你有更广阔的训练:有分析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有感情移入的能力……总之,你要对社会有基本的理解能力,对别人有基本的理解能力,善于沟通表达,然后再接受法学的专业训练。我给你举个例子吧。你也许觉得本科学刑事辩护是进法学院的正途。但是,你法学院毕业后,不管是作为律师还是法官,你也许很少有机会处理刑事案。你也许会面对干细胞研究的案子。现在从国会到法院,不是到处都在为此辩论吗?面对干细胞的问题,法学院希望自己的学生在本科时进行什么样的专业准备呢?难道是刑事辩护吗?恐怕不是。相比之下,法学院大概更看重那些学生物、伦理、人类学、政治学的学生。这些学生可以把自己在不同专业中所获得的洞见带入法学院的课堂,让教授也受益。如果法学院仅招那些在法学教育上抢跑的学生,大家都有着刑事辩护之类的单一背景,学习重复的内容,那会有什么意思?”

历史、文学和精英教育(6)
我这番对历史系的“推销”,算是圆满结束。学生和家长们似乎若有所得。大家告辞时,那位黑人女士留在最后。她握住我的手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哈佛法学院毕业的。你关于法学院的那些话都非常对!我本科就是学人类学的。”我赶紧拍拍她的肩:“拜托,拜托。我班门弄斧了。幸好没有被你抓住。”
  事后想想,还真有些后怕。我一个学历史的,在那里向一个哈佛法学院毕业的人解释法学院的规矩是什么,没有闪失实在算是万幸。不过,我讲的实在是美国教育的常识,想错也难。那位黑人女士,在我看来是成心装不懂,要看看我这个当教授的到底懂不懂自己在干什么,要不要送她的孩子来。其实她的表演还有一层。美国依然有种族问题。许多人对黑人未必歧视,但很势利。比如,一位《纽约时报》的黑人女专栏作家,前脚搬进一个公寓楼,后脚就有一位白人母亲追上门来,问她是否愿意给自己看孩子,根本没有想到人家是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我碰到的这位黑人女性可能也是这样。她这身打扮,像个清洁工,别人容易看低她。她大概也是成心如此,心里在嘲弄这个社会。我说我万幸,不仅在于没有说错什么,而且也在于我认真地回答了她的许多问题,对她一直表示充分的尊重。这大概属于“感情移入”的技能吧。当然,这些都是题外的趣闻。信手写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最后我不妨略微总结一下。北大的精神在哪里,取决于北大的精英在哪里。看看美国的常青藤就知道,历史、文学、社会科学、经济学(不是经管)、心理学等,是最主流的专业。只有在宾西法尼亚和康奈尔,商学和市场营销才比较有人气。应该说,常青藤的主流还是认识自己、认识社会、分析生活的文本。与此相对,北大最热的专业则在光华管理学院这种地方。这个学院号称是“拥有中国最具发展潜质的本科学生”。难道这些把大好青春花在什么市场营销上的真是“最有潜质的本科生”吗?如果精英都成了推销员,未来谁来领导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文化?北大的责任又在哪里?我对北大的后辈的劝告是:上大学不是逛早市,别老想着商品交易。大学应该是你的精神故乡。你应该在这里寻找你的灵魂。你应该把精力花在你最想干的事情上。一般而言,18岁孩子中真正的精英,对世界一些核心的抽象问题都会有非常大的激情:人生的意义和使命是什么?我们的价值观念是什么?人类的境况是什么力量塑造的?人类应该向何处去?等等。精英首先意味着对这些大问题的关注和承担。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这种非常实际的社会里,常青藤的学生会奔向文史这类看似“无用”、实际上却在回答上述问题的专业。我劝北大的同学好好想一想:这些是否也是你关注的问题?你是否真愿意把你的青春用来折腾什么市场营销?有志者可以学文史,追寻自己内心的声音。毕业后如果想实际些,再到国外去读法学院、商学院也不晚,而且十有*会更成功。记住孟子的话:“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这话的意思是:心灵的功能是思考。凡思考必有所获,不思考则无所获。这是上天所赋予我们的。当你确立了对你的心灵而言是最重要的东西后,就不会让那些琐碎之务喧宾夺主地占据你的心胸。这才是“大人”(或可说是精英)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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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和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1)

  上节主要从历史教学的角度讨论了精英教育为什么要以“解读生活的文本”为中心,为什么人文学科比实用学科更有助于达到这一目标。接下来讨论的是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为什么读和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就此希望对被严重忽视的“大学语文”提供一些个人的意见。  记得1979年我刚考进北大中文系时,母亲非常遗憾地对我说,她办公室的所有同事对我选择中文系都表示惋惜。理由很简单:北京市前几名的高分,去哪里不可以?学中文有什么用?谁还不会中文?  
  如今30年过去,我这个中文系的毕业生似乎有责任回答这个问题,而且自信能够令人信服地回答这个问题。可惜的是,这并不是因为我得益于中文系的训练。我做学生时是个反对用专业来界定自己的反叛者,在中文系大量逃课,而且至今仍然认为中文系的专业训练对自己没有太多用途。只是出来读书教学多年,比照美国的英文教学(因为英语是美国人的母语,也就相当于中国的中文教学),渐渐看清了母语教育的重要性。  
  很多人把中文和传统文化混为一谈。一提中文仿佛就是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红楼梦》等,仿佛中文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学生有一些传统文化的基本教养。我称这是典型的“中文系的中文”,对其他系的学生并无不可或缺的价值。我所谓的中文教育,更像是美国大学里的英语训练,是一种公共语文教育,最终落实到阅读和写作。读和写的能力是相互影响的。任何专业都需要这两项基本技巧。如今出国留学很热。去美国读本科要考的SAT,读研究生要考的GRE、读商学院要考的GMAT、读法学院要考的LSAT。这些考试最关键的一部分内容就是语文测试。它们和针对外国人的托福考试一样,其实就是美国的大学语文考试。仔细分析一下这些考试(特别是托福)就明白,人家并不借机宣扬美国的传统文化。恰恰相反,考试的设计者的一个目标就是怎样做到“文化中立”,即避免使用某个文化、宗教或社会中特殊的概念,免得在别的文化中生长的学生不懂,考起来有了劣势,影响了公正性。考试的宗旨,是检测学生吸收信息的速度和准确性。写作部分也尽量避免特殊的文化主题,而是集中于世界各种民族和文化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比如是否应该反对吸烟等,考的是你的思维,是你能否把自己的思想清晰地表达出来。  
  人家这么考,主要是因为美国的大学和研究生课程对读和写的能力要求很高。这方面不行就很难有良好的学术表现。对此我有亲身的体会。我在耶鲁先读东亚研究硕士,再接着读历史博士,并不是文学或语言的专业。但在读写训练上,强度相当大。特别是比较一下在北大中文系读文学本科的经验,实在有天上地下之感。  
  先说读。在北大中文系读书时,我们的阅读量实在很少。比如,中国古代文学课上了两年,主要教材就是游国恩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共四册,总共不足1000页。除此而外,还需要读北大中文系编的古代文学“参考资料”或作品选,全是注释好的,总字数比游国恩那套教材略多一些。两者相加起来,两年读3000页就算不错了。在耶鲁时,一门课一周的阅读量至少是一本书。运气好时两百多页,运气坏时四五百页。有的教授的课一本书还不算完,要外加一篇二三十页的论文。这样,一个学期就至少要读三四千页。当然这是研究生的量。本科生阅读量少一些。我和本科生一起上过课,还担任过他们的助教,领导他们讨论,检查其消化阅读的情况。一般而言,本科生一周的阅读也接近二百页或者更多,一个学期要读两三千页。即使是上大课,本科生还要额外参加讨论班,围绕着阅读内容发表自己的见解。阅读跟不上会相当痛苦。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读韦伯的《清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我的习惯,这样的经典怎么也要一个月来好好消化。可是,这本书就是一周的阅读作业。那群本科的孩子读完了就批,闹得教室里硝烟弥漫,让我目瞪口呆。坦率地说,我英语不好,属于阅读跟不上的,阅读特别重的课一般不敢选,而且几乎从来没有完成过指定阅读——量实在太大了!不过,在不可能完成的情况下,也必须有自己的解决方案,适当取舍,选择最重要的信息。事后想想,这也是一种很好的训练。

读和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2)
再说写作。写作是大学语文教育的核心,也是问题最多的。我们北大中文系文学专业79级的同学大多数人进校时的理想是当作家,是想以写作为生。可是,新学期一开始,系里的一位负责教授就发表讲话,告诉我们不要误会,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的。中文系的目标培养的是学者。同时,他还强调要“厚积薄发”,先把学术的基础打牢靠,不要忙着写。  
  强调打下扎实的学术基础并没有错。想想现在的学术垃圾这么多,大家都“厚积薄发”有多好!可是,从“厚积薄发”引申到不动笔就错了。我在堂堂的中文系读了四年书,除了毕业论文外,总共就有过两次写作经历。一次是上古代诗歌课,教授要求用古文写篇千字文。那不过是他为了激励我们掌握古文而布置的文字游戏,并不算真正的写作。另一次写作,则是当代文学课的一篇四五页的评论,大概就2000字。应该说,这两位留写作作业的都是系里很优秀的教授。其他教授则根本没有要求学生写的意识。现在北大中文系也许不同了,但估计写作还是很轻的。  
  后来到耶鲁读研究生,从硕士到博士都是一样:一学期选三门课。有的课要求期末写一篇20页左右的长篇读书报告,有的课要求在学期中写三篇读书报告,一篇10页,加起来也30页了。还有几门课,则要求学期中写四篇三四页的短篇读书报告,外加期末一篇20页左右的长篇读书报告或研究论文。这样,三门课加起来,一学期至少要写60页。仅两年的硕士读下来,就要写快300页。那就是一本书的篇幅了。  
  我刚进去的时候英语差,看书都顾不过来,应付这份苦差事就更吃力。而且,口语越差,课堂上就越缺乏表现,全靠写作来证明自己。所以,我每篇学期读书报告都要找个文字好的美国博士生帮助我修改。有时是反复地修改。例如把长的复合句分解成短小的简单句,尽量用主动式、避免被动式,把主题句放在前面等看似简单的技巧,全是这么学出来的。记得头两年,我没有休过一天假。别人回家过圣诞节,我在学校夜以继日地苦战。每到12月初放寒假,我就向教授申请延期交论文(因为我的写作速度实在无法按期完成,教授在一般情况下都准许延期)。于是,寒假这一个月就成了我固定的写作月,把所有学期论文在来年一月第二学期开始以前写完。我记得第一个寒假奋斗到最后一刻,是在第二学期开始的前一天熬夜写完的。因为我知道,如果到那个时候写不完,下学期的课就压上来,就再也写不完了。当时真感到再多几个小时的工作量就超出了我的承受极限。可见普通文科的写作量之大。当然,后来认识了史景迁教授,并成为他的学生。这艰苦的生活才有了显著的改善。他每到圣诞节、感恩节,都开车把我们一家接到家里。夫人安平(也是我的老师)和继女Meimei都是天才的厨师。我们在他家里享受一年中最好的美肴,然后由他(有时和安平一起)深夜开车把我们送回家。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例外过。  
  现在回想一下,我的读写训练,主要是在耶鲁时训练出来的。我从硕士到博士,读了九年,不仅是每一篇论文和读书报告,就是写一封信也一定自己花钱请位高手帮我改,从来没有认为自己过关。应该说,我在研究院最大的收获,就是写作。帮我修改文字的都是母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找他们改完,再送给导师。我运气比较好的是,导师史景迁大概是西方汉学界英文最好的。我这么多年的写作,也多亏他反复批改。博士论文完成后把他批改过的草稿堆起来,简直就是一座小山。你如果能长期坚持这么大量阅读,读完了就和同学讨论,然后不断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不断地找写作高手修改,这种强度自然会提高你的语文能力。让我比较得意的是,我来美国读书时还一个句子都写不通,但几年后就在《纽约时报》评论版头条发表了文章。做学术的给报纸发表文章属于不务正业,按说不足挂齿。但以我如此低的英文起点,能在英文世界最权威的一家报纸亮相,至少也说明多年的奋斗并非毫无结果吧。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读和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3)
再看看国内有关大学语文的讨论,实在不得要领。记得几年前,*曾要求大学对所有学生开设大学语文;后来又加以澄清,说这个要求其实是“建议”。不过,这一动作,还是引起舆论的一阵喧闹。我看看喧闹中的种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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