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忙着在后院里挖沟,就是忙着练习跑步,“要成为芬尼县跑得最快的人”。但是在那天吃早餐的时候,保罗突然哭了起来。他的妈妈不必问为什么;她知道虽然保罗模模糊糊地理解自己周围出现谣言的原因,但他还是感到受到了流言蜚语的威胁,那些令人烦恼的电话、门口的陌生人以及父亲疲惫而焦虑的眼睛。她走过去安慰保罗。比保罗大三岁的哥哥也帮着劝。“保罗,”他说,“现在你放轻松,明天我教你玩扑克。”
杜威在厨房里;玛丽去找他,发现他正在那儿等着过滤咖啡,一堆谋杀现场的照片摊在厨房的餐桌上,凄惨的痕迹与桌子上漂亮的水果图案的桌布极不协调。(有一次他曾主动让玛丽来看这些照片。她拒绝了。她说:“我想记住邦妮通常的样子,他们家所有人通常的样子。”)他说:“也许孩子们应该和我妈待在一起。”他的母亲是一位寡妇,住在不远处,她认为自己的房子太空荡、太安静了,欢迎孙子们随时光临。“就住几天,等到,等到……”
冷血 第二章(13)
“艾尔文,你认为我们能回到从前正常的生活吗?”杜威太太问道。
他们的正常生活是这样的:夫妻俩都工作,杜威太太当办公室秘书,他们共同承担家务,轮流做饭和刷碗。(“艾尔文当治安官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些孩子嘲笑他,经常说‘看啊,杜威警官来了!强硬的人!拿着左轮手枪!但是一回到家里,枪就放下,围裙就穿上了!’”)那个时候,他们正在为在农场里修建一座房子而省吃俭用。这座位于加登城北部数英里的农场是杜威在1951年买下的,面积达四十英亩。如果天气好的话,尤其是在天气炎热、小麦长高并成熟的日子里,杜威喜欢开车去农场,在那儿练习射击技术,打乌鸦、射罐头盒,或者幻想着穿过他所希望拥有的住宅和打算培育的花园和树林。他非常肯定,总有一天,一个属于他的种满橡树和榆树的绿洲,将会出现在那片荒凉的平原之上,“总有一天,上帝会乐意恩赐。”
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围绕这种信仰的种种仪式,每个星期天去教堂,饭前祈祷,睡觉前祈祷,是杜威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不明白不祈求上帝保佑谁能坐下来用餐,”杜威妻子曾经说,“有时,当我下班回家时,唉,真的很累了。但是炉子上总会有咖啡,冰箱里总会有牛排。孩子们生火做牛排,我们聊着天,彼此交流着一天的见闻,到晚餐做好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完全有理由感到幸福和愉快。所以,我说,感谢你,上帝。我这样说并非迫不得已,而是心甘情愿。”
此刻,杜威太太说道:“艾尔文,回答我,你认为我们还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吗?”
他正准备回答,但电话阻止了他。
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六夜里,那辆破旧的雪佛兰在夜里离开了堪萨斯城。行李用绳子捆在挡泥板和车顶上;后备箱由于塞得太满,连盖都盖不上;在车子里面,两台电视机摞在一起,放在后座上。对车内的两个乘客而言,拥挤正合适:迪克开车,佩里抱着一把旧的吉布森牌吉他,这是他最喜爱的东西。至于佩里其他的行李:一只用厚硬纸板做的手提箱、一台灰色的奇尼斯牌便携式收音机、一加仑草药饮料(他担心他最喜欢喝的饮料也许在墨西哥搞不到)以及两只装满了书籍、手稿和珍贵纪念品的大箱子(迪克怎么会不发火呢?他咒骂着,踢着箱子,称它们是“五百磅猪吃的泔水!”),这些也都塞在汽车内。
午夜前后,他们穿越边界,进入俄克拉荷马州。离开了堪萨斯州,佩里十分高兴,彻底放松了下来。此刻,这一切是真的,他们踏上了前程。踏上前程,永不返回,毫不后悔,从他的角度来说,他什么也没有留下,没有人会知道他曾搅起的那阵旋风的真相。迪克就不同了。他有几位他宣称很爱的人:三个儿子、母亲、父亲以及一个弟弟,他不敢把计划透露给这几个人,也不敢向他们说再见,虽然他从未想过要再见他们,这辈子是不再见面了。
十一月二十三日,《加登城电讯报》社会版上一则新闻标题令许多读者大感吃惊,标题写道:“贝弗里—英格里希在星期六的婚礼上立下誓言”。看起来,克拉特先生活着的二女儿贝弗里,已经和维尔·英格里希先生,那位和她订婚已久的年轻的研究生物学的大学生结婚了。贝弗里小姐一身素服,盛大的婚礼(“伦纳德·科恩太太担任独唱演员,霍华德·布兰查德太太担任风琴演奏员”)“在第一卫理公会庄重举行”,三天前,就是在这座教堂里,新娘哀悼了她的父母、弟弟和妹妹。然而,据《加登城电讯报》报道:“维尔和贝弗里本来打算在圣诞节结婚。请柬都印好了,她父亲已经向教堂预订了结婚的日子。由于突如其来的悲剧,再加上许多亲戚是从遥远的地方赶来的,这对年轻的情侣决定在星期六举办婚礼。”
婚礼结束后,克拉特家的亲戚们便各自散去。星期一,在最后一批亲属离开加登城的日子里,《电讯报》在头版刊登了霍华德·福克斯先生的一封信,福克斯来自伊利诺伊州的俄勒冈,是邦妮·克拉特的一个兄弟。在信中,福克斯向全市人民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对蒙难家庭表现出的“家庭般的温暖和坦率的胸怀”,然后笔锋一转,写道:“在这个社区,也就是在加登城里,已经有太多的愤恨之情,我不止一次听人说,一旦找到凶手,就立刻在最近的树上把他吊死。让我们不要这样感情用事。事情已经发生了,夺取另一个生命也不能改变事实。相反,让我们像上帝宽恕我们一样宽恕他吧。在心中积攒仇恨是不对的。犯下如此罪行的人将发现他很难面对自己。只有当他祈求上帝的宽恕时,他的灵魂才能得到平静。我们不要阻挡他,而是祝愿他,愿他找到这种平静。”
冷血 第二章(14)
汽车停在一处海角,佩里和迪克在此歇脚、野餐。此时是正午时分。迪克通过双筒望远镜瞭望周围的景色。群山,老鹰在晴朗的天空翱翔。尘土飞扬的道路蜿蜒进入一个灰蒙蒙的白色小村,而后又蜿蜒而出。今天是他来到墨西哥的第二天,到目前为止,他喜欢这里,甚至是这里的食物。(此刻,他正吃着一个冰冷油腻的玉米圆饼。)他们于十一月二十三日早晨在得克萨斯州的拉雷多穿过边境,在圣路易斯·博托西的一家妓院里过了一夜。此刻他们离目的地墨西哥城只有两百英里了。
“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佩里说,“我想我们俩一定出了什么错,会做出那种事。”
“做什么?”
“那边,那件事。”
迪克把双筒望远镜放进皮套里,这是一只精美的皮套。他恼火到了极点。该死的佩里为什么不闭上嘴?上帝啊,说这些话有什么好处呢?干吗老是提起那件该死的事呢?这真令人恼火。特别是他们已经达成一致,不再谈论那件该死的事,忘掉它。
“做出那种事的人肯定不对劲。”佩里说。
“饶了我吧,宝贝儿,”迪克说,“我是个正常的人。”迪克说的话是当真的。他认为自己和别人一样心理正常,头脑清楚,或许比常人聪明一点儿,就是这么回事。但是佩里,在迪克看来,“小佩里真是有点不对劲儿”。至少可以这么说。去年春天,他们一起关在堪萨斯州监狱时,他了解到不少佩里鲜为人知的怪癖:佩里竟会是“这样一个小子”,总是尿床,还老在睡梦中哭喊(“爸,我到处找你,爸,你在哪儿?”),迪克经常看见他“一坐几个小时,咂着大拇指,细心研究那些假的寻宝指南”。这是一种情况,还有别的呢。在某些方面,佩里简直“古怪极了”。比如他的脾气。“他发起火来,比十个喝醉了的印第安人还快。”而且你还不知道他已经发火了,“既看不出来,也听不出来”,迪克曾说。尽管内心愤怒到了极点,佩里在表面上仍然是个冷静的年轻壮汉,目光平静,带点儿微微的睡意。迪克一直认为自己能够控制、能够调节令他朋友时而狂暴时而颤栗的突然爆发的愤怒。他错了,这个发现带来的后果令他对佩里逐渐失去了信心,他不知道究竟应该怎样考虑,只有一点很明确,他觉得他应该害怕佩里,但却奇怪为什么自己实际不害怕他。
“陷下去了,”佩里继续说道,“越陷越深,到了深渊,我从未想过我能做出那种事。”
“那个黑鬼怎么样了?”迪克说道。沉默。迪克意识到佩里正在盯着他。一个星期前,在堪萨斯城,佩里买了一副墨镜,镶着银灰色的边,镜片像镜子一样反光。迪克讨厌这副墨镜;他对佩里说,要是被人看见“和戴着这种墨镜的人走在一起”,他会感到耻辱的。实际上,真正令他厌恶的是那副反光的镜片:佩里的眼睛隐藏在反光镜片后面,令他觉得不舒服。
“但是一个黑鬼,”佩里回答,“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不太情愿的回答令迪克问道:“真是你干的吗?像你说的那样把他杀了吗?”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他最初对佩里的兴趣,他对佩里性格和潜力的判断都建立在佩里曾告诉他如何亲手打死一个黑人之上。
“当然是我干的。只是一个黑鬼,那不一样。”接着,佩里说道:“知道真正困扰我的是什么吗?是别的事。原因就在于我不相信,谁能做出那种事来而又能逃脱惩罚。因为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做我们所做的事,百分之百地逃脱惩罚。我的意思是,困扰我的是这个,我无法把某些必然要发生的事从我的脑袋里清除出去。”
虽然小时候上过教堂,但迪克从未接近过对上帝的信仰,也从未受过迷信的困扰。与佩里不同,他不相信一块镜子碎了就意味着七年的厄运,也不相信透过玻璃瞥一眼新月就是不幸的预兆。但佩里凭着敏锐而强烈的直觉发现了迪克一个持久的疑问。当这个疑问在迪克的头脑中盘旋时,迪克也感到很痛苦:他们两个 “向上帝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后,真的能逃脱惩罚吗?”突然,迪克对佩里说道:“现在,你给我闭嘴!”然后,他发动马达,倒车,离开了海角。在他的前面,在尘土飞扬的路上,他看见一条狗正在温暖的阳光里奔跑。
冷血 第二章(15)
群山。几只老鹰在明亮的天空中翱翔。
当佩里问迪克“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时,他知道自己正在开始一场会引起迪克不快的谈话,一场他本该尽量避免的谈话。他同意迪克的观点:为什么总是谈论那件事?但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当他记起“某些事情”时,黑屋子里爆发出的蓝光,一个大玩具熊的玻璃眼睛;当那些声音,那些特别的短短的几个词回响在脑海里时,“噢,不!噢,求你了!不!不!不!不!不要!噢,不要!求你了!” 他时常感觉很无助。而且有些声音挥之不去:一枚银币在地板上滚动的声音,硬木楼梯上的脚步声以及呼吸的声音,喘气的声音,一个喉咙被切断了的男人歇斯底里的喘息声。
当佩里说“我认为我们俩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时,他承认了一件他不想承认的事。毕竟,设想自己也许“不正常”是“令人痛苦的”,特别是,不管做了什么样的错事,其原因不是你自己的缺点,而是由于“某种与生俱来的东西”时,就更痛苦了。看看他的家庭!看看他们家所发生的一切!他母亲是个酒鬼,在自己的呕吐物里窒息而死。在她的四个子女中,两儿两女,只有小女儿芭芭拉过上了正常的生活,结了婚,开始抚育子女。另一个女儿弗恩从旧金山一家旅馆的窗口跳了出去。(佩里曾“认为她是失足滑下去的”,因为他一直爱着弗恩。她是“那么可爱的一个人”,“很有艺术气质”,跳舞“很厉害”,还擅长歌唱。“如果她能有点运气的话,以她的相貌和条件,肯定会有所成就,肯定会成个人物的。想到她爬上了窗台,从十五层楼上跳下来,真令人感到难过。”)还有大哥吉米,有一天他把自己的妻子逼得自杀了,然后他也自杀了。
不久,他听见迪克说:“饶了我吧,宝贝儿。我是个正常的人。”这难道不是嘲笑吗?但不必介意,管它呢。“深陷进去,”佩里接着说道,“陷啊,陷啊,越陷越深,陷到底了,我从未想过我会做那种事。”刚说完,他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然,迪克也许会这样回答:“那个黑鬼是怎么回事?”他当时对迪克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获得他的友谊,希望迪克因此会“尊敬”他,认为他“冷酷”,冷酷到和迪克一样“充满男子汉气概”。因此,有一天当他俩读过并开始讨论《读者文摘》上一篇题为“你侦查别人性格的能力有多强?”的文章时,佩里说:“我一直都是一个杰出的性格侦探,否则我不可能活到今天。比如,如果我不能判断何时该去信任某人时,我早就死了。你就不太行了,迪克。但是我已经开始信任你了。你会见到我这样做,因为我打算听你的。我会告诉你一件我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就连威利·杰伊都没告诉。那次我修理了一个家伙。”佩里看出来,迪克对此很感兴趣;他真的在听。“几年前的一个夏天,在拉斯维加斯,我住在一个破旧的提供膳食的旅馆里,那儿过去曾是妓院,但妓女们早就不见了。这个地方十年前就该拆掉;无论如何,它自己也会倒塌。我住在顶楼最便宜的房间里,那个黑鬼也住在那儿。他叫金,是个打零工的。我们是唯一住在那上面的两个人,除了我们俩,就是数以万计的蟑螂。金不是很年轻了,但他曾练过长跑和别的户外运动,所以体格很棒。他戴着眼镜,读过不少书。他从不关自己房间的门。我每次从他门口经过时,他总是裸体躺在床上。他失业了,他说最后一份工作令他攒了点钱,他想在床上躺着,读点书,扇扇子,喝啤酒。他读的东西全是垃圾,连环漫画和关于牛仔的荒唐故事。他人不错。有时我们一起喝杯啤酒,他还借给我十块钱。我没有理由伤害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阁楼上,天热得我睡不着,于是我说,‘来吧,金,我们去兜兜风。’我有一辆偷来的旧车,我把它漆成了银色,我管它叫银色幽灵。我们开出去好远,一直开进了沙漠。沙漠上很凉爽。我们停下车,又喝了些啤酒。金走出车,我跟在他后面。他没看见我拿起了一根铁链,一根我藏在座位底下的自行车链条。实际上,在我动手之前,我没有产生过要动手的念头。我打在他的脸上,把眼镜打碎了。我不停地打。后来,我若无其事。我把他留在了那儿,从未听人谈起过这件事。也许除了秃鹰,根本就没人发现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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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16)
这个故事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佩里知道在故事的开始处,他的确认识一个叫金的黑人。但是如果那个人今天死了,也与他毫无关系;他从未动过金一个手指头。正如他所知道的那样,金也许还躺在某地的床上,扇着扇子,喝着啤酒。
“结果呢?像你说的那样把他打死了?”迪克问道。
佩里既没有撒谎的天才,也没多少撒谎的经验。但是,一旦他讲了一件虚构的事,他就会被这件事打动。“当然,我杀了他。只不过一个黑鬼。这就不同了。”此刻他说,“知道真正困扰我的是什么吗?是别的事情。我就是无法相信,谁能做出那种事又安然逃脱惩罚?”他怀疑迪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