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错误就是否定了自己。
他那时可怜地只剩自己,所以不能服输,才会画地成牢,输得一塌糊涂。
他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当明星。
明星又是什么?
在封建社会,被称为伶人、戏子,地位低贱。新世纪后,大小两块屏幕让戏子们翻身,好像全天下最流光璀璨的一面都给了这群人:潮流引领者,时代风尚,标杆,偶像。许多人记不得默默奉献的科研人士,却能记得一部狗血肥皂剧主演,许多人叫不出年年一度的十大杰出青年,却能把明星的脸当连连看完成通关。
曝光率让娱乐圈变成了比皇宫都复杂的染缸,可以一步登天,挖空心思步入围墙,往上爬。
勾心斗角,追名逐利。
他要得,难道也是这些?
像大多明星的一样,挥霍生命最璀璨的年华,就为了供养那些吞血肉吐良心的水蛭,用华衣包裹住腐烂的身体,被追捧成为荣耀痴狂的瘾君子,享受着被世界瞩目的风光,一日日面目全非,随时光湮没。
难道他付丞雪营营汲取的,就是这么点萤火之光?
不!!!
——不是。
他想成为最皎洁的月亮,最炙热的太阳,最独一无二的光辉,而非流星闪过的花火。
花火——光辉一刹,本质空虚。
现在的明星多是包装过的饭食,有速食快餐,也有精心烹制的满汉全席,烹饪的方式就是炒作。饭食再精美,本质也是五谷轮回后被排除的渣滓,所能提供的,也不过是闲暇中时光走过的会心一笑,终被岁月杀得不成模样。
古人都知色衰爱迟,靠脸取胜并非长久之计。
一个绝世美人老去,能对着满脸皱纹欣赏出逝去的美貌需要天赋异禀,大多人会把用于追忆的时间消耗在年轻稚嫩的小鲜肉上。
许多人记不得十年前、二十年前、半个世纪前的某个去世明星,却在使用电灯泡摄影机时,记得上世纪有一个叫爱迪生的发明家,当被《傲慢与偏见》的达西迷得神魂颠倒时,记得上上个世纪有一个叫简奥斯丁的女士。
两者的区别,在于:
存在的价值。
一个演员值得夸誉的不应该是整过多少刀,交过多少男女友,傍上多少导演富商,名气有多大,而是在于演员的本分:他的演技,他的敬业,他的作品,他的成就。
那些不会被人轻易替代的词语。
或许初衷来得太过草率,时间把梦想又雕琢变形,好再——他终于看清!
他要把名字刻上历史,活一世,就要世世代代都流传着他的故事。
第26章 ——024——
三月,春暖花开的季节。
付丞雪坐在最后一排窗边。
白色波点窗纱被风蛊惑,反复勾勒小少年修长的身形,挺拔如竹,瘦归瘦,清雅风骨一点不少。
——这要托福于在名利场上多年历练。
万般情绪纳于胸中,气韵经久发酵,行举间浑然天成,这也是为何女生总觉得成熟男人有味道,不过是心里藏的事多了,引而不发酝酿醇厚,如酒香扑鼻,回味悠长。或许是美容歌听多的缘故,此时他放空目光,双眸黑若曜石戒面,美得不食人间烟火,当他发呆时,这种拒人千里会更加明显。
常人越长大瞳色越浅,他却若被时光搁浅的那抹纯粹,犹如赤子,还被老师规劝不要戴美瞳。
如今十一岁,就读小五下学期。
女生比男生发育早,但他的身高却在一众男女中鹤立鸡群。
窗外天高云淡,一成不变的蓝与白。
很像李律给人的感觉。
浅陌。
寡淡。
一年前苗氏去世,从超度的僧人那听说寺里正在招俗家弟子,付丞雪就让付誉去了,层层筛选下来,居然还留到最后,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
可能是总去寺里看他,最近付丞雪梦见很久以前的一个小事:
李律进去的那一年,有几个云游僧人来到萍雀村化缘,他当时心情不好把人赶走,离开前,黑瘦的红衣和尚突然问他:“施主可知道这村中的少年人可有被领养的,约莫大上两岁?”
电光火石间,他脑中突然浮现起李律的长相,面容深邃清奇,是平生见过最让人深刻的面容,没有之一。
长得不像父母,更不像南方人,这偶尔会让付丞雪怀疑他的身世。
五官分明却不显锋芒,反而有点上善若水般胸藏百川,朗,而慧达。秀目清明,黑白两色内藏灵韵,让人想到八卦盘上的双鱼。头型很圆,长脸,这并不滑稽,是睿智内敛,就是头发卷得过分。最突出的是嘴唇和双耳,一个含珠,一个垂珠。按算命的来说,唇含珠主能言善道,擅长蛊惑人心。可这人却很少辩解,总把唇严谨地抿成固定的曲线,弧度温和,时光的透彻与善变都凝聚在唇齿间,连气息都压抑得绵长深远,不惹争端。
——像局外人旁观一场闹剧,任你讽刺虚张都逃不过眼底,如面稚童,连解释都不屑,弹弹衣袖似沾惹过尘埃污迹。
心里慌乱地扑通直跳。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大概是否定吧。
嘀铃铃——!
放学铃声响起,打断思绪,他把被风刮乱的碎发缠到耳后,想起前世李律给他剪发。
那双骨节分明的长手灵敏地穿梭在发间,激得他头皮发麻,像被细小电流扫过。他抬头,仰视李律。那洞若观火的双眸含着笑,若近若远,若即若离,让他想起曾看过的乐山大佛,霎那心静止水,岁月安好,有种亵渎神明的自惭形秽。
李律说,他仰颈的弧度宛若天鹅垂死,那瞬间让人想要……
想要什么?
后面的话李律不说,只是笑。
那笑容廉价得毫无意义,哪怕对着水沟杂草,也能这般动人心魄,和煦万千。
他庆幸——
这一世最爱的神佛没有坠入俗世。
小学放学。
被拘了一天的学生兴高采烈地陆续离开,上课时皱起的小脸也绽成朵花。在一众小鸡鹌鹑样的小学生中,走出一位气质清华的小少年,低调地融入人流,却被旁人偷偷注视。他不紧不慢地走到车站,一眼就分辨出人群中那个上善若水的少年——正是李律。
在隔壁街上初一,成绩优异前途光明。
付丞雪现在手里的钱不少,陆家村改建成度假村时,他虽然已经入了舅舅的籍,却在村长的周转下获得了村民权益,不仅拥有三十多万的拆迁费和两万的伤亡慰问金,还收获一套靠近地铁的套房,长期出租收取房费,此外还有人身意外保险赔偿金,哪怕在李律和付誉的消费包办,也毫无压力。
李律不是能坦然接受施恩的性格,虽没休学却也找了些零工。付丞雪常常摸不清李律的行踪,不小心发现李律的存折金额诡异地直线上涨,心脏怦怦怦不受控制,快要跳出胸口,如毒蛇一样盯住李律的双眼,似要看清深藏心底的隐秘,在脑中失态地呼唤灰猫。
李律那时只是扇动睫毛,不解地问,“怎么了?”
而灰猫“灵魂波动毫无异常”也打破了他的奢望。
镜头拉回当下。
两个小帅哥,一个冷俏一个温善,在车站狭路相逢。
围着站牌有二十来个人,两人装得再视若无睹也才隔了半米。眼神偶尔交汇都仿若陌生人般交错开。周围也有不少放学的小女生,偷偷看上两眼嘁嘁喳喳讨论。一个似乎暗恋李律的美丽女生假装挤过来看站牌,“不小心”绊倒,那翩翩如蝶地跌落姿态妖娆美妙,一看就下过不少功夫,连头发飞扬的弧度都如瀑布倾泻。
唯一不和谐的一点就是:付丞雪离她很近。
被带累着脑袋砸向站牌,旁边人的肩膀挡住抬手的方向,眼见着就要中招。温善的少年目光一变,突然挥手推开倒向怀里的障碍物,伸手垫在少年脑袋与站牌之间。
哐铛一声,砸出声响。
冷俏少年推开温善少年,不领情地说:“不用你管!”
温善少年收回作为缓冲垫的手,悄无声息地藏到身后,站在李律身后的姑娘发现那只手上筋脉跳动,指尖抖得厉害,似乎伤到筋,小声惊叫一声,就见少年神色如常地转过头,淡淡看她一眼就堵住所有话头。
李律转身走向倒地的女孩,满目让人怦然心动的关切,却没有伸出援助之手。
“你还好吧?”
#为毛爱上一个人需要三秒,粉转黑却只需半秒?#
#剧本上不是这样写得好伐?还我纯洁无暇的少女心!#
灰头土脸的女孩坚强地独自爬起,捂着鼻血直流的鼻子,默默转开头——这真是一个让人心酸的结局,女孩的闺蜜们看天看地表示不忍直视。这年头插入搞基的美少年之间,注定是个悲剧。尤其当他们闹别扭时,自以为女猪脚的美女们,总是被炮灰成了路人甲。
车很快到站。
付丞雪皱着眉上车。他有个小毛病,不喜欢拥挤的车厢。
体味交杂,胳膊相触,不小心被碰到都要虚擦两下,像是沾染了什么细菌污迹。刚转学时坐高峰期的公交,每回到家都要立刻洗澡。开始李律以为是洁癖,其实并非如此。这也跟车祸有关,超载翻车的记忆铭刻骨髓,相同的场景会然他浑身难耐,肌肤接触就如碰到别人的血迹一样不对劲。
一个青年看付丞雪脸色难看得厉害,主动让了座。
李律不动声色地顶替了青年的位置,把少年密不透风地围在手臂间,隔开旁人。
付丞雪冷眼瞪向李律,李律淡漠地移开视线,好像一切只是巧合。
窗外的树影与光斑斓地照映在玻璃上,可以看到付丞雪模糊的虚影,年轻稚嫩,还没被疲惫风霜所遮掩。
——李律有时会想到化茧成蝶的故事。
常人大多觉得这个故事很美丽,李律却觉得悲伤。作茧自缚的蝶蛹,为了迎接化蝶的蜕变,独自品尝苦果。他有时觉得,他就是那只自作自受的蝴蝶。
第27章 ——025——
一年前,苗氏去世。
村民送来的花圈摆满大厅,灵堂挂满白幡,挽联是李律亲手写得:春晖未报空余影,秋去冬来心常在。金银纸钱也亲手叠好,骨灰坛前供着吃食,点香燃烛不假人手。
付丞雪唯一的任务就是陪跪。
守灵要跪上整夜。
放音机里的极乐往生咒唱得他昏昏欲睡,一不小心就歪倒在李律肩头,隔天在床上醒来。
大厅里李律跪了整夜,起身时膝盖都在打颤,跨过门栏,头顶一声“布谷”鸟叫,抬头看见只南迁掉队的杜鹃孤独飞过,闻声驻足。付丞雪眼睁睁看着房檐上的雪哗啦砸下,正中李律。赶忙把人挖出,还不忘讽刺。
“傻呆呆地杵那干嘛?我看烧成智障都活该!”
李律习以为常,脸色苍白地挥落满身雪色,一笑而过,任是云淡风轻。自这天起,李律就发起高烧,奇怪的是每到深夜反复不退,白天却安然无恙,碾转半月不见好。
高烧不退的夜晚,李律想起身喝水却没力气,喉咙火急火燎感觉都要坏掉,一张嘴全是呼哧呼哧的气音,像坏掉的风机,发不出半句人言,嘴上热出一串燎泡,手软时撞掉床头的杯子。
半睡半醒,迷迷糊糊,听见门开的声音。
少年可能以为他意识不清记不住,他也确实烧得无法思考。
——这个场景却有点似曾相识。
来人步子很焦急又很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担心寒风吹进屋子,关门又快又轻。
他在清醒后甚至自作多情地猜测,是不是因为看到他烧得满脸通红的样子,那脚步声有一瞬间显得很堂皇,忘记掩饰,快步来到床边,摸向额头,连呼吸都乱了章法。
那双手很冷。
刮在脸上的袖口也含着夜里湿冷的寒气,不知在院里转悠多久,才在听到响动后忍不住进来。一整夜,那双手拿着湿度适宜的毛巾为他擦身。一遍遍不停地擦,不停地抱怨,咬牙切齿又懊恼忧心。
呵!
还真是矛盾不已。
“傻瓜!秋天都会感冒,连草履虫都比你多张颗心眼。”
冷热交替时感冒情有可原,他想着,这同他的智商没关系,他成绩名列前茅。且草履虫到底是怎么在这句话中占据地位的?
“白痴!劝多少次都不长记性,白瞎一张好说话的脸。”
每当他吃药都会上演“每日一讽”,他可没从那充满鄙夷的语气中听出一星半点跟“劝诫”有关的善意情绪。再者,与他的脸也无因果关系吧!
“笨蛋!你就是故意惹我担心的吧,是吧?该死的混蛋!就知道是吃定我了!”
生病于人生八大苦排列第三,只要是人,就无法避免,何来故意之说?
他可不知道到底哪点可以吃定男孩。
更至于……让他担心?
隔天,小病初愈,裹着厚实的外衣出门,恰逢晚睡的少年刚起,捂着嘴哈欠连连,连吃饭都无精打采,李律婉转地询问:
“你昨天……睡得可好?”
“睡得好坏……与你有什么关系?”付丞雪冷冷看他一眼,如此轻讽。
习惯了男孩说话带刺,却第一次感到不适。
李律看着少年眼底因熬夜产生的青色,也是第一次想这么记住一个人——一个陌生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独立个体。他专注地看着男孩,那眼睛黑亮冷彻,鼻梁高挺秀气,唇瓣花一般娇嫩,下巴单薄瘦弱,此刻绷得笔直,微微翘起,表情不善地回瞪李律。
——就是如此表情,也让他产生赏心悦目。
如此矛盾,如此夺目。
掠夺了所有视线。
让他恍惚中似乎看见另一个男人,面容模糊不清。
穿着风衣,踏着夜色。
“他”站在一栋陌生而老旧的家属楼下,倚着跑车,面上镇定如常,手心却出了汗,不知在担忧什么,还是期待,唯有用笑容掩饰。
看着那个被疲倦压弯头颅的青年缓缓走近。
再次相逢的喜悦在胸膛鼓动,他看不到周围的倾慕,听不到单薄墙体后的家长里短,也浑然感受不到寒凉的秋风搜刮着皮肤仅剩的温度,满心满眼都被男人填满。
逐渐靠近的脚步。
不再熟悉的身形。
走路喘息的声音。
露在外肌肤、手、颈、脸。
一切都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无端就产生一种自信——自信任时光流转,岁月反复,哪怕老眼昏花看不到路,也一定不会牵错男人的手——曾一遍遍不厌其烦为他擦拭身体,在他最虚弱的时候趁虚而入。他抬头冲男人扬起温情脉脉的笑容。
“我回来了。”
第28章 —026试镜(上)—
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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