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宠-殷少霸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枭宠-殷少霸爱-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程一笙露出一个得体大气的笑,叫道:“爷爷,您好!”

    殷宗正看这女孩子温婉端庄,气质倒像足了一个主母的样子,不由心生好感,可一想到她那职业,他就反感起来,将目光移开,没有回应。

    殷权捏了捏她的手心,将她拉到沙发旁坐了下来,程一笙已经预料到今晚恐怕不太好过,所以做了心理准备,对于老爷子的怒火,没放在心上。

    坐下后,殷权才说:“爷爷,您也不用气,我们既然结了婚,都会对婚姻认真!”

    程一笙注意到,殷权看都没看那对中年夫妇,甚至没有要跟他们说话的意思。她知道这其中有问题,反正今天殷权不让她说话,她就不打算主动开口了,先观望再说。

    婚已经结了,总不能再离吧,那像什么话?殷宗正可不希望孙子的婚姻搞的乱七八糟,这次他看向程一笙,双眸如电、威严犀利,那是上位者习惯性的不怒自威,他用命令的语气说:“既然已经结了婚,我也不说什么,你马上给我把工作辞了,一心一意地伺候丈夫!”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三章 身边有我
    这么快就来了?程一笙坐的笔直,目光平和,认真地说:“爷爷,婚前我已经和殷权说好,不打算辞职,婚后我会继续主持我的节目!”

    这女子的淡定着实令殷宗正吃了一惊,他随即说道:“不行,这不可能,你那个乱七八糟的工作,绝不可能!”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这件事没得商量。

    程一笙的表情有些严肃,声音也加了几分硬气,依旧认真地说:“爷爷,我的工作是访谈节目,我能在卫视台主持节目,并且还是黄金时间播出,都是我认真工作、脚踏实地得来的,我不打算轻易放弃!”

    有人歪曲她的努力,这是她绝对不能忍的,不管对方是谁!

    “一笙,其实你爷爷的意思是担心婚后工作太辛苦,既然嫁了殷家,就不必那么拼,可以过的舒适一些!”一直没开口的妇人说话了,带着一丝讨好,显然有在中间调和的意思。

    程一笙还没开口,殷权便阴冷地开口,“一笙会继续工作,这是我同意的!”

    一点面子都没给她留,妇人一脸尴尬,闭嘴了。

    中年男人皱眉,“殷权,有这么和你妈妈说话的吗?”

    “我妈早死了!”殷权不冷不热地说。

    “殷权!”中年男人暴喝!

    “好了,都给我闭嘴!”殷宗正的声音最高。

    房间中寂静极了,殷宗正长叹声气,沉声道:“反正我殷家不会出个在娱乐圈里的女人,你那工作,肯定得辞!”

    殷权拉着程一笙猛地站起身,说道:“爷爷,我不喜欢白吃我喝我的女人,她工作挺好,女人独立才有魅力,不像有的女人专看别人的钱就爬上别人的床!”

    最后一句话说的极重,程一笙注意到那中年妇人已是面色惨白,中年男人也蹭地站起来,瞪着殷权问:“你什么意思?”

    “有人对号入座了?”殷权有一丝得意,挑眉看着中年男人。

    殷宗正立刻插嘴,“行了,工作的事以后再说!殷权你先去顾家道个歉,今天的事太不像话了!”

    “爷爷,我没做错什么,不过是交个朋友,是她想多了,再说我殷权还从来没跟人道过歉,以后您还是少管我的事情!”他说罢,看向程一笙说:“我们走!”然后拽着程一笙大步走了。

    程一笙识相地没说话,小跑地跟上殷权的步伐,出殷家大门时还隐约听到房中有人咆哮,“简直越来越不像话了!”

    这声音是那中年男人的声音,如果没错,应该是殷权的父亲,事情大抵如何,她心里已经有数。

    殷权并没开车,而是拉着她出了殷家门,然后沿着公路向回走,他的步伐倒是慢下来,不用程一笙跟着跑,可是他的手仍旧紧紧地抓着她的手。只不过那手不是为了和她亲近,而是撒气,更多的是无意识地一种发泄。

    她知道他在生气,可能还是伤心,他板着的脸,紧抿的唇,孤寂的眼,与以往任何一个殷权都不同,没有跋扈、没有霸道也没有邪气,更像是一个受伤的孩子。她沉默地跟他走着,回想他曾经的种种,他没有纨绔子弟的挥霍,也没有不良习气,他会做饭,他懂得让她吃药,结了婚也没有强迫她,她的心也有些乱,不知为什么会想起他的好,总之她觉得现在的他令人怜惜。

    她不是一个狠心的人,他的难过,似乎她在感同心受,她是个敏感的人,她默默地陪着他走了很久,她不知道他不高兴的时候是不是都这样发泄,从繁杂的车流一直到马路上只余零星车辆,她的脚已经酸痛,她的心思却在他身上。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有点看不得他这个样子,不知为何,她想把他拉出来,她知道有些事不能总去想,越想越在意,就越走不出来。

    熟悉殷权的人,此时都不敢跟他说话,因为这时的殷权是极其可怕的。

    程一笙不知道,她轻轻捏了捏殷权的手心,小声说:“不要再想了!”

    他猛地转过头,阴鸷地看着她,目光中带的戾气仿佛要将她撕碎一般,此时的他完全是一头嗜血的狼,夜色中幽幽盯着她,她被吓一跳,忍不住轻轻颤了颤,可她还是微微摇他的手臂,软声说:“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以后、以后有我在你身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最后一句,其实她的本意是想给他力量,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力量大,这样她跟他都不会受伤了。

    然而她却不知道,她婉转的软声,带着一丝娇态,她眸中波光荡漾,在路灯下看起来极具女人的温柔,她仰头看着自己,如兰气息轻扑在他脸上,他眸色一软,似乎刚刚认出是她一般,他从自己的回忆中走出,低声问:“累了吧!”

    知道他这样是没事了,她弯起唇笑,摇了摇头。

    明媚的笑,像道光照进他的心里,使他冰冷的心一点点地升温,她的笑干净而又纯净,不同于狡黠的她,此刻的她就是那般单纯的、担心着他,这是他的妻子!他将她拥进怀中,才发现她手臂冰凉,原来天已晚,风已凉。

    “下次冷了,别自己忍着!”他说着,完全将她圈进怀中,抬起头,蓦然发现周围早已不是殷宅附近的景色,他竟然拉着她走了这么远,走到了这里,他马上向后看去。

    殷权的车缓缓驶来,程一笙这才知道,他的车一直跟在后面。车子开过来,殷权等司机下来打开车门,才让她赶紧坐上去,他从另一个门坐上。

    上了车,他又将她抱进怀中,转过头吻了吻她的额,还好没再烧起来,他有些自责,她还病着,吹了这么长时间的冷风。

    他的双手给她暖着手,她乖巧地缩在他怀里。其实寒风中有人来温暖你,这种感觉不错!

    回到家,进了门,殷权脱掉鞋,抬眼瞥到她微微皱眉,似乎在忍痛。她在脱鞋,他低头一看,脸上立刻变色,嘴里暗骂一声,横抱起她大步走到沙发边让她坐下。

    他蹲在她脚下,轻轻地帮她脱下高跟鞋,她闷哼一声,却没叫出声。他眉头紧皱,看着已经肿了的脚,丝袜被鞋磨破,与破了皮血肉模糊的脚踝粘在一起,看起来惨不忍睹。他赶紧轻轻拿下另一只鞋,这只脚比刚刚那只强不了多少。

    他倒吸一口冷气,“忍下,我去拿药箱!”然后快速地去拿,然后又蹲在她脚边。

    拿剪子先将丝袜剪开,然后用镊子将粘住的丝袜夹起来,用酒精消毒,涂药,她的身子都颤抖起来,这次却没有哼一声,他不敢抬头,他知道她很疼,他怕抬了头就会心软,下不去手,他咬着牙给她涂完药,才抬头,看到她脸上全是泪痕,牙还紧紧地咬着唇。

    “好了!”他赶紧去揉她的唇。

    她松开牙关,抽噎地吸着气,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眉皱的厉害,看了她半晌才狠狠地说:“傻瓜,脚疼怎么不早说?”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四章 欢喜冤家
    每到疼的时候她就是个十足的小女人,娇气的,她那水瞳不断溢出泪,看着他,有点委屈有点娇靡,他顿时心里一软、一酸随之一怜,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低头吻着她脸颊的泪,叹息着无奈着说:“以后不要这样了,哪里不舒服跟我说!”

    疼的时候就是程一笙最脆弱的时候,此时什么这男人是谁,应该不应该,她只想被哄着、被疼着,她带着鼻音哼着答应,她的乖巧让他十分受用,将她脸上的泪都含到他腹中,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床上,一边拿浴袍一边对她说:“反正你出门前刚洗了澡,今晚就不要洗了,伤口沾水不好,你先换衣服,一会儿我再进来!”

    “嗯!”她吸了吸鼻子,把床上的睡衣往自己这边拉了拉,有点任性的样子。

    他无奈地摇头,转身走出门,去给她找药。晚上吹了风,万一明天再烧起来就麻烦了,如果脚伤带输液,他都替她疼,他真不想看她每天泪涟涟的。

    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换好衣服,他将药放到桌上,她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主动拿过药瓶,倒出来,然后喝掉。看她吃的这么快,他就知道她这是怕打针。

    走那么久,她早就累了,喝完药便栽到床上沉沉睡去,殷权无奈,躺在她身边,小心将她拢在怀中,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口的位置上。

    然而她夜里睡的却极不安稳,由于担心伤口长的时候粘纱布,所以他便没给她包,她动一下,便碰一下伤口,然后疼的身子颤一颤,殷权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腿弯起,让她的腿搭在自己腿上,将脚悬空起来,被子不要盖住脚,避免碰到伤口。

    下半夜她总算是睡的舒服了,这下苦了他只能一个姿势不能翻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坚持,但又是这样一直坚持着。

    这晚,顾念文哭够了,闹够了,也冷静下来,今天对她来讲是个莫大的难堪,她绝对忍不下这口气,她的小姐病犯了!

    所谓小姐病,就是追她的人她不屑,冷落她的人,她偏要上赶着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是不成熟的一种体现,也是从小要什么有什么,经不起打击的一种体现。

    她顾大小姐的决定,便是让殷权拜倒在她魅力之下,至于是不是当小三,将来会不会结婚这一切她都不考虑,只要出了这口气,就算达到目的。

    表面上她已经恢复正常,其实心里已经开始严密地计划诱捕,目标就是殷权!

    第二天,程一笙还没醒来的时候,殷权便在厨房开始做早餐,等她做完西红柿鸡蛋面,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她已经醒来,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他走进门说:“吃早饭了!”

    “哦!”她闷闷地应了一声。

    他走过去半蹲在她面前问她:“怎么了?”

    “你说……会不会留疤呢?”她郁闷地问。

    原来担心的是这个,殷权想起她不涂护肤品就睡不着觉的样子,便知她对自己身体也是极为苛刻的,他立刻说:“不会的,伤的不深!”

    “你懂?”她抬眼,原本狡黠的眸此刻染着忧郁,满眼都是求知欲!

    “当然,走吧,一会儿凉了,自己能不能走?我抱你过去?”他说着已经站起身准备抱她。

    “能走!”她点点小脑袋,自己站了起来。

    原来她的能走便是不让脚踝弯曲,直着腿往前蹭,他还纳闷这次她怎么能忍痛呢?

    坐到桌前,她咕哝一声,“怎么又是鸡蛋面?”显然对早餐十分不满。

    他拧眉,昨天早晨不是爱吃鸡蛋面的?怎么今天就烦了?这女人是不是太难伺候了?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问:“想吃什么?我给你重做!”看在她又病又伤的份儿上,暂时不予计较。

    “算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她说着恹恹地扒拉着饭,完全没有昨天吃饭时的幸福模样。她有心事啊,担心她的脚啊,她可不能接受自己的脚上留疤,所以现在让她吃什么都不香。

    得,给她面子这还跩上了,瞧她耷拉着脑袋胡乱吃着,估计给她什么都是吃成这样,他的眉已经深深地拧了起来,这样让他哪里有胃口?还吃的下吗?他看了一会儿,干脆站起身去打电话。

    殷权的声音隐约传进她耳中,“总之务必要将专家请来,不管什么代价,马上,就现在,拿上最好的药!”

    殷权用的全部都是肯定句,并且声音是不容置疑的。程一笙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心中一暖,唇也不知不觉勾了起来。

    殷权走回饭桌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饭,靠在椅子上和颜悦色地看向他说:“快吃吧,都凉了!”

    殷权狐疑地看她,这女人刚刚还是一脸郁闷,怎么此时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哪里知道她耳力好,能听到自己说话。他坐到桌前,想着程一笙什么时候心情突然转好?那就是使坏的时候,他看眼面前的碗,沉吟一下抬眼问她:“下药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这男人就不能对他好,程一笙气的站起身,哼道:“爱吃不吃!”她拉开椅子转身就往外走,结果忘了脚上的伤,这动作还了得,她立刻尖叫一声,“啊,疼!”

    瞧这泪啊,快速地涌入眼眶,转呀转啊……

    他也气,恶声恶气地说:“知道疼还不小心点?”椅子拉的哐铛响,说着却蹭蹭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上,举着她的脚看,伤口已经干了,没有再出血,可是一抬头看她那小脸皱成一团,泪珠儿要掉不掉的,心里哪还有气?真是又无奈又心疼,只好轻轻吹着她的脚,说:“好了,马上就不疼了!”

    刚才只是动作太猛牵扯到伤口,的确一下就不疼了,她没好气地说:“我要去工作!”

    他站起身,**给她来了一句,“陪我吃饭!”

    刚刚的温情转瞬都没了,两人脾气倒是相投,说翻脸就翻脸。

    殷权坐到椅子上吃饭,程一笙瞪大眼,这男人吃个饭凭什么还让她坐陪?她又不是三陪!想到这里她便想站起身走人,他低着头,幽幽地说:“现在走了,从你家拿的资料,我就不告诉你放哪儿!”

    那是她要做节目的资料,很重要,这死男人!她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坐着。

    殷权也不说话,也不看她,就这么沉默地吃着,程一笙真是搞不懂这男人,这么个陪法?她存在有意义么?这男人处处都是迷啊,家庭关系是迷、性格也是迷!

    殷权刚刚吃完,门铃声便响了起来,他站起身向外走,打开门,几个人走进来,其中一个边走边打电话,花白的头发,一脸严肃。剩下的有拎箱子的,还有拿仪器的。

    这是给程一笙看脚的,她有些惊讶,这些人来的好快。

    一行人走到沙发前,打电话的老头儿还没说完,一个年轻的男人先蹲下想拿起程一笙的脚看,殷权立刻挡在他身前,看眼一旁站着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