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激凌小姐”的个“性”生活(1)
(口述女主角 江扬)
我和雪剑是在西餐厅认识的,那时我一个人在吃冰激凌,还要了一杯热咖啡,两块巧克力,正处失恋期,唇干枯舌寂寞,这种冷热刺激很管用。他走到我面前,坐下,微笑地问:“很冒昧,你点的东西有点儿矛盾,不过,很有趣。”我不太喜欢轻浮的男子,但因为百无聊赖,有个长相英俊的男孩儿与我套近乎,我还是不反对的,便冷冷地回答:“是吗?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他专注地看我舔吮着冰激凌,那时,已是初冬,突然他问:“冷吗?”不知为什么仿佛是他触到了我的痛处,我竟双眼湿润,哽咽地说:“是的,有人背叛了我的初恋。”忽明忽暗的烛光改善了他那粗犷的脸,他温柔地掏出打火机,打着火,有点儿诗意地说:“我给你一点儿温暖,不是借的,我愿意。”那一刻,我已没有任何心理设防,我们聊天,一见如故,那一夜,我们成为最后一对客人,他送我回家,开门进屋,才发现身上披着他的西装外套,忘了还给他,开窗找他,他已打车离去,这也为我们的爱情与婚姻留下了一个伏笔。
我和他的西装睡了一夜,一种淡淡的烟草味道和古龙水的余香,令我想入非非,我是闻香识男人,做了好多梦,一觉醒来,我明白过来,这个男人对我意义非凡。以那件西装为媒,我们有了第一次约会,之后便一“约”不可收拾。他是进攻型的对手,而且很容易“激动”,我无法拒绝他种种冲动后的“积极行动”,因为令我陶醉,一个情感空巢期的女人,需要这些男性的花草抚慰,我成为他的爱情俘虏。有种冒险走钢丝的感觉,令我神采飞扬,除了他,我别无选择。
我们很快就偷吃了禁果,他带领我一步一步走向一个冰激凌般美妙的悬崖边,然后跳进他汹涌的激情里,沉溺其中。那夜,我们依旧两人分享一支冰激凌,在所有的“恋爱小吃”里,他最喜欢挑冰激凌给我,理由只有一个:“你吃冰激凌时非常性感!”并且坦承最初被我迷住走向我,也是缘于我一脸茫然地吃着一支鲜艳的冰激凌,舔着如血的草莓泥,莫名地令他想起一个名字,叫“血腥玛丽”,他觉得这很刺激,并冲动地靠近我,想不到我接受了他温暖的一切:赞美,打火机的火苗,一件黑西装……
雪剑没羞没臊地问了我很多性喜好,我半嗔半羞地回答着,令他炽热。我喜欢看他燃烧而无助的样子,很有男人味。多少次问他为什么会爱上我,他很坦白地重复:“因为你吃冰激凌的样子很性感!”这个答案对所有女人而言都不是最好的,因为它不涉及爱情,只点到性,但他的解释是,男人被女人吸引,最初的感觉纯粹是一种性向往,爱情是“性”的美丽后缀,很多男人在两性交往方面,实施投机主义的策略,对女人撒谎,把爱一个人的理由上纲上线,无限夸大,其实,最初的爱情是很简单的,甚至没有崇高理由。
我最终信服了他的答案,也许对一个男人而言,他们最初感兴趣的真的是你的容颜,身体、嗓音,之后才是个性心灵,以及所有内在美。雪剑的一句口头禅:“你是我永远的兴奋剂!”半年后,我们结婚了,本以为婚后生活他会务实一些,但他仍花样百出,这里,我指的是性生活。不过,有一点没变,他还是最喜欢看我吃冰激凌,并且称我是“冰激凌形象小姐”,表示单单看我的吃相,就会热血沸腾,斗志昂扬。所以,我们家冰箱里一年四季都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冰激凌,我害怕吃多了会致胖,而我丈夫的回答是:“我就是喜欢丰满女人,你再胖,我都抱得动!”由此,我们发明出一个新词,即把做爱戏称为“吃冰激凌”,一个暧昧的暗语,只有我和他知道它的含义。
很多次,我丈夫拥着我动情地说,娶到我真是三生有幸,因为我给了他全世界。他说他是个性欲强的男人,一直渴望找个像我这样一个外表淑女内心狂野的太太,我极大地满足了他,而且我也乐此不疲,这是一种高浓度的知音,有巧克力的味道。我则自嘲,我们两人臭气相投,是“先性爱后恋爱”。我曾担心这一切会不会只是过眼云烟,但“七年之痒”过后,我们仍激情澎湃。
终于有一天,丈夫有点儿怯生生地问我,是否可采用克林顿与莱文斯基的做爱方式满足一下他,我明白他的意思,故作无知。他不好明说,便文绉绉地打了一个比方:“就是让我做一回冰激凌……”我笑纳了,但又警告说:“下不为例!”他则撒娇说:“偶尔为之,好不好?就权当你高兴时赐我的奖赏!”这种也许不为人称道的有点儿另类性爱方式,便成为我们的性爱新选项,慢慢地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洁之处,是的,我爱他的全部。
我们夫妻俩都有体面的职业,工作很忙,但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力争回家吃晚饭,夜晚是我喜欢的“去处”。我曾问丈夫:“你会不会在外偷吃冰激凌?”他难得严肃认真地说:“不会的,在外头情感走私的男人,他的婚烟内部一定出问题,或者夫妻性爱没有真正满足他,我应付你都有点儿吃力,难道长了三头六臂不成?”可我还是有点儿不安,对性这么酷爱的他,很难说不会被其他诱惑所牵引。不过,如果他对性喜好没那么强烈,我想,他的魅力肯定会被大大减分。
我们仍然相互欣赏、取悦,并不时做些性游戏,开点儿性玩笑,客厅里他听我的,卧室里我听他的,各尽所能,同甘共苦。这个肉欲男人,很坦白,甚至有点儿顽童习性,但我疼他,也需要他。我知道,性爱绝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有了它才有鸟语花香,每当他手臂环绕着我说出一些肉麻的话时,我都情不自禁。
“冰激凌小姐”的个“性”生活(2)
这是一个行动的男人,他用性证明自己的忠诚与爱意,我们趣味相投,我们都很快乐。但偶尔我会把我们的关系与我父母的婚姻模式作对照,后者的夫妻关系,虽平淡无奇,但维持一生一世;而我与雪剑的这种充满性趣的婚姻之旅,会不会只是一种短期行为?真的,我们很不同,我们是把性放在首位的,但性能永恒吗?居安思危,我打电话向心理专家咨询,想弄明白我们的关系是否正常。8年夫妻生活,很纯粹,我们还没要孩子,以后的路还会这么激动人心吗?其实我们都想要个孩子,但又担心这会破坏我们彼此的“性”福,也许我们是太珍惜现在的状况。总之,我们的幸福,是因为首先“有冰激凌吃”,然后才有其他派出生来的种种快乐与追求。
以上“口述”,是根据我在某疗养院心理治疗中心做客座老师时,接待一位白领女性所做的记录整理的,对于她的疑惑,我们做了以下几点回复——
(1)男人的性是不需要什么神圣借口的,由他喜欢好了,不必多心,好好享受他的冲动以及“动手动脚”。最简单的爱的理由,往往更直觉,也更真实,细节的力量是无穷的,也许你一个慵懒的哈欠,对某个男人而言都是性感利器,并因此爱上你。男人是用眼睛做爱的,狐狸精的主打绝不是什么内秀,但她勾引男人却有一流的招术。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家妇女可以向狐狸精学习,不要害怕性魅力,同时要相信它,比如上述的女主人会“吃冰激凌”对雪剑先生而言,就是性感的,也是被她吸引的最原始一刻,可贵的是他们没有舍弃这个貌似一般甚至有点儿上不了台面的环节,相反,大张旗鼓、变本加厉地把它带进婚后生活,并无限扩大它的作用,甚至形成一种条件反射,这很好,很多人婚后生活日趋枯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放弃恋爱期间的一些作为和象征性举止,以为“正式”了,就不该玩儿过去的“小儿科东西”,这是错误的,婚姻只是圈养了“性”,但不是给它上锁。
(2)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偏好,尊重他吧。好的性关系不是竞赛也不是作秀,而是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共同体验。它同时需要几种不同形式的交流,即语言、情感和触觉。理想的情况是,双方都很放松,在未做爱之前和做爱时都能够坦城地告诉对方,自己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并试着用不同的方法来互相取悦。双方都应平等相待,并懂得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及性偏爱。当然,性生活中,女方可以适当婉拒,或偶尔顺从,这是一种狐媚之术,让男###得你变幻莫测,并有一种吃不到热豆腐却又无法说它是酸的感觉。男人不能喂太饱,吊吊他的胃口,他会对你产生一种依赖心理,从而离不开你。
(3)建立一种专属于两人世界的性图腾、性暗示、性用语,这种“地下感觉”有利于营造一种“偷着乐”的氛围,犹如灯光明暗的作用,可以给对方私处起外号,可以用“暗语”在大庭广众下明示,别人不懂,只有你们两人会心一笑,这就是暧昧,其实,暧昧是个好词。眉来眼去也很重要,婚后许多女性不习惯这种做派,“勾引”是天性的天职,是的,老公是用来爱的,也是用来勾引的,男人好这一口,你不妨一试。
(4)不要一味排斥丈夫的另类性爱方式,求新求变是人类的共性,而有点儿“恶心”的性爱方式,往往有其独特的作用,可激活平淡的夫妻生活,增添“情人气味”。
(5)由性及爱,这是男人的心理活动轨迹,不必多心多虑。离开性而空谈爱的男人,才值得推敲。应该承认,性的致命弱点是总走下坡路,但婚姻的内容不仅仅只有性,日子长了,双方情感也应更加深厚。婚姻旅程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激情、亲情、恩情,“激情”阶段性爱是主打,“亲情”阶段可以通过生儿育女来强化彼此的同坐一条船的合作关系,而“恩情”阶段则是彼此依恋并有同坐一张摇椅的归宿感,互相感恩……所以,给“性”赋予生殖的意义,有助于走出单纯的性“快乐原则”,而走进“性幸福原则”,这会更成熟理性,也更持久。
“无耻”的爱
(口述女主角 小丽)
我和丈夫阿龙结婚12年了,应该说很恩爱,因为珍惜,也一直为外人所称道。我们都是驯良本分的上班族,美中不足的是生活没有故事,包括长夜里的枕边,我和阿龙如同闹钟里的秒针与分针,各自忙碌着,偶尔重叠着,也只是瞬间的,单调而机械,年复一年。小说里常写的“一夜无话”,像是我们的真实写照,天亮的时候,各奔东西,等夜晚再次降临时,双双完璧归“家”,平庸的情感令我头发干枯双目无神。
中年夫妻之间最后往往只剩下亲情,这似乎是大家的共识,如果再有恩情,那就是锦上添花的奢侈了。假如按这种“标准”来评估我们的婚姻,我们真的应该谢天谢地。但显然,我和阿龙都不是很满足。有一天晚上,中央台电影频道里正播放美国电影《廊桥遗梦》,是有关中年人“情感出轨”的故事,便“正色”地问先生:“要不要看?”我们平常说话,都是这样的,不是少主语就是缺宾语,没头没尾的。丈夫没有说话,但上完厕所,很快就坐在我身边,各自看下去……问题是,我们同坐一张长沙发,孩子也住校不在家,可以说都“清场”了,而且看的电影是比较“情色的”,但是,我们之间从头到尾保持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距离,中间刚好可以再坐一个人,“这一个人”,本应该是“流氓”的他或是“暧昧”的我,但我们都正派得近乎无情,甚至没有言语调侃,只是上床前,丈夫心照不宣地习惯成自然地帮我放了一盆热水供我用来刷牙洗脸……
躺在床上,我突然觉得,这不对劲,这种貌似纯洁清高的关系,是冰冷的,总缺乏一种肉欲的气息和感染力,我们是夫妻,不是同志。于是,不甘心的我,突然心血来潮想与他做个游戏,这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丈夫的好奇心也被调动起来,题目是,假如有一天我失踪了,警察请丈夫来做笔录,问阿龙说:“你太太的五官有什么特征?穿什么衣服?发型呢?带什么包……?”我要求阿龙闭目回答,结果这么简单的问题,丈夫居然抓耳挠腮老半天说不出准确答案,甚至搞不清楚我是双眼皮还是单眼皮……最后我评价说:“你心中无我!”丈夫有些尴尬地狡辩:“可能只是熟视无睹!”但可以看出,这一题目对他触动很大,原来我们的爱情树太空洞了,没有细致的纹路,更不用说有什么别致的花纹。各忙各的,也许心朝一处使,但很少面对“相看两不厌”,本质上说,我是喜欢爱的花样的。这种夫妻关系,更像经济共同体,而缺乏靡靡之情!检讨一下自己,仿佛也不曾在丈夫面前认真或尽情地撒娇过,记得张爱玲说过一句话,人人都骂坏女人,可是如果有机会扮演一下坏女人,其实每个人都会蠢蠢欲动。可谓一针见血!第二天早上,丈夫要照例先起床为我准备早饭时,我发疯似地斗胆紧紧地抱住他,喃喃说着:“不要,我不想吃早餐,我只要你!”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些后怕,如果他老人家不回应,或者笑我“无耻”,那可真不好收场。那一刻,我带着浓重的鼻音,头发乱乱的,丈夫先是一愣,然后就惊喜地顺水推舟地倒下……那是一个觉醒开窍的清晨,我相信朝阳是我们点燃的。那个早晨,我们破天荒地携手去“幸福城”吃港式早茶,非常知足,也非常过瘾。
下午回来,我先做好晚饭等他,丈夫居然有些害羞,我心尖儿一颤。虽然我们各怀“鬼胎”,但那气氛非常“初恋”,仿佛相识不久,情窦初开!在我准备起身盛饭时,丈夫已经一个箭步冲过来。于是,在沙发上,我们拥吻,情不自禁,然后颇有些自嘲地会心一笑。丈夫虚心地贴着我耳朵问:“我们这样会不会太作秀,像演戏?”我推了他一把:“作秀又怎样?我喜欢!”是的,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对?我们曾经太正统太“干净”的婚姻生活,那才是不正常的,追求“亲情”、奢谈“恩情”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我渴望热烈的激情,如果演戏可以有高潮,我愿意这么演下去。其实,也不单纯是演戏,我们只是捕捉一种爱的光辉,然后把它发扬光大,更何况,“做爱”的英文“make love”,直译即为“制造爱”。
我在蜕变,丈夫也变得越来越“无耻”!一天,我因加班比较迟回到家,取钥匙开门的时候,看到铁门上用透明胶贴着一朵干巴巴的玫瑰花,下面还有一张卡片:“太太,花为什么干了?”已经夜里11点40分了,想必他睡了,悄悄打开鞋柜,发现里边又有一束鲜艳的玫瑰同样附有卡片:“亲爱的,因为一朵花也会孤单所以干了!”哦,他自问自答第一个问题,想不到老公也有这花花心思,我一下子忘了疲劳,也活色生香起来。走进更衣室,正准备脱下生硬的套装,又见一朵玫瑰在衣架上,卡片上写:“宝贝你不穿衣服更美,正如花。”这么肉麻的话会从他口里说出,我有种晕眩,转身去厨房,在冰箱上又贴有一朵玫瑰,上面写着:“夜深了,酸奶在冰箱里,老公在被窝里!”原来丈夫并不是木头,他对我下班回家后会有哪些习惯动作都了如指掌:开门、脱鞋、更衣、喝饮料……每一个环节都有一句情色提示,我的心就这样被他催化,浪漫的感觉全变成一个动词,也许这就是“作秀”,但我已奋不顾身,跟进了角色,知“耻”而后勇,蹑手蹑脚来到床头,弯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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