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品牌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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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品牌的启示-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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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勇敢,打坏蛋,帮助别人,那么人们怎么会不喜欢他呢。其实哈利的主要情节并不复杂,所展现的价值也很简单,那就是勇敢、友善和进取。这些人类的简单价值观通过魔法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非常有魅力的故事。
  口碑就是一切
  既然复杂的世界需要简单,那我们就应该将自己的主张简单化。少就是多,也就是说越简单的信息越是容易传播,简单的东西都是好传播的。我们都知道电影的营销特别注重口碑传播,一部新电影往往就看它首映过后几周内的表现。如果表现不佳,也就意味着这几周的口碑十分不佳,这部电影可能将很快转为 DVD 销售,迅速退出影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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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品牌征服的启示(4)
所以说泛娱乐化的品牌需要泛娱乐化的营销,这种营销一定是口碑为主的营销。这些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任何市场机制或宣传费用都无法买到的东西。《哈利·波特》是典型的口碑畅销商品,它的力量建基于读者对家人和朋友的推荐。它也是在正确的时机提供了正确的方法。孩子们总是喜欢罗琳女士如此擅长讲述的幻想冒险故事,成年人也喜欢故事中的怀旧之情,她这种现代方式的逃避主义品牌立即引发了人们的共鸣。
  但是最重要的是,就连罗琳和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也都承认,他们的财富归功于故事中那些魔法的鼎力相助。“乔罗琳讲故事的技巧固然无庸置疑,”布朗先生总结说,“但归根到底是她走运了。”
  快乐,力量无穷大
  哈利的所有魔力在于市场营销,这是一种快乐营销。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在推销哈利·波特品牌方面很有一套,特别是对那些最难讨好的男孩读者们做得很成功;同时,罗琳女士堪称一位最机敏的市场推销人,她的书就运用了市场推广的手法,例如出现在购物商场打上品牌的扫帚柄,以及琅琅上口的口号。她对孩子们想要什么东西有那么一种直觉。
  经过改编的电影也进一步加速了哈利·波特品牌的风行。时代华纳对一部电影约5000 万美元(合 2700 万英镑)的宣传费使图书业的促销预算相形见绌,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读者。票房收入也使零售商的销售显得微不足道:根据电影票房数据分析网站 Boxofficemojo 的统计,迄今为止《哈利·波特》 3 部电影的收入就超过了 14 亿英镑。书商们自认为是他们创造了哈利·波特奇迹,但是他们并未充分意识到,其实他们应该感谢华纳。布朗先生怀疑,这样将反过来使罗琳女士的写作手法更接近电影,她对故事情节的铺设都瞄准了电影改编版本。
  伴随电影一起蜂拥而至的还有大量“哈利·波特”商品。对孩子们及其备受烦扰的父母而言,哈利·波特可能是目前市场上被利用得最多的品牌之一,随处都是“哈利·波特”的书籍及其副产品。然而在今天各种大型特许经营的潮流中,“哈利·波特”在特许经营方面实际上利用率甚低。
  就全球来讲,儿童电影的商品销售特许证通常会签发多达数百个,但是华纳仅为哈利·波特电影发出 75 个。其中部分原因是罗琳女士的坚持,她对品牌的使用保留控制权,并否决她认为不适当的这类特许证。而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也保持了克制,除成人和特别装订版本外,它不愿让各种副产品降低该书的声誉。
  反面的声音
  因为哈利的故事中充斥着妖魔鬼怪,所以西方的基督教团队对此表示担忧。有人就在英格兰的基督教电台中说:哈利电影中所用的语言有时候是很“strong”的,strong 这个词在这里指的是“不太恰当”的意思。而且有些画面过于刺激感官,比如那些怪兽的造型和一些正邪交战的场面。所以基督教组织建议父母先看电影或者小说然后再将小孩纳入进来,认为这样更加恰当。
  实际上,当我们看到连基督教的机构都讨论哈利的影响,这足以证明哈利已经远远不仅仅是一个魔法小孩,更是一个文化现象。它超乎现实生活经验,又让人感到熟悉亲切。
  一本儿童读物,首印 500 万册依然供不应求的事实,使其成为书界的一个奇迹,也使其他畅销书在一夜之间黯然失色。当人们惊喜地发现《哈利·波特》使西方那些沉溺在电视、电脑面前的孩子们重新喜欢上了看书的时侯,我们不禁想追问,中国现代儿童文学,何时能赢得如此众多的小读者。
  立体的整合营销
  英国在 19 世纪就提出了“快乐的作品给孩子以愉悦”,而我们的一部分作家至今仍没有真正思考过现在的孩子需要什么,只是一味地走“告诉你一个道理”的老路子,用成人的标准去衡量孩子。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并没有反映真正的儿童生活,而只是反映了成人理解的儿童生活,或是希望儿童过的一种生活的状况。这种虚伪的关爱阻碍了儿童文学的发展。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到了回顾与反思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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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品牌征服的启示(5)
《哈利·波特 4》全球首映,首映前 3 天票房全世界超过一亿美元。哈利·波特已经像米老鼠、加菲猫一样,出现在成千上万种商品上。哈利·波特带来的市场到底会有多大,实在难以估量。美国华纳兄弟公司的电影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英国难以计数的书店的推广,没有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讨论、新闻和报道,哈利是不会这样尽人皆知的。这个品牌是通过电影院、玩具店、超市、报纸、杂志、音像店等渠道共同打造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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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国故事品牌(1)
为什么不打造中国自己的强势故事品牌?一个哈利成为英国出口的最大宗商品,是最近几年英国重要的文化品牌,将英国的影响力扩散到世界各地。很多很多年前,一个国家的影响是通过军事和政治手段实现的,现在的时尚是通过文化。看看风靡世界的韩国电视剧《大长今》!未来的世界是文化主导的世界,未来商业的力量一定出自文化的力量!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的就是商业的。它的意思就是说:越是民族的东西越是具有差异化和独特性,这是一个卓越品牌最基本的特征。不然汇丰银行也不会说自己是“全球营销,当地智慧”。
  中国故事品牌之殇
  一个故事品牌打造成像哈利·波特这样也是到了相当境界了。但哈利的惊人成功几乎让我们自己忘了我们中国也是有大量的强势故事品牌的。嫦娥奔月、夸父追日、哪咤闹海、大闹天宫,它们哪一个不具备大品牌的风范?我们这些充满神奇想像力的文化品牌哪里去了?而我们似乎还沾沾自喜于西方世界十分了解我们的传统、追求和文化呢。错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西方人除了长城、烤鸭和李小龙之外,对中国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罗琳是有天才的,她直觉地知道人们需要什么。看看:童心、魔法、文化、学校、风景、冒险、苏格兰,她将这些时尚和流行元素很好地结合进了哈利的故事中,让我们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孩子的天性是追求快乐,“让孩子快乐,让孩子玩”是儿童文学的一个重要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基础是作家与小读者的平等,作家不应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而是应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用儿童的眼睛去看,用儿童的耳朵去听,特别是用儿童的心灵去感受,这才是儿童文学成功的关键”,即“儿童本位”。
  每当我们看到一些电视节目中一些小孩模仿大人的口气说“我们应该为了什么什么而读书”这种虚伪的腔调时,就觉得很不舒服。孩子的天性是非功利的,孩子天生都应该是快乐的。将成人社会的约束绑在儿童的身上,让他们感觉自己好像是为了功利性的目的而努力,那其实是对他们心灵的很大伤害。
  “西游记”,尤其是“大闹天宫”的故事,“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这都是中国的优秀故事品牌。但是它们今天在哪里?中国故事都过早地凋谢了。它们没有像哈利·波特这样被作为一个品牌去经营。国内一些作家已经受到“哈利·波特”的启发,纷纷决定把自己作品中的形象打造为品牌。比如中国作家“童话大王”郑渊洁就和长春电影集团公司签约,将其全部作品的影视拍摄权授予了长影集团,并以其作品中的代表形象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创造童话动漫影片,以打造中国版“哈利·波特”。
  好玩的力量
  中国的很多故事里面会出现大量的教条,很多可爱的卡通形象会在搞了一些很酷的事情之后忽然对道德发表一些看法,这是很可笑的。我们的故事需要轻松一些,不一定是搞笑,但是娱乐感和轻松感是非常重要的。人们需要的是快乐,不是索然无味的教条。西方的故事中从来都充斥着大量幽默元素。我们的故事品牌需要更加轻松,更加酷一些。
  不仅仅是故事品牌,所有的品牌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出现的,品牌的征服也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心灵深处的渴望而具备了征服的力量。从远古的凯撒、成吉思汗,到近代的拿破仑和巴顿,再比如说:哈利·波特。仅仅从营销的角度来理解“哈利·波特”的惊人成功显然是不足的,一个品牌,尤其是一个时代产物的品牌,是深深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的。哈利·波特就是这样一个打上了深刻娱乐文化烙印的品牌。
  英国的娱乐文化由来已久,比如 BBC 里面受到普遍欢迎的《Who Wants to be millionaire?》(谁想成为百万富翁?)就是一个长盛不衰的节目,其他的比如《Who's the weakest link?》(谁是最弱的连接?)、《Survivor》(幸存者)、《Blind date》(和谁约会)等节目都是娱乐文化的典型。
  

打造中国故事品牌(2)
泛娱乐化的世界需要泛娱乐化的形象。美国出版了一本《写给哈利·波特的信》,这本书收集了来自十几个国家的孩子写给哈利·波特的信。从中可以看到它对孩子的吸引力不光是离奇的魔法世界,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这个魔法世界和现实世界有很多共同之处。这种将现实与魔幻巧妙杂糅在一起的写法,能使孩子产生真实感、亲切感,又能使他们得以摆脱现实束缚,进入到充满奇妙故事的想像世界。
  中国的品牌,尤其是故事品牌,是可以借鉴哈利·波特的品牌手法迅速崛起的。牢记一点:品牌是征服,不是对消费者需求的臣服。如果在你的词典里还是过时的“顾客是上帝”,那么你等着被市场淘汰吧!在我看来,消费者并不是上帝。如果你的顾客表现得像个上帝,那是因为你的产品不够差异化,很可能他可以从离你200米远的另一家店里买到它。
  “顾客是上帝”是个很可笑的说法,忘掉这句话吧。顾客怎么会是上帝呢?你的顾客像上帝那样主宰一切吗?你的顾客像上帝那样明察秋毫吗?你的顾客像上帝那样宽容吗?好像都没有吧。你见过的客户很多都需要你告诉他需要什么,你见过的客户很大程度上不能说清楚自己的要求,你见过的大多数客户在内心深处希望你彻底征服他。相信我!
  真正的品牌思维是用强势的价值吸引消费者、诱惑消费者、征服他们,让他们崇拜你、喜欢你、看着你的指挥棒。这是品牌的境界。所以说:品牌的真意是征服。所以我要说,打造品牌的第一步,就是忘掉“顾客是上帝”这句话。
  很显然,顾客不是上帝。在一个新东西出现之前,顾客并不能告诉你太多东西。还记得可口可乐当时推出新配方时的盲目乐观和随后的惨败吗?当然也不像某些营销高手说的,“顾客是丈母娘”。意思也许是说你需要去讨好她。我认为,顾客既不是上帝,也不是你的丈母娘,顾客是有欲望和要求的个性化的人。
  就像“哈利·波特”,我们从这个品牌的成功历程中只看到一个词,那就是“征服”。品牌绝对不是对消费者需求的臣服。商品和服务是对消费者需求的无条件臣服,而品牌不是。品牌的语言是征服,品牌的行为风格是征服,品牌的逻辑是通过征服消费者心灵深处的欲望进而征服消费者的行为。这种感觉是不是才有一点点像上帝?
  

吉尼斯Guinness(1)
另一个实现了征服的品牌是吉尼斯。二十世纪见证了吉尼斯啤酒和世界纪录品牌的双重征服。吉尼斯啤酒和吉尼斯纪录,有什么共性?其实,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产生就是来源于这种品牌的啤酒。
  《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以猎奇取胜,十分迎合西方读者的口味,并形成了一种“吉尼斯运动”。国外有许多人在千方百计创造着各种离奇的纪录,以使自己的名字列入书中,这本书本身也列入了世界之最。在英国图书馆里,被人偷走最多的一本书就是《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
  《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英文版现已在 70 多个国家发行,并且有 22 个非英语版本,目前全球累计销量超过 9500 万册。吉尼斯世界纪录还拥有自己的博物馆,1978 年在哥特林伯格的吉尼斯博物馆第一次对外开放,它是目前仍在运营的最早的吉尼斯博物馆。在这里你能找到“披头士”等最早期的物品“世界之最”。
  品牌诞生
  1759 年,一个名叫阿瑟?吉尼斯的人在爱尔兰都柏林市圣詹姆斯门大街建了个啤酒厂,生产一种泡沫丰富、口味醇厚、色暗如黑的啤酒,这就是吉尼斯黑啤酒。成立之初,爱尔兰已有 200 家啤酒厂,仅圣詹姆斯门大街就有 10 家,竞争异常激烈。然而,吉尼斯啤酒公司还是在众多啤酒公司中脱颖而出。
  到 1833 年,它已成为执爱尔兰啤酒市场牛耳的大公司。到 1930 年,每 10 个都柏林男人中就有一人直接或间接靠吉尼斯啤酒厂维持生计。到 20 世纪 30 年代,吉尼斯在英国有两家酿酒厂,生产烈性黑啤酒。目前,吉尼斯黑啤酒在 50 多个国家酿造生产,销往 150 多个国家,每年销量为 亿品脱(约 9 亿多升)。“吉尼斯啤酒有益于您的健康”、“吉尼斯啤酒强身健体”和“我的上帝!我的吉尼斯!”等标语随处可见。
  在城乡随处可见的被称为 pop 的小酒吧里,只出售吉尼斯啤酒。每当夜色降临,人们便聚集在这类酒馆中,一杯“吉尼斯”在手,海阔天空地胡侃,什么是世界最大的,什么是世界最快的……可是除了苏塞克斯郡博迪埃姆啤酒花藤农场的城堡饭店外,吉尼斯公司实际上不拥有任何酒吧。因此,公司一直在探寻发展计划。
  1951 年,在爱尔兰韦克斯福德郡的一次狩猎聚会上,英国吉尼斯啤酒公司的执行董事休?比佛爵士没有命中一只金  ,他抱怨说,这是世界上飞得最快的鸟了。可是他的同伴不同意,与他发生了争执。比佛被激怒了,他想从书中找到支持自己的论据。可是他惊奇地发现,没有一本书对鸟的速度作过这种详述。
  1954 年,就松鸡是否比金   跑得快又展开了一场争论。休爵士意识到,人们在酒吧里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有一本书能为这类争论提供答案,既能帮人们找到吹牛的依据,又助了酒兴,又能卖出更多的酒,酒吧老板会受益无穷。于是他决定由自己的公司出版一本记录这种“世界之最”的书。
  克里斯?恰特威是一名曾打破纪录的运动员,当时他在位于伦敦的吉尼斯帕克皇家酿酒厂做初级酿酒工。他推荐了编书的合适人选——他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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