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克管理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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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克管理经典-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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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ⅩⅣ邵明路
  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创办人
  (北京光华管理研修中心)推荐序三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堪称史上最为经典的
  “创新实务与创业策略”有目的的创新、创业型策略及创业型管理三者同等重要,三者综合,就组成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的经典内涵和实务。这是史上罕见的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系统化的伟大作品。
  中国是一个极为典型的“创业型社会”,紧接着必须迈入“管理型社会”,为此,将面临“管理能力”的极大挑战,更遭遇“知识工作者”个人与总体生产力的严峻考验。但这与德鲁克所指出的主张有些不同,因为他认为全球经济已由“管理型经济体系”彻底转变为“创业型经济体系”了。可是就本质来讲,所面对的挑战和考验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顺序上不同而已。 。。

序言(7)
德鲁克所主张的“创新”(Innovation),其实指的是“集体的创新”,而不是“个别的创意”,是产业的变革与社会的重大改变,它是社会性和经济性的用语,而不是科技性和技术性的名词。“创新”是创业家与企业家的特殊工具,他们凭借创新,将变革当做是开创另一事业或服务的大好机会。“创新”是可以加以训练、可以学习和可以实地运营的。然而创业家与企业家必须有目的地寻找“创新”的来源、变革以及成功创新机会的征兆。他们也必须了解成功创新的原则,并加以运用。
  《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不仅是实务的综合,更是企业经营成功的范本。该书有目的、有条理、有系统地将上百个成功的实务案例,通过动态系统的思维和剖析,呈现了极具启发性与参考性的价值。不仅高科技企业适用,对一般企业甚至于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精致化、休闲化来说,都是值得一读再读的经典作品。因为他指出一个“可能的最好方式”可以创造一个既和谐又繁荣的中国大社会。德鲁克对创新的分类有三:(1)产品的创新——即产品或服务的创新;(2)管理的创新——即制造产品与服务,并且将它们推出上市所需要的各种技能与活动的创新;(3)社会的创新——即市场、消费者行为和价值的创新。
  分别举例说明:发明多达1911种不同的电力与照明周边产品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其实并非唯一发明电灯泡的人,有一位英国物理学家斯旺,与爱迪生同时发明了电灯泡。就技术来说,斯旺的电灯泡比爱迪生的要好,于是爱迪生买下了斯旺的专利特许权,并将其应用在自己的灯泡工厂里。但是,爱迪生不仅详细思考技术上的要求,还思考了他的注意重点,甚至在他开始进行玻璃外壳、真空状态、发热纤维板等技术性工作之前,他就已经决定了一个“系统”,他的电灯泡是为了适于电力公司使用而设计的。他甚至已经安排好融资,安排好供电给电灯泡客户的接线专利,也安排好配销系统。斯旺是一名科学家,他只是发明了一项产品。然而,爱迪生却创造了一个产业。因此,爱迪生能够销售并安装电力设备,而斯旺却还在那边苦思,试图找出可能会对他的科学成就感兴趣的人。
  ⅩⅥ然而爱迪生不肯就此罢手,他渴望成为一位成功的商人和大公司的老板。他应该能获得成功,因为他是一位极佳的事业规划者。他确实知道电力公司必然采用他所发明的电灯泡,也确实知道如何为他的新事业筹集所需的资金。当他推出产品后,立即获得成功,而且需求源源而来。但是,爱迪生仍然维持其创业家的身份,或者应该这样说,他以为“管理”就是当老板。为此,他拒绝建立高层经营团队。因此,当公司步入中型规模之后,他所拥有的四五家公司都遭遇惨重的失败。最后这些公司只好请走爱迪生,代之以专业管理人才,才挽救了公司的危机。这家公司就是现在鼎鼎大名的GE公司。
  总的来说,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泡的产品,让世界因而光明了。爱迪生建立了一套系统产业,服务了全世界。为此,爱迪生创新了产品与服务,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就创业型策略来说,他也做到了,只不过在创业型管理上,他彻底失败。
  因为新事业的创业型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需要以市场为重心;(2)需要一个前瞻性的财务计划,特别是现金流量和未来资金需求的规划;(3)建立一个最高管理团队;(4)创始事业的创业家必须设定自己的角色、工作范围,以及工作、角色的关系(爱迪生即败在后两项)。 。。

序言(8)
更重要的是创业型管理需制定“政策”与“实务”:(1)企业必须接受创新,并视改变为机会,而非威胁;(2)企业必须通过有系统的衡量尺度,同时必须培养有系统的学习能力,以改善公司现有的成就;(3)创业型管理必须明确制定出企业结构、任用与管理、津贴、激励及奖励等实施办法;(4)在创业型管理中,存在若干禁忌,即不该做的事。
  全球已拥有两万多家分店的成功快餐连锁集团——麦当劳,连3岁的小婴儿看到拱形M字母都会发自内心地露出喜爱的微笑,这足以证明它的成功是无孔不入的。
  然而,这故事要从麦当劳的创始人雷·克罗克说起:起初他推销奶昔制造机给汉堡贩卖店,他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客户——一家位于加州小镇的汉堡店,购买数倍于其店址与规模正常需要的机器。他对这种现象加以调研,发现有个老年人通过将快餐作业加以系统化创新,改变了快餐业的运营方式。于是,克罗克买下了他的设备,并基于原始拥有者的意外成功,将它建构成一个如今数百亿美金级的大企业。
  ⅩⅦ麦当劳所展现出来的就是“创业精神”或“企业家精神”。确切地说,麦当劳并没有发明任何新东西,任何一家美国的高级餐厅老早就开始供应它的最终产品了。但是,通过应用“管理的概念和技术”(思考顾客所重视的价值),使产品标准化、规格化,设计流程与操作工具,以及分析工作流程与结果并设定标准,并依据该标准培训员工,麦当劳不但大幅提高了“资源的产出”,而且开创了一个新市场和新顾客阶层,这就是创业精神,也是企业家精神的精髓所在。
  克罗克直到80多岁过世,一直担任该公司的总裁。但是他建立了一个最高的管理团队,使它经营公司的全盘业务,同时还任命自己为公司的“营销良心”。一直到他去世前,他每周访问两三家麦当劳连锁店,检查它们的产品品质、清洁卫生程度以及服务是否亲切友善。更重要的是,他观察来到店里的顾客,和他们交谈,并倾听他们的意见。这使得公司能做出必要的改变,并维持它在快餐界的领导地位。
  像迪士尼公司的迪士尼与麦当劳的克罗克,都是受人尊敬的企业创始人。他们都有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自我驱策力,并富于创造力、创业精神(或企业家精神)与创新的思想。他们积极参与公司的例行性业务,并负起公司的创业责任。他们都依赖本人的“创业家性格”,而并未将企业家精神根植于明确的政策与实务当中。两人辞世后没有几年,他们的公司就变得懒散、缅怀过去、胆小与较具防卫性。
  至于那些建立创业型管理的企业——GE、宝洁、强生——尽管CEO屡经更替,经济环境屡遭变迁,10年、20年、30年……过去了,他们仍然拥有创新与创业的领导地位。
  为此,培养接班人制度与维持不断的创新和企业家精神,才是永续经营之道。虽然如此,麦当劳的创新,乃属于“管理的创新”,是值得企业界认真学习的。
  再来看看社会的创新。在19世纪早期,美国的农夫事实上没有什么购买力,没有能力购买农业机械。当时,虽然市场上已经出现许多收割机器,但不论农夫多么渴望获得它们,却没有钱购买。后来,收割机的发明者之一麦考密克发明了“分期付款”制度,这种方式使得农夫能够以未来的收入购买收割机,不必靠过去的储蓄。于是,突然之间,农夫就有了购买农业机械的“购买力”了。

序言(9)
ⅩⅧ麦考密克是第一位清楚地将“营销”看做是企业特有核心功能的人,他认为管理的特殊任务在于“创造顾客”。史书往往只提到麦考密克发明了收割机,其实他也发明了现代营销的基本工具,市场研究与市场分析、定位的观念、现代定价政策、以服务为商品的推销员、为客户提供零件与服务、分期付款的观念。他是真正的企业管理之父(德鲁克则是管理学教父),而且早在1850年之前,他就已达成上述成就。但直到50年后,美国人才普遍效仿他的榜样。“分期付款”是市场、消费者行为和价值的创新,这说明麦考密克做了“社会的创新”。
  “创新”是指系统化创新,德鲁克具有创见地提出了“七大机遇”的创新来源,前四项来源存在于企业内部(或组织内部),后三项则发生于企业或产业外部的改变:(1)意料之外的事件——意外的成功、意外的失败;(2)不协调的事件——实际状况与预期状况之间不一致;(3)基于程序需要的创新;(4)产业和市场结构上的改变;(5)人口统计数据;(6)认知、情绪以及意义上的改变;(7)新知识——包括科学与非科学的。
  这七个创新机会的来源界线相当模糊,而且彼此之间有相当大的重叠部分。它们可以被比拟为位于同一个建筑物不同方位的七扇窗户,每扇窗户所显现的某些景色,都可以从附近的窗户窥得,但是,每一扇窗户的中心部位所呈现的景观却互不相同。
  德鲁克举出了许多实例,为了使自己容易理解与应用,可以对照自己的企业属性、特性及核心能力,予以反复思考、追根究底,即可掌握个中秘诀,且善加利用,必大有收获。
  所谓“企业家战略”也是德鲁克的创见之一。企业家战略相当重要,而且与众不同,分别有“孤注一掷、攻其软肋、生态利基、改变价值和特征”。
  “创新、创业型策略及创业型管理”才是迈向创业型或企业家社会的真正根源,正因为如此,“创新”——这是本书的主题——是一种组织化、系统化、理性化的工作。明确地说,创新者所见所闻必须依据严谨的逻辑分析,凭直觉行事是不够的。
  事实上,若根据直觉就意味着根据“我的直觉”,不会有什么好处,因为那通常代表“我希望它怎样”,而非“我认知到什么”。但是分析本身——需要进行测试、试验和评估,必须严格地奠基于对改变、对机会、对新的现况,以及对大部分人仍然确信的现象与实际现象之间不一致的认知。这需要人们有这样的态度:“我所知的仍不足以进行分析,但我将会发掘足够的资料、信息,我会走出象牙塔,四处看看,问一些问题,并聆听他人的意见。”这是1925年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所惯用的调研方式,今天,也成了海尔集团张瑞敏的方式了。
  ⅩⅨ詹文明
  远流管理咨询公司大中华区CEO首席顾问译者序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构建“企业家社会”: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记得几年以前,我曾以《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课程研发教师的身份,旁听过某德鲁克研究培训机构的一位资深老师的课程,课程题目叫做“企业家与创新型小企业”。席间,有一位学员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什么样的人才能称为‘企业家’?早点铺的老板是否称得上是企业家?还是说只有大企业的老板或总经理才能称得上是‘企业家’?”于是,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最终也没能形成一个满意的答案,而这个学员的问题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类似的情景也出现在2005年国内一个“管理峰会”上,主席台上的几位企业界嘉宾就“什么人是企业家”对话了两个多小时,最后也是各执一词。 txt小说上传分享

序言(10)
其实,“企业家”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多的疑问是有一定原因的。如果大家查找最新一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根本找不到关于“企业家”一词的解释;而在英语语系国家里,“企业家”往往被定义为创办自己全新小型企业的人;在德语中,“企业家”一词则跟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主要指那些同时拥有并自己经营企业的人(英文对应可译为“ownermanager”);法语中,“企业家”的意思又是中间人或中介……这么多的不同定义,难怪会造成大家对“企业家”理解上的分歧。我认为,在阅读本书之前,有必要向读者解释一下“企业家”一词起源和发展的来龙去脉。
  “企业家”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源于法语entreprendre,意思是中间人或中介。到了中世纪,“企业家”指的是演员和负责大规模生产项目的人。到了17世纪,“企业家”指的是与政府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承担盈利(亏损)风险的人。最早论述这一概念的是法国经济学家里夏尔·坎提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在他的论述中,“企业家”就是在市场中充分利用未被他人认识的获利机会并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坎提隆在其著作《商业概论》中认为,企业家的职能是冒着风险从事市场交换,即在某一既定价格下买进商品,在另一不确定的价格下出卖商品。企业家所获得的是不确定收益。
  在坎提隆之后,另一位法国经济学家、作家萨伊(Jean Baptiste Say,1767—1832)将“企业家”一词推广使用。当时,萨伊作为新闻记者经常访问英国,在那里,他熟悉了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托马斯·马尔萨斯的作品。在亚当·斯密的著作《国富论》中,没有对资本的所有者和对企业进行组织和经营的管理者或“承办者”进行正式的划分。萨伊注意到资本家和“承办者”的作用与职责是不同的,即使在这两种角色集于一身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萨伊不满意以前使用的“承办者”(undertaker)和“促进者”(promoter)这样的词语,于是创造了一个新的表达方式“企业家”(entrepreneur)。萨伊在1800年时曾经这样说过,企业家“将资源从生产力和产出较低的领域转移到生产力和产出较高的领域”。在这里,我们看到萨伊不仅把“企业家”与所有权分离开来,而且,他将提高生产力和产出的职责赋予了企业家。
  ⅩⅩⅠ最早将企业家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提出并进行研究的是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1842—1924)。马歇尔在其著名的《经济学原理》(1890年)中系统论述了企业家的作用。他认为;一般商品交换过程中,由于买卖双方都不能准确预测市场的供求情况,因而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均衡性,而企业家则是消除这种不均衡性的特殊力量。企业家是不同于一般职业阶层的特殊阶层,他们的特殊性是敢于冒险和承担风险。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1883—1950)对企业家的研究最有影响力,他发展了马歇尔的理论。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指出,企业家就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也是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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