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直朝大伙扑将过来。
“整队,整队,把马车围做方城,民壮到里边躲避,飞龙禁卫把伏波弩上弦!安西军的弟兄,暂且退向两翼!”没等方子腾来得及害怕,王洵那略带稚嫩的声音,已经从队伍前头传向了队尾。
“诺!”老周、老郑等人齐声答应。一边组织民壮将货车从驮马的背上卸下来,搭建临时城墙,一边抽出骑兵专用的伏波弩。有意无意间,十几把弩弓齐齐地指向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背后。
此刻,唯一可以依仗的便是手里的弩弓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人数不比飞龙禁卫少,远处的来客又敌我未辩。如果双方勾结起来,准备杀人灭口。大伙在临死之前,总得拉上一两个凶手垫背。
正惶急间,又听王洵在队伍前方大声命令,“警报解除,警报解除!是自己人!小方,带几个弟兄跟我一道上前迎接。老周,老郑,把队伍重新组织起来!”
“自己人?”伙长老郑惊诧地睁大眼睛。只见远处的烟尘中冲出几个全副武装的将士,当中一人,身披一件猩红色锦袍,冲着王洵哈哈大笑。
“高,高书记,你怎么会在这里?”催促着坐骑快速迎上,王洵远远地冲着身披锦袍的武将抱拳施礼。
“我,你小子可真是够糊涂的。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一身戎装打扮的高适笑着抱拳,声音中透着一股子冲天豪情。
“高,高书记啊!”王洵楞了楞,顺口答道。旋即想起来,这是大伙对高适的习惯称谓。而此称呼的来由,便是因为高适曾经做过哥舒翰麾下的掌书记一职。
“既然是河西军的掌书记,自然不能老赖在京师里逍遥了!”高适点点头,大笑着回应。“只是你小子,怎么不好好在飞龙禁军里边混,非要跑到西域这边来跟我一样吃沙子?”
“我,我是奉命护送一批军械来的!”王洵笑着摸自己的后脑勺。难得在距离京师数千里外的地方遇到一个熟人,他心中的高兴根本无法掩饰。
难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遇到一个故旧,高适心里也非常愉悦,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洵一眼,笑着奚落:“莫非陈玄礼麾下再也找不到可用之人了么?非要派你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娃娃来!算了,老子管不到他,你既然到了我的地头上,便进关跟我喝杯水酒吧!”
“进关?”诗人高适和兵痞高适之间的差别太悬殊,王洵一时难以适应。楞了楞,犹豫着反问。
“当然了。阳关,老子现在就于此地坐镇。你小子没听人说过么?西出阳关无故人,说得就是这儿!”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对诗词一道涉猎甚少,这曲脍炙人口的《阳关三叠》,却在王洵心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此诗,仿佛只要有送行宴,不请歌姬们唱上一曲阳关三叠,就显不出惜别之意。只是王洵心中,从没把诗中的阳关,和远处黄沙中那个淡灰色的小点儿联系起来,更没想诗歌中的阳关城,居然座落于一个如此荒凉的所在。
“走吧!想要往安西去,我那里是必经之路!”见王洵还是满眼茫然,高适拍了他一巴掌,大笑拨转马头。
“唉!唉!”王洵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做梦,转过头,冲着身后同样满脸惊诧的弟兄们大声命令,“再加把劲儿,咱们今天进阳关城休息。吃饱喝足,明天再继续赶路!”
“唉,好勒。王校尉尽管先走一步,这儿交给我们几个!”方子腾长长地舒了口气,兴高采烈的答应。终于不用再疑神疑鬼了。阳关城的守将居然是王校尉的熟人。出了此城,便彻底离开了哥舒翰的地盘。即便他跟杨国忠好得恨不能同榻相拥,也无法将大伙如何了!
“走啊,大伙加把劲儿,今晚有热水洗脚了!”老周、老郑还有一干在沿途提心吊胆的飞龙禁卫们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到底是王小侯爷,根子就是深,这么远的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所谓阳关城,前身其实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屯兵堡垒。因为堡外恰有一条雪水融化而成的大河经过,故而慢慢演化成了穿越大漠与戈壁滩的一处关键所在。开元年间,大唐将士与后突厥狼骑在此地拉锯大战,热血曾经一度将城外的甘泉河染成烈焰颜色。为了给前线将士储备足够的补给,此关多次被扩大、修葺,终于使其成为丝绸之路上与玉门关并立的一座要塞。
天宝三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灭后突厥,犁庭扫穴。将居延海到小海之间的数万里草场重新收归大唐版图。阳关城的军事使命也同时宣告结束,渐渐转变为一个商旅和行人补充粮食和淡水的落脚点。后又因为这条商道过于靠近雪山脚下的绿洲,沿途沙漠强盗和吐蕃惯匪袭扰不断,商旅们宁愿在北方绕一个大弯子,也轻易不敢再走,阳关城便一日比一日荒芜下去。(注1)
数月之前,奉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将令,高适来此坐镇。凭着一身过人的本事和多年经营的人脉,想方设法重新修葺了城墙、仓库、兵营和供往来行人租住的馆舍、客栈,使得整个阳关城的面貌焕然一新。
隐藏于附近的沙盗和吐蕃惯匪听闻新来的阳关城守将是个诗人,以为有便宜可占,纠结在一起到城外打草谷。却不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被高适亲自带领五百河西精锐在野战中杀了个大败,从阳关城一直被追至大漠深处,若不是秋雪突降,几乎全军覆没。
自此,沙盗和吐蕃惯匪再也不敢捋高适虎须。从肃州至阳关城的商道重新畅通。往来行人发现此城的士卒待人远比玉门关那边和气,城门税收得也更公道,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个月,竟然将玉门关那边的人流分了一小半过来,令阳关城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
初来乍到,王洵当然不清楚这其中曲折。与高适并辔而行,只觉得所看到的一切都十分新鲜。整齐干净的街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狭窄却繁华的街市。虽然不像长安城那般大气,却也没长安城中那般压抑沉闷。仿佛一个刚刚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的衣衫打满了补丁,面孔和额角却充满了阳光。
沿途不断有人跑过来向高适躬身施礼,或者为全身披挂的巡城士卒,或者为头顶毡帽的铁勒牧人,或者为从头到脚包裹着布料的大食商贩。几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化外蛮夷居然跪在路边,伸手去抚摸高适靴子尖。而周围的侍卫也不驱赶,任由他们满足了心愿之后,默默让开道路。
“高大哥真是好手段,短短几个月,居然能让此间百姓对你如此崇拜!”王洵看得好奇,赞叹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
能让王洵这个外行当面称颂,高适听在耳朵里比收到同僚的们的一车赞许还要舒服,也不故作谦虚,大笑着回应道,“哪里需要什么手段!走在丝绸古道上,保命乃第一要务。我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自然就真心感谢我。要是哪天我被沙漠里的强盗给打败了,第一个向我吐吐沫扔石头的,保准也是他们。”
“啊!那他们可就太没良心了!”王洵被高适坦率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从前跟后者一道喝酒谈诗,佩服归佩服,却从没觉得对方如此容易亲近。但在今天,他接触到的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而不是那个略带一点点高傲且又老于世故的大诗人。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到了城中央的镇守使衙门。早有侍卫迎上前,替二人拉住马头。高适甩镫离鞍跳下坐骑,回头看了看,笑着提议,“在此城的西南角有一处兵营,你的人不妨先到那边安歇。干粮和热水,在伙房里都是现成的。我安排几个弟兄照看一下,保管不会慢待了他们。至于你小子,今天就睡在我的府衙中吧,很久没听到长安那边的消息了,咱们俩今晚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场!”
“但凭高大哥安排!”王洵想了想,拱手致谢,“还有哥舒大将军派来的一队兵马,沿途多亏了他们处处照应。高大哥如果方便的话……”
“一块儿住到兵营里去好了。”高适非常大气地挥手。在出城迎接王洵之时,他已经看到了那队护送者。双方的级别相差太远,根本没必要在后者身上过多花费心思,“明天早上你出发之后,我再安排他们回去交差!”
“有劳高兄!”王洵再度拱手,正想回过头去跟护送者们说几句客气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带队的河西军谷姓校尉却主动追了过来,冲着高适大咧咧的拱手,“高参军,某家这厢有礼了!”
“古鲁图?怎么是你?”高适的眉毛瞬间向上跳了跳,低声喝问。很快,他的脸色又恢复了平静,摇摇头,继续笑着说道:“既然你来了,就一起进来喝碗酒吧。咱们两个可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不打扰了。某家奉哥舒大帅的命令护送他们到这里。既然人马都平安入了关,就没某家什么事情了。某家这就回去向大帅缴令,高参军,你好自为之!”带领护送队伍的谷姓校尉涅斜着眼睛,仿佛跟高适有什么过节般,把哥舒大帅四个字咬得极重。
“那就恕不远送了!”高适的眉毛又向上跳了跳,目光瞬间凌厉如刀。
这可不是王洵记忆中那个弹剑做歌的高书记。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剑,王洵相信对方甚至会将其直接架在那个谷姓校尉脖颈上。而后者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未必是高适的一合之敌。
这种气势上的差距,远非人力所能弥补。在高适的怒目注视下,谷姓校尉竟然后退了半步,喃喃地辩解:“某家,某家也是奉……”
“回去交差吧!就说高某替你把人接下了!”高适耸了耸肩,慢慢收起怒火。
谷姓校尉不敢再多废话,冲着大伙抱了抱拳,转身离开。待他的身影去远了,心里隐约觉察出几分不对劲儿的王洵犹豫了一下,低声向高适问道:“高大哥,这个谷校尉是干什么的?怎么有点儿不知道好歹?”
“他是突厥杂种!”高适向地上啐了一口,满脸不屑。“你甭理睬他。这些家伙都是这般德行,就看不得别人给好脸色!”
“噢!”王洵皱着眉点头,“怪不得他一路上都少言寡语的。原来不怎么会说汉话!安西军怎么会用突厥人,不怕他们贼心不死么?”
“哥舒大将军也是突厥人!”高适笑了笑,轻轻摇头。唯恐引起其他同僚的误会,他又迅速补充,“但哥舒大将军却对大唐忠心耿耿。突厥人中,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不知道好歹。这个古,姓谷的家伙便是其中之一!我跟他素来不对付,所以一见到他就来气!”
“我看他也不太顺眼。不过,这一路上,还是要多谢他带兵护送!”王洵展开眉头,笑得满脸阳光。
如果没记错的话,高适以前的职位是哥舒翰私聘的掌书记。而现在,其身上穿的是四品参军袍服。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的地位都远远比一个校尉显赫。有道是,玉石没必要主动碰瓦片,身居要职的高适跟一个普通校尉斤斤计较,不太小家子气了么?
除非,姓谷的根本不是一个校尉。或者……王洵不敢再想,跟在高适身后,缓缓走入阳关城镇守使衙门。
大门吱呀一声关紧。秋日的阳光照在黄铜打造的门环上,反射出点点碎金。
注1:小海,贝加尔湖。
第三章 阳关 (三)
早在数日之前,方子腾等人就含沙射影地提醒过王洵,要他当心哥舒翰派来的护送队伍。但当时王洵却一笑了之。
作为一个初涉官场的后生晚辈,他心里还保持着对人性的信任。相信为人仗义且顾全大局的高力士大将军,不会冒着跟封常清决裂的危险,刻意安排一个送死的差事给自己。他亦相信素有“正直、忠诚”之名的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不会无缘无故杀掉一个与其素不相识的六品校尉。况且自己所护送的这批辎重,乃安西军在前线所急需。纵使哥舒翰受了杨国忠的指使准备动手,也需要考虑此举对安西战局的影响。
可今天,高适和谷姓校尉遮遮掩掩的对话,却令王洵从初次离家的喜悦中骤然惊醒。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朝廷对这里的控制力几近于无。先前之所以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完全凭借的是武将的个人忠心和大唐的国力威慑。而一旦某个封疆大吏想玩一些小动作的话,数千里瀚海中消失一两百个人,想必长安那边连个风声都听不见。
心里有了疑虑,他喝酒时就不敢放开量。总想着长安街头说平话艺人口中所描述的场景,高达夫冷不防举起手中酒盏往地下一摔,左右立刻冲出几百个事先埋伏好的刀斧手……
以高适的年龄和阅历,如何看不出王洵心中的猜忌来。所以也不勉强,约略劝了几轮,便开始自斟自饮。待客人忧心忡忡地把酒菜用得差不多了,摆摆手,示意左右撤去残羹冷炙,换了壶新煮的浓茶,给自己和王洵面前各自斟了一盏,一边捧在手里慢慢品味,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兄弟,你小子最近在长安城里是不是又惹麻烦了?所以才急匆匆地往封大将军麾下寻求庇护?”
“没,没有啊!”白白戒备了好半天的王洵楞了楞,顺口否认。
“真的没有?”高适满脸戏谑,“可我记得大约半年之前,某人亲口拒绝了封大将军的邀请。死活不愿意离开长安城呢?”
“啊,啊,那,那是……”被对方当面揭了老底,王洵的脸一红,呼吸立刻急促起来,“我,我是突然,突然想出来转转。转转。长安城里太憋闷了!!”
“说得好,长安城里的确太憋闷了!”放下茶盏,高适大笑着抚掌。“本来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气闷,没想到你这个勋贵子弟居然也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你就逃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再回去?”
“不!”王洵被高适的掌声吓得心头一紧,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喃喃补充,“不能算逃。我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家,所以突然想出来闯一闯!达,达夫公那日不是说过么,大漠黄沙之中,才是男儿放歌之所。”
“我说过?”高适有些记不起来了。但很欣赏王洵的应变能力。“就算我说过吧!那两场酒,喝得可真叫尽兴。小子,你放心,甭管你是因为什么缘由而来。也甭管你曾经得罪了谁。至少在阳关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上,你会很安全。好了,喝茶,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也是不敢做的!”
“我,我,我不是,不是针对,不是!”如同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剥光,王洵本来已经发红的脸色渐渐开始变紫,“我,我……”
他虽然阅历浅,却也不是个笨蛋。从死角里稍稍调转过头,便立刻明白,以此刻高适手中所掌握的武力,想解决掉自己根本不用摆什么劳什子鸿门宴。既然作为一座要塞,阳关城内的常驻兵马少说也有两到三千。而自己麾下不过一百禁卫和三百民壮,双方真的动起手来,估计用不了一炷香时间,自己这边就被剁得连个肉渣渣都剩不下了。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惭愧地摇头,“达夫公别跟我一般见识,在路上,我心里天天绷着一根弦,已经快魔怔了!”
明知道王洵在找借口遮掩,高适也不戳破,摇摇头,笑着道:“到了我这里,就不用绷着了。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不还没出阳关呢么?跟我说说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
“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