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审判》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东京大审判- 第4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霍西冷笑着说:“日军进攻南京时,松井石根是指挥九个师团的总司令,谷寿夫只是个师团长,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应该是松井,决不是谷寿夫。因此,只能判谷寿夫有期徒刑,判个三年五年吧!”
  曹士澂很气愤,但话说得心平气和:“南京大屠杀,松井石根和谷寿夫各有各的罪行。这次屠杀,谷寿夫是具体指挥者,而松井丝毫不加制止,犯有纵容杀人罪。松井是首犯,谷寿夫是主犯。”
  “不必玩弄文字游戏了,首犯与主犯有什么区别?”赫伯特偏着满头棕发的脑袋,望望曹士澂,又望望石美瑜。
  “大有区别。”曹士澂说,“首,是第一,如罪魁祸首;主,是负主要责任,如主持和主办,我们认为松井应判处死刑,谷寿夫同样应该判处死刑!”
  “不,不!”赫伯特执拗他说,“对谷寿夫,顶多判他五年徒刑,我们不能作复仇主义者!”
  因为蒋介石有吩咐,“工作中要多多听取三位监审官的意见”,曹士澂只好说:“我们负责把三位监审官的意见,如实向国防部汇报。”
  于是,曹士澂去请示白崇禧。白崇禧也做不了主,去请示蒋介石。这回,蒋介石听了白崇禧的汇报,还记得自己是中国人,腰杆子硬了起来:
  “那个谷寿夫,唵,在南京杀害了几十万中国人,罪不容诛,不能听三个监审官的,非判处他的死刑不可,唵!”
  正当准备开庭审判谷寿夫时,他却因心脏病复发而卧床不起,只好将审判时间推迟到他病愈之后的二月二十五日。现在是三月十日上午的最后一次开庭,加上在南京的五次预审,这是第六次审判。
  法庭设在南京中山路励志社礼堂。悬挂在审判厅上方的横幅写着:
  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
  两根柱子贴着将岳飞《满江红》里的名句改动两个字的对联:
  壮志饥餐胡虏肉;
  笑谈渴饮倭寇血。
  台上第一排座位上坐着石美瑜、陈光虞、张体坤等七名身着黑色法衣的法官,第二排坐着出庭作证的中外人士和两名指定辩护人。监审官赫伯特、阿尔达克和霍西,因为手中的指挥棒失灵,心里不是滋味,没有到庭,台下坐着中外记者和听众一千五百多人。
  八点二十分,暂时被解除手铐的谷寿夫,由四名法警押上法庭。他头戴深灰色礼帽,身着从东京带来一直没有穿过的土黄色呢料军服,两手戴着白色手套,嘴上的仁丹胡也着意修理过。从他的这副打扮和表情看,仿佛是出席朋友的宴会似的。其实,他是想给中国人留下一个临死不屈的形象,但是,这在中国人看来,他是个厚颜无耻的形象,一个令人看了感到恶心的形象,很像一只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吓得魂不附体的猫头鹰。然而,他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战争罪犯,抬头望了望台上的横幅和对联,取下礼帽向台上一鞠躬,又向台下一鞠躬,然后将礼帽提在右腿旁,转过身去面向台上站着。
  八点十三分,石美瑜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神色肃然地宣布开庭。顿时,全场鸦雀无声,仿佛法庭突然变得非常宽阔起来。
  “被告谷寿夫,六十六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先后任日本第六师团长和第五十九军司令官。”公诉人陈光虞开始宣读长达两个小时的起诉书,历陈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所犯下的累累罪行。
  谷寿夫全神贯注地听着,当陈光虞说到“被杀害者过去认为是三十万人,经过反复调查核实,被杀害的确切数字是五十万人,以及二万妇女被强奸,大火烧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熄灭”时,他皱着眉头,蠢蠢不安地蠕动着矮胖的身子,又两手不安地合在一起搓了搓。
  十点三十五分,起诉书宣读完毕,石美瑜说:“现在,由律师梅祖芳、张仁德先生为被告辩护。”
  谷寿夫搔了搔花白头发的脑袋,拒绝说:“不用律师辩护,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真相,也更了解我自己。”
  “你可以不要律师辩护。”石美瑜说,“那么,你对起诉书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要说?”
  “对公诉人先生的指控我不能接受。”谷寿夫仍与预审他时一样抵赖着,“我已说过,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对此,我只能表示深深的遣憾。有战争必有伤亡。所以,不存在什么大屠杀,不存在有什么大屠杀主犯。”
  他花言巧语,将自己的犯罪行为推得一干二净。
  石美瑜狠狠瞪了谷寿夫一眼:“请受害人提供证据。”
  一个中年男性从台上第二排座位上站起身来,他满脸愤慨地说:
  “我名叫冯清江,是南京的一名建筑工人。民国二十六(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三点左右,我从工厂回家,路过草鞋峡时,遇上一队日军押着五万七千多个男女难民走过来。我想逃走,但已来不及,也被他们抓住了。这么多的人没地方关押,都坐一块草坪里。一个小时之后,日军用铁丝穿着难民的手掌心,将两个人连在一起。大约穿了千把人时,有个军官模样的人走来,对正在用铁丝穿难民手掌心的士乒们说:不用穿了,第六师团部有命令,凡是抓到的中国人统统枪毙!”
  冯清江声泪俱下:“于是,日军命令难民全部站起来,然后用机枪对我们进行扫射。”我装着死了倒在地上,拉两具尸体盖在身上。日军担心有人没有死,又用刺刀在尸体上乱戳一气。“
  他卷起右手袖子:“我的右手臂被戳伤,这是伤疤。”
  台下有许多人泪水横流。这泪水,饱含民族的辛酸,饱含自鸦片战争以来上百年的耻辱,滴落在神圣的法庭上。
  第二个作证的是英国《曼特斯特卫报》驻南京记者特伯勒,他手捧一份剪报说:
  “这是我十年前写的一篇通讯,题目叫做《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文章约四千字,揭露了日军在中华门一带屠杀中国人和烧毁房屋、强奸妇女等累累罪迹。现在,我将这篇通讯念一遍。”
  他念道:“据不完全统计,到十二月二十七日止,日军在这一带杀害无辜平民五万多人,强奸妇女五千多人,烧毁房屋一千八百多幢。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活地狱,是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日子。国际委员会主席雷伯先生和秘书史密斯先生见此惨状,特地走访日军第六师团部,要求阻止无法容忍的残暴行为。但身为师团长的谷寿夫先生避而不见,只让一名少佐军官出面应付几句。因此,日军的残暴行为更加变本加厉。”
  石美瑜问:“谷寿夫先生!雷伯先生和史密斯先生访问你,你为什么避而不见?”
  谷寿夫说:“十年了,往事如烟,记不得了。”
  特怕勒念完,美国《纽约时报》驻南京特派记者杜廷宣读了他当年写的通讯《南京大屠杀目睹记》,揭露了日军在草场门、上新河、上元门、紫金山一带屠杀八万多个中国人,以及抢劫和强奸妇女等罪行。杜廷说:“日军占领南京时之屠杀,掠夺与强奸行为,其野蛮之程度,超过了此次中日战争中所有的残暴屠杀行为,日军的残酷行为,堪与欧洲中世纪黑暗时代之野蛮行为,与亚洲中世纪征服者的残忍行为相比并。”
  “我对两个记者先生所说一无所知。”谷寿夫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请问两位记者先生,你们写的是虚构的小说吧!”
  石美瑜一击惊堂木,喝道:“请谷寿夫先生态度老实点!你知道你是在什么场合,在同谁说话吗?”
  他接着说:“下面,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先生作证。”
  郭歧原为部队文化干事,现为营长。他将《陷都血泪录》念了上遍之后,说道:
  “这篇五千字的文章所记载的事实与特伯勒先生所写的大抵相似。但我的文章多一个内容,就是日军利用杀人取乐。为了加深印象,情允许我将这段文字再念一遍: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五十多个日军把一千八百多个男女难民驱赶到中华门,强迫他们一个紧挨一个地坐在地上,先在他们身上浇上汽油,然后用机枪扫射。枪弹一着人身,立即引起燃烧,将死未死的难民,被弹击火烧,痛苦地浑身颤抖,全场一片摇曳的火光。日军们则手舞足蹈地狂笑着:‘美极了,美极了,这是古往今来最美的火光舞!’十八日上午,一百多个日军在草场门杀了三百多个难民,临走时,每人用枪上的刺刀戳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都发疯似的跳着,扭着,唱着,这样走了几里路,玩腻了,才把人头丢在西康路口。十九日上午,日军在太平路放火,当大片房屋烧成熊熊烈火时,他们将二百五十多个难民捆绑着,一个个丢入火中。当被害者发出阵阵惨叫时,日军们却歇斯底里地狂叫:‘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同一天下午,五十多个日军在上新河强迫一百五十多个难民各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再将他们的下半身埋在地下,然后牵来八十多条狼犬;当狼犬撕咬难民上身,被害者撕心裂胆般惨叫时,日军手牵手围着被害者跳起舞来,日军取名为‘狗吃活人肉刑法’。还有什么‘钓鲤鱼刑法’,二十二日上午,日军将五十多个难民吊起来,用铁钩钩着他们的舌头,然后用皮鞭抽打,被害者痛苦地一抽搐,舌头就破了,口里的鲜血直流。这时,日军哈哈大笑说:美的享受,美的享受!”
  郭歧说:“我的《陷都血泪录》先在《中央日报》发表,不久,日本《读卖新闻》大概为了炫耀日军的威风,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请问谷寿夫先生!如果我写的不是事实,你们日本报纸怎么会转载?文章在中国、日本两家发行数量多的报纸上发表之后,你和你的上司松井石根怎么没有提出反驳,甚至抗议呢?”
  谷寿夫在血泪交织的控诉声中悚悚自危了。他说:“恭聆郭先生所述,确实太残忍。”
  他继而狡辩:“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区已迁徙一空,无屠杀对象了。至于草场门、上新河等地若有屠杀行为,那是别的部队干的。”
  法庭如火山爆发!有的指着谷寿夫破口大骂,有的气愤地挥着拳头喊打,有的号陶痛哭!愤怒和悲痛之声,大有掀翻屋顶之势!
  石美瑜连击几下惊堂木,大家才平静下来。接着他说:“谷寿夫先生!你在你的部队开展杀人竞赛没有?”
  谷寿夫一惊,旋即矢口否定:“没有!我谷寿夫哪有这样野蛮和残酷?”
  石美瑜手对台下的法警一挥,吩咐说:“将两名丙级战犯押上法庭作证!”
  四名法警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之押上来了。两人都是三十多岁年纪,同穿着褪了色的土黄色军装,齐声说:“请罪,请罪!”向台上台下各一鞠躬。
  “谷寿夫先生!你认识我们两个吗?”向井问。
  谷寿夫将他们打量了一会儿,摇着头说:“不认识,不认识。”
  “日军侵占南京时,我们是你手下两名少佐军官。”野田说,“我名叫野田毅之,他名叫向井敏明。那年十二月十四日,也就是你号召开展杀人竞赛的第三天下午五点左右,你在师团部接见我们两个,怎么不认识了?”
  “十年了,十年了。”谷寿夫含糊其词地说着又摇摇头。
  向井说:“我们之所以受到你的接见,因为我们响应你的号召最积极。十四日那天,野田君砍下了七十八个人的脑袋,我砍下了八十九个脑袋,准备接受你的奖励。可是,你却说,我们都没有杀满一百人,不能夺标,明天再来。”
  野田紧接着说:“第二天,我杀了一百零五人,向井君杀了一百零六人,我们认为可以夺标了。可是你又说,究竟你们谁先杀足一百人没人作证,还是不能获奖,明天再来。”
  他说到这里,拉着向井面向听众跪下去,两人连说:“我们罪该万死,我们罪该万死!”
  谷寿夫两脚颤抖了几下,似乎也想表示忏侮,但他终究没有下跪。
  “我有罪,我有罪。”他说,“人老了,记忆衰退了,二位所说的这些实在记不起来了。不过,即使我号召杀人竞赛,也不会要下边用刀砍,因为这方法太原始,远不如用枪杀方便!”
  法警将向井、野田押走之后,石美瑜宣布:“把从中华门外的万人坑里挖掘出来的、被害者颅骨搬出来!”
  顿时,在场者仿佛进入深山古刹似的,森森地肃静下来。接着,两个法警各从里面房间里提来一个白布袋子,向一张铺着黑布,宽约五尺,长约七尺的桌子走去。桌子正好对着谷寿夫,距离他约三步远。不一会,一颗颗白生生颅骨从布袋里滚出来,堆满了一桌子。法医张瑞之身着白褂,手戴橡胶手套走过来,指着颅骨说:
  “刚才谷寿夫先生狡辩时,说什么用刀砍太原始,而从这些颅骨底部的切痕看,全部是刀砍下来的。”
  他见谷寿夫呆若木鸡,不置可否,喝道:“你向前走三步,看这五十多颗颅骨,哪一颗不是用刀砍下来的!”
  谷寿夫胆战心惊地走向摆着颅骨的桌子,瑟缩地低头看了好一阵。
  “是的,是的,都是刀砍的,残酷,残酷!”他继续狡辩,“进驻南京的部队还有中岛君的第十六师团、牛岛君的第十八师团和未松君的第一百一十四师团,也许是他们所为。”
  “不是!”石美瑜拿起一份案卷,“去年七月二十一日,你在东京接受预审时,中岛贞雄与你面对面揭发时,他用事实说明,日军进犯南京时,第十六师团、十八师团、一百一十四师团分别驻扎在南京的东郊、西郊和南郊,南京大屠杀全是第六师团干的。当时,你不仅没有反驳,而且在审讯记录上签上‘情况属实’四个字和你的姓名。纸写笔载,你无法否定!”
  他接着说:“你是不见棺材不流泪!那好,下面放一段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实地拍摄的谷寿夫部队暴行纪录影片给你看!”
  礼堂的电灯一灭,银幕上映出趾高气扬的谷寿夫,由一批军官簇拥着来到雨花台。这时,一批日军士兵正强迫一百八十多个中国难民跪在地上。紧接着,士兵们挥动马刀将一百八十多颗头颅砍了下来。谷寿夫摸着仁丹胡,很欣赏地点点头,又向随来的军官伸出一个大拇指表示称赞,然后扬长而去。
  电灯亮了,石美瑜间:“谷寿夫先生!你看了电影,还有什么话要说?”
  “无话可说,有罪,有罪。”谷寿夫如重雷轰顶,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在法庭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
  “再放映一段纪录影片。”石美瑜说,“是日本随军记者、谷寿夫先生的好朋友伊藤敏松先生拍摄的。”
  出现在银幕上的是一个个日军士兵强奸中国妇女的镜头,以及一支日军部队押着五十多个年轻漂亮的中国女人送往第六师团部,谷寿夫马上挑选其中一个,拉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然后砰地把门闩上的镜头。
  放完影片,石美瑜说:“谷寿夫先生!你没有想到这段影片会落在我们手里吗!”
  谷寿夫茫然地摇摇头。
  这段影片为什么会落在中国人手里?原来,九年前,伊藤敏松在武汉认识了中央通迅社记者李健君。半个月后,伊藤从前线采访回来,因中暑倒在汉口码头,被路过这里的李健君送往医院抢救。谷寿夫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后,曾托人捎信给伊藤,恳求他将这段影片销毁。
  正在这个时候,李健君登门访问他来了。伊藤灵机一动,就将影片交给李健君,以表示他对中国朋友的感激之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