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死了,死人是不说话的。
逍遥子和凌炎的距离还很远,至少是剑刺不到的距离。
但是凌炎的脖子仍然出现了一道伤口,那是剑划过的血痕。
确切的说,那不是剑划过的,而是剑气。
具体的来说,这是逍遥子握在手中的宝剑激射而出的剑气,剑法的最高境界,剑气也能杀人。
就这样,凌炎带着惊恐的表情而殒命。
与此同时,十颗硫磺弹从门口扔了进来,这硫磺弹是火神派的弟子扔的,都向逍遥子的方向扔去。
只听得轰隆巨响,整个客栈顿时陷入一片火海。
逍遥子也淹没在这红红的火海之中,是生是死,无从定论。
这之后的五年里,江湖中再也没有出现逍遥子这号人物,人们都断言他在这场大火中丧生了。
这场大火过后,官府的捕快在客栈内发现了七具烧焦的尸体,已经无法辨认容貌。
当然,凌炎的尸体已被火神派的弟子运走了,不在其列。
不过也不难分析,六具尸体是来杀逍遥子的六人,还有一具便是逍遥子。
但事实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了,他们都忽视了一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正因为微不足道,所以他们忽视了。
这个人便是客栈的小二。
这样算起来,客栈内应该有八具尸体才对,可许多人始终认为只有七具,这也难怪,谁会在乎这身份低微的跑堂之人呢。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注意到了这点,他们坚信逍遥子还没死,因为他是逍遥子,逍遥子不会就这么轻易死的。
但逍遥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出现,又不得不得让人们相信逍遥子已经葬生火海。
反过来说,若是他没死,那么他是怎么逃生的,这段时间他究竟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出现江湖?
一切都是谜!
当然这所有的谜团,也只有逍遥子本人才能解开了。
逍遥子的一生是个传说,他的生平事迹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谈论的话题。
有人说,他是个坏人,因为他是个杀手,杀了很多的人。
也有人说,他是个好人,因为他是个侠客,劫富济贫。
反正,褒贬不一。
也许,一个人的功过是非不是由一个人或者数人去评定的,只有留给后人去评说,让历史去鉴定。
逍遥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杀手、侠客、浪子。
看书惘小说首发本书
。。。
 ;。。。 ; ;
第十二章 嫉恶如仇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曾是个奴隶,后来成为一个杀手。
但无论奴隶还是杀手,我都还算是个人。
所以我也有我的江湖。
一个杀手。
他的每一次伏击就是他的江湖。
一个一辈子被关押在牢笼里的奴隶,
他的牢笼就是他的江湖。
一个习惯了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可贵。
一个人虽身为奴隶,但仍保持一个自由人的思想,这样的人便不是奴隶。
一个有志向的人,他决不甘心做一个奴隶。
熊倜就是这样的一个奴隶。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观察一个人的眼睛能知晓他的内心世界。
他的眼睛有沧桑、倔强、坚忍。
因此,熊倜不想当奴隶。
通常情况下,一个奴隶想重新成为自由人,只有逃跑。
因此逃跑也是熊倜唯一的选择,他一直在等机会。
次日,破晓。
和煦的阳光透过墙体的缝隙洒向这阴暗的牢笼,映照人们的脸庞,感觉很温暖,就像情人用她充满爱意的手摸着你的脸颊一样的温暖。
牢笼的人是九道山庄内的奴隶,他们没有自由,也没有尊严,就连最基本的生命也无法保障,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九道山庄主人的手里。
每一次清晨,奴隶们见到那和煦的阳光,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在阳光下自由的呼吸,自由的奔跑。
然而,在恶势力奴役下的奴隶,这做为人最基本的权益都没有,还奢谈什么以后,未来。
牢笼。
这是关押熊倜的牢笼,他还在沉睡,怀中抱着可爱的岚,他俩身下就只有一些枯枝树叶,怎么能保暖,俩人唯有紧紧相拥着,身体才稍微有点温度。
岚在熊倜的怀中很甜蜜,她的嘴角还泛着笑意,这或许是她有史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晚,因为身旁有熊倜,有她的熊倜哥哥。
“都起来干活了,快点起来。”
一阵声音在牢笼内回荡,熊倜迷糊之中听到这威吓而熟悉的话语,身体一颤,努力睁开眼睛,睡眼朦胧,显然还泛着困。
但是没办法,熊倜在九道山庄当奴隶的这段日子,他看到了太多的悲剧,正如前日一个奴隶在干活的时候想逃跑,结果被那帮恶奴放狗活活的咬死了。
要是发现哪个奴隶偷懒的话,少不得受鞭刑之苦。
谁违反了规矩,重则杖毙,轻则鞭打。
总之,奴隶就是活在白色恐怖之下,煎熬着。
“岚,快醒醒。”熊倜唤道,同时他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岚的嫩脸。
岚的脸很柔很滑,就像珍贵的丝绸一样柔滑,熊倜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唯有岚在他身边,他冰凉的心才会有些许温度。
岚感受到了熊倜的爱抚,同时睁开了眼睛,轻声道:“熊倜哥哥。”
“岚。”
“熊倜跟哥哥,咱们快点叫醒爷爷。”
两人刚要去唤醒老人的时候,熊倜的手不经意间碰到老人的布满棱纹的大手,骇然的发现,老人的手异常的僵硬没有温度,那是只没有生命的手。
“爷爷,你别睡了,你不能丢下岚。”岚发现了老人异常的状况,失声痛哭起来,嘴里依然唤着躺在地上的爷爷。
熊倜回想起这段日子以来老人对他的万般疼爱,每次都把食物多多的给他,自然而然的,在熊倜的心里,除了岚以外,老人是他最亲的人,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爷爷一般看待。
岚失声痛苦着,眼泪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熊倜没有哭,但是他的心在滴血。
他明白这个江湖,眼泪除了释放情绪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他不能哭,坚决不能哭。
“爷爷,你不能丢下岚。”
三个看守奴隶的家奴闻声,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家奴自然是领头的,此刻他见到这情景,表情木然,也许他对这场景已经麻木了,见得多了,自然就麻木了。
“真晦气。“领头的家奴头转向身旁的二人道,“你两把这尸体抬出去,找个地方埋了。”
“是,大哥。”
于是二人打开了牢笼的门走了进来,走向了老人的身旁。
岚紧紧的捏着老人的手,紧紧的不放,她和老人的相依为命多年,感情比血还浓,比海还深。
熊倜发现岚的身体在颤动,脸色苍白如纸,她的声音也哽咽了。
不待多想,他抱住了岚的脆弱的身体。
岚的手在离开的老人的手一刹那,岚的情绪彻底失控了,扑在熊倜的怀里痛哭起来。
领头的家奴恶狠道:“哭什么,不就是死了个老头嘛,这样也好,也不用浪费山庄的粮食了。”
“你,还有没有人性,难道你就没有亲人。”熊倜怒道。
“大胆,你敢顶嘴。”
“我说的不是事实吗,难道你亲人离你而去,你难道不伤心。”熊倜一脸倔强,
“反了,一个奴隶竟然反了天了,来啊,把这小子拖出去,给我抽三十鞭子。”领头的家奴凶相毕露。
话音刚落,走过来了一个家奴,他的手中拿着一条拇指粗细的鞭子。
“把他拖出去,给我狠狠的打,记住了小子,今天的活必须干完。”领头的家奴一脸阴沉道。
岚急声道:“不要。”
“岚,别哭,没事,哥哥会好好的。”
熊倜转头看向正准备拉自己的那名家奴道:“我自己有脚,我自己走。”
说完,毅然的向外走去。
随即,一阵鞭笞声传进了岚的耳朵里,但是她没听到熊倜的痛叫声,哪怕是一丁点儿声音都没有,她知道熊倜哥哥很坚强,就算再疼,他也不会吭一声。
可越是这样,岚才更加心疼。
九道山庄圈养的奴隶,从事山庄内各种各样的工作。
年龄大些的奴隶则做重活,如九道山庄花园的修建及破损房屋的修葺。
年龄小点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熊倜则负责每天喂养山庄内三百只马匹,岚则负责洗山庄内所有丫鬟的衣裳。
挨了三十鞭子的熊倜遍体鳞伤,但他依然咬着牙,步履蹒跚的向马房走去。
熊倜首先把青草、干草、麦秸之类的马粮放进上百个马槽里,然后还得去挑水来喂这些马。
所有的事情做完下来,熊倜也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
况且他身上还有伤,身体流出的汗渍碰到伤口,很疼,钻心的疼。
但是他没有喊一声疼,身体上的伤痛虽然很疼,但也比不过他心里的痛。
他的心里有一堆火,在炽烤着他,使他的心变得很坚韧,也很强大。
环境往往能改变一个人,也能造就一个坚强的人。
熊倜心里有恨,也有仇,他要报仇。
他的心里装着很多人,这些人都是该杀之人,如今,又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九道山庄久久未蒙面的庄主。
也许,等他看见九道山庄的主人时,他的血会更加沸腾。
本书源自
。。。
 ;。。。 ; ;
第十三章 敞开心扉
傍晚时分。
远处的夕阳已落下山去,天空上血红色的云彩逐渐变成青灰色。
寒风很冷,九道山庄的牢笼也很冷,但牢笼中的人此刻却个个激昂起来,欢腾声此起彼伏。
因为有两个身材魁梧的汉子在牢笼内的空地玩过肩摔,两个汉子都是奴隶,他们长期从事辛苦的工作,练就了一副铜墙铁骨般的血肉。
只见两人古铜色的肌肤,臂膀的肌肉块棱角分明,大手青筋直冒,二人力气相当,都紧把着对方的胳膊不放,谁都奈何不了谁,两人就这样僵持着。
这是奴隶们之间的活动,也是奴隶之间不成文的规定,谁要把对方撂倒,就是奴隶之中的强者,也就是奴隶之主。
奴隶之主并不是奴隶主,只不过他在奴隶之中有优越感而已,他依然还是奴隶。
这样的活动也得到了守卫奴隶的家仆的默许,他们也乐见其成,找找乐子也不错,因此并没有横加干涉。
也许,这牢笼就是奴隶们的江湖。
一山容不得二虎,这牢笼就是山,二虎就是在牢笼内空地上争斗的十号和三十九号。
熊倜是三十八号,这三十九号比熊倜晚来一个月。
奴隶之间用代号称呼,熊倜自然不知道这三十九号的名字,只无意间听到他提起过,他是个赌徒,因欠了赌债无力偿还,便卖身进九道山庄。
“加油!”
“撂倒他!”
“就这样,快!”
许多奴隶都在为这两人打气,熊倜和岚两人也趴在牢笼的木栅栏上,观看着场中二人的比斗。
熊倜也和大部分奴隶一样希望这三十九号能赢,毕竟那十号在牢笼内作威作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欺压他人,和许多奴隶积怨甚深。
再者,三十九号进山庄没多久就敢和十号叫板,胆略过人,他的气魄令许多人深深的折服。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在给十号助威,这些人多半是十号的死党,平时跟着十号挑拨是非,就属他们最有能耐。
“熊倜哥哥,你说三十九号会赢吗?”岚低声问道。
“这十号身材剽悍,赢他很悬。”熊倜回答道。
“恩,这十号很凶,你来之前有个三十八也向他挑战,结果被……”
熊倜打断道:“怎么还有个三十八号,这不是我的代号吗?”
“他比你早来两个月,不过他的腿被十号打成残废,走路都成问题,最后被山庄的人拖出去了。”
“那他人呢?”
“不知道。〃岚的语气凝滞了一下,“听说是死了。”
“恩?”
熊倜一阵默然,他很明白一个残废,不能干活的奴隶,自然对九道山庄没有用处了,没有价值的奴隶,下场很惨。
“咚。”只听扑通一声,有人摔倒之声。
熊倜回过神来,视线透过人群的缝隙,赫然发现三十九号被十号摔打在地,十号则骑在他的身体上,并挥舞着拳头一阵狠揍。
眼见三十九号已成败势,众人都为之叹息。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三十九号双腿汇聚力道,膝盖猛的撞击在十号的背部,力量惊人。
十号受到重创,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一个踉跄,来了一个狗吃屎之状。
三十九号的身体脱离开十号的一瞬间,翻身跃起,并向十号猛扑过去,用青筋暴起的手臂紧紧的勒住十号的脖子。
只见十号的双手拉扯着对方的手臂,然而始终没拉开,挣扎了许久都无济于事,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满脸涨红,眼睛也泛着血色,不过十号显然更严重。
最后,十号的力气渐渐的消耗殆尽,放开了拉扯的手,向地面拍了三下,示意认输。
三十九号见此,紧紧勒住十号脖子的手臂也松开了下来,并双手高举来了个胜利的姿势。
随即,一阵欢呼声传来,响彻整个牢笼。
此刻,十号也从地面爬了起来,拍了几下衣服上的尘土。
他走上前恭敬道:“三十九,你胜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大哥。”
“既然你认我当大哥,以后咱们就是好兄弟。”三十九号伸手拍了对方的肩膀道。
“恩,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兄弟。”
“大哥。”
看着这戏剧性的一幕,围观的众人都一阵吃惊,刚才两人还生死相斗,过了没多久,就称兄道弟了。
这个江湖就是这样,友谊是靠自己争取来的,不是靠别人施舍,就算虚与委蛇得来的感情,那样的感情也不长久。
有句话是这么讲的,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
熊倜此刻若有所思,人不仅仅为仇恨而活着,还有比仇恨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友情,就好像他和岚的感情,很纯洁也很暧昧。
“岚!”
“熊倜哥哥,什么事?”
“长大后……”
“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