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山张燕的关系。吴先生你乃是张方之师,可见张燕对你的推崇,而今,张方被吕晨所杀,你却来雁门做贺客,别人或许不怀疑,但我却是不信。”
“爱信不信。”吴先生心里一震,强行冷静道。心里却更是颇为意动,吕晨的舅哥难道真的暗通了袁家的人?如果是真的,那三路夹击之下,吕晨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九章 猎魔行动
“我就是想信也信不了啊!你花钱买通了雁门城管大队队长,也就是主管马市的李睿将军。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三百名鲜卑男人运送牦牛进入雁门,并宰杀,呵呵……”甄俨好整以暇地抚弄着自己的玉扳指,轻飘飘地说着。
“你到底是谁?你怎么知道的?”吴先生猛然坐起,声音开始变得冰冷,手里捏着一个瓷茶杯,仿佛片刻就要摔碎。
“玩儿摔杯为号?别太激动,吴先生,我说过,我们是一路人。”甄逸抿了一口茶,“这茶,涩口,不好。改天,我送你一些好货色。”
“你想做什么?”吴先生看了看门外,有些犹豫。
“先生不必惊慌,我并无恶意。”甄俨道,“你有所不知,表面上,我妹妹即将嫁给吕晨,我将会成为吕晨的二舅哥。但,我父与我对吕晨并无好感,将宓儿下嫁也是逼不得已。或许你也听说过,宓儿原本是要嫁给袁公次子的,而在出嫁的半途,吕晨小儿截了小妹,后又攻打无极县,逼迫我父将甄宓许配给他。为此,我们甄家也得罪了袁公,我家的生意大受影响,这些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那吕晨逼我父杀无极县令,让得袁公对我甄家极其不满。可惜的是,我父最终却选择了两面讨好,说实话,我不认同父亲的看法,两面讨好通常只能作茧自缚。我要的,是吕晨死!”
吴先生冷眼看着甄俨,心里暗暗盘算。
甄俨自顾自续上一杯热茶。然后自嘲一笑:“此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吕晨,抢了我的女人!”
“他抢的不是你妹妹吗?难道……”吴先生顿时诧异。
“我……你……”甄俨一口热茶呛住,脸色通红。
“哦,抱歉!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吴先生当即摆手。
“呼!”甄俨瞪了吴先生一眼,心说,若不是文丑那货油盐不进,铁了心要跟吕晨挡刀。拉着不对半道拦截高干的兵马去了。我又何须跟你这种货色浪费唇舌?虽然心里这样想,但甄俨别无选择,光是高干的步兵,或许能打下雁门。但要想将吕晨杀死。难!很难!毕竟。甄俨也知道吕晨所部的骑兵非常强大,所以,他才不得不来找吴先生这个“同道中人”。如果能联合黑山军的骑兵和步度根的骑兵的话,吕晨一定插翅难飞。黑山军骑兵不多,但他打听到,这次步度根可是出动了整整两万骑兵。吕晨只有五千左右的骑兵,这一比较,孰强孰弱高下立判。
甄俨忍了又忍,然后才把实话说了出来:“我认识一个江湖女子,我倾心于她,准备纳她为妾,但她年纪太小,所以耽搁了些。后来,吕晨逼迫我甄家,那女子为我义愤填膺便是去刺杀吕晨。哎!此等真心,我如何能够辜负?”
佘梓若是知道甄俨如此说,只怕会马上跳起来:我是为了钱!五百金!
吴先生有些信了,道:“后来呢?”
“哼!”甄俨一拍木几,“后来,刺杀失败,那吕晨不知用何邪恶药物,将那女子变得痴痴傻傻,不记得之前的事情了,自然也记不得我了。她现在就住在吕晨小院,你说,这关系无需多说了吧?”
“竟有此事?这男人啊,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吴先生故意撩拨道。
“正是!”甄俨恶狠狠道,“我是前些日子去给我妹妹送东西的时候见到她的,哎!所以,我必定要让吕晨死无葬身之地!因此,我联系到了二公子,让晋阳高干趁机出兵雁门。我也知道你们黑山军和步度根部落也会出兵,我们不如联合!”
“哦?”吴先生也不再怀疑了。
“黑山离此地较远,步兵自然是来不了,但黑山骑兵又不多。主力应该是步度根的两万鲜卑骑兵,对付雁门一万余兵马,或许能获胜,但,你们怎么攻城?”甄俨道,“而且,你们黑山军是无法占据雁门的,步度根也不行,最终还得落到袁公手里。既然如此,咱们不如合作,各取所需。步度根可以得到足够的战利品,也能救回他的公子。你们,可以杀吕晨,更能获得大量军械和粮草攻击。而二公子要的很简单,他只要杀吕晨,以及雁门郡。此外,还有一点……”
“还有一点,应该是趁机杀掉袁大公子是吧?”吴先生冷笑道。
“我可没说,是你说的。”甄俨诡异一笑。
“高干虽然追随二公子,但却不敢自己对大公子动手。所以,你想到了我们?”吴先生了然,不等甄俨答话,举杯道,“合作愉快。”
……
小院,在跟老爹打过了招呼之后,吕晨在自家后院书房中,跟庞统、陈宫和无名三人密议。若是平时,这种事情都不需要先知会吕布的,毕竟,吕布已经放权了。虽然吕晨对于吕布这么容易就把全力交给他有些不解,他一直以为吕布该是个权力欲很强的人。但是,明天毕竟是吕晨成亲的日子,若是老爹都不知道,城外突然打起来,城里也杀声四起,实在有些不孝,他这才选择了通知吕布。除了吕布之外,吕晨没有告知太多人,这种事情还是越保密越好。摆地摊被城管们“追杀”过的都知道,谨慎一些绝对没有坏处。
行动已经详细规划好了,各路军队的任务只是明面上的,真正的杀招不再赵云的虎贲轻骑,也不是文丑的神策军,而是飞龙秘谍。从建立最初,吕晨就没想着把飞龙秘谍完全打造成探子,更多的是刺客和杀手,当然,也有些后世特种部队的影子。当然,从电影上看来的为数不多的招数,吕晨也知道用处不大,但高顺和无名的手段他是相信的。如今,就到了试刀的时候了。
庞统和陈宫在跟无名确定最后的事宜,庞统明日是军事,主管一切明里暗里的军事行动,陈宫是政府大管家,又是明日婚礼的司仪,所以,他也必须过问。
吕晨捏着毛笔,在五花笺上写了两个大字:猎魔。
陈宫过来一看那俩字,大惊:“这是何字?为何宫不认识?”
庞统说:“浪费纸张。”
然后吕晨就把猎字叉掉了,又想不起繁体的猎字怎么写,毛了,写了个拼音上去“lie”,然后塞给无名,道:“这次行动,名叫猎魔。中午之前,清楚城内目标后,你们不要来见我,也不要打扰庞统,明日人多。完成之后派人将这张纸送给我,当做信物,我便知道你们得手了。得手后,你们直接潜出城,执行斩首计划!雁门安危!尽在你的手中!”(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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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咧着缺门牙的嘴一笑,道:“小君候放心!某哪怕一死也会完成任务!如果我死了……”
吕晨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会将你厚葬,并给你报仇。”
“不用。若是我真的战死,估计也就找不会尸骨了。”无名挠挠头,老实诚了。
“额……”吕晨突然不知道说什么,有些默然。
特种兵、飞龙秘谍,听来威风,实际上是最苦逼的,无论生死都不能暴露身份不说,为了保守秘密,这些死士们都有一向原则——绝不变成俘虏。到了绝路,他们都必须服毒自尽。虽然,吕晨不相信每个人都能做到,但他不怀疑一根筋的无名。
“我只希望小君候善待我妹子。小君候是贵人,神人,这妾氏的位置,别珠自然是万万不敢争的。”无名憨厚一笑,缺牙旁的菜叶绿得发亮,“能给小君候暖床便是福气,只求小君候若有闲暇能赏她一个根苗,如此,我便为小君候战死,也无憾。”
无名是个粗坯,却罕见地用了根苗这样隐晦的字眼,可见,这货私底下盘算好久了,指不定还跟人求教过。由此,也能看出,无名对吕晨算是真的服气了,不仅仅是忠心而已,而是人格魅力的折服,往简单了说,就是,无名觉得吕晨是个大好人,妹子跟着他不遭罪。
这年月,不遭罪过一生。那就是天大的福分。
吕晨想说以后给别珠,也就是云袖找婆家备丰厚嫁妆之类的话,但是说不出口,无名满脸的刀疤和皱纹,刺痛着吕晨。这个狗草的年月!把人都折磨成猪狗了!吕晨也就不再掩饰自己内心那点对云袖的邪恶心思,这时候再装圣人,只会适得其反。
吕晨说了:“放心,云袖那丫头挺好。等她长开些,老子就把她给睡了。”
无名转身就走了,佝偻着背。腿有些瘸。不像个慷慨赴死的勇士,像条野狗。
猎魔行动,分内外两部分,内是伏杀和秘密逮捕。难度系数挺小。外则是训练良久的斩首行动。也就是小队刺杀任务。飞龙秘谍人不多,高手更不多,对吕晨死忠并敢慷慨赴死的高手更不多。加上这次任务关系重大。所以,身为飞龙秘谍总教官的无名必须亲自带队。
这不是一个容易完成的任务,换句话说,所谓的斩首行动,就是一命换一命。风萧萧兮易水寒,没有狙击步枪的年代,壮士玩儿刺杀,不论成败,大多都是要被乱枪戳死的。基本上等同于肉包子打狗,除非那条狗吃素。
无名走了,吕晨虽然知道相比其他的飞龙秘谍成员,级别更高的无名,活下来的几率更大,但危险并未绕道而行。这次的行动,说到底就是拿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命,吕晨觉得心里亏得慌。但这不是伤春悲秋的时候,一面愧疚着,一面吕晨却也冷血着。
只希望无名能回来,这个曾经暗杀过自己的家伙,吕晨并不是很喜欢,主要是他长得太丑。但是,这种一根筋的家伙,你跟他呆久了,总是不会反感的。说实话,无名是个很适合管理飞龙秘谍的人,吕晨希望他能继续掌管。
无名走了之后,庞统和陈宫也离开了,陈宫离开之前还敦促吕晨一定要牢记各项礼仪。吕晨郑重表示,一定会挑灯夜战,把礼仪全都记住,不出差错。陈宫欣然颔首,孺子可教也,又说了一些虽是战争年代,但老祖宗的规矩不能破,礼数不可废之类的煌煌大道,嗯,其实就是废话。吕晨深以为然,陈宫含笑而去,然后,吕晨倒头就睡,记个毛啊!不就结个婚吗?结婚打仗还不够刺激?还玩儿礼教?脑子烧昏了!老子明天是穿着大红袍征战沙场,你以为过家家呢?先养精蓄锐再说,明天错了,你陈宫还不是只能想办法补救,难道能咬我?
翌日。
十月初八。冲鸡,煞东,忌出行,宜嫁娶。
大喜之日,吕晨自然没有跟甄宓睡在一张床上,甄宓是住在城北甄逸新买的院落的。同时,吕晨也谢绝了她要乌珠陪吕晨一晚的好意,大概是甄宓想要补偿乌珠,吕晨却觉得不得劲儿。第二天要跟甄宓结婚,前一天晚上还跟乌珠谁,总觉得剧情有些不对,所以拒绝了,乌珠只好嘟着嘴回去数她的羊羊羊。
吕晨早上起得很晚,还是三个娘亲杀上门来帮吕晨收拾的动静太大,把吕晨给吓醒的。千军万马丛中过,吕晨也能血不沾衣,却也被三个娘亲的大阵仗给震住了,这场面实在是太过宏大了。别的不说,光是丫鬟仆人就整整来了七八十个,干啥的都有,一副忙碌景象,仿佛要把吕晨的小院给犁一遍,叽叽喳喳喧闹不休。此外,三个娘亲带来了十个箱子,可不是什么礼物,都是吕晨的衣服。
饶是穿几十斤盔甲脸不红气不粗的吕晨也不由得傻了眼,这尼玛,起码得有几十件衣服吧?
据说,这些衣服是早中晚不同场合,不同阶段的衣服,也就是说,今天得换好几套。
吕晨也不管了,任由三个娘亲捣鼓自己,自己也不动,闭目养神。
末了,穿好衣服抹了腮红,吕晨一照镜子,咳,镜子被摔了。然后吕晨翻着白眼被送出了小院。
此时,朝阳正当空,天气很好。
吕晨骑上白马赶赴刑场,哦不,是婚礼现场之前,招过手叫来吕展,耳语道:“盯紧消息,时刻汇报。老子今天结婚,一定要见红,见大红。”
“是。”吕展有些害怕,结婚见血不好吧?
虽然吕晨昨夜就给他说过,别人结婚杀猪宰羊祭奠天地和祖先,他为了表示诚意,准备献上些更高级的货色——人头。这样,老天会更加保佑他。吕展不能辩驳,但总觉得这个理由,有点不对劲。
雁门关外,罗拔领着屠各骑兵一万,正在往东南而行,杀气腾腾。东北方向的步度根也领了骑兵两万,慢悠悠背着太阳,前往雁门。晋阳,三万并州步兵早早出了城,外加五千黑山黄巾骑兵。总兵力总兵力近七万,而雁门兵力一万五千,这一日,注定是个献祭的好日子,祭品也足够丰厚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烽烟作良辰
汉代是一个厚重严肃的朝代,大汉继承秦制,而秦代又完整接收了周礼,故而汉代礼仪,与周大体相同。重玄色而非明黄,就连皇帝也穿玄色服装,以为高贵,其实就是黑色啦,有点后世西装礼服的意思,重要场合就要这么穿,大气。
结婚也一样,哪怕前面迎亲、游街、受贺、告祖等环节,每个环节要换一身衣服,但最终的婚礼时,要穿黑色。
吕晨从家里出来,穿的是红色,去甄逸家里接新娘,游街示众菜市口斩首,哦不,菜市口摆poss,然后到吕布府上。然后得换一身紫荆袍,富丽堂皇,接受各方宾客恭贺。接着又要换一身衣服在自家后院禀告祖先,自己要结婚了,因为四处搬迁,没有祠堂只能在后院解决,这时候要一身素,也就是白袍。
干完这些之后,就晌午了,换身便装吃饭。吃过了饭,穿上最后正式婚礼礼服,玄色锦袍,开始婚礼。婚礼是最为冗长无聊的,礼仪一大堆,吕晨记不住,打定主意当个木偶随他们摆弄便是,所以,也就懒得看什么流程,大概不至于把陈宫气死吧?
穿一身红袍杀人挺帅,然而,时间太早,敌人还没来得及赶到雁门,穿红袍杀人是不能成了,吕晨挺烦,穿其他衣服,还不到弄脏了?这帮人真不靠谱!大战都不积极。
吕晨骑着小罗去接甄宓并游街,百姓们人潮汹涌。强势围观。倒不是吕晨多么得人心,而是吕晨婚礼,城内一切买卖停止,四方城门关闭,也就是说,他们啥也干不了。加上,吕晨要管一顿午饭,大家自然要走出家门,来领当兵的发的小米饭和肉包子,这些东西是过年都吃不上的。摊上个败家子小君候。马邑的百姓们表示很幸福。个个默默许愿,但愿小君候再啥一点。
当然,甄宓因为平时接济过不少贫苦人家,倒是有不少人真心实意来看她。汉代婚礼没有后世繁缛的挑盖头闹洞房这类杂耍般的“仪式”。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红盖头。甄宓只是一身红衣。头发盘成高难度的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