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楼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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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因为有这样的人,才有这样的故事
书的序,通常都是找别人来写的,比如朋友、亲人、老师一类。而这次,除了确认自己朋友和认同写小说这行为的人不多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是有很多事情想说,所以还是由自己亲自操刀吧。
记得小时候,第一本在图书馆借的书,就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的《巴斯特维尔的猎犬》,之后是爱伦坡的短篇(比如黑猫),再之后阿嘉莎?克莉丝蒂的作品、希区考克的短篇,史蒂芬·金的作品以及最近刚看徐四金的《香水》,就这样一直看下去。
现在回头看看,自己喜欢的、平日关心的、感兴趣的,都一直和杀戮、暴力、恐惧、死亡、“不正常”等有关。这些来自人类“扭曲”的欲望,被社会视为“桌面下”、“黑暗”的东西。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可是四种都沉溺其中,真是糟糕。
可能就是因为和这种“黑暗”有共呜吧,我才选择了吸血鬼和侦探这个题材,展示或抒发自己的不安和恐惧。
其实我真的有更多东西想说的。但我相信,一个作者想表达什么,会在故事中说,而不是在序言处啰啰唆唆。
所以,请你们翻到下一页吧。
序章一:五芒星·女之喘息·飞蛾
夜幕悄悄地降临在哥特市,一如过去一星期的夏夜,市内各处都没有半丝凉风,空气如同死水般胶着,唯一适合人类的活动似乎就只有自杀。
一道白光倏地打破整个胶着状态,下一刻,雷声和雨点同时降临,哥特市迎来本年夏季的第一场豪雨。
夜空中再传来一道闪光,强烈的白光瞬间穿过某幢建筑物的窗户,照亮了一名女子的脸孔。
女子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大大小小的汗珠流淌在她光滑而赤裸的肌肤上,在泛黄的烛光映照下,如珍珠般闪闪生辉。
寂静的房子异常漆黑,唯一的光源来自布满地上的数十根蜡烛,把室内的所有东西都化成起舞的黑影。
天花板及墙壁传来拍动翅膀的“啪啪”声响,细看下会发现,壁面上竟伏着一大群蠕动着的飞蛾,其翅膀呈黑色,偶有微小的白色和黄褐色的小点夹杂。而胸部背面都有一个如人类骷髅头形状的斑纹,彷如无数小型的骷髅骨在干瞪。
烛光中站着一名高大的男人,大约四十来岁,脸颊尖长而脸色苍白,身材高瘦。他的衣着十分普通,只是一件运动外套配休闲裤,脚上是一双慢跑鞋。
比较特别的是男人颈项上的项链,项链以金属制成,最外围为圆形,内侧则呈五芒星状。在五芒星中央则镶有一颗圆形琥珀,橘黄色树脂内是一颗比乒乓球略小的眼珠。
窗外再闪现一道白光,紧接着是一道如野兽咆哮般的雷呜。刹那的强光令人可隐约看清地板上绘画着的古怪图案。
那是一个倒转的五芒星图案,图案以白石灰所绘,由躺在地上的女人为中心点,外围包围着数个同心圆,上面还写上无数令人难以辨认的古怪文字。
男人一脸严肃,嘴巴同时念出冗长而不知名的句子,声音低沉但又带着某种奇妙的节奏。
随着空中飘扬的语句,他苍白的脸上渐渐爬满了汗珠,一双眸子则以古怪的神情默默看着面前的女性,那是混合着悲哀、恐惧以及兴奋的奇妙眼神。
和男人神态成强烈对比的是女人脸上的表情,其上找不出半丝惊惶,相反更似是因兴奋而喘息着,她的一双眸子不带任何焦点,脸上因血液集中而呈现出如玫瑰般的艳红色。
随着平缓而节奏稳定的念诵声,男人步至女人跟前,右手从外套腹部的口袋中轻巧的掏出一条长条状、黑压压的东西出来。
“隆!”夜空再次咆哮,白光和雷声彷似同时传来。
男人手上的东西在强光中展现出真面目,那是一把连鞘的匕首。鞘身予人一种古雅的感觉,其上更刻有一行英文“Fear God and do not kill”(敬神,戒杀戮)。
他倏地拔出匕首。匕首为双刃,把手边相互平行,上面包着鱼皮,鱼皮外则缠有钢丝,把手末端则为一圆形的金属圆球。
刃身反映着闪烁不定的烛光,冰冷的金属贴近女人发热的肌肤。
窗户再透入一道闪光,紧接着是阵阵雷声。
男人深吸一口气,刀子迅速划向女人胸膛上,鲜红的血液自伤口处涌出,女人的身子一阵抖动,但神色仍旧不变,双目仍是散乱茫然。刀子灵巧的划割,在女人的胸前画出一个由两个同心圆包围,呈上下掉转的五芒星图案。
这是一个以肉色肌肤作画布,以鲜血为颜料,以诡异为主题的五芒星。
随着胸前图案完成,吟唱声音亦同时停止,男人沉默下来,空气中只剩下女人的喘气声。
男人复抬头,一头棕发瞬间尽白,整个身体也如刚跑毕马拉松般衰竭下来。他仰望夜空,一双眸子似要穿透密云。
“乖女儿,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做到。”
这番说话像是带来某种鼓励作用,男子再次握紧手上的冷硬金属。
刀子沿着皮肤滑动,瞄准,向着心脏,然后,深呼吸,下刺。
没有想象中的尖叫,只有一道如同手指被夹到时发出的呻吟,接着是一连串高分贝的长笑声,女人嘴上浮现出一个极度满足愉快的笑容。
“当!”刀子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声音,男人像是虚脱般跪倒在地上,双手紧掩两耳,女人的笑声对他来说恍如最恶毒的诅咒。
笑声在空间内回荡着,再飘散于夜空中,在雨中逐渐消融……
序章二:银凌海
哥特市,城东区商业街。
一向人来人往的商业街在星期天更为挤迫,本来供车辆行驶的几条道路,会暂时封闭变成行人专用区。街上人来人往,异常热闹。
人群中忽然出现一阵骚动。
“啊!好痛。”
“哎,我的脚……”
“谁推我?”
“喂,你走路不长眼睛的吗?”
骚动来自一名约十七八岁的青年,他像是被猎人追赶的野兽般,边奔跑边推开旁人,人群传来尖叫不满的声音,但他没有理会,只顾拚命向前跑,还频频回望身后。
因为青年的横冲直撞而引起的混乱尚未平息,街上的同一方向又跑来另一名青年,大概二十来岁,身形高大挺拔,肌肉结实,如果不是因为急促奔跑而令脸孔像是扭曲了般的话,青年的样子可说眉清目秀,相当英俊。
他身上穿着普通上班族的西服,但未结领带,此刻他正以一百米短跑的速度,追在前方青年身后。
对方刚想拐进一条横街,脚下却一阵踉跄。
“你还想逃?”西服青年看准机会,如大鹰扑兔般扑向青年。
二人同时倒地,变作滚地葫芦。
“嗄……好……好了,这次我……”青年喘着气的道:“我认栽……嗄……给你逮……逮到了……哎,很痛啊!臭条子……不,警官先生,我不会反抗的……”
西服青年也边拚命喘气,边把对方的手反扭到身后,再掏出手铐拷上,好一会才断断续续的道:“嗄……你……你……嗄……抢抢……我……绝不不……容忍……罪恶……”
“警察先生,你不如休息一会才说下去吧,”青年以不忿又带点讽刺的语气道:“不过我真是“佩服”你,只是抢了那老乞丐的几十块钱,犯不着这样卖力,足足由城西区追至这儿吧。”
“即使……”西服青年仍在喘着气,道:“即使你……抢了一毛钱……犯罪……就是……犯罪……而我……嗄嗄……我是不会……容忍……任何罪罪……罪恶的……”
虽然是相当堂皇而且令人感动的宣言,但西服青年说话时却涨红了脸,活像落到地上的鱼儿般,拚命张大嘴巴,边喘气边期期艾艾的说出来,所以半点威严感也没有,反而令人发噱。
被捕的青年放声大笑道:“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是在自讨苦吃的,条子。”
“你……”西服青年,不,年轻的警探正想回嘴,腰间的手提电话忽然响起蓝色多瑙河的音乐声。
“喂,我是银凌海,谁找我?”
“你这臭小子,死到哪儿去了?不知现在是工作时间吗?”电话另一头传来一把带点苍老但是甚有威严的声音。
“啊,对不起,莫叔,我刚才抓到……”
“在工作时叫我长官!还有别给我说那么多废话,马上给我过来,地址是……”
“那是什么地方?”
“命案现场。”
“莫叔,你的意思不会是……”银凌海的声音有种压抑不住的兴奋。
“是的,“魔法师”又动手了。”
第一回:“魔法师”·意志·少女
银凌海来到一所位于市区边缘的独立平房处,外面早已围满了闻风而至的传媒,还有不少好奇的邻居。
他展示证件后,跨过黄底黑字,印有“Police”英文字样的胶带,向屋子走去。
此时一名站在大门旁,高大健壮,脸上挂着爽朗笑容的便装黑人青年看到他,忙挥了挥手,上前笑着道:“实在太过分啦,阿海,情况很糟糕。”
黑人青年叫力高,是银凌海的拍挡兼好友。他也是警队中有名的“花花公子”,可惜恋爱次数和失恋次数成正比。
“嗨,阿高。”银凌海晓得“实在太过分啦”是对方的口头禅,本身不具任何意义,问道:“情况有多糟?”
“情况就像你所有女朋友都不约而同告诉你,她们怀孕了一样糟。”力高不由打了个寒战,道:“案子应该是那家伙干的没错,所以你“老爸”现在是低气压,生人勿近,你小心点。”
“谢了,阿高。”
“甭客气,我的嗜好是帮助比我长得丑的同性。”
银凌海越过大门玄关,来到客厅。室内是典型中产阶级的客厅,墙上挂着水彩画,皮沙发上放着坐垫,花瓶内插着玫瑰,地上躺着尸体。
那是一具女性尸体,身上一丝不挂,饱满的胸膛上被人用刀割出一个逆五芒星图案,胸膛上的血迹及出血伤口则显示死者的心脏被利器刺入。
尸体旁的地上有十数枝差不多燃尽的黑色蜡烛,附近还躺着五六具像是蛾蝶一类的昆虫尸体,不远处的地上则整齐的堆放着一套女性衣服,加上在尸体四周的古怪文字及图案,整个情景诡异得没有半丝真实感。
女人的肌肤异常苍白,可以看出生前是位美人,此时脸上犹自挂着一个极度欢愉的笑容,像是发生了什么极美好的事情般。银凌海忍不住有如初入大观园般,东张西望。
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踏足命案现场,但毕竟是从制服巡警升任成警探后,所参与调查的第一宗连环谋杀案,而且还是近日闹得沸腾的大案子。所以他在心中不断告诉自己,他是专业的,要保持冷静、客观。最重要的是,不要出糗。
接着他发出咦的一声,迅速向一名半蹲在地上的女性走去。
对方正在检查尸体,她约三十近四十来岁,身材高瘦,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全往后梳,露出宽广的前额,一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则隐藏在金丝框眼镜后,予人一种知性感觉。
“嘿,凯阿姨。”银凌海学她般也半蹲下来,边观察着死者的尸体边道:“我就知道他们一定会叫你出动的。”
“我不是说过工作时叫我康薇尔的吗?”对方看到银凌海,如机械般冷淡的表情融化,露出慈祥的笑容。
“啊,抱歉,一时忘了。”
“你还一脸嬉皮笑脸的样子?你也不是不知道老莫的脾气,被他听到的话,小心他扒了你一层皮。”
“知道了啦,我会注意的。”
“嗨,他来了,待会再聊。快,记着样子要认真一点。”
银凌海回头,刚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走来,他大约五十多岁,头发带点灰白,国字脸上是一双彷佛已连结成“一”字的粗眉毛,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予人极强的威严感。
他就是莫凡,哥特市凶杀及严重罪行组组长,银凌海的养父。
“啊,莫叔……不,长官。”银凌海马上敬了个礼。
“你这混小子迟到了,跑到哪儿啦?”被叫莫叔的男子露出没好气的表情。
“对不起嘛!”银凌海露出兴奋又跃跃欲试的神情,道:“肯定是“魔法师”干的吗?”
“魔法师”是警方私底下对这一连串命案凶手的称呼,因为凶手每次均在命案现场留下神秘的逆五芒星图案,而这已经是第三宗了。
莫凡注视着他的神态好一会,才道:“我暂时还不敢肯定,不过……”说着深吸一口气,强忍着抽烟的冲动,道:“除了他外,我还找不到第二个家伙会那样病态……”
他又向蹲在地上的女性问道:“康薇尔,有证人表示,曾经在昨天晚上十一时多目睹死者外出倒垃圾,这样可不可以缩短死亡时间?”
“唔,”康薇尔掏出夹在死者腋下的体温计,再比身旁一个量度室温的温度计,道:“应该可以。如果你没说错,计算尸体温度及室温,那死亡时间应距离现在约十至十二小时,即昨天晚上近午夜时。
“而死者的尸斑也集中于背部、大腿背等地方,故这儿应是第一现场。至于直接死因嘛……应该是心脏遭尖锐对象贯穿,不过这只是现场初步判断,你知道。”
“嗯。”莫凡点点头,道:“那要多久才有详细检验报告?”
“放心吧,我会作优先处理的。”康薇尔说罢,脸上浮现出一个倦怠的笑容。
“唔,麻烦你了。”
室内的鉴证组人员在四周忙着采集指纹、血迹及纤维等“微量物证”和拍照存证。莫凡待他们完成后,上前检查茶几上的对象,几面上堆着数本报导娱乐消息,即俗称的“八卦杂志”,在旁的是一大迭账单、大减价广告以及十数张附在花束上的小卡片。
老探长大约地看了看,账单主要是信用卡或是行动电话费用一类的,而小卡片都是那种画有红心之类的设计,上面写上我爱你、你的魅力逼人、星期五有空吗等的追求语句,莫凡忙命人详细追查账单数据、死者的通讯纪录及送花者的名字等。
“哇!”银凌海看看桌上的东西,道:“看来她的生活真的多姿多采呢。”
“唔。”莫凡忽然看着银凌海,如考官派发考卷般,道:“臭小子,你站在犯罪现场已经十五分钟,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这个……”
“别告诉我你什么也看不出来,像个称职的警探般回答我。”
是的,我要冷静一点……银凌海,你不是通过了联邦调查局那一连串严格的考试吗?很多干了多年的警察也一直不合格,你做得到,冷静点,想想学过的东西。
“对了!”银凌海沉吟了一会,道:“首先,现场是死者的家,但一切井然有序,没有挣扎或是搏斗的痕迹,门和窗也没被破坏的痕迹。死者是自己让凶手进来的,可能她认识凶手,或是凶手骗过死者进门来。”
“唔,这点连门外汉也看得出来。”
“还有还有……女死者的双手都没有明显伤痕,指甲也很干净,没有一般的“防卫伤痕”,表示她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凶手。再加上死者的脸部表情及身体状况,很可能死者服食、吸入或注射了某种药物,陷于昏迷状态。”
“继续。”
“另外,”银凌海指指离尸体不远处的墙壁,灰白色的壁面布满暗红色,如斑点般分布的血迹,道:“墙上那些呈感叹号状的血迹,它们四周都有喷雾状的极小血点,加上在壁面上的血滴扩散范围极广,表示那是呈中速飞溅的血滴,而且撞击的力量大,意味着是刀伤或是棍棒一类武器造成的。
“再细心看看的话,壁面某处的血迹分布突然疏落起来,这表示凶手当时站在死者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