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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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如云- 第5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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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残忍,却明显不是傻子,这句话说出来现在没什么,可是将来却是要被千夫所指的,朝廷里的衮衮诸公,正人君子,到时候还不把你骂个体无完肤?所以周处的脸皮也厚,见沈傲眼睛看他,他立即把脸侧到一边,心里说:我看不到,我看不到。
  沈傲怒了,板起脸来,道:“诸位怎么看?”
  大家仍然不做声。
  沈傲森然冷笑道:“好吧,你们都不愿意做这坏人,本王只好代劳了,今日就把你们心中想说的话说出来。”沈傲语气加重:“女真人四处烧杀抢掠,罪恶滔天,令人发指,人神共愤对付狼就该用对付狼的办法,他们既然不是善类,我们就是善类吗?他们杀人盈野,难道我们连杀人两个字都不敢提?你们不提,本王来提,将来笑骂由人,任人去非议吧。”
  沈傲先打开了开场白,随即道:“本王听说过一句话,叫做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些女真人平素作威作福,既然如此,如何处置,本王说的不算,厅中的诸人说了也不算,那就找说了算的人来。传令下去,去外城,把那些汉人和契丹的奴隶都召集起来,还有那些死在女真人屠刀下的幽云百姓的亲朋,都放入内城,告诉他们,血债血偿的时候到了。军中调拨一些军马过去,不要去帮忙,就在边上看着。他们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冤有头债有主,全凭苦主们做主!”
  沈傲的话音刚落,下头的人立即明白了沈傲的狡猾之处,却也不得不为沈傲这一番话的道理信服,今日沈傲的言行就是传扬出去,谁又能挑出什么骨头来?另一方面,外城的汉人和契丹人饱受欺凌,不知道多少人因为女真人的铁骑而妻离子散,这滔天的愤恨从前是敢怒不敢言,可是今日……
  连周处也不禁吸了口气,心里想:“有乐子好瞧了。”
  第893章 还血债
  天色已经渐渐晚了,锦州的秋夜冷风嗖嗖,尤其是对南洋水兵来说,这样的冷天气实在有些吃不消,因此锦州城内的水兵几乎只从衣着就可以分辨出来,那些穿着厚重棉甲还挂着鼻涕的自然是从南洋来的,泉州一年四季温暖如春,那里的水兵不耐寒,到了这里自然颓唐得多。而那些只套了件小袄甲的,多半就是北洋水兵,别看口里吐着白气,却是神色自若,谈笑风生。
  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宵禁的军法司校尉突然带队撤离,一队队穿着厚实牛皮靴的水兵消失在黑暗的浓雾中,随即,整个锦州被一种不安的气氛所笼罩。
  朔风刮面,天地一片苍茫,隐在黑暗中的躁动终于现出了端倪,从外城这边,在黑漆漆的街道上,有人穿破了浓雾,出现在沿街的灯火之下,他们衣衫褴褛,脸色铁青,手中或拿着棍棒,或提着断枝,一双眼睛宛若原野上的饿狼,猩红而狰狞。
  这样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有契丹人,有汉人,一个个,一团团,在一处处的街口汇聚,人流越来越壮大,呵吐出来的白气仿佛能将这冰冷的空气都变得热气腾腾起来。
  所有人都朝着一个方向前进,没有人发出声音,只是眼中闪露出来的刻骨仇恨和那种无言的杀戮却让所有看见他们的人都不禁心冷。
  街巷处,同时涌出了一队水兵,这些水兵没有系带军法司的红绸,也没有长刀出鞘,只是一队队出现,目视着这些人离开。
  一名幽深的小巷子里,一名校尉营官不耐烦地抱着手,倚着断壁打盹,突然,眼睛微微一张,朝身边的几个校尉道:“怎么,开始了吗?”
  “回禀大人,人都已经上了街头。”
  “嗯。”营官很世故地笑了笑,有点儿轻松,又有点儿冷漠,淡淡地道:“今天夜里,会有很多人睡不着吧,去告诉大家,都打起精神,咱们北洋水师的人一个都不许动手,要克制;可是人也要盯紧,若是真有女真人负隅伤人,就不必客气了。”
  “可若是那些汉人和契丹人呢?”
  营官翘着腿,身子向断壁倾斜,惦着前脚脚尖抬起头来看着天上黯淡的月色,问非所答地道:“今夜的月儿真惨淡,月黑风高杀人夜,嗯,平西王殿下曾说,杀人不如诛心,今夜不知是杀人还算是诛心呢?”
  那成片的人群,已经涌入了内城,或许在不久之前,这里曾是他们的居所;可是后来,他们被人用刀架着赶去了外城。他们的父母被人杀戮,他们的妻子被人强暴;而他们,也被袭掠一空,去为那些不共戴天的仇人鞍前马后。
  他们被人无端地喝骂,只要任何一个人瞧他们不顺眼,都可以毫不犹豫地鞭挞,那沾了水的牛皮鞭子,明晃晃的大刀,都压在他们头上,他们不但不能反抗,还要强颜欢笑,给他们的仇人打躬作揖,左一口主子,右一口奴才。
  而现在……他们又从牛马变成了人;是人,就有恩怨,有仇报仇的时候到了。
  长街的尽头,是青石砖铺就的古老街道,街道两侧,屋宇越来越宽敞起来,与外城的断壁相比,这里不啻于天堂一般,而这个时候,谁也无心去贪恋这美好的建筑,黑暗中,有人振臂大呼:“报仇!”
  安静的人群,犹如炸开了锅一样,霎时就沸腾起来,各种声音爆发出来,不管是汉人还是契丹人,甚至还有不少吐蕃、党项人也参杂其中,在这巨大的怒吼声中,夜色变得不再沉寂,只有一种越发浓烈的躁动和火热。
  ……
  临时开辟的书房里,沈傲抱着一卷书在灯下默坐,他的腿微微架起,整个身子仰在后椅上,靠着脚的地方是一盆烧红了的炭盆,散发着炙热。
  整个书房只有沈傲一人,连桌上的茶盏也早已凉透了,可是他浑然不觉,孤独之中,又似乎在等待什么。
  骤然,嘈杂的声音传出来。
  沈傲将目光从书中移开,眼睛看向烛火,烛火摇曳,连火光都像是不安份了一样。
  耳畔里,陡然响起无数个声音,这些声音,沈傲分辨不清,可是不必听,他也知道说的是什么。
  沈傲放下书卷,架着脚坐在椅上,双目微微阖起,已经无心去读书,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随后,撕心裂肺的声音传出来,这是懦弱者的哭喊,参杂着哀告,有求饶,有不甘,有怨恨。这种声音,在这夜空中弥漫出来,让整个书房里平添了几分恐怖。而沈傲反而变得漠然起来,人的同情心是有限的,或者说,沈楞子的同情心本就不多,还不至于挥霍到对一群野兽生出同情的地步。曾几何时,或许也是这样的夜晚,或许也是这些人,只是那个时候,哀告者是杀人不眨眼的屠夫,他们何曾有过同情?又何等会想到,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杀人偿命,这就是任何时代的法则,现在,血债是该还了。
  沈傲就这样靠在椅上,不知不觉地睡过去,微微地打起了呼噜,居然在这恐怖的惊叫声中睡死过去。
  红烛冉冉,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惊叫和惨呼才从高潮变得低落,从低落到戛然而止,而这时候,传出了一阵欢呼,这欢呼刺破了夜空,却不觉得刺耳,宛若梦境中的呢喃低语,或是仙境中的仙子旖旎。
  这时候,房门被推开,周恒探头探脑地进来,惊喜地道:“殿下,快去看,快去看,内城很热闹呢……”等他进来发现沈傲已经伏在桌上呼呼大睡,才不禁有些懊恼地止住了声,低声喃喃道:“这么精彩的好戏居然都能睡死,真是怪透了。”说罢摸摸脑壳,怕沈傲夜里着了凉,便解下了衣衫,轻轻地披在沈傲的身上,才蹑手蹑脚地出去。
  沈傲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男人含情脉脉地瞧着他,满是疼惜地解下衣衫给自己披上,这个男人依稀有点映像,很像记忆中的一个人,等到沈傲自觉地鸡皮疙瘩起来的时候,这梦就醒了。睁大眼睛,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才发现自己的身上还真披了一件衣衫……
  一夜过去,锦州城又恢复如常,居然比从前热闹了几分,不过气氛仍是阴沉沉的,各家各户的门前,都有人拿了草纸来烧,或许是因为大仇得报,给那些不能瞑目的人一点安慰,大街小巷都传出低泣,这声音绵长低沉,让人听了心情都不由地黯然起来。
  沈傲洗漱之后,立即披上了衣甲,随即打马出城。从城门出去,居然有不少人认得他,不管是汉人还是契丹人都感激不尽地跪在道旁,高呼殿下公侯万代。
  沈傲这时候反而觉得有些尴尬了,灰溜溜地出了城,而在城外,一览无余的旷野上,一万水师骑兵已经全副武装,雄赳赳气昂昂地打起了旌旗,旌旗猎猎,战马打着响鼻用双蹄刨着泥地,那魁梧的骑兵却是穿着紧身的棉甲,昂起了头颅,肃然不动。
  水师骑兵的编制实在是稀少得可怜,三大洋水师凑起来,也不过一万余人,为了运送战马,还要建造专门的马船,更要用大量的马料压舱,行在海上,战马照料起来极为不便,水师固然庞大,可是能输送一万铁骑已是到了极限。
  一大清早的时候,歇息了一夜的水师骑兵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精神饱满地出现在城郊,列起了队伍。
  就在不久前,沈傲已经下达了命令,水师骑兵立即出发,目标大定府,三日之内,必须抵达。而驻留在锦州的水师军马,除一部分驻留之外,其余全部向大定府前进。沈傲心里明白,这是一场时间的赛跑,水师必须在金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拿下大定府,而他所凭借的,也只有这一万水师铁骑,除此之外,就只剩下必死的决心了。
  之所以相信女真人还不会及时收到消息,一方面是水师突袭锦州,足以让金军始料不及;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中京道本就是女真人最薄弱的地区之一,金人的防备和通讯极为松懈,再者沿途多有辽军和叛军,只要自己把握好时间,取下大定府,那么整个战场的主动,就完全掌握在了沈傲手里。
  军事会议之中,沈傲已经命令周处率水师跟随铁骑朝大定府进发,而杨过则率一部分军队驻留在此。沈傲自己则是选择了和水师骑兵一道,朝那中京道的心脏发起一次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的突袭。
  沈傲打着马,出现在如长蛇一般的骑兵阵前,深深地吸了口气,率先策马,同时大手一挥,道:“出发!”
  “出发!”
  呜呜……号角齐鸣,万马奔腾,风驰电掣般地朝西边旷野的尽头涌动。
  第894章 失策
  蓟州本是一座雄关,一条官道一直向北延伸,直接进入中京道,契丹人在这里经营百年之久,一直将这里当作南京道与中京道的分界岭,辽国南院大王也曾在这里设下重兵,更迁徙十余万契丹人在此栖息。
  金人南下时,在这里遭受的抵抗最为激烈,辽军在这里的家眷极多,再加上这里城墙高耸,粮秣充足,足足坚守一个多月,城池才为之告破,而一部分辽军也趁机突围,流散于各地。
  就是这么一座北部的重镇,此时已是残破不堪,连官道也因为荒无人烟生满了杂草,一支浩荡的女真铁骑在当日傍晚的时候,就在距离蓟州城五十里安营扎寨,只歇了三个时辰,天还未拂晓,骑军们又纷纷早起,做好继续开拔的准备。
  曙光还未露出来,环绕的群山之中浓雾腾腾,炊烟冒出,飞鸟惊起,在这一日之中天气最冷的时候,一支女真轻骑已经骑上了快马飞奔出营。而在这大营的大帐里,满脸落腮胡子,披着牛皮甲的完颜宗翰负着手,愁眉苦脸地在帐中踱步。
  完颜阿骨打给他的时间只有十天,十天之内,一定要抵达大定府,完颜宗翰一路北上,可谓日夜不懈,每日只令铁骑歇息三个时辰,可是很快,完颜宗翰就发现事实并不是如此简单。
  尤其是在进入蓟州一带之后,问题越来越明显,蓟州一带已经到了幽云的分界岭,群山环伺,很是险峻。也正因如此,金军南下之时,大量的辽军散兵游勇和流民山贼都混入山中,以此来躲避女真的铁蹄。
  而如今完颜宗翰五万铁骑北上,这些小小蟊贼,完颜宗翰自然没有放在眼里,晾他们也不敢在自己面前螳螂挡车。只是想归想,问题还是出现了。一进入蓟州一带,许多异常的现象开始接二连三地发生,先是派出去的游骑斥候经常地不能按时返回,随后就可以看到这些人的尸体。接着就是宿营时,外头突然鼓声大作,似有千军万马袭营,等到金军们乱哄哄地醒来,才发现是虚惊一场,后队的粮车也遭受了袭击。
  完颜宗翰十九岁便随完颜阿骨打四处征战,可谓是久经战阵,他为人虽是鲁莽,可是也察觉出了异样,有人在有预谋地阻止金军北上,而且这附近的辽军、山贼极有可能早已串通成了一伙,他们的目的,明显不只是单纯地报复,而是带有某种目的。
  若真如完颜宗翰所料,那么问题就真正地严重起来,能将这大小数十股军马联合起来,号令统一,而且按计划行事,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一个人,他的声望和地位足以让辽军的散兵游勇和山匪信服。这个人是……沈傲。
  沈傲的大名,可谓是天下皆知,不管是汉人还是辽人或是西夏、吐蕃,便是金人自己都承认,此人很可怕,至少这世上若有人打败过金军,也只有沈傲一人而已。所以只要沈傲肯振臂一呼,完全没有了主心骨的契丹人和汉人就会立即影从。
  可是……当真是他吗?
  完颜宗翰越发觉得棘手,若真是他,那么至少可以证明,完颜阿骨打的担心不是多余,沈傲的目的不是营州,而是锦州和大定府,是要一举切断南京道与关外的联系,也只有这样,宋军才会整合蓟州一带的各股势力,尽量地阻止任何北上救援的金军,否则单纯的袭扰,对金军一点危害都没有,那些早已被女真铁骑吓破了胆的流民和散兵是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
  完颜宗翰越想越是担心,他另一个担心是,若当真是沈傲整合了这些散兵和流民,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沈傲凭什么做到这一点?须知沈傲的速度就算再快,现在至多也不过是在锦州而已,难道早在数月之前,他就已经派出了使者,前来联络?或者说,在这大辽,其实早有沈傲的人手暗中为他奔走,时机一到,便立即从幕后走向台前?
  “不能再耽误了!”完颜宗翰如海东青一样敏锐地察觉到了危险,若是再这般被袭扰下去,铁骑的速度还将放缓,而真如自己所想,宋军已在锦州登陆,那么沈傲与自己现在就是在时间上赛跑,谁先抵达大定府,谁就占据了战局的主动。
  完颜宗翰不由地打了个激灵,突然抬起眸来,眼眸中闪过一丝冷冽,朝账外的奴才叫道:“来人。”
  “奴才在。”一名百夫长进入帅帐,朝完颜宗翰按胸行礼。
  完颜宗翰眼眸闪烁着一种怪异的气质,虎目变得狡黠起来,他淡淡地道:“你,带着部众,日夜兼程赶往大定府,告诉六皇子,加强门禁,一切小心,宋军极有可能突袭大定府!”
  原本完颜宗翰认为铁骑速度足够快,而宋军是水师,未必能快马奔袭,所以并没有人派出骑队先行去知会,再者说,宋军是不是在锦州登陆还是未知数,派人去通报,若是宋军不来,岂不是徒增笑柄?可是现在,完颜宗翰已经顾及不上了,他恶狠狠地继续道:“若是途中遇到辽狗,不必理会,一定要突围出去,知道了吗?阿布图!”
  百夫长阿布图应命,朝完颜宗翰行了个礼,便告退出去。
  ……
  阿布图带着三百人的骑队,飞快朝北方进发,出营十几里还算顺当,可是越往前走,越是发现异样。沿途上,不知是谁设置了绊马索,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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