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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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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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部长之后,为女性争得了法律独立权、婚姻平等权、合法堕胎权、男女同工同酬、由国家提供的母婴健康保护以及家务劳动和育婴的部分社会化。  科伦泰还以其性观念而变得十分有名,她认为,社会主义改变了两性关系的性质,过去的资产阶级道德是虚伪的、不平等的,新的道德应当建立在新的经济基础之上。人们一向都以一夫一妻制为性的最佳形式,但她却宣称,性的排他性是危险的,认为它对女性自身和社会福利都造成了威胁;再加上她对革命成功后那个混乱时期的性试验抱有同情态度,因此被人称为“杯水主义”,意指可以像解渴一样解决性欲问题。她指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不能接受排他性的和全封闭式的爱情,因为两个人之间的深爱就其本质来说必定是反社会的,它会使这一对情侣与更广大的社区隔绝开来,降低他们对一般社会公益的兴趣。因此,这种关系在新的社会中将成为不必要的,它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隔绝状态的残余。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是在情侣关系中有爱情和亲密关系,除此之外哪里也没有;而共产主义社会则应建立在伙伴关系和人们的团结友爱关系之上。因此,亲密情感的享受不能被限制在家庭和性关系的范围之内,Xing爱应当成为人类扩大的爱的能力的一部分,它将是集体的快乐而非个人的快乐。Xing爱不是简单的动物行为,不是仅仅建立在肉体吸引的基础上 (她称此种情况为“无翅的爱神”);而是要富于敏感和同志式的平等爱情,恋爱双方应当分别保留各自完整的自我以及对集体的忠诚。(转引自Bryson ; 139…140) 科伦泰的Xing爱观被当时的人们视为不现实的、过于浪漫主义和空想主义的。在革命胜利后的短暂浪漫狂欢时期过后,科伦泰就消声匿迹了。  在中国,早在1922年,共产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就制定了关于女性问题的第一个文件《关于女性运动的决议》,其中也表达了女性运动是革命的一部分的思想:“女性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女性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决议确定的当时具体斗争目标是:努力保护女劳动者的利益,争得平等工价,制定妇孺劳动法等。在1928年的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上,又进一步提出许多关于农妇本身利益的具体要求,如承继权、土地权、反对多妻制、反对年龄过小之出嫁 (童养媳)、反对强迫出嫁、离婚权、反对买卖女性、保护女雇农的劳动等。尽管女性有一些具体要求,但女性的利益与革命的利益是不可分割的,女性的解放始终被视为更为重要的阶级解放的一部分。  关于中国革命与女性的关系,西方女性主义者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采取了同男权制妥协的策略,因此这一革命是以牺牲女性为其代价的。著名女性主义者丝黛西 (Judith Stacey) 和约翰逊 (Kay Ann Johnson) 等人都持有这种观点。在我看来,这种批评对中国的情况相当隔膜。在中国,革命的目的只是夺取政权,保持政权,使这个国家的经济得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改善;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一直被视为一个整体;而一些子群体的利益,如工人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女性的利益,在革命中从来都没有任何特殊的重要性。因此,革命并不会为农民的利益牺牲女性的利益,因为这些特殊的“利益集团”在革命的眼中是不存在的。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也只有官和民这两大阶层,一向缺乏西方意义上的利益集团。用西方的利益集团分析法来解释中国的事情,难免有隔靴搔痒、文不对题之感。    
二、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二次浪潮(1)
一般认为,女性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发生在本世纪的60…70年代,最早兴起于美国。也有人认为,女性运动的第二次浪潮一直持续到80年代。  1、运动的基调  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次浪潮的主要目标是批判性别主义、性别歧视和男性权力,认为当时虽然女性有了选举权、工作权和受教育权,但是表面的性别平等掩盖了实际上的性别不平等。这次女性运动的基调是要消除两性差别,并把这种差别视为造成女性对男性从属地位的基础。女性运动要求各个公众领域对女性开放,缩小男性和女性的差别,使两性趋同。当时的女性主义者认为,女人应当克服自己的女性气质,努力发展男性气质,其中包括攻击性和独立性;她们不赞成母性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赞成女性在道德上天生高于男性;她们否定女人缘于作母亲的经验就在性格上与男人有了根本的差异这一论断,而是认为许多男人也很温柔,甚至更爱照顾人;这些特征和气质不是先天的遗传,而是后天培养的结果。  在女性运动第二波到来之前,也就是在两次女性运动之间,波伏瓦是女性主义唯一的声音。1949年出版的《第二性》一书后来成为女性主义的圣经。在《第二性》一书中,波伏瓦除了论述“女性”的处境之外,还提出了“他者”和“他者性”的问题。但是在70年代末的法国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看来,波伏瓦是认同男性的、生殖器中心的启蒙主义思想家,她的思想已经被人们抛弃了。人们现在赞美差异,认为波伏瓦把女人描绘为与男人完全一样的进入男性领域的人是对女性评价过低,她的两分思维方式以及她对女性身体的厌恶和仇恨,是没有高度评价女性品质的表现,究其思想根源是她接受了萨特的哲学框架。她的“独立女性”的形象是无子女的不婚的职业女性,而这一女性形象受到高度评价女性特征的人们的批判。  波伏瓦的《第二性》虽然发表较早,但它对女性运动的第二次浪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部著作中,波伏瓦用大量哲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文学及轶事材料证明:女性自由的障碍不是其生理条件,而是政治和法律的限制造成的。她的最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一个人并非生下来就是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在这一点上,波伏瓦的观点与沃斯通克拉夫特是一致的;她们两人观点的区别在于,波伏瓦认为女性解放与作母亲这二者无法共存,而沃斯通克拉夫特却认为这二者是可以兼容的。这并不是因为在沃斯通克拉夫特生活的时代女人还无法避孕,无法轻易作出过单身无孩生活的选择,而是因为她十分看重女人的生育能力,把这一能力称为“女人生存的伟大目标之一”。(转引自Chapman; 203) 波伏瓦则把强调生育视为女性受奴役的直接原因。她指出:“母性毕竟是使女性成为奴隶的最技巧的方法。我不是说每一个作母亲的女性都自动成为奴隶——可以有某些生存方式使母性不等于奴役,但现代的母性仍然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人们仍然认为女性的主要工作便是养育小孩,女性便不会投身政治、科技。进一步说,她们便不会怀疑男人的优越性。……我们几乎不可能告诉女性洗碗盘是她们的神圣任务,于是告诉她们养育孩子是她们的神圣任务。”(波伏瓦,牧原编,第263…264页)  波伏瓦认为,人们已经接受了两性之间的既存关系,“把它看成是基本的和自然的,以致于最后再也无法意识到这一点。……我想,几个世纪以后,当人们发现我们社会中女性所处的境遇,也会感到无比的惊奇,就像我们现在发现雅典民主政体中的奴隶制时所发出的惊叹一样。”(波伏瓦,牧原编,第76页) 波伏瓦在书中指出了男人如何将自己定义为自我 (self),而将女人定义为他者 (other);如何以男性为主体,以女性为非主体。她犀利地指出,世上只有一种人性,那就是男性;女性只不过是从男性的偏离;这个世界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在英文中,man可以指称男人,也可以指称人类;woman却只能指称女人,不可以指称人类。在这种指称方式背后,是对男女两性不同评价的文化积淀:女人只是人类中的一部分,但男人可以是全部。中文的“他”和“他们”也是这样:用这两个词可以指称男人,也可以指称略去性别的人类;但是“她”和“她们”却只能指称女人。由此得出男性是主体、女性非主体的结论并不太过分。  波伏瓦像马克思主义一样,并不把女性的解放运动当作一种非历史的行动,而认为,只有在现代的生产形态下,女性才能释放其自由自主行动的全部潜力。波伏瓦把自己的存在主义哲###用于对女性状况的分析和研究之中,那就是对一切现存的习俗、价值和信仰置疑,反对个人命运天定的思想,认为无论是传统的期望、早年的经验,还是经济条件,都不能规定女性的命运。在这一点上,她既反对弗洛伊德关于女性特性的许多论断,也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观点。关于女性解放的途径,她更强调个人的努力,而非整体的行动,她认为,尽管现存的性别压迫是结构性的,解决问题却要靠个人战胜环境的努力。她提出了三种途径:第一,女性只有到社会上去工作,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第二,成为知识分子;第三,争取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以便最终解决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的冲突。    
二、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二次浪潮(2)
尽管有人从不同的立场批判波伏瓦,例如那些对其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立场难以苟同的人们就曾批评她试图用个人主义的办法来解决集体的问题,忽视了工人女性和农民女性的问题;但是她的《第二性》一书在女性主义和女性运动中的经典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时期女性运动中另一部引起广泛关注的著作是费尔斯通 (Shulamith Firestone) 的《性的辩证法》。这部著作被认为是生理本质主义的代表作。费尔斯通在这部著作中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生育机制是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像波伏瓦一样,费尔斯通也认为,男女两性的区别并不必然导致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统治,主要是女性的生育功能导致了两性权力的不平等——在孕产期,女人的基本生活来源要依赖于男人;人类的婴儿比其他物种需要更长的育婴期;母亲和婴儿的相互需要与依赖;以及建立在生育生理区别基础上的性别劳动分工。她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如果用技术改造生育机制,使生育得以在女体外进行,女性就可以从这一生理角色当中解放出来了。她认为,改造儿童抚育机制和有酬工作机制都不能最终解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只有重建生育生理机制,女性才能最终获得解放。  同费尔斯通持相同观点的女性主义者列举了不生育的许多好处,例如它可以给女人更多的时间过自己的生活;她们还提出,生育的生理不应当决定女性的生活,女性应当对自己的生活做出个人的决定;不生育的女人可以同年轻人在一起生活和交流,也可以去过集体生活或领养孩子。  不少女性主义者很不同意波伏瓦和费尔斯通对生育问题的看法。女性运动第二次浪潮中的著名女性主义者米歇尔 (Juliet Michell) 就批评了波伏瓦把母性当作一种“可能的存在主义主题”的观点,她甚至说,“严格地说,《第二性》不应当被算作女性运动第二次浪潮的一部分。”(转引自Butler and Scott; 58)  如果说波伏瓦的《第二性》是横空出世,那么弗里丹 (Betty Friedan) 的《女性的神话》就是凝结了空气中已经弥漫的东西写作而成的。这部著作成为女性运动第二次浪潮兴起之时对当时女性心中所想的事情的最杰出的表达。到1970年时,这本书在英美两国已销到100万册以上,还有各种文字的译本。它是美国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代表作,它的千言万语如果用一句最响亮的话语来概括就是:对家庭主妇的形象说一声“不”!弗里丹在书中提出,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女性是生气勃勃的,但在战后却沉湎于舒适的家庭生活,只想作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不再到社会上去干事业;“女性解放”和“事业”之类的字眼听起来已使人感到陌生和不自在;女人的唯一梦想就是当个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最大的奢望就是生五个孩子并拥有一幢漂亮住宅;唯一的奋斗目标就是找到中意的丈夫并保持稳定的夫妻关系。弗里丹生动地描写了这代女性在得到了这一切以后的深深的失落感和自我实现感的缺乏。她们充满无名的烦躁感和无意义感。她认为,对于女性发自内心的呼声——除了我的丈夫、孩子和家庭之外,我还有所企求——再也不能漠然不顾了。  弗里丹指出,看到美国女性的现状,令她想起一句德国口号:Kinder,Kuche,Kirche (小孩、教堂、厨房),那是当年纳粹分子规定女性必须重新被限制在其生理功能中时所使用的口号。在40年代的美国,也有人提醒女人们注意,追求事业上的成就和接受高等教育正在导致女子的男性化,其后果极其危险——丈夫们会因此得不到性满足,对家庭、子女和女性的能力都会造成威胁。这一舆论导向使事业型女性感到窘困不安,以为自己正在丧失女性的特征。将女性主义当作一种过时的肮脏玩笑加以嘲笑成为一时的风尚;“女性主义者”和“事业型女性”这类辞汇成了肮脏的字眼。人们总是对那些为争取女性受高等教育、干事业、参加选举的权利而奋斗的老式女性主义者讥笑一番,同时又表示怜悯。弗里丹辛辣地指出:女性们花了半个世纪为权利而战,在下半个世纪却又对自己是否真正需要这些权利产生了怀疑。  弗里丹批判了女性在事业和婚姻上二者不可兼得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要在婚姻上成功,就需要自我否定;而要在事业上成功,则需要如醉如痴的献身精神。婚姻需要合作,事业需要竞争,二者结合起来非常困难,需要不同类型的品性。因此男主外女主内才是最完美的互为补充的结合。  弗里丹在这部著作中猛烈地抨击了关于女性的“神话”,这一神话企图使人们相信:女人的最高价值和唯一使命就是她们自身女性特征的完善;西方文化的错误就是低估了女性特征的价值;过去女人犯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她们妒忌男人,力图要跟男人一样,而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本性;而这种本性的完美,只存在于由男人主宰一切、女人在性方面温顺服从和对孩子的母爱之中。  伊丽加莱 (Luce Irigaray) 是继波伏瓦之后最引人注目的法国女性主义理论家,她在一部被译成多种文字的女性主义著作中全面论述了女性的权利。她把女性的权利概括为七个方面:第一,人类尊严的权利,其中包括制止对女性身体和形象的商业用途;女性拥有在行动、语言和公众形象方面的地位和代表;制止世俗和宗教权力对母性的剥削。第二,在人类身分方面的权利,其中包括女性的贞洁 (指肉体和精神的整合) 不被金钱、家庭、国家或宗教实体所侵犯;母亲身为女性所应有的权利。第三,世俗法律应当保护母婴的相互责任。第四,女性应当拥有保护自身及子女生命、生活空间、传统和宗教的权利,有反对男性法律 (充满好斗精神的、污染环境的) 的权利。第五,在财产权利方面,女性应当拥有在不受税收制度惩罚的前提之下选择独身生活方式的权利;女性应当享有国家发放的家庭福利费;平等对待男孩女孩的权利;各类传媒应有一半时间以女人为对象。第六,交换体系如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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