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之成为秦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风云之成为秦霜- 第5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霜儿不信命,我却信命。我还要知命改命,你既然命不长久,那就由我来续上,我给你命,你就终其一生常伴,承欢在我膝下;你若是无情无义,我却要你有情有义,纵然不行,放任无情也罢,只许忠诚此生待我便可。

    那时,说的多么豪气万丈,我自己听着都觉得很是得意,这可比打了胜仗的感觉痛快多了,也就在那时,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喜欢那些微不足道的恶作剧,看着被自己搂着的秦霜皱眉,一面乖乖应是,一面心里别扭的模样,我想就是自己当上天下会帮主的时候也没那么开心。

    我并没有如我所说的那样,让那许多人给秦霜陪葬。

    相反的,我甚至没有责备聂风断浪一句,我知道,那件事是聂风做的,这从他后来的表现,我就知道。

    我也许后悔,但他却同样后悔。

    也许,这辈子,下下辈子他都要因此痛苦,被那一切的记忆折磨想到这里,我便同情他起来。

    我有时候想,为什么自己对待秦霜要比他们残忍苛刻了许多?

    不然,这许多事也本可免得。


番外:现代(二)

“你他妈离我远一点儿,就到了这儿,别再靠近一步。大文学。dawenxue”

    我指着那个过分漂亮的男孩,把手里的数码相机远远抛到他怀里,转身赶紧走了,越走越快。

    “杨冉,再处处呗,何必这么绝情?”

    漂亮的男孩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开领纯白针织衫,露出明显凸起的锁骨,修身的蓝色紧身裤,光洁的脸蛋,精致的像个瓷娃娃,他抱着相机,不死心的冲着走远的人喊,“大不了以后我不去了,成不?”

    我边走边回头,“别,你爱干嘛干嘛去,咱俩歇!”

    “杨冉,你他妈就是想借机甩了我,别以为我不知道。”那人一气,砸了相机,走了几步,又回身狠狠踩了几脚,“去你妈的。”

    他说的很对,我就是想借机甩了他,但是,有一点,他是永远不会懂得的。如果他没有错的话,我又怎么有机会?

    就这样,初三这年暑假,我结束了自己的初恋。

    我觉得这就是玩玩,佛洛伊德说,□和**是始于早期儿童时期而不是成年时期,于是,在我初三这年一毕业,我就尝试了□的奥秘,但是,感觉却不甚好,除了那点身体飘飘的感觉,就剩没劲了。

    完全没劲,有那么多时间干那个,我想我宁愿看看报纸,玩玩游戏,给我远在大洋彼岸的老妈打个电话。大文学。dawenxue

    也许,没有感情的情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那年夏天,我很早熟的这么想过。

    我开始理解我爸甩了我妈,娶个温柔的南方小女人。

    我也理解我妈能以最快速的找了那个黄发碧眼的外国旧情人。

    认识秦易是在我上大一的下学期,差不多天还是很冷的时候。我记得当时他是穿着臃肿厚实的灰白大衣,半旧不新的牛仔裤,脖子上围着蓝白条纹的针织围巾,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围出各种好看的样子,就是很随意的绕在脖子上,冻得红红的鼻梁上挂着一幅黑框眼镜。

    他是坐在操场的空地上,因为地面上很凉,他又在屁股下铺着一层报纸,他的头发剪得很短,盘着腿坐在那里。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眼镜滑了一下,他便伸出缩在口袋里的手推上去,然后翻一页,继续缩在口袋里。

    我那时,正在和同伴一起踢足球,当足球飞到他旁边时,他也没有注意。

    同学,麻烦把球递一下,谢了!

    因为球离得很远,一个男同学圈着手围在嘴边,就隔着很远这么喊,坐在地上的人完全没有知觉,还是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我们这里的声音完全到达不了他那里,这里的喧闹和他的那里宁逸是两个世界,非一个空间。大文学。dawenxue

    嗨!那位戴眼镜的书呆子!

    去,你要这么喊,坐在草地上,养眼的帅哥们儿!

    ………

    当时,我觉得那是个很迟钝很傻的人。我们一群人站着看他,他一个人静默的坐在那儿,四周不时飘来好奇的眼光,然后相互笑了,我觉得这彼此的情形很好笑,这里像个喧闹的街市,他那里又像个无声的哑剧。

    ………

    几个人相视着苦笑,我摇摇头,小跑过去。也许是我的出现,挡住了他的阳光,这人身子一凉,这才抬了眼,推着眼镜,看了我一眼,点头笑了一下,继续低下头去。

    我对着他的脸看了一眼,他的耳朵冻得通红。

    “看什么呢?”我把球对着远处抛去,坐在他旁边,然后一种类似肥皂的气味传入鼻腔,淡淡的,这使我又不自觉的凑近了些。

    “随便看看。”他一笑,看了我一眼。

    《性学三论》,我盯着那封面,其实,我一早飘到这个书名,才会坐下的。

    我坐在他旁边,一直没说话,他也就看他的书。

    我突然想说点什么,但是,我又不知道说什么。

    他安静的,并没有发错这静默的气氛。

    我向来是个能言善辩,对于他人来说,易于亲近的那种类型。

    “我一直很信奉一种学说:受抑制的□经常会引起精神病或神经病。”我轻笑着说。

    “哦。”他皱眉,慢慢收起书,装进背包里,也笑了笑,“那倒并不是一定的。”

    他站起身,眯着眼,对着我挥挥手。

    其实,我还想说什么的,但是,他好像很不愿意被打扰似的远远走开了。

    有时候,有一种现象很微妙而好玩,比如,你在校园里注意到一个人,你觉得你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是,如果你一旦注意到了,见到了,然后,你会发现,你走到哪儿都能轻易的遇到他,那时,你也许会苦闷的想,这个人为什么总是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会想,为什么之前从来就没见过他一次呢?

    我在之后,不止一次遇到他。

    校图书馆,食堂,操场,校门口,或是,人潮如海的大街上。

    他总是背着单肩包,穿着棉质的外套,半旧不新的牛仔裤,帆布鞋,黑框眼镜,低着头,有时走的很快,有时很慢。

    期末快结束的时候,我依旧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但是,我的心思若是被他吸引了去,我常常不自觉的开始搜索他的身影。

    嗨,杨冉,怎么样,咱们处处?许迟这么和我说的时候,我正在看着秦易出神。

    别闹,我拿开她放在我肩膀上的手。

    对于女人,我完全没有兴趣。

    后来,被她纠缠的不行了,我说:我喜欢秦易。

    然后,我顺着人群,指了指角落里的人。

    其实,我不是一个主动的人,我甚至享受于这种被动压抑的感觉。

    而且,我知道每个人都不应该因为自己私人的问题而烦扰到别人,我不希望自己带给他任何困惑。

    像是,如果我一旦发现,他喜欢男人,那么,应该就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可惜,我花了那么多年,也并没有等到这个结果。

    并且,许迟和他结婚那天,我就在想,我还是因为自己的问题困扰到他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