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与多渠道融资(6)
事实上,除了银行贷款和上市以外,还有许多融资工具可以供中小企业选择。中小企业应积极学会利用新的金融工具,根据企业自身的风险和成本综合考虑,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有效地拓展融资渠道。
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从融资主体区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可以区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从企业获得资金性质上讲,也就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内源融资是企业依靠自有财产投入来满足发展及投资需求。在企业内部通过自有资金、留存收益、折旧计提、闲置资产变现、应收账款转让、国家资金扶持(减免税及国家补贴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它是企业原始积累的主要部分,形成于企业内部,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是企业融资时最先考虑的方式,也是构成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内源融资的数量多少,主要取决于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在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除了国家扶持资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究竟有多少内源融资很难准确核算,但内源融资对于企业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在企业内部融资不能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自然将目光投向外部,向外部筹集资金,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并使之转化为自己的投资,它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点。与内源融资相比,虽然外源融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但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外源融资将成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方式,也是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及其决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个新企业的建立初期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当企业得以生存并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则可以利用外源融资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当企业资产规模、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企业往往会通过融资成本的比较选择一种更高层次的内源融资方式。就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者的关系来说,当一个企业的投资总规模超过企业所有者股权和内源融资时,就必须从市场融入资金,进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企业最基本的融资方式,企业之所以可以进行外源融资,取决于企业内源融资的规模和比重。外源融资则是企业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融资方式,它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实际的经营效益水平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
第二层次可以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资金的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债券或股票)直接形成债权股权关系的金融行为。直接融资可以是股权融资,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是直接的股权融资,而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是直接的债权融资。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直接面对最终的出资人,资金通过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金融市场直接流入企业。
间接融资则是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中介机构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间接融资中最为常见的是商业银行贷款,即储户的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贷给企业,银行在中间扮演了典型的中介金融机构的角色。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企业内部职工集资、民间集资或借款(包括家庭和亲友)、短期拆借、企业投资公司(基金)投资或贷款、债券融资及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担保融资、信托融资等。在实际经营中,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远比这些多。
从企业规模分析,小企业受自身条件所限更多地偏好于直接融资方式,并以民间借贷包括企业间借贷为主。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由于完成了一定程度的原始积累,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实力,主要寻求间接融资方式,并以银行贷款为主。规模较大、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以股权融资为主。
从企业发展阶段分析,在创业阶段,企业主要依靠直接融资;在发展阶段,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在成熟阶段,企业则又会选择高一层次的直接融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股权融资或债券融资。
相比较而言,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比间接融资渠道更广泛,但是各种直接融资方式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而间接融资方式则受到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和金融信贷政策的限制。
本书精选了适合中小企业筹资的23种方式,其中: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市场,都是2008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是为中小企业推出的最新融资渠道。这些内容都将详细介绍。为了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本书将这些筹资方式分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其他融资。表11列出了各种融资渠道。
表1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与分类
分类融 资 工 具债权融资银行融资票据贴现融资委托融资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融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股权融资产权交易融资增资扩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引入风险投资融资企业国内上市融资境外红筹上市融资反向并购上市其他融资企业内源融资典当融资商业信用融资保理融资政策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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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贷融资(1)
第二章企业信贷融资
就债权融资而言,目前国内的融资手段相对单一,银行贷款是企业债权融资常见的一种方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尤其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直接融资渠道还比较狭窄。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渐从贷款额度管理改为资产负债管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更为小心谨慎,同时由于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存在着更高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融资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中小企业应学会充分利用各种信贷融资工具,提高自身融资能力。信贷融资不能简单等同于贷款,商业银行能够提供的融资工具、结算产品在不断丰富,融资方式趋向多元化,企业也应学会有针对性地选择,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一、企业信贷融资的途径
1。普通贷款
普通贷款即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按照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企业必须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才能获得。担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和信用保证三种,用于抵押的财产多为房屋、机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过70%;质押贷款要求以当事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质押率一般不超过90%;信用保证方式则需要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有足够偿债能力的第三方(通常为企业),为贷款提供保证承诺。
2。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主要指票据贴现,即企业通过转让未到期承兑汇票权利获得短期融资,适合于票据结算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可以贴现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无论哪种票据,一般都可以迅速从银行获得融资。另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本身主要是一种结算工具,但当银行收取保证金比例低于汇票面值时,就有了融资功能。票据业务的发展对解决企业、特别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减少相互拖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间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经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目前票据签发和承兑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但经过多次背书转让,与其业务相关联的众多中小企业成为最终持票人,商业银行在利益驱动下都很愿意为这些中小企业办理票据贴现。
3。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适合于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但这类贷款的借款人是由委托人指定的,商业银行只负责代为发放、管理,因此,企业应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委托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银行、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前两类委托人的贷款对象往往是特定的企业群体,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商务部委托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贸企业,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乡镇企业,计华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轿车零部件国产化配套资金等。其他的委托人,如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其指定的贷款对象不拘一格,往往取决于借款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二章企业信贷融资4。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门负责贷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银行提供贷款。贴息贷款重点支持那些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业,如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企业;有技术创新,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方向发展的企业;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有能力还本付息的企业;市场效益型、科技联合型、资源开发型和外向型企业等。贴息贷款种类很多,一般哪个部门确定贴息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补贴,如原国家经贸委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债技改贴息贷款涉及面最广,该贷款主要由工商银行承担,其他银行也有参与。国债贴息特别适合存续期较长、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的中小企业。
企业信贷融资(2)
5。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即企业用应收账款做质押取得贷款或者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以获得所需资金,特别适合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融资主要是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两大类,均起源于进出口贸易,前者适合于短期融资,后者适合中长期融资。保理业务是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适合于进行短期融资,目前我国银行在国内贸易中也开展了保理业务,称国内保理业务。利用保理业务,企业可以迅速地筹集到短期资金,以弥补企业现金流的短缺,改善企业财务结构,同时还可以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保理业务又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当购货方在到期不能偿还应收账款时,银行有权让供应商偿还款项。而无追索权的保理是当购货方没有还款时,由银行承担未付款风险。
本章主要介绍普通贷款、票据融资、委托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在其他章详述。
二、银行贷款
(一)银行贷款及特点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在企业所有融资渠道中所占比重是最高的。企业对融资的需求不同,对融资渠道的选择就不同。如果需要一种风险低、成本小的资金,银行贷款是最合适的。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取得经营成功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融资方式,它具有如下特点:
(1)贷款的主要条款制定只需取得银行的同意,不必经过诸如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证券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批准,与其他商业性融资形式相比,手续较为简单,融资速度快。
(2)在经济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变更协议的有关条款,借贷双方可以灵活地协商处理。与采用债券融资因债券持有者较为分散,难以得到所有债券持有者的变更许可相比,商业信贷较为灵活。
(3)商业信贷由借款者和贷款者直接商定信贷条件,无需做广泛的宣传与广告推广,无需大量的文件制作,因而融资成本较低,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融资的利率。
(4)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进入成本,取得所得税前抵减效应,从而相对减轻企业税负。
(5)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便捷的资金来源。由于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时间长、成本较高,所以债券融资目前主要适合于大中型公司制企业。而银行则可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相应给予恰当的贷款,从而成为中小型企业长期资本的主要来源。
毫无疑问,银行为了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和降低经营风险,保证存贷款的正常流转,一般都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性条款,包括一般性保护条款、例行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这自然就构成了对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而使用贷款的约束。
(二)银行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一般来说,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可以取得银行贷款。
企业信贷融资(3)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能力;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财务报表;能依靠自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算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只有这样,公司才有偿还能力,使贷款安全流回银行。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这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自有资金水平的高低,是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大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提高企业经营风险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没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一旦发生损失,必然危及银行贷款,使信贷资金遭受损失。
(4)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产品有市场。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不能是长线产品,以加快资金的周转。
(6)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投资的项目必须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效益,从而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
(7)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企业应按借款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随便改变用途或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8)恪守信用。企业取得贷款后,还必须严格履行贷款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利率还本付息等。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企业申请贷款,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的要求;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三)流动资金贷款
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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