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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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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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天下
  作者:高月
  男主角:李庆安
  内容简介:
  重回大唐,争霸天下
  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自从他册封了杨氏为贵妃后,他的心思也渐渐地离开了枯燥而繁琐的朝政。
  ‘欢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
  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一名后世而来的穿越者,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短短的时光,他从一个后世的铁血男儿,变成了一位智勇双全的盛世英雄。
  这是一部篇幅宏大的“唐穿”大作,文笔高超的起点著名作者高月,为您呈现的是一出精彩绝伦的盛唐穿越大戏,塞外兵戈渐起,朝堂刀光剑影,坐看江山如画,却又有美人如玉,一时间江山美人,万般盛唐迤逦,波澜壮阔尽在本书。
  正文
  第一卷 血色安西
  第一章 戍堡新丁
  肆虐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终于停了,一架直升飞机从茫茫的雪原上飞回了搜救基地,两个小时后,电视台插播了一条新闻:被暴风雪围困的射箭集训队已经找到,失踪一人,据悉,失踪者是全国射箭冠军李庆安,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搜救……
  一周后,搜救队找到了李庆安的训练弓箭,但人已经踪迹皆无,由于又一场暴风雪将至,搜救队不得不放弃对李庆安的寻找。
  一年后,李庆安这个名字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
  ……
  ‘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天宝五年二月的安西依然是冰天雪地的世界,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白云在雪山半腰浮动,一座座雪峰仿佛是一颗颗蓝色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被称为碎叶道,当年玄奘西行取经,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艰险惨烈,遭遇雪崩与暴风雪,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
  在勃达岭以南三十里处,便是粟楼烽戍堡,戍堡高约五丈,用凌山的巨石砌成,分上中下三层,底层住马,中层睡人,上层是眺望作战塔,在戍堡顶上还有三锅烽火,另外在戍堡一旁还搭有几顶帐篷,平时士兵们都住在帐篷内,若遇紧急情况,大家都会躲进戍堡内,粟楼烽戍堡驻扎四十五名唐军,连同凌山烽火燉的五名唐军,一共有五十人。
  这天上午,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他装束奇特,穿着一件白色短襦,脚下是皮靴,头发也很短,软软地伏在马上,随着战马停下,他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人似乎醒着。
  见有商人到来,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一年四季枯燥无聊,每个月的商人到来,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犹如过节一般。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身材高大魁梧,脸色黝黑,一脸络腮大胡子,他粗野大笑道:“乌勃达,女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商人讨好似的指了指花边马车笑道:“里面两人可都是拔焕城名妓。”
  “狗屁名妓,你哄谁,是你从黑窑子里带来的劣妓吧!”尽管如此,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
  忽然,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不由楞道:“这是什么人?”
  “是我在路上捡到的,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
  “路上捡到的?”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用马鞭挑起他的脸,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尽管变得憔悴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
  “是个汉人!”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东都人,呵呵!我最喜欢东都的女人。”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一次。”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
  ……
  戍堡里,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天宝五年,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我无所事事,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应该不是什么劫匪,是突骑施人,你能活下来,是你命大,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倒像相州那边人。”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李庆安并不知道,他含糊道:“我祖父是相州人,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
  “这就对了,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和你口音一样,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李庆安吃完粥,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他眼前一黑,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
  李庆安睁开眼,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他连忙坐了起来。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和两个妓女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见李庆安醒来,便笑道:“不错嘛!上午还像死人一样,现在居然能坐了。”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你若是胡人,我肯定会把你当做是突骑施探子一刀砍了,不过既然你是汉人,那就留下吧!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第二章 难掩金色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远方是皑皑群山,耳畔风声呼啸,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不由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同时也爱上了养马这份工作,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也是一名军人,是军队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从还没有完全腐烂的皮靴上,他便知道这十有八九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下马用匕首挖了一个坑,将尸骨埋入坑中,他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又找了块长条形扁石,用匕首刻下:‘无名胡商之墓。’
  他把扁石插入沙土中,拱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李庆安翻身上马,心情畅快,一路上竟高声唱了起来,“李家溜溜的七郎,捡到溜溜的宝哟!”
  ……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他是安西的第二代军人了,他父亲是长安人,开元二十五年应募为第一批长征健儿,带着妻儿来安西戍边,在拔焕城有五十亩免税赋的土地,去年老贺退役回家种田,儿子小贺便光荣接班。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很会和人搞好关系,比如他其实不喝酒,但他依然买了几壶,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套套交情,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
  李庆安接过酒壶‘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酒是高昌葡萄酒,甘甜醇厚,他一抹嘴赞道:“好酒!什么时候我也有钱买上两壶。”
  “七郎,下次那两个娘们再来,哥哥在上面干她们,等她们欲仙欲死时,你在下面偷她们钱,到时候我们平分,钱不就来了吗?”
  一名老兵粗野地开着玩笑,引来大家哄堂大笑,荔非元礼闻声从帐中出来,咧嘴笑道:“想起那两个臭女人,老子就觉得亏得慌,二百文钱足够去青楼听艳曲了。”
  这时,一只鹞鹰在空中盘旋,等着唐军们的残羹剩饭,荔非元礼看了看鹞鹰,眉头一皱骂道:“这只鸟贼人又来了,上次老子一壶好酒就被它弄翻了,看我射下它!”
  他回头拿过一把弓箭,拉弓就是一箭,箭从它身边掠过,鹞鹰受惊,一下飞高了,但它并没有离开,依然在空中盘旋。
  荔非元礼脸上挂不住,便对众人道:“我出五百文钱,谁射下这只鸟贼人,就归谁。“
  五百文钱颇有诱惑,唐军们纷纷跳起来,拉弓就向鹞鹰射去,一时箭羽纷飞,但一支都没有射中,鹞鹰飞得更快了,鸣叫了两声,仿佛在嘲笑唐军,唐军们也知道不可能射中,便笑了一阵,丢下弓继续坐下吃饭。
  荔非元礼却有些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要离开,李庆安忽然站起身道:“荔非戍主,能否借你弓箭一用。”
  荔非元礼的弓箭比别人都大一号,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他瞟一眼李庆安,咧嘴笑道:“七郎,我没听错吧!你想用我的弓?”
  唐军们都着笑了起来,贺严明轻轻拉了一下李庆安,低声道:“七郎,那可是六石弓,你拉不动的。”
  “我想试一试。”
  唐军们见他自不量力,顿时嘘声四起,荔非元礼吹了声口哨笑道:“好!我就给你试一试,不过你若拉不动的话,就得去偷那两个女人的钱。”
  众人又一阵大笑,一名火长怪叫道:“七郎,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偷啊?”
  笑声更加响亮了。
  接过弓,李庆安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眯着眼睛盯着这只鹞鹰,鹞鹰忽高忽低在他头顶上盘旋,或许它也感受到了地上的杀机,便不敢再靠近,可当它盘旋了两圈后,忽然从李庆安头顶掠过,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李庆安猛地一拉弓,弓如满月,箭似流星,闪电般向鹞鹰射去,箭势强劲而迅疾,只听鹞鹰一声哀鸣,铩羽从空中笔直地落下,正落在唐军们的中间。
  刚才还哄笑不已的唐军们顿时鸦雀无声,李庆安上前拎起鹰脚,高高提起,半晌,唐军们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好箭法!”喝彩声不绝,李庆安不仅射下了鹞鹰,而且是一箭穿头,荔非元礼瞪大了眼睛,失声赞道:“果然厉害!”
  这时,荔非元礼仿佛才是第一次认识他,他上下打量一下李庆安魁梧的身材,忽然问道:“能开硬弩吗?”
  第三章 凌山打猎
  李庆安身高有一米八,从小就力大无比,举重队一眼看中了他这棵奇苗,练了两年举重后,父母担心他长不高,便不准他再练举重,转而练习射箭,苦练十年,后来又参军入伍,成为军队射箭队一员,在二十三岁时一举夺得全国射箭冠军。
  虽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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