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以前《憨豆先生》绝不会被当成机上催眠片。总觉得他该被放进动物园,因为没有攻击性,不用使用特别的笼子和道具,但他本身的表现很快就能成为动物园里最引人注目的景观:像笨鸟一样移动双腿,脊背里长得好象不是脊椎,而是根面条。青蛙一样的眼睛随时都可能掉出来,随之落地的还有两条粗眉毛。舌头黏糊糊,湿漉漉,总在拒绝成为这个肢体的一部分。偶尔发出门一样吱扭吱扭响的声音,如同一只肺炎尚未痊愈的猴子。他与笼子外的世界一点瓜葛也没有,规则,目标,观看的人,都是他轻蔑,好奇,捉弄的对象。他从来不说话,没有一点与别人交流的欲望。在1990…1995年英国BBC电视台冗长的18季《憨豆先生》剧集里,他永远是这么个样。这就是扮演者罗恩?阿特金森的绝活,全是最具动物性最原始的幽默,但就能让人忍不住大笑。我最喜欢的一集是憨豆先生到一高级酒店度假,一进门就掏出铁锤和电钻,把他最喜欢的画钉在墙上。布置一新后他浏览自己的房间,洋溢着旁若无人的自我欣赏和自满。
这只关在电视小笼子里的奇特动物最终还是想冲上大屏幕,拍成电影。1997年第一部《憨豆先生》电影上映,为了迎合好莱坞,他必须与美国发生联系。憨豆先生被骗去美国冒充文物鉴赏家,搞砸了一幅名画,搞出了一系列闹剧。他还必须说话,嗓音好象青蛙一般,与那张面孔非常搭。电影票房收入有2亿4千万美元,电视剧集的余温犹存,《憨豆先生》电影算是成功了。今年3月22日,第二部《憨豆先生》电影又要上映,《憨豆度假》,这次他去了法国,阴差阳错成了名导演。在法国宣传时,罗恩?阿特金森大热天穿憨豆的西装,在沙滩上又抖抖索索拽出一条泳裤,上面写着电影名。围观的人离得很远,警惕地看着他,他的行为举止显得那么过时和奇怪。
听上去就像个赵本山的故事英国版:村里一无所长的青年擅长说笑话和杂耍,上了电视就红了,之后就想拍电影。罗恩?阿特金森上中学时是个安静、轻微口吃、坐最后一排的孤独小男孩。黑头发和肿眼泡让他看上去象个外国人。他的绰号叫“肚皮”。有一天课间他开始模仿老师,这才发现,逗趣儿才是他获得好感的唯一手段。“憨豆先生”的创意来自1980年代他在牛津读书时的一个自创独角戏,在爱丁堡艺术节上颇受欢迎,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过了快10年才上电视。在1984年的《黑蟒蛇》(The Black Adder)一剧中,阿特金森演言辞尖刻,爱冷嘲热讽,又活泼好动的爱德蒙,既显示了他确实不是个哑巴,又是“憨豆先生”雏形。之后5年的《憨豆先生》剧风靡全球。无对白,没有语言传播障碍;在那个年头,它又特别具有英国味儿:穿英国保守中产阶级的西装,倒霉得让人钟爱的智障形象,丰富的肢体动作和变化多端的表情,简直成了“英式幽默”的代表。据说《憨豆先生》让阿特金森挣了差不多6000万英镑。
跟很多喜剧天才一样,阿特金森也是个内心阴郁却把自己打扮成个开心果的人。《憨豆先生》的编剧,阿特金森几十年的搭档理查德?柯蒂斯说他是个害怕镜头,不擅讽刺,努着才能让自己有趣的人。“他为人热情,又非常谦和;他天生正派,又常常自省。”他最大的乐趣是闷头改装车和去教堂。他跟发妻在一起15年了,他与朋友从来不闹翻。有一次在英国看电影,偶遇宣传的阿特金森,他个头非常高,打领结,两鬓班白,如果不看脸,跟随处可见的呆板英国老绅士没什么区别。“憨豆先生”面具下的阿特金森非常英国,可一点都不幽默。但他沉迷于扮演这个角色:“当我是憨豆时,可以隐藏自我。我可以随便摇别人的手,掐他的鼻子,做任何不负责任的事,又可以完全被原谅。我经常越过‘憨豆’和‘我’之间的界限,那感觉有点像神经病。”两部《憨豆先生》隔了10年,据说因为阿特金森患了抑郁症。
阿特金森在很多部也被冠以“英式幽默”的电影里演配角。《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里神经兮兮的神父,《亡命夺宝》里的倒霉赌徒,《真爱至上》中一言不发只做了个鬼脸的乘客……他那张脸就跟希区柯克宽阔的身材一样在电影里神出鬼没。“憨豆先生”和这些电影一起共同组成了“英式幽默”,憨豆不是唯一的坚果,除了肢体语言与表情,还可能是复杂冗长的冷笑话,半真半假的自嘲,或者温情的生活小品。共同点是在幽默的盖子下自娱自乐,又蔫坏又闷骚,洋溢着旁若无人的自我欣赏和自满。《憨豆先生》电影正赶上《波拉特》风头没过,有人一看演员来自英国就错误地认为这也是“英式幽默”,它是最拥挤、粗俗、使劲胳肢人笑的美国厕所笑话。可这就是现在最流行的,看完后大骂一声“真他妈恶俗”,还要招呼朋友们都去看热闹。“憨豆先生”在银幕上显得那么卓尔不群和怀旧。不如他就别跟美国人争了,回归到琐碎里,在沉闷的生活戏中甩一个小花腔。在英国,他的同道随便就能遇上。比如一个乡村小咖啡馆,老头侍者给中年人端来一大杯奶茶,杯子上写着:“我是镇子上唯一的同性恋”。结帐时老头问:“您用什么结?”“塑料”。错愕之时,中年人掏出一张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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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王弗兰克(1)
弗兰克?卢卡斯可能是70年代早期纽约最大的毒贩子。他在Regency Hotel有一处长期套房,衣橱里有100多身定制套装,其中包括那件著名的价值5万美元的黑白条南美栗鼠皮大衣。他还有好几辆车——劳斯莱斯、奔驰、通用巡洋舰……他的最爱的却是那辆被称为“美妇人”的雪佛兰。他和他的车隐匿在哈勒姆区第116街的角落里,睥睨着街上的人民:那是群既忧愁又喜悦的黑人流亡者,一边挣扎在饥饿线上,一边整日经历毒品的纵情狂欢。弗兰克?卢卡斯给了他们这一切。“谁又能想到我会藏在一辆300多美元的车里呢?”他的毒品网络每天净利润100万美元:“哈勒姆区的16条街都是我的,我买下它们,运行它们,拥有它们。可当我想与我的人民在一起,我只能开上‘美妇人’,拉低帽檐,装上胡子,戴起墨镜,套上假发。我既想与他们同在,又不想吓着他们。”
这位君临天下的大毒枭就是电影《美国黑帮》的原型人物,演得也都是真事,根据2000年《纽约》杂志对弗兰克?卢卡斯的报道改编,剧本作者改编过《辛德勒的名单》,导演雷得利?斯科特,主演丹泽尔?华盛顿和拉塞尔?克劳。这样的阵容的确有“奥斯卡面相”,可惜片子徒有其表,故事编得很烂,节奏非常匆忙,又放了过多的象征符号:越战、尼克松、种族歧视、万恶的资本主义,结果拍电影毕竟不是写论文,主人公完全淹没在这副国家道德分裂的全景中。丹泽尔?华盛顿演的毒贩子优雅多过暴戾,精巧多过粗鄙,训斥兄弟时有政客风范,宣讲起生意经来又是头脑精明的企业家。他的黑帮特质,仅仅靠一个场面支撑:发达了的弗兰克?卢卡斯走到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跟前,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儿,小混混瞪着血眼挑衅地问:“你想杀了我吗?在众人面前?”话音没落枪响倒地,众目睽睽都看见了,全不敢言语,弗兰克?卢卡斯像下达圣谕似地说:“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干任何事,这里是,美国!”
这个细节确有其事。35年后,做了污点证人的弗兰克?卢卡斯旧地重游,向《纽约》杂志的记者讲述了当时情景:“那个家伙又黑又壮,高6英尺,重270磅,腿脚利索,手上有两三条人命。他嘴里骂骂咧咧,诅咒我,诅咒我的妈妈,我想,一个要死了的人,就让他说吧。当他摆出黑背大猩猩的样子袭击我,我开枪了。开了四枪,砰砰砰砰。我感到非常愉悦,因为我杀死了一个不仅仅是哈勒姆区,还是全世界最坏的坏蛋。”之后弗兰克?卢卡斯笑了起来,他必须用肩膀拉动那张巨大、有棱有角的脸,虽然沟壑纵横,当年的冷竣依稀可见,两颊的茶色皮肤皱巴起来,灰色的嘴唇伸展,红色的长舌头委蛇而出,先是断裂的惊雷,再是嘶哑的小鸟,那是一串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撒旦才能发出那样的声音,它穿透肺腑直达内心。
弗兰克?卢卡斯原本是出生在北克罗来纳的乡下孩子,6岁亲眼看着3K党杀死了他的表兄。12岁,他跟烟斗店老板的闺女偷情,被一大黑胖子抓住,弗兰克用烟斗砸晕了黑胖子,点了把火跑了。他逃到了纽约的哈勒姆区,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黑人,他站在第114街的街口大喊:“你好,哈勒姆,你好,美国!”据说就是凭着一股子谁都不吝的楞劲儿,他认识了1960年代哈勒姆的黑帮老大“黑教父”埃尔斯沃斯?约翰逊,成了他的司机和门生,并得花名“可卡因”(SUPERFLY)。在弗兰克嘴里,约翰逊是“绅士中的绅士,君王中的君王,杀手中的杀手,他本人就是本圣经。”跟着他,弗兰克学会了冷酷、沉着,既忠于目标又精于算计。据说“黑教父”死在了他的怀中,此后两个星期他都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思考着前世今生,再次出山后就只身去了东南亚。有一远方亲戚在越南当兵,在他的引见下弗兰克见着一位金三角“说英语,开劳斯莱斯的中国绅士”,从他手中购得132公斤海洛因,每单位4200美元,同样的品相在美国本土的市价是每单位5万美元。事后许多人惊叹于弗兰克只身勇闯金三角,他颇自负地说:“虽然我从没到过亚洲,但一想到,那里不过是另一个街头,小菜一碟。我没上过一天学,却有着街头博士学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把海洛因藏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里。“谁会查看他妈的一个死人的棺材呢?哈哈哈!”30多年后再谈起这个绝妙的创意,他依然像当年一样洋洋自得。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毒王弗兰克(2)
1970年代初的纽约,有许多毒品“品牌”, Boody; Cooley High; Capone; Ding Dong; Fuck Me; Fuck You; Nice; Nice to Be Nice……;可没有一个能比得过弗兰克?卢卡斯的“兰色幻觉”。它使用纯度高达98%…100%的原料,在梦幻工厂里由12、3个裸女手工制成,60%的甘露醇,40%的奎宁,价钱却是其他产品的一半。弗兰克?卢卡斯的毒品网络最大特点是省略了中间商,直接面向瘾君子,有点像70年代的电子商务先驱。作为一个乡下青年,他把同村的穷亲戚全招来了,倒不是任人维亲,他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乡下青年:“他们不浮华,没有习惯于好车,漂亮妞和大戒指。他们的妻子和孩子都嗷嗷待哺。随便给他们点钱他们就会干任何事。他们懂得忠诚。”他忠诚于妻子,孝敬老母亲,声称自己之所以应该被枪杀100次了却还活着,是因为人人都折服于他迷人的人格魅力。
鼎盛时期,哈勒姆区只有一人敢和弗兰克?卢卡斯叫板——绰号“尼奇”的莱若伊?巴恩斯。他是地道的城市青年,处处与弗兰克相左,他浮华、风流,毒品网络挂靠于意大利黑手党。70年代,尼奇冠以“不可触及先生”的名号登上了《纽约时报杂志》封面,正逢壮年的他穿着手工定制套装,打着红白蓝三色领带,戴着GUCCI眼镜,一幅不可一世的“娱乐毒枭”形象。“不可触及先生”被塑造成神勇的逃避法律者,哈勒姆贫民的救星,一位他辖区的妇女赞曰:“人人有的吃,人人骑马,人人穿着花衣裳。”这样的报道激怒了当时的总统卡特,1978年,始终“不可触及”的尼奇被抓了起来,被判了终身监禁。此时乡下青年弗兰克?卢卡斯也早在1975年被判了70年。但是不约而同的,俩人都精明地选择了当政府的污点证人,尼奇按照证人保护政策隐居了起来,弗兰克的刑期先缩短为30年,后来又缩短为7年。
电影《美国黑帮》上映后,当年撰写弗兰克传奇的《纽约》杂志记者牵线搭桥,使弗兰克和尼奇通了一次电话。他们是30年没说过话的死对头,两个曾经富甲一方的毒王,现在一个77岁,摔断了腿,瘫在轮椅上;另一个74岁,穿着镶满假赛车标的T恤,只敢接受采访不敢被拍照。他们依然像当年的“乡下青年”和“城市青年”一样对着干,又开着年迈之后冰释前嫌的玩笑。
记者:你们谁的货更纯?
弗兰克:你真是问到点儿上了,我的货纯度高达98%…100%。
尼奇:我承认弗兰克的货包装不错。可等到我的成品出来,成色跟他的差不多,而且我的发货速度比他快得多!
记者:你们的名字在很多嘻哈歌曲里出现过呀?
弗兰克:那也能叫音乐?看看这些年轻的蠢货的打扮,他们是些穿着大袋裤的狗屎。
尼奇:我没有像喜欢其他任何东西那样喜欢嘻哈音乐。刚出来的时候,他们都说‘这帮混球一分钱也赚不到’,可现在,嘻哈是最牛的娱乐产业。我是JAY…Z和50分的粉丝。
记者:你们当初干吗贩毒?
弗兰克:你以为我想干这个吗?我得挣钱,我也想去华尔街。可在华尔街,我连他妈的一个开门人的差使都找不到。
尼奇:谁没傻X地年轻过?
代号007
有个笑话:间谍詹姆斯退休隐居在一个英国小镇,镇子上还住着面包师詹姆斯,屠夫詹姆斯,花匠詹姆斯。间谍上司被害,有一人去请他出山,接头暗号是:“前方划过一道闪电”,“天空立刻布满乌云”。这人到了镇上一酒馆,抓住酒保问:“哪个是詹姆斯?”酒保反问:“你是找面包师詹姆斯呢,还是屠夫詹姆斯。”这人没回答,反而对着酒馆大声说:“前方划过一道闪电!”全酒馆的人哄堂大笑,指着一个喝酒的家伙说:“原来你是找间谍詹姆斯呀。”
我很怀疑1967年的《皇家堵场》班子听说过这个笑话。电影就是从退休的间谍詹姆斯被邀请出山开始,之后遭遇诸多昔日邦女郎的闺女、儿子、亲戚……还创办了詹姆斯?邦德学校,人人都叫詹姆斯?邦德,一个闹剧接着又一个闹剧。伍迪?艾伦在里面还扮演了一个邦德,可想而知是个什么电影。电影由哥伦比亚公司投拍,是唯一一部没有被米高梅公司“霸占”的邦德片。《皇家堵场》是老间谍伊恩?弗莱明写的第一部邦德小说,名不见经转,还经历着让人烦心的婚姻,他在1954年把小说改编版权卖给美国CBS电视台,拍了个同名一小时电视剧,换回一辆价值3000美元的雷鸟轿车。1960年,版权又辗转卖给了哥伦比亚公司,身价已经涨到了75万美元。1967年哥伦比亚就召集一群名角拍了这个恶搞邦德片。007电影的制作方Econ Productions始终由米高梅掌控, 20部邦德片都由米高梅出品,《皇家赌场》像个失散在外的亲儿子,米高梅总想把它给寻回来,但到1999年,《皇家赌场》的身价已经达到1000万美元。2005年,索尼收购米高梅(哥伦比亚也属索尼旗下),邦德片总算一家团聚。昔日对头一朝成亲家,虽然各怀心思,但都矛上劲要把《皇家赌场》好好拍一拍,于是有了颠覆以往的06版《皇家赌场》。
选定丹尼尔?克雷格时意见一边倒:他太不帅了,怎么能有这么丑的邦德。电影上映后却分成两派:有人怀恋布鲁斯南的绅士派头,有人完全被新邦德的冷竣眼神,刚强做派和壮硕的胸大肌所吸引。从1964年起,肖恩?康纳利在《金手指》里,通过各种身外之物,把詹姆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