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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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 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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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它们有机可乘。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他们懂得用谋,但却不懂得分析情况。

    那魁梧大汉的神色根本没有露出任何的惊慌,反而始终都保持着一定的冷静。远远看着他那如鹰般敏锐的眼神,杜荷心知自己自己找对人了,这个魁梧大汉十有**就是拓拔无双。

    杜荷眼神在狼群中搜索,在找头狼的影子。狼群就如一只练有素的军队,他们之中有一个首领叫头狼也就是狼王,只要杀了头狼,狼群将失去主心骨,乱作一团。

    夜色下,那狼群中一头异于其他狼的银狼映入杜荷眼中,那狼比一般的狼要大上一些,猩红的眼睛盯这那魁梧大汉。在它周边有着类似护卫的几匹狼。

    就在杜荷锁定那头狼的时候。

    突然那魁梧大汉一声长啸一声,紧接着一声厉声鸣叫,黑影从天而降,快如疾风闪电。

    在杜荷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乖头狼乙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那黑影竟然是一只长相怪异的巨型鹰。它的猎杀头狼的速度。快的居然让他连反应的机会也没有,凝神回想,脑中才如慢镜头回放一样,将那鹰猎杀头狼的情形想的清清楚楚:那鹰如坠落的陨石般不偏不倚的如期的抓住狼的腰,借着巨大的冲量,让它的一支爪子毫不保留的全额伸入肌肤中去,出于本能,头狼转过头。巨鹰毫不犹豫的腾出另一只爪,朝它的眼睛抓去,舒舒服服投怀送抱一般,鹰爪从头部最薄弱的地方,刺穿了它的脑袋。好霸道的一击,直接让那头狼死于非命。

    随着头狼的死去,狼群乱作了一团,它们惊呼阵阵,不在成型,发狂的向魁梧大汉冲杀了过去。

    “杀!”杜荷心知狼群失去了首领,正是最动荡的时候,高呼了一声,策马迎了上去,他从腰间拔出了三把飞刀,射向了狼群,将三匹狼射倒在地。罗通也在同一时间里射出了两箭,带走了两匹狼的性命。接着下坡之势,杜荷一马当先,勇猛的锲入了狼群从中,左劈右砍,仅仅只是初次交锋,狼群立刻锐减至一半。

    头狼亡故,又受到如此打击,一匹匹的恶狼,从开始到如今,处处限于被动。哪敢在战,为了保住性命,纷纷逃窜。那只在高空翱翔的鹰却不住的夺取着它们的性命,快准狠。几乎没有狼能够在它的鹰爪下活命。

    “好厉害的鹰!”杜荷在第一时间领悟到拓拔无双在千人中救人的办法,既然他能够指挥老鹰准确无误的击杀头狼,那擒拿人类首领却不在话下,只要出其不意的出手,擒住首脑,余者必然不敢妄动。想必当初他在救安龙马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杀退了狼群,杜荷来到了那魁梧大汉的身前,问道:“请问阁下就是拓拔无双吧?”

    “不错,我就是拓拔无双!”拓拔无双不知杜荷为何知道自己的名字,但他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也没有多问。只是深深的对着杜荷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若非公子,拓拔无双此刻早已葬身狼腹了。”

    杜荷翻身下马,笑道:“你太客气了,你有神鹰相助,我相信即便我们不来,你也能够坚持下去。你应该早早的从神鹰那里发现我们的存在了吧?不然你是不会击杀头狼,你这是存心激怒狼群,为了就是给我们创造如此好的进攻机会

    拓拔无双也没有隐瞒,只是笑道:“到现在我这心底还打着鼓,好在信对了人,没有让我成为了那群恶狼的腹中餐。”D!~!

    ..

第三十九章 拓拔无双

    肚正文之前。说句抱歉!

    今天公司聚餐,是一年一度的年饭,不去实在不好。晚上有些喝多了,在TV晕乎乎的玩到一点钟钟,这才赶回来,写了这章,昨天安下的份,今天二代会全数补上的。

    杜荷在拓拔无双的邀请下在绿洲落脚。

    拓拔无双不仅仅武艺不凡,也是一个野味好手,懂采摘野生植物作佐料。那遗留下来的五十余只狼尸体,成了现成的食料。茫茫沙海的绿洲上飘扬着扑鼻的肉香味。

    闻的杜荷等人是食指大动。

    “来,这沙海难得遇到这么多客人,一起尝尝我的手艺!”拓拔无双本就具有北方汉子热情好客的性格,何况杜荷这一行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更是服侍殷情,还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好酒。

    杜荷用飞刀割了一块肉,迫不及待的咬入口中,咀嚼着尝着滋味。

    狼肉的味道与狗肉相差不大,肉质很好,很香,耐嚼,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硬,口感略逊与狗肉。便是如此,他们依然吃的津津有味。

    “哈哈!想不到这狼肉也有这般滋味”。罗通也是一脸愉快。狼这种生物在草原大漠中频频可见,但在关中这人口繁多的聚集地,跟本看不到影子。

    拓拔无双拨着面前的火堆,随意道:“那我不觉得了,有猛儿在,我在这沙海中的主食就是这沙漠浪,这吃多了也不觉得滋味如何了

    杜荷眼睛一亮”“猛儿?你说的那猛兆就是你的那只鹰,哈,能不能叫下来给我看看,先前它杀头狼的那一招太令人震撼了,那爪子似乎已经将那狼的头骨都给抓裂了

    拓拔无双也不拒绝,笑道:“这有何妨,正好我也要招呼它下来吃饭。”说着,双手合在一起,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嘴对着双手间的缝隙。狠狠的吹了一口气,十根手指有规律的动荡着,一曲刺耳的啸声由他的手中传出。

    黑漆漆的上空传来了一声尖利的鸣叫,像是在回应拓拔无双的召唤。黑影俯冲而下,落在了地上。在它落下收起翅膀的时候,竟卷起了一阵狂风,带起了漫天的黄沙,将他们身旁的火堆都险些吹熄了。

    沙尘退后,一庞然大物出现在了沙地上。

    杜荷定神望去,只见在拓拔无双身旁站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鹰,那鹰高达一米以上。它相貌凶狠,上半身羽色为深褐色,下半身为浅黄或白色相间,头部后面有许多柳叶状冠毛,色黄有斑点。面部和嘴为黑色,冠羽高耸,面目古怪,显露出一副“鹰中之虎”的凶狠相,精光骇人的鹰目冷冷观察四周的一切。它两翼敞开的时候,整个身子宽达三米有余。更让人惊惧的是那倒钩的尖嘴,和那如刀锋般的利爪,竟是一只前所未见的品种。

    这一动静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眼神。几乎所有人都为这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所震撼。  罗通惊愕道:”这”这还是鹰吗?。他也算是官二代,平时纵马逐鹰的事情干过不少,但他们所见的鹰却是苍鹰、雀鹰和赤腹鹰这些常见种类,这些鹰能够长到六十厘米已经是极限了,而在他们再前出现的这只鹰至少有一米二,壮实的跟人一样,那翅膀收拢起来,就像一个。大胖子。

    同行的所有护卫都呆住了,那向导更是吓得跪倒在地上叩拜。直呼“神鹰!”这种体型的鹰即便是在食狼鹰中也是绝无仅有。

    别说是他们,即便是杜荷也彻底的呆住了,目光停留在那那鹰的嘴巴上,惊呼了一声:“食猿雕?”但他目光落在那巨鹰脚爪的时候却又摇了摇头:,“这是金雕?。

    他完全给搞糊涂了。

    对于猛禽,杜荷有一些它们的知识,这也归功于他的那个兵器发烧友的朋友。他是富二代,所以兴趣很多,不仅仅收藏了古今各类的冷热兵器,还养了十数种猛禽:有金雕、食猿雕、康多兀鹫、蛇鹫等等,都是世界上都知名的猛禽。

    他最喜欢的就是亚洲的金雕、食猿雕,认为它们够凶够狠也够威风。

    也是从他的口中杜荷了解到食猿雕号称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鹰,有着,“鹰中之虎”的美誉,它最厉害的就是它的嘴和翅膀。它的嘴巴能够轻易的在猿猴的脑骨挖开一个洞,吃食脑髓,威力无比。巨大的翅膀是它的有力武器之一大,力量十足,一翅扇过去,可以直接将猎物击倒在地,甚至于直接拍死。

    而金雕也就是如今称之为食狼鹰的猛禽,它的特点与食猿雕不同,它最厉害的不是它的嘴,不是翅膀,而是利爪,是速度。金雕脚有四趾,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上都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川,锐获猎物时。它的爪能够像利刃样同时肃州…引向的要害部位,撕裂皮肉,扯破血管,甚至扭断猎物的脖子。成年的金雕,能够一爪抓裂狼的头骨,一击致命。

    至于速度,西班牙摄影师在该国埃布罗河峡谷上方上拍摄到一只金雕以每小时确公里以上速度俯冲着捕食自标,这速度堪比一架小型飞机。

    所以对于食猿雕的嘴、金雕的爪,杜荷有很深的印象,可如今在他面前的这只鹰却拥有者食猿雕的嘴和金雕的爪,根本无法分清楚,面前的这猛禽究竟是食猿雕还是金雕。

    他带了半响才呕舌问道:“这鹰是什么种类的,如此了得?”

    拓拔无双挠了挠脑袋道:“这我也不清楚,是全新的种类,是我阿爹用两种不同的鹰配出来的。我阿爹在草原长大,自幼就对鹰特别感兴趣,自练就了一身养鹰的本事。在三十岁的时候他发现了不同种类的鹰生产出来的鹰身上具有父母的不同特性,于是就有心驯养一支鹰王出来。

    但结果并不如意,实力是不好说,有强有弱的。后来他在武威抓到了食狼鹰,又从渤海抓到了一只迁途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鹰,用它们两人来交配。这才生出了它来,也不知为什么,这小家伙不但拥有了母亲速度快,爪利的特点,还拥有了父亲尖嘴个壮的特性。”

    杜荷恍然明白,对于动物的杂交理论也知道一些。

    几乎所有的杂交动物都差不多,传承父母的多少实力决定了它们的能力强弱,有的传承了父亲的居多,有的传承了母亲的居多。而有的则是都传承了一半,更有的是直接变异了。变得不是父母传承下来的,父母都不具有的本领,这也是所谓的基因变异。

    一般来说杂交动物基本上都是四不像。即拥有母亲的能力也拥有父亲的能力,可继承了母亲的能力永远无法超越母亲,父亲的能力也一样无法超越父亲。

    但世事无常,有些个别幸运的,却能够完美的将父母的血统全部继承下来,并且加以融合,形成一个全新的种类,这也就是所谓的进化。

    这在他们面前的这只壮硕的鹰,十有**就是这个幸运儿。它的父亲也应该是生长在菲律宾吕宋那里的食猿雕。至于为何会在渤海出现,可能是迁途吧!书上也有记载中国东部渤海沿岸地区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猛禽迁徙通道之一,每年迁徙通过的猛禽数量和密度极大,是世界罕见的。

    杜荷看着那巨大的幸运儿,道:“这鹰想必也能探测敌军吧?”

    拓拔无双自豪道:“这是自然,即便是寻常的草原鹰加以练都能够做到那一点,更加别说是我这鹰王了。傍晚,我让那群狼围困起来的时候,心知不妙。让猛儿看看沙海中还有没有人,让它引人来救。它这一飞,就发现你们往这边走来,且早早的通知了我。我见你们没有动静却又不曾离去,就猜你们现在等待时机。于是,冒险让猛儿杀了头狼,给你们创造机会。”

    杜荷暗赞拓拔无双心思细腻之余,眼神不住在猛儿身上转悠。赞叹道:“这猛儿真是个厉害的家伙,对敌时将是一个难得的帮手,用在军事上,几乎就等于一个“卫星间谍

    拓拔无双虽然不知道“卫星间谍”是什么东西,不过见杜荷赞他雄鹰,心里也很是高兴。他以禽兽为舞,对这鹰有如是亲生儿子一般,关爱倍至。听杜荷赞鹰,比听赞他自己还要开心。

    突然,两声尖厉的荐叫传来。

    拓拔无双笑道:“哈哈,猛儿急了,在劝我给它喂食呢!”

    杜荷在火堆上割下了块上等的腿肉,抛向猛儿。

    猛儿却正眼瞧也不瞧,那翅膀一挥,打棒球似得,将肉打的老远。

    拓拔无双解释道:“猛儿只吃我喂的食物,哪怕外人给他在美味的东西,也不会去尝的。除非跟它很熟,得到了它的信任后,才会接受。”

    杜荷尴尬的笑笑,但对猛儿更感兴趣。想着若能指挥着它,那将是多么威风的一件事情,看了拓拔无双一眼,不经意的随口问起他的事情,问他为何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大沙海上的。

    拓拔无双缄默半响,方才叹道:“若在几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回答,为了一个人。但现在的我,面对这个问题,已经回答不上来了。”他抬头看着茫茫沙海道:“我的夫人就是死在这沙海上的  当年我心已死,只想在这沙海上陪她一辈子。但这十二年过去了,我发现对于这份情,如今不如原来那么看中了,,至少那疼痛的感觉,早已消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生活在这沙海里,也许只是习惯吧。十多年来,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D!~!

    ..

第四十章 高昌大变

    二荷本就为招募拓拔矛双而来,自从丑了猛儿后,泣,更加强烈:且不问拓拔无双在遇到危险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静镇定以及一身漂亮的武技,即便只凭他这一手驯鹰的手段就以值得自己来这了。但他知拓拔无双独居这茫茫大沙海,这其中必有缘由,故而有了先前一问,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他能够跟自己离开这大沙海。

    如今略微听及缘由,心底却隐隐震撼:想不到拓拔无双独自一人在这大沙海上独居了整整十二年以上,为的仅仅只是一个情字。真不知这十二年四千三百多天,他独自一人是如何熬过来的。

    “我并不觉得时间淡化了你与你夫人之间的感情羁绊,反而觉得你有如今的想法觉悟,正是你忘不了你夫人的最好证明。时间确实能够淡化一切,哪怕是感情,亲情小但无法抹灭事实。抹灭不了,你为了她,心甘情愿的在这茫茫沙海中独居陪伴十多年的事实。伤口好了,疤痕犹在。不痛了,只能说明你已经看开。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她死,了,但你还活着。就如你遇到危险就会想办法求救保命一样,你不是为死人而活,而是因为自己活着而活。”

    拓拔无双平静地道:“也许你是对的。当初我夫人去世的那一段时间,恨不得自己也死了。但如今却觉得能够活着,也是一种福分。”

    杜荷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别将问题想的那么沉重,你应该想想。你有猛儿的陪伴,又有一身的本事,比起那些命运都无法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已经幸福百倍了。”

    拓拔无双也曾经历过不少事情,知道世道艰辛,与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人,自己真的不算苦。

    杜荷见他心结渐渐打开。也随之问起了今后的打算。  拓拔无双道:“这个。我还真没有去想,这十几年来,我都在这草原上练武驯鹰,不知事事变幻小不知哪里可去

    杜荐乘机提议:“那不如跟着我吧!也不瞒你说,此次来这大沙海我就是得到安龙马的介绍知你不凡,特地寻你来的

    拓拔无双在沙海生活,少理会世间之事,更不与他人接触,在周边生活的人虽知道有自己这么一个人的存在,但却不知姓名。心底也一直在为杜荷知道自己姓名而奇怪。一直没有找到机会问。听他如此说来,心中恍然:当初自己见安马龙与切米莉在沙海中相互依偎,陷入死地,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死去多年的夫人,动了恻隐之心,让猛儿将对方的领兵大将给擒了住,救下了他们两人。在为他们治伤的时候,告诉他们姓名,当即也向杜荷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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