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多少,在漫天尘土出现之际,他们已经渡河到了对岸做好了防御准备。
他们必须要让来敌确定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就在他们的队伍里。
这是一场一对二十的一战。
PS:最近更新不给力,实在抱歉。前些天中暑,恢复后分开八年的三位高中时期的老朋友找上门来了。不得不抽空陪伴,明天还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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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以寡敌众
正午。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
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同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与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走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领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嗔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共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卑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性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性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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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各显其能
莫贺巴哈铁青着脸,看着被死死压制的麾下人马,牙龈都咬出了血来。
他怎么样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也知唐朝弩箭的利害,因为来的急切,需要飞驰疾行。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一人三骑,且不穿任何的衣甲,带任何的重物。在身无片甲的情况之下,便是骁勇的金狼军也抵挡不住弩箭的强袭,会照成极大的伤亡。
但他深知弓弩的弊端,在无箭羽的情况下,弓弩即为无用之物。而人所带的箭羽有限,射一枝少一枝,一旦箭羽用尽,就再不必忌惮那追魂夺魄的利箭。故而他以金狼军以外的兵卒以零散不齐的阵形前去档箭,为的就是诱出对岸唐兵所有箭羽。
最开始他的计划得到了良好的结果,面对他们的强袭,那一个个的唐兵们果然不溃余力的扳动括机,利用弩箭采取远程力量上的火力压制。
这种火力压制看起来猛烈,但真正的伤亡却不如想像中的那般巨大。且不说射偏了,个人身上插满箭羽的比比皆是,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只凭一百人的火力压制,能够维持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了。
只是他并没有得意许久,似乎对岸已经察觉了他的用意,不再进行火力***,而是徐徐射击,不再胡乱的以箭雨压制。
如此情形有利有弊,虽然可以节约箭羽,最大可能性的制造伤害,但也意味着给了对方可趁之机。
莫贺巴哈面对这一情景,当机立断,加快进攻步伐,打算趁势攻上对岸。然而一切都让一个人破坏了——秦煜。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任凭他们如何放箭都伤不得他分毫,反而给他储蓄了用之不竭的暗器,一个个趁势逼近的兵卒都让他一箭一个的射杀了。
就在莫贺巴哈为当今的情况心急之际,百人丛中,发现对面的敌军阵中有一名特殊的将领。
那人身披唐朝特殊将领的软甲,制式非常古老,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只是距离相差太远,面貌模糊不清。莫贺巴哈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猜出该人必是军队的首领,所以立即取出左右悬挂的两张二石重弓,重叠在一起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作为突厥最强的勇者,他的箭法或许比不上传说中养由基、李广那么神奇,但突破弓箭的射程,二百五十步之内,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飞将。
乔装成阿史那社尔的瓦兰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已到了他的额头!
瓦兰斯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待他察觉,为时已晚,只能闭目待死。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说时迟,那时快!
寒光一闪,只听“叮”的一声。
瓦兰斯自觉的耳膜震响,忙睁开双眼,射来的利箭已经消失无踪,唯有李逸风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手中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
莫贺巴哈看的一清二楚,只觉得心中无比的郁闷,必杀的这一箭,竟然让人以掌中剑,后发先至给破掉了。这也意味着那青年人出现的速度,由快过飞行的利箭。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物?
一个能够无视千万箭雨的少年,一个出剑快过利箭的剑客,区区百人哪有那么牛叉的人物。
面对李逸风这神来一箭,百余护卫都发出了阵阵呼喝,士气更胜。
那些贼子却一个个的脸上一僵,已经让秦煜震慑住的他们,再一次惊讶无言。
“压上,全军压上!”莫贺巴哈脸色一横,也顾不得伤亡了,这里虽不是大唐的地界,但左右两处军事重地,时时威胁他们存在,不能在这个地方久候。如今士气已然让秦煜、李逸风压下,耗下去有利无害,果断的孤注一掷,全力以赴。
这一不计伤亡的攻势,立刻扭转了局势。
秦煜、李逸风固然厉害,但也没法挽救人数上的差异。一行人,压力大增。
“撤!”秦煜退了回来,手臂也已发麻,他一个人已经独自击杀了不下一百五十人,手上劲力几乎用尽。
李逸风也知弩箭即将告急,不趁着对方没有靠岸的时候撤退,等他们上了岸,再撤便来不及了,也招呼着众人撤退。
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速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速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速,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速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中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