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我来中原国的目的,跟着她,听见她说:“我爱你~~我爱你~~~”会有那么一天吗?会有那么一天,她也对着我喊:“阎炙寒~~~我爱你~~~”吗?
她总是充满活力,她的一切都让我惊叹。不论是在无名楼,还是曦湖边。
该死的,她竟然喝了那么多酒,对那个少年,一点也不防备的。
夜里,看着她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坐在窗栏上唱歌,哭的那样无助,只想去抱住她,让她在我怀里哭。
可是,我是她的谁?是我另她想起那些让她痛苦的事吧?
在梦里,她一直叫着那个人的名字,辰,是他,我要他生不如死,从没如此憎恨过一个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我的父皇为什么那么憎恨我。
她不停的咳嗽,咳的吐出了鲜血;她不知道,痛的不仅是她的四个婢子,还有我。
提前离开临州,只为在前面的驿站里和她偶遇,有一个接近她的理由。
她去北悍,我说:“我们一起。”她想也不想就拒绝。在她面前我好象永远也不会克制,难道她就那么讨厌我吗?可她眼里,明明没有厌恶。
“我们一起。”“好!”她说。
车厢内,她用手蒙住我的眼睛,她靠在我怀里很安稳的睡着了,没有做噩梦,嘴角还弯弯的翘起,轻轻亲吻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耳朵,她的嘴唇,她笑的很开心,她喜欢我的亲吻,这是我第一次亲吻一个人,第一次和一个人靠的这么近,近到,融为一体。
这样真好,感受着她的呼吸,不知不觉也沉沉睡去,抱着她,直到天荒地老。
之后的日子里,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我将脸埋进她的脖子里,享受她的体温,她没有排斥。
她说很喜欢我的触碰,喜欢我的亲吻,她说:“不脏!”我知道她没有说慌,她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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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相思]
暮色降临,天空中弥漫着凄清的夕阳的余光,镶银的屏风上透着些寒气。
这几天一直在教朴卡内力的控制,觉得日子过的挺充实,刚刚让朴卡一个人去练习了。此刻,天空明净无云,银河晶莹清浅,一轮皓月明媚娇艳的挂在上空,思绪缠绵。
与四婢分开将近两个月,很多次都想和她们联系,可又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我太过依赖她们,同样,她们也太过倚赖我,即使是朋友,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在一起,我要学会独立,她们也要学会寻觅,寻觅属于她们的天空和幸福,我,不是她们的信仰。
紫薇是四人中最独立,且又是最依赖我的人,完全将我当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有着占有欲似的,紧紧撰在手里不放,这样的感情另我心惊。
小燕子更甚,我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我梦想就是她的梦想,我所追求的就是她所追求的。
金锁是四人当中最为理智的人,却十分脆弱,要么不付出,一旦付出了真感情,就会倾出所有,这样的她,怎不叫人心疼?
而晴儿,则是四人之中我最放心的,外表看似柔弱多情,实则最是冷漠,对任何人都极度防备,将自己掩饰的很好,不肯轻易视出真性情,从而让人觉得无害。
这四个人,如果将来离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成为好朋友,好伙伴;我就像是一根无形的线,将她们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如果这根线断了,一切是否又会回到当初我们初见时的状态?
朝空中打了个响指,迅速窜出俩人,这二人就是我以两首在现代来说人人都会背的诗,换来的大内一等护卫。
“这里我四封信,你们分别教我爹,紫薇,金锁,晴儿,记住,一定要亲手教给他们。”拿着四封早已经准备好的信,教给他们俩,四封信,每一封都是厚厚的,如果没有此次的分离作为契机,我也不可能现在就做出这个决定。
“是!”
“拜托你们了!”低眉柔柔的轻笑,他们日日夜夜的守护我,有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看着他们瞬间消失的影子,内心十分感谢。
夜色深沉,一缕寒风透窗而来,低垂帷帐,拥着薰香的锦被,浅浅入眠。
小时候,清胥总是喜欢和我一起睡,他细嫩的胳膊会搭在我身上,很暖,很舒心,所以也很嗜睡。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里的被子开始被凉气浸透?开始梦见前尘往事?好像是从清胥离开之后吧,自他走后,就改变了原来的生活作息,从原来的早睡早起,变成晚睡晚起,直到后来,就开始演变成晚上流连绮陌红楼,白天睡觉的习惯。
夜里一个人,我会害怕。
双手将自己紧紧抱住,给自己温暖;总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前世的一切,原来自己还是没有放开,毕竟那么深爱过,辰的背叛,使我难以释怀,甚至影响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在怀疑人生。
我胆小、怯弱又自私,珍惜每一份真挚的感情,却又害怕,害怕再一次受到浓浓的背叛和伤害,所以一再的逃避,与爹与阎炙寒与黄煜玩着你追我逃的游戏。
除了对清胥和四婢,任何人的感情我都有所保留,不敢再相信。
或许,只有对清胥,才是真正的毫无保留吧。
可是,就连清胥,总有一天也是离开我的吧,毕竟是姐弟,有着浓浓的血缘,终有一天,他会有自己的生活,那时,我依旧孤独。
玉枕软纱,已被愁绪浸湿,抱着孤影,不能成眠。
太阳光线已照在花梢上,日出写照青草,映着烟霞光彩,房间里红彤彤的光润着脸颊。
昨夜竟一夜好眠无梦,看看漏壶上的漏箭(古代用以记时的器具同沙漏和现代钟表相似),正指着辰时(8点——10点),直直睡到日上三竿。
咦?不对啊,我怎么觉着被子里多了一个人啊?而且还搂着我?
心里陡然一惊,我不可能这么不警惕,让人钻进被窝还不自知,除非是下了迷药或~~~~
转头一看,雪白的发丝缠绕着我云样的秀发,相交在一起出奇的和谐;清胥安静像只小猫,嘴角翘起,在我身边睡的十分香甜。
这家伙,什么时候跑来的啊?居然~~~~
好可爱啊,就像晨曦的阳光,温暖细腻中还带在温柔,就这样一直到老也不错呢!
我被刚刚的念头吓了一跳,拍拍额头,赶走邪念,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一定是幻觉。
再看清胥,琉璃般迷蒙的眼睛已经睁开,笑的似是春日里叮咚的泉水,透澈明晰。
“死小孩,你什么时候跑来的?”见清胥醒来,我便立刻问他。
“昨天晚上。”刚刚睡醒的清胥,眼光迷离,如雨后晴云薄雾弥漫。
“你来怎么不和我说啊,害我早上吓一跳,还以为遇到采花贼了,不过这采花贼也恁是大胆,竟敢在国师府里采花。”笑嗔着清胥。
“昨晚晗曦睡着了,我没敢吵醒晗曦,晗曦没睡好会发脾气的。”清胥眯着眼笑的很无辜。
“我有吗?我有发脾气吗?”死小孩,敢顶嘴了,我眉头一挑,威胁他,意思是告诉他你要敢说有,你就死定了,可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我此刻的心情。
“有啊!”清胥的笑让我恍然间似看见樱花飘飞,满世界都是一片粉红,美的叫人难以离开视线。
“有吗?”
“有!”正想扑上去咬他一口作为惩罚,清胥的动作却叫我愣住。
“清胥,你怎么了?”轻声问着忽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的清胥。
“晗曦。”清胥的声音竟带有丝丝的颤抖。
“恩!怎么了,清胥?”手抚上清胥的头,为什么你这么激动。
“晗曦。”
“清胥?”
“晗曦!”清胥只是叫着我的名字,旋即闷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一直重复着这句,似要把满腹的相思通通倾吐。
“我知道,清胥,我也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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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指环誓约]
花香深处,一川晴阳笼罩的青草,天空碧云飘飘,头倚在清胥的腿上,手指翻动,享受着只有我俩的惬意。
“晗曦,我帮你按摩好不好?”清胥的声音如和煦的春风,温暖清馨。
“好!”又想睡觉了,春暖花开,北悍春天迟到的脚步终于慢慢行来。
“晗曦。”“恩。”
“中午在外面吃好不好?”“好。”
“晗曦。”“恩。”
“你不要当太子妃好不好?”“好”
“晗曦?你真的答应了?”清胥按摩的手一顿,讶异的问我。
“恩,只要是清胥的要求我都答应。”声音虽轻,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清胥,把你的手给我。”轻轻将自己刚刚编织的指环套在清胥的食指上。
“晗曦?”
“清胥,喜不喜欢?”什么时候,清胥的手已经可以覆盖住我的手了。
“喜欢。”
“清胥,这指环是有意义的,你知道吗?”握着清胥的手,磨撮着清胥手里的茧。“这四根手指分别代表‘亲’‘热’‘解’‘毒’,‘亲’就是指亲人、朋友,你重视的亲人或朋友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
“就是晗曦现在给我带的手指吗?”清胥欣喜的问。
“恩。‘热’则是指‘热恋’,也就是说你爱恋的人送你的指环就将它戴在中指。”
“哦。‘解’就是戴在这根手指上吧?”清胥勾勾无名指。
“真聪明,‘解’谐音‘结’,就是结婚的意思,结婚指环就将它戴在这根手指上。”
“晗曦,什么是结婚?”
“结婚啊?”我轻笑。“结婚就是成亲的意思,就是说你妻子,也就是要跟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这根手指上。”
“为什么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无名指上,我想戴在食指上。”
“傻瓜,这也是有意义的。”我笑。“来,你将两只手的手指像这样抵在一起。”我对清胥做着示范,将中指卷起抵住,其它四指直着抵在一起。“你现在将两个大拇指分开看看。能分开吗?”
“能。”
“你再将两根食指分开。”
“也能分开。”
“再试试小指,能分开吗?”
“能。”
“你再试试无名指。”
“晗曦,怎么分不开?”
“所以喽,和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戴在无名指上,表示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哦。”清胥看着食指上的指环,若有所思。
“最后就是‘毒’了,毒与独谐音,意思是独身一人,独身的人自己送给自己指环,这样的指环就戴在小指上。”我继续说道,却见清胥将食指上的指环摘下,换到无名指上。
“晗曦,好看吗?”清胥笑着问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好看,可是清胥,你戴错了,应该戴在食指才对。”我笑的纠正。
“晗曦不是说,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晗曦会和清胥共度一生的,所以当然要戴在无名指上啊,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晗曦,对不对?”清胥紧紧的撰着我的手,等待着我的回答。
“清胥?”我不知道怎样去回答,这似乎也是我一直想要说却不敢说的。
“晗曦,对不对?”
“恩,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回握清胥的手,十指紧紧相交,起誓似的,心里却有一丝罪恶感。
青草散香,浮云飘飞,谁知道未来有什么变故呢?你还只是个孩子,你什么都不懂,我尊重自己内心的渴望,也尊重你未来的选择。
“清胥,我们又有了一个弟弟了,你知道吗?”
“弟弟?”
“对啊,五姨娘生的,前些天才满的月。”
“晗曦,我们成亲吧!”
“清胥?你是在向我求婚吗?”浑身一震,抬头怔忪的看着清胥。
“恩,晗曦,我们成亲吧。”清胥笑意盈盈,目光如水,仍旧重复着这句。
“呵呵,傻瓜,可不能这样向女孩子求婚哦,首先啊,你得准备一个镶着钻石的指环,再拿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然后单膝跪地,这样你心爱的女孩子才愿意嫁给你哦!”我看着清胥的眼睛,雾水的眼眸坚定执着,可这份执着不会属于我。
“什么是钻石?”
“钻石啊,它是矿石的一种,又叫金刚石,是自然界中最坚硬的物质,呈八面体状,以透明和透明之中带一点蓝的‘水火色’为上品,将它打磨加工后,镶在指环上,象征坚贞不移的爱情。”我笑着解释,嘴角的笑却怎么也舒展不开。
“若是清胥有了心仪的女子,就可以拿着这枚钻戒向她求婚,若是她答应了,就将钻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认真的提醒清胥,要送给未来的爱人。
“在哪里能找到钻石?”清胥笑的时候睫毛会覆盖住眼睛,如同风中的小白花。
“一般是在沙砾和岩石中吧,它极其珍贵和稀有,所以想找到它很不容易。”
“只要我拿着钻石指环和红玫瑰,单膝跪地向晗曦求婚,晗曦就会答应和清胥成亲了,对不对?”清胥眯着眼,笑的幸福。
“不对啦,不是向我求婚,是向你心爱的女孩求婚。”我酸涩的强调。
“我知道,晗曦就是我心爱的女孩。”清胥理所当然的表示,笑的很开心,仿佛我说了什么很笨的话。
“傻瓜,我们是姐弟,是不能成亲的。”我说着,周围的风忽然都变的伤感起来。
“为什么呢?晗曦刚刚不是答应会和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吗?”为我按摩的手指一顿,突然捏紧。
“可以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但不能成亲,因为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清胥或许适合生活在童话中,只有生活在童话中,一切才是完美的,这样的清胥,即使是遇到巫婆,我想巫婆也是不忍伤害他吧。
“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怎么了?”一直笑的清胥竟也皱起了眉头。
“血缘关系的人拥有着相同的基因,这种相同的基因会使他们生下的孩子生病。”清胥原来都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吗?这种“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的常识都不知道?
“那我们不要孩子不就可以了吗?”清胥的眉头忽然舒展开,像是将疑惑解开了一样。
“傻瓜,孩子是两个人生命的延续,没有孩子生命就有了缺憾,懂吗?”我轻点清胥的额头,笑他傻。
“可我只想和晗曦在一起,不想有别人。”清胥又将眉头蹙起。
“孩子不是别人。”我瞪他,生活中有个小孩多好玩。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学医,为我们的孩子治病。”清胥笑的天真,仿佛解决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可我知道,这一切都不能当真,清胥天真,我不能也跟着天真,毕竟生活不是童话。
但清胥后来不仅在医学领域创造了童话,在数学、物理以及天文、地理等十三个领域,都取的了惊人的突破,成为千万年后人们依然不解的传奇,被后世人尊称“圣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都穷极一生去研究他以及他的学术。
“晗曦,我们孩子要取什么名字呢?”沉默片刻之后,清胥忽然问出这么一句,害我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心里鼓胀出一股郁闷,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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