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草木植被,全部砍伐薅光,山头于是呈现一片赭石一样的焦土。这也是冲天一怒为红颜的典型范本,看来女人,终究是无所逃遁的祸水。
至于给后世留下功业之外骂名的焚书与坑儒,则是远在八年之后,这时,距离这位皇帝的寿命终结,已经不剩多少时间了。
焚书的起因,是徐巿同乡的齐人淳于越博士,对另一博士周青臣对皇帝歌功颂德行为的批判。当时,七十余人一起在酒席上祝寿,周博士自上古不及的云云歌颂,其实和皇帝刻在石头上的功盖五帝泽及牛马的朗朗话头,没什么本质上的差异,不过场面上应景的必须而已。虽然都说圣主避谀如仇,但又有哪个主子不喜欢奉承呢。因此,淳于博士此时对郡县取代分封的大嘴倒旧帐,显然是以突然袭击的方式,说出的久经考虑的心里话,居心不能不是叵测。
这样的机关,已经是丞相的李斯,自是了然于心。对这种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率群下以造谤,意在弹劾领导的不良势头,必须从根源上掐死。因此他请求: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都说收拾读书人的非读书人莫属,诚然。以弃市和灭族这样的酷刑来作为焚书的行政保证,该说这位总干事不愧司法干部的出身。而以吏为师的学习管道,除了明确配合皇上水德象征的治国宗旨之外,更为自己作为国家法度的权威解释人,埋下了伏笔。或许,自水德推演而来的事皆决于法的国家主张,大约便是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李斯得到晋升的一个理由。
当然,都说焚书并非在品种上不加选择,但所谓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实在不过是维持日常生计却没有实质发展空间的杂书,而官方主导思想之外的思想读物,则得到了毁灭性的根除。虽然在理论上,有博士官所职部门保留的若干文化存留,但秦以外与博士以外的原则性根本清除,终究让政府完全掌控并专制化了文化资源,把握了思想和舆论,将臣民的大脑,进行宛如车轨文字度量衡一样的统一清洗,缔造出一个帝国一个元首一个声音一个步调的完备局面。这是付出成本最低廉的国家模式,果然十分方便于政权的强力统治,皇上当然以为可。圣人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李丞相不愧儒家门下的高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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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on the road(3)
随后发生的坑儒事件,一般都看作是焚书的继续,而其直接的肇因,原本是负责寻找长生不老仙药的卢生侯生几个方士的逃亡。这些人为了满足皇帝的长生愿景,时常编造一些绚烂迷彩的理由,诸如海上有大鱼之类,用来哄骗皇帝。但时间长了,却总是带来不可抗力影响下毫无结果的坏消息,皇帝如何看不出破绽。此时正巧掉下个机会,但主犯在逃,只好收拾了其他人,很有些殃及池鱼的迁怒嫌疑。
不过,所谓妖言以乱黔首的犯禁者,也许大多就是卢生侯生一流的方士,以及若干乌鸦嘴的###者;四百六十余人也恐怕不是当时强势有力的司法部门所能缉捕到的读书人数目,而是通过了一定的甄别。但坑儒的确如公子扶苏所云,会带来天下读书人的不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也是不必回避的事实。杀掉一些坏榜样,总会得到应有的回馈。它其实和焚书一样,是对不仅儒生的所有黔首的一种震慑。
好在,这样的震慑,在今天的后人看来,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始皇帝在会稽山祭祀大禹,刻下一段比较特殊的铭文,在格式化的弘扬功业下面,对称为寄豭也即配种公猪的偷情男人,以及拖与不拖油瓶的改嫁女人,表示了教化上的担心,并发布了明确严厉的整肃规定。然后,皇帝逛游到海边,并亲自射杀了一条大鱼。
一切的迹象,显示皇帝的旅途十分从容。不料,在渡过已经更名为德水的黄河之后,皇帝却突然病重,在不久的七月,驾崩于沙丘路上,享年尚不足五十岁。或许,皇帝突然死掉的原因中,也有服用那些方士提供的丹汞之类所带来的致命毒害。冥冥之中,似乎是某种报应。
似乎报应还不止于此。随即,他的尸首和臭鱼放在了一起,成为嫡亲儿子夺权的道具。比起那位被他清除掉的疑似仲父,皇帝死得实在很难看。
而那位立志做人不可以太平凡的李斯,则在一位叫赵高的太监诱惑下,篡改王命,成为别人抢班夺权的帮凶,辜负了皇帝钦选总干事的隆盛眷顾。这样的人,迷恋富贵,只为了利己的物欲和自我实现,缺乏效忠领袖和献身主义的高尚,确实不配做皇上的文胆,终于被赵太监过河拆桥,夷灭三族,腰斩于咸阳,临死的时候,才怀念起和儿子在家乡牵黄狗追野兔的消闲日子,仿佛双规之后的良心发现,再圆满也只是一个蹩脚的休止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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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客者说(1)
鲁迅先生曾有一个经常被征引的著名的看客命题,用来讨论国民之劣根。诚然,鲁迅先生的犀利,是凡人寻常所不能企及的。不过,假如从书呆子钻牛角尖儿的角度看问题,则先生的立论,似乎也不可以涵盖全部。
于是,有现成的例子。例子在被称作史家绝唱的《史记》里。其实,仔细琢磨一下,司马迁尽管是以一个非官方的身份写出《史记》的,可将人物划分出本纪世家列传的等差,说明他心目中确有挥之不去的官方本位。不过,替他想想,似乎也是无奈,历史总是得记录对历史发生影响的人物,所谓英雄创造历史,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将芸芸庶民不烦簿记在案,譬如张铁匠李裁缝的风流事略,就是行云流水的琐碎帐册了。也许历史天赋里就是势利的,陈涉在叫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候,他自己其实已经具有了帝王的气概。
还来说例子。祖籍西戎出产在邯郸的嬴政,虽然没有和楚人搭界的干系,但沐猴而冠的习性,却是相通的。尉缭说他蜂准长目鸷鸟膺豺声,也就是高鼻梁长眼睛鸡胸脯,说话像狼嗥。这样峥嵘的音容嘴脸,被归结为和虎狼一样残忍,几乎没有什么异议。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天下第一个皇帝。初并天下,统一中国,须是比富贵还乡大许多的业绩,所以无怪他到处溜达,中个进士还能帽儿光光骑马夸官,一日看尽长安花呢,何况头一个做大皇帝的秦始皇。于是,五十步宽的驰道,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修得天涯海角毕至,始皇帝登山临水,刻石标榜,一派得意。
如此招摇,难免会有些不虞的麻烦,譬如刮风下雨,譬如盗贼暗算。在湘山,大风刮得渡不过水,于是迁怒尧女舜妻的湘君,派三千徒犯把湘山上的树全砍了,露出光秃秃明晃晃的一片红土,不愧别人对他的评断。封泰山,大雨暴至,却有大树荫蔽,于是封为五大夫。过河南博狼沙,仇家出没,失手未逞,虚惊之下,嬴政传令天下,大索十日,可惜元凶逃之夭夭而弗得,想来那杀手的道行,的确不俗。
天灾人祸里,总是人祸最难防范,所以为皇帝考虑,是在宫里猫着哪儿也不去最好。可锦衣夜行,实在让人心痒难熬得可怜,私下忖度,炫耀还是熊掌,安全就像小杂鱼,不可以兼得,留心对付就是了。譬如可以修甬道,就是在驰道边上筑墙,外人看不着;还可以戒严清道,令人寻常不得近前。但这些选择,忽略掉不菲的经济成本之外,还有明显的政治缺失,让皇上心里感到窝憋,没人瞻仰自己的富贵,终于还是无趣。所以在车驾出行的时候,时不时的要放风一番,给百姓们瞅瞅,术语叫纵观,就是随便看的意思。在皇上,是有了做SHOW宣泄的机会;在百姓,是堂皇地满足了窥阴的欲望:君臣同乐,是实实在在的双赢呢。
纵观的场面,不似砍头杀人,所以万头攒动时刻,大家肯定不是麻木而只能是兴奋。当然,从哲学角度观察,兴奋也可以理解为是另一种麻木。然世事难料,麻木或许是几乎整体观众的局面,但也最不能一概而论。起码,在秦始皇帝个人展示的观摩中,其中有两位看客,是不那么兴奋或曰麻木的。一位是后来做了汉高祖的刘邦,一位是被刘邦夺去天下的霸王项羽。两人都各自即席说了一句触发的话。刘邦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羽则说,彼可取而代也。
这是两句十分著名的话。因为是遣词平易的大白话,不烦翻译也不会有什么误解。《史记》一向被称为无韵之《离骚》,文采之盛,后世不及。所以,这两句话,肯定是太史公用力描写的地方。
人之常情,看见富贵荣华,难免克制不住要向往羡慕,所以,大丈夫当如此是越位的正常思维。所谓越位,在于羡慕的是百姓不可企及的皇帝;所谓正常,则是不思遮掩的歆羡。而彼可取而代也,当是另一种向往,也就是那富贵不但是令人羡慕的,而且是自己也可以办得到的。
有人从这句话就看出项羽的凶悍和暴戾,这或许不错,因为尽管刘邦把自己也认同为是和秦始皇帝比肩的大丈夫,明是夸人,实则喻己,明摆着是大言,按照犯上就是作乱的逻辑,他也是造反苗头了。但当如此三字,毕竟没有刺鼻的血腥味道。这其中的差别,肯定有性格里的因素。
看客者说(2)
按照《史记》里的描述,刘邦喜欢施舍,意豁如也,也就是阔达不拘小节,所以有时被文人诟病为流氓习性。项羽则是急躁脾气,学书不成,学剑又不成,理由是书足以记姓名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写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算过关,颇像富裕中农家不让孩子上高中的道理。
当然,项羽还要学万人敌,并且学习兵法马上就大喜,但也随即略知其意便又不肯竟学了。据说这项王擅长的是治兵置阵,总让刘邦不舒服的黥布,就是因为行兵布阵和项羽类似而令刘长官看见就闹心。可见项羽的不竟学,原不是粗浅,只是未得真正的精髓,否则他也做不得宰分天下的西楚霸王。这种急躁的性格,也让他在羡慕别人的同时,想的是比羡慕更前一步的事情——取而代之,其间的杀伐戾气,油然而生。
不过,除了性格而外,也还有其他的什么。譬如出身。以出身定是非也许偏颇,但出身的确是影响人格的重要元素。项羽的祖上,是楚国的大将项燕,世代为楚臣,后来被秦将王翦杀掉。名字前边的那个项,就是他家族的封地。而项羽原本是封在河南的贵族后裔。贵族中自然不乏纨绔儿,但贵族氛围的熏陶,也带动子弟们的自视起点,一般不会满足于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康殷实,所以项羽的取而代也,也是阶级思维的结果。说起来,秦早年不过是偏处一隅的诸侯,在卿大夫出身的项家看来,大略和自己主公一样的人而已,没有天上地下那么大的距离感,而大夫僭越做了诸侯的,也并非凤毛麟角,所以取而代也,并不是太过烦难的事情。而且,项燕终被秦将所杀,楚国终被秦国所灭,国恨家仇,算在一起,当然是埋在心底的种子,一不小心,就得发芽,所以冲口而出一句取而代也,实属正常。
刘邦则是沛县的细民子弟,连老爹老娘的名字,都是些没有区别特征的太公刘媪——相当于老大爷刘老太,自己的表字叫季,说白了就是三小子的意思。他足以夸耀的,大多集中在现世的异秉而非源远流长的出身。
尽管项羽总是被后世称为真正的英雄,而刘三小以无赖慢而侮人,多多少少要遭到文人史家的口水贬损,但太史公对两人的个体描写,的确大有出入。项羽除了学什么不成外,只有长八尺馀力能扛鼎,再有就是和舜一样的重瞳子了。三小这里,却是一派热闹,刘老太太睡在水边露宿,梦里和神灵做爱,雷电交加,蛟龙播种,于是怀孕生下了他,这种野合神交的说辞,拿到今天简直是孽种的布告,可在那时,却是造神的证据。此外,他还是隆准龙颜美须髯,左大腿上分布了七十二颗黑痣。高鼻子大波儿头长胡子还好接受,一根大腿上密密麻麻长满那么多黑痣,哪怕是精彩的围棋对局阵法,也黑压压的看着心生恐怖,想起来仍旧不免厌厌的不大舒服,比森森郁郁的胸毛更让人有异类的感受。
这些个超凡脱俗的异样秉赋,再加上斩白蛇顶云气之类,据说是统治阶级自己的编造,而太史公生当汉世,不得不姑妄言之。也许如此吧。不过,更也许的,可能是司马大哥的一种天人合一的私下愿望。按照他的论点,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必须用救助之术接续前朝之敝,周秦之际,礼崩乐坏,秦却反而大施酷刑,所以短祚。三小刘邦约法三章,与民休息,承敝易变,使人不倦,正得天道。而假使项羽得志,以他的性情,嗜杀如嗜食,动辄坑杀屠城,终究还是以暴易暴。项羽以为,霸王之业,可以用力征经营天下,五年亡国,还不自觉寤,说是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是到死都不懂政治权谋的愚蠢。这样的人物,是做不得承敝易变使人不倦的正道的,取秦或者可,代则未必可了。
还有一个细微之处,就是两人说出豪言壮语的处境。刘三儿是出民工来到京城咸阳,正赶上纵观的场合,于是喟然太息。那时他该是做亭长,十里设亭,是个类似村长的位置,属于国家最基层的吏员,大小也是不可以忽视的干部。刘干部出民工,自然是带队性质,未必一线吃苦,所以可以从容太息,虽然有犯上作乱的嫌疑,但正面元素居多,不怕身边人告发,再说他的异秉加爱人的性格,民工们纵使听见,一则懵懂未必能够体味——举报是需要分析力的,再则也未必就肯去告。
看客者说(3)
项羽是贵族出身的白丁,躲避仇家来到吴中,适逢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他混在人堆里看热闹,触景生情,做此告白,马上遭到叔父的掩口喝止,那是不折不扣的灭门妄言,所以即便是比纵观距离皇上更远,即便是在警戒扫描不到的盲区,也必须有旁人遮护才得幸免。
咳,其实历史全是人写出来的,马迁大哥是开山立范的人,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也许都是后人再无可逾越的,不过大约不存在没有丢失的再现,某些细枝末节,就是太史公他老人家,也是文采敷演,难免向壁的。不说那是无韵的《离骚》吗,《离骚》是什么,是完全属于创造范畴的文学哟,所以用声口塑造人物的痕迹,恐怕多有;所以,看客们的言语,甚至就是司马太史修辞立诚的技巧也未必呢。谁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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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锦还乡引发血案之解析
富贵还乡,基本是人皆有之的情结,所以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这是《史记》的记载。到了《汉书》的版本里,不但项羽的本纪被降格为传,并且是和草头王陈胜挨挤合并在一起,而在那句著名的口号里,衣绣夜行也变文做了衣锦夜行——从此后者便成了相对流行的固定格式——末尾的谁知之者云云还被删掉。
记得少年时,听人说起衣锦夜行的话头,就有些不懂。因为短缺经济理念哺育下的我们,一向以为衣服哪怕是锦绣的衣服,只是用来遮蔽身体的,至于遮蔽身体的目的,第一当然是对身体的保护,另外一个该是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