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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仙君》
作者:三姐姐
第1章:神兵失主
高天之上,不知其几万里,一层层几乎不可见的波动不断地从某个地方扩撒而出,围绕着一片七彩烟霞笼罩着的空间,所过之处虚空颤动,似要湮灭,隐约可见有三道流光倏忽闪过。
其中一道紫色流光闪烁而出,化为一名紫衣男子,他祭出一柄金色小剑,双手翻飞,不断掐出玄妙的手印,草木,禽兽,山川,河流,纷纷闪现,只见男子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几乎看不真切,到后来双手竟掐出星辰,日月,在虚空中汇集一处,融为一体,似乎将整个世界都封在其中,最后化成一道流光,射入那金色小剑之中。
另一方,那道青色虚影,则从口中吐出一座白色玲珑小塔,浮在身前,一道道面容可怖鬼影从他极速挥动的双手之中不断抖出,没入那玲珑小塔之内,越往后,鬼影越清晰可见,最后竟凝成实质魂体,发出一声声厉啸,射入塔内。
而那黄衣女子身前,悬着一把七彩流光的古琴,女子飘然起舞,衣袂翻飞,阵阵仙音自她口中吟唱而出,不断地拨弄着七彩古琴,只见那女子的身形越来越快,快到每一个动作都化成一道分身离体而出,与那仙音一起流转入七彩古琴之中。
最后,那金色小剑不断变大,金芒万丈,一道欺天剑芒倾泻而出,白色小塔受无尽鬼影的滋补,化身一座镇天巨塔,飞临无上高天,黄衣女子手中的七彩古琴,发出一阵天地初音,似自亘古而来,缭绕至今,只见一道火红色的身影从琴中飞出,竟是神兽凤凰之象!
三道霸绝人间的攻击,齐齐攻向不远处仙霞萌动的一处所在,七色神芒包裹着一块异石,在其中若隐若现,最中心,是一道道金纹荡漾而出,不知为何物所发。
三人的攻击破入云霞,触碰到了那七色异石,结果却不是石屑纷飞。只见一道黑影悄然出现在这方天地之上,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竟让天地失色,把整片天地都笼罩其中,三人见势不妙,欲要逃走,各展身法,想这三人皆为世间最巅峰的人物,速度是何其快也,若流光般奔走,居然也来不及遁出黑影笼罩之地,最后被罩入其中。
一声钟鸣似从天地鸿蒙之初传来,古朴浑厚,似神音临世,一口大不知其几万里的遮天巨钟狠狠地罩住了这方天地,激起无尽尘埃,堪蔽日月,一时间天失其高,地不知厚,似远古浩劫降临人间。
钟鸣九遍,万丈金芒耀世而出,涤荡人间,最后汇成一点星光破天而去。
无尽尘埃散去,枯败的草木恢复勃勃生机,天空澄净,大地新生。
只有那仿佛不曾存在过的三人,余下了各自的武器,漂浮在虚空之中。那柄金色小剑,断成三截,发出阵阵哀鸣,七彩古琴的六根琴弦齐齐脱落,琴身静静地悬浮着,零散的仙音隐隐回响,那玲珑小塔则分拆成九层,虚实各异的鬼影时隐时现,似在寻找着什么,从这就可以看出之前那三人的高下。
三件神兵失主,最后化成道道流光远去,散入天涯,不知所踪……
十万年后。
浩土西。
凌云国。
青州城外,傍晚,落仙村。
“人说仙踪渺,何必天上找。人间有逍遥,神仙不知道……”一个青衣少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哼着打油诗,手里拎着一只烧鸡,走在田野之中,往落仙村去。
落仙村名为落仙,实际上是一片穷山恶水,偏僻得可怜,至于为什么有“落仙”这样一个美名,据说是很久很久以前,数万载以前的远古时代,此地仙霞缭绕,山雄水媚,异禽灵兽遍地,连神仙路过此地,都会为这一派仙景所迷,要落下来驻足观赏,甚至隐居此处,不愿远走。
“逍哥儿,回来啦?哟!手里头还提着烧鸡,看来今天手气不错啊!”看少年出现在村头,一个壮年男子带着草帽,身着麻布衣裳,扛着一把锈迹已生的锄头,咧开嘴笑道。
“是啊,刘叔,今天掌柜的发了二十文钱给我,我去大发赌坊碰了碰运气,赢回七十文,买了只烧鸡给李婶尝尝,您得空过来坐会儿,一起吃晚饭!”少年的声音清澈明亮,跟眼前这壮年村民显得十分熟稔。
“行!你先给你李婶问个好,我还有事要做,回头去你们那儿。”说着,刘叔扛起锄头走向田间,厚实的身影在夕阳下丝毫不显得落魄,穷归穷,却影响不了山里人的性子,对他们来说,一天有饭吃,有衣穿,就是幸福。
第1章:神兵失主(完)
第2章:落仙村之子
少年听刘叔这般说,便知道他晚上肯定不会来,于是继续往村里头走去。一路上看见他的村民都招呼叫着“逍哥儿,”有些热情的大叔大婶还拉着少年扯扯青州城里头的事情。
来到村北的一间茅草屋前,袅袅炊烟从顶棚上不断冒出来,少年清亮的声音响起:“李婶,我回来啦。”
用稻草和树枝捆绑做成的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约四十岁左右,发上扎着头巾,衣服上打了很多补丁,略微有些蜡黄的脸上沾染了一些烟熏的黑色灰尘,身材已经有了开始发福的迹象,看见少年站在门前,笑意马上涌了出来,道“逍哥儿,今天怎么回来啦?来,快进来坐,正好做着饭呢,你也不早说,菜都没准备。”
“李婶,没事儿,我带了烧鸡回来,今晚的菜绝对够!”
“这孩子,掌柜的每个月就发二十文钱,你买只鸡就得花十文钱,可不能这么浪费。”
“没事!今天我运气好!赢钱了,李婶您就可了劲儿吃吧。”
“你呀!又去大发赌坊了是吧?上个月的二十文钱全扔在那儿了,今儿又去……”
“好啦李婶。我们先吃饭!不说这个,吃饭。”
少年名叫云逍,今年十六岁,是李婶十几年前在仙溪边上洗衣服时捡回来的,当时见他哭得哇哇直叫,小脸蛋上泪水横流,看着着实可怜,就把云逍抱回了落仙村。取“云逍”这个名字是有原因的,当年云逍被一个木盆载着,漂荡在狭窄平缓的仙溪上,里面有一枚“玉佩”,上书一个“云”字,在包裹云逍的襁褓里头,夹着一本仅有七页厚的书籍,上面写有三个古意盎然的字,字体繁复难懂,请教了村里最有学问的老张头,也只知道第一个字看起来好像是“逍遥”的“逍”字,于是就给少年取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落仙村出了名的穷,处在穷上恶水之间,土地贫瘠,一亩田生长出的稻谷比青州城外附近的沃土少了很多很多,还不到那边的十分之一,加上村里青壮偶尔去仙山中捕兽打猎获得的食物,才刚好养活落仙村十几户人家。
李婶的丈夫死于村里的一次捕猎行动,被野兽所杀,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负担云逍有些勉强,村里其他人平时也会尽力帮衬,支援一些食物,所以云逍可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在云逍的少年时代,老张头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他是村里唯一一个识文断字的人,以前在青州城里做过账房,后来不知怎么,来到了落仙村,作为云逍的老师,老张头多年以来一直都教他认字学文,这才有了现在来福客栈的伙计——店小二“云逍”。客栈伙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的,不仅要能识字,还要会察言观色,会说话,面对不同的客人用不同的方式和他们交谈。
云逍是落仙村所有村民的孩子,多少受了些偏爱,不像其他人家的孩子,刚长大就要做家务和农活,整天到处瞎逛,生活过的很滋润,至少云逍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这天晚上,云逍又和以前一样,坐在茅屋顶上,看着天上的冷月,一动不动。
这是云逍保持了十六年的习惯,从他来到落仙村的第一天起,只要有月亮,他都要盯着看一晚上。当他还是襁褓中的婴儿之时,李婶每逢月出,都要打开窗户让月光洒进来,才能让云逍睡着,后来云逍慢慢能爬,能走了,就会自己找到一个能看到月光的地方,看着天上明月,慢慢入睡。
七岁以后,云逍几乎每晚都睡在屋顶。刚开始,李婶害怕他会染上风寒生病,曾经极力劝阻过云逍好多次,可是死也劝不住,即便把云逍拉回房间了,一到深夜,他又会自己爬到屋顶上去,在月辉之下入睡。后来李婶也发现,云逍这么个露宿法,竟然从未生过病,渐渐就再没说过他了。村里人对云逍的这个怪癖,都早已经习以为常,只当是小孩子心性。
夜深了,朗月当空,云逍静静地躺在屋顶上,安然睡下。那枚石佩挂在胸口,每隔许久,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光芒,如果不是石佩露在外面的话,根本看不到一点光影。
淡淡清辉洒落在少年的身上,一切渐入寂静之中……
清晨的落仙村薄雾迷蒙,让人看不真切隐约其中的这一方卑山劣水,远天处,似有五彩光华萌动,渐渐渲染开来,一片片锦缎般瑰丽柔和的霞光漫天而上,显露出最中间孕育着的一团火红神光,如果有人在极远处某个特定的角落看过来,会发现某一瞬间的落仙村,仙霞万丈,一轮神日自远天喷薄而出,真真如仙境一般,让人流连忘返。可惜,这一方仙景,如昙花般一现而过,却无人能窥视其一角。
第2章:落仙村之子(完)
第3章:仙家光临
日上远天,漫天朝霞洒落人间,化开轻雾,落仙村又变成了那个穷山恶水的山沟沟。
一个青衣少年从村头走出来,踏着晨辉而行,折过一根狗尾巴草衔在嘴里,哼着含糊不清的小曲儿,一路朝青州城的方向去了,在一片天光之中,无忧无虑的少年,享受着简单而纯粹的幸福生活……
“嗒嗒”的马蹄声响起,打破了早间青州城石街的冷清宁静,一行人出现在了来福客栈的门口,两男一女,其中那两个年轻男子尽皆身着白衫,一个身材高瘦,望之器宇不凡,剑眉星目,一股英伟之气勃然而出,另一个体型稍稍壮实一些,气质厚重,给人感觉十分沉稳,那女子则身穿一袭白色长裙,五官白皙精致,眉若远山,琼鼻挺翘,乌黑亮泽的美丽长发挽成一个发髻,清冷不似常人,美如画中仙子。
两名男子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那女子望之如仙,气质冷艳,不知其芳龄几何,但眼中带着一丝活泼的朝气,想来不过十八九岁。
“琼音师妹,我们先在这休息一会儿吧,等大师兄他们来了,再一起行事。”那名高瘦的俊美青年当先开口道。
壮实的沉稳青年声音低沉,却中气十足,他也转过头对那女子说道:“师妹,我们离队先行,已是不好,还是等大师兄他们一起吧。”
“也好”。两个莺鸣般的字节从女子朱唇玉齿间滑落,似珍珠落入那玉盘之上,只闻其声都让人沉醉,她轻轻点了点头,率先走入了来福客栈。
“三位仙家大驾光临,蔽店蓬荜生辉!请这边坐,有雅座数张,以候仙家。”云逍快步从客栈大厅中迎了上来,口中说道。
三人也不说话,被云逍引着坐下之后,那俊美青年才开口说:“小二,三份素斋,一壶清茶。”
“好嘞!几位稍坐,素斋茶水马上就来。”云逍口中应下,快步走向厨房。掌柜的李叔拦住他,叮嘱道:“云逍,那三位可是青峰山上的仙家,我们来福客栈是青州李家的产业,平日里青峰山上仙家们的杂事,都是由李家照看。你小心照顾着点,惹他们不高兴了,随手就能要了你的小命去。”
云逍闻言道:“知道了,李叔。他们都是高高在上的修士,我不会招惹他们的。再说了,无缘无故,他们也不至于对凡人出手。”
“知道就好,赶快去吧。”
“素斋来咯,三位仙家,茶水给您几位满上。”云逍端着木质托盆,将三人要的素斋放在桌上,随后又把茶水倒满,这才退后三步,静静地立在一边。
“没事了,你先下去吧。”那壮实青年开口对云逍说了一句,眼睛却没有要看向这边的意思。
三人都是青州城外仙山之中青峰剑派的修士,青峰剑派地处罗浮山脉的青峰山,是凌云国南方数得上的大派,凌云国有三洲,雷州,云州,和徐州,每个州都方圆过万里,其中以云州为最,徐州次之,最小的震州也有一万两千里方圆。浩土之西为山原,共有七国,极西之处是茫茫群山,高入远天,无有人烟,飞鸟尚不得过,遑论世人,传说浩土极西之地有真正的仙山,世间修士如云,入者无算,却无一人活着回来,是仙山,也是灭仙之山,不知道有多少修仙之人陨灭在极西之地。
凌云国是浩土西一个较小的国度,震州是凌云国最小的一州,地处南方,青州城则是震州地界的一个小城,虽然如此,却没有人敢小视,因为青州地域为青峰剑派驻地,剑派修士出入凡人城镇不多,但有专门的附属家族或者组织替他们办事,修士也是人,纵有无上妙法,却也没能超过凡人的范畴,也要考虑衣食住行,他们专于修行,没有时间打理,这些杂事都交给世俗间的人照应,平日里偶尔关照他们一下,算是酬劳。
李家就是如此,作为青州城内的第一大家族,有着偌大的产业,青峰剑派的一应世俗需求,都是他们代为打理,平日里偶尔也受了些剑派的招抚,有青峰剑派这个背景,李家这些年在青州地域的势力越来越大,甚至有了向其他临近的怀州城地域扩张的迹象。
“掌柜的,给我预订几个雅座,有几位仙家马上就来了,动作快点!耽误了仙家要事,小心丢了小命!”一阵粗暴的声音传来,一行八九人从来福客栈门口走了进来,朝里面喊道。
第3章:仙家光临(完)
第4章:不宜争执
“好嘞!没问题,仙家大事,小的自不敢耽误。几位,这边请。”云逍赶紧迎上去,莫说仙家,即便是替仙家办事的人他也得罪不起,口中连忙应着,把来人引到大厅的另一靠窗角落,与先前进来的三个修士分据两边。
这行人为首的是一个彪形大汉,胡须满脸,肌肉虬结,带着属下往窗边走去,途中不经意朝之前那三人的方向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光芒,口中发出一声低沉的冷哼。
两拨人隔着十数米远,本来另一边的三人按理说完全不应该听到,可那俊美青年修士耳朵一动,偏偏还听到了,正在用斋的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那彪形大汉,轻轻一挥手,一缕耀眼的青芒****而出,直奔向那彪形汉子。那汉子躲闪不及,只能勉强抬手一挡,口中发出一声惨叫,却是那肌肉虬结的粗壮手臂被洞穿了一个拇指般粗细的血孔,鲜血飞溅,汉子忍痛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布,裹住受伤的手臂,也没能完全止住流血,猩红的血液还是汨汨而流,染红了大片衣襟,滴落在地上。除了那汉子的叫声,大厅内一时间只剩下血滴打落在地面上发出的声音。
“是谁这么嚣张,连我开山门的记名弟子都敢伤?”一个身着紫衣的青年男子从客栈门口走进,身后数人鱼贯而入,皆穿黑衣,为首说话的那名青年状而不肥,一身肌肉匀称而有型,丝毫不虬结,看似平常,却蕴含着无匹的力量,给人感觉十分危险,立在他身旁的那些人,也是个个目光炯炯,气势凛然,绝非庸手。
“我道是何方神圣,原来是青峰剑派的人,怎么?修行不顺,只能以欺凌凡人为乐?”有一名青年与那当先说话的黑衣男子并肩而立,脸若刀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