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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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颂-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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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掘突闻言却是一脸不好意思,虽然年纪小,但是他出生在官宦贵族之家,自小便有贴身的丫环伺候着,多少都知道些鱼水交欢之事,此时却被自己表哥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了出来,小小年纪自然显现了羞涩之心。

    白老头却是一脸兴趣的看着郑燕士,那意思不言而喻,结果却看的郑燕士心惊胆战,在心中歹毒的想道:你老人家都是几百岁的人啦,难道还有那功能,到时候给你找上几十个水灵灵的女人,看你如何收场;想到此他甚至有一种仰天大笑的冲动。

    白老头似乎看透了郑燕士恶毒的想法,随手一个暴栗,打的正兴奋的郑燕士抱头嚎叫起来,大骂道:“白老头你还想喝酒不?竟敢打本少爷,郑伯,扣了白老头的酒,全扣了。”

    白老头眼中精光闪烁的盯着郑燕士,诡异的笑道:“感情你这小娃娃克扣爷爷的美酒都扣上瘾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郑燕士这才想到郑管事不是回郑国了吗,自己这一高兴过头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想起白老头对待白千那野人级别的虐待,自己立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他本不是一个不怕死的人,一看白老头手中不知从哪拿出来的那根短棍,心中顿时哀号起来,大叫道:“白爷爷,白爷爷,有事好商量吗?不就是酒吗,到了京里,不,这一路上晚辈给你提供每天三十坛百年好酒,你看怎么样,百年的美酒啊,还是三十坛,这么多酒专门孝敬白爷爷的。”

    “啊”,白老头眼睛立马眯了起来,短棍瞬间不见,笑容满面,如浴春风,哈哈大笑道:“好小子,果然够孝敬爷爷,以往你克扣爷爷的酒就算了,来来,你这娃娃跟爷爷说说都有哪些好酒,以前你不是说只有五十年的好酒吗,怎么从你嘴里又听着还有百年以上的好酒,难道以前你是骗爷爷不成。”

    郑燕士眼神一呆,这才发现自己一时心慌说漏嘴了,只得苦着脸跟白老头苦口婆心的讲解起来;旁边的郑掘突却看的小嘴笑得合不拢。

    自幽州入雍州,还要穿过梁州,就算是日行万里的黑厣驹依然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入京,而郑燕士一行人已经花费了半年的时间才从草原回来,而一来一回已经在外一年之久,不过对于常年在外闯荡的郑锦一行人来说这是再正常不过了,以前他所在的小国,每十年向周王朝贡一次,而这一次便要从东海走到镐京,一路上便要花费十年的时间,但是十年的时间对于普通的人来说,也不过是二十分之一,大多数人不修炼的话,本命元气又充足,寿命都在两百岁左右。

    这一日一行人西行五千里,等到人马具累之时,郑锦在沿途的一个小镇子准备休息之地,此时天色还不算晚,西边的秋阳依然散发着不多的热量,不过透过夕阳的余晖看向远处的小城镇,整个城镇长十里,宽九里,城墙高不过五仗,沐浴在霞光中真有一番别样的气势。

    五百人一同进城,在这边缘小城生活了十几代的百姓何时见过这等声势,吓得把城防军都拉了出来,只是那城防军穿戴实在是太过于乞丐化了。在这边境小城,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平民,城里连一个贵民都没有,哪里见过这等大场面。

    城门前把守的士兵身上穿着古铜色的战甲,显然是年月依旧,不曾修过,手里提着毫无光泽的战戟,看着郑燕士一行人衣裳鲜亮、座下犹如猛兽一般的黑厣驹,连钱都没敢开口要,还是郑燕士嘲笑般的扔过去一袋子朋币,数目却多了十几倍。

    “哈哈,这边疆小城,城旧兵弱,真想不明白他们如何经受的住异族人的攻城,看他们身上穿的破烂铠甲,手里拿的尘旧兵器,哪像是我大周国的士兵。”郑燕士大大咧咧的乱叫道,却是对这座城十分不满意。

    郑锦摇头叹道:“大周国怎能让他们来驻守,这座城连一个贵民都没有,九成九的是庶民和奴隶,就算是边境异族侵犯,少主以为他们会抢掠一个没有一点油水的小城。”

    “哦,这倒也是,不过也不尽然,若是来犯之敌像白千部落的那些野人,怕是他们连一头猪都不会放过,哈哈。”郑燕士郑重其事的对郑锦说道。

    白千怒道:“哼,我们部族战士各个都是勇士,从来都是杀最凶猛的野兽,和最强大的敌人作战,像这些没有太多战力的人,我们族里的勇士是不屑于杀戮的。”

    “哼,谁信啊?”郑燕士依然如故的嘲讽道。

    白千却不在意的看着周边的一切,平淡道:“我们族长常给我们的勇士们讲,只有最强大的苍狼才可以挑战头狼,而成为下一任的头狼,自身的强大不需要吹嘘,只用实力来证明,所以我不需要你的相信。”

    “你…”郑燕士听言,差点气背过去,竟然让一个野人给批评教育了,这口气可是比还没准备强暴女人却被误会成性骚扰更加气死人。

    “喂,郑家的娃娃,爷爷可是饿了,你可别忘了许俺的三十坛百年以上的好酒,俺可是还没喝上一口呢?”白老头却不管郑燕士气死气活,虽然人老了,但是记性可不差,一进城就想着三十坛百年好酒呢。

    郑燕士俊秀的小白脸被这一老一少气的青黄不接,黑里透着巧紫,指着两个人一句话没说出来,最后像是一个被十几个大汉蹂躏的小女孩一般,大声抱怨着对郑锦道:“找酒家,找好酒家,若是酒家不好,就给本少爷砸了,拿出最好的美酒,给白老头喝,争取喝死他,哼。”

    但是他心中却在诅咒道:“找最毒的毒药,若是毒药不够毒,就给本少爷砸了药店,看毒不死白老怪物。”

    郑锦苦笑着对身边的人低声说了几句,一旁的郑掘突一双小眼睛却对着白千和郑燕士扫过来、扫过去,他真是不明白这两个人怎么像是前辈子就是一对冤家。

    小城虽然尘旧的像是一件老古董,但是城里的大道依然宽广、干净,不带一丝的灰尘,只不过走在路上人们总是木那着脸,身上穿着似乎永远不变的粗布麻衣,,彼此之间匆匆忙忙,似乎有着永远忙碌不完的事情。

    走过了三四道街,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背阳地方找到了一家至少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家,一行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了进去,他们实在是没有勇气再找下去了,只能在心里自我安慰着:这家是最好的。



………【第七章伊人】………

    虽说小城里的酒馆萧条的过分,但是走进去坐下细细感觉一番,却又发现这家酒馆也有不凡之处,干净、大方而且酒馆的布置粗放、通俗之中又包含着井井有条、错落有致。

    这种风格十分受到白老头和白千的喜爱,这一老一少甚至第一眼便喜欢上了这家酒馆,因为在这里他们感觉到了“家”的气息,在异国他乡能够重温家乡的气息,这便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了。

    白老头对那个殷勤的伙计爽朗、大声笑的喊着让他上好酒,上百年佳酿的好酒,有多少上多少。那伙计高兴的合不拢嘴,在心里不断的大叫道:“贵客、贵客啊,这是大生意上门啦!。”

    伙计兴奋的跑回后堂,将店里五十年、百年的老酒差不多都搬空了,白老头哈哈一笑,伸手抱起一大陶罐,仰头大喝起来,酒水顺着他的脖子便流了下来,他的狂放和不羁赢得一干历经生死的郑家护卫们大声喝彩,一时间整个小店酒香四溢,惹得一群人肚子中的九虫大动。

    本一脸不高兴的郑燕士闻到酒香,心中惊讶的对那伙计道:“没想到你家的酒真是不错咧,在这边陲小城中倒是太难得了。”说完二话不说便和众人一起坐下,就算是对这个酒家的认可了。

    那伙计年岁不大,但是却很精明能干,一张嘴也会说,他一脸笑容、并有些巴结的对郑燕士说道:“小店里别的不敢说,这美酒可是不少,还有百十瓮百年好酒,而且城里那家酒馆没个几百瓮百年以上的美酒,不怕少爷笑话,小城地处北地边界,那有什么好生意,城里快有五十年没见过客官这么大排场的队伍啦。”

    郑燕士朝他笑笑,对最后一句话可是十分的受用,他洋洋得意的看了白千一眼,然后对那伙计说道:“把你家酒窖里的美酒都拿出来吧,本少爷这么多护卫怕是你家还不够的,你就到别家酒馆去买些,本少爷什么都缺,就是不取钱,哈哈。”

    郑锦忙把挂在腰间的锦袋扔给那伙计,朝他说道:“拿去买酒,且要好酒,若是不好,就砸了你的酒家,烧了你的酒馆,要了你的项上人头。”

    那伙计吓得腿一软,幸亏自我控制能力不差,从惊恐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客官哪里的话,我家酒馆在城里的信用可不是吹得,我这就去给客官们买酒去。”

    伙计二话不说就跑回了后堂,这才掂量掂量手里沉重的锦袋,这才发现里面装的可是拇指大小的正正方方的几百块方金,伙计差点没吓破胆,小心的拿出一块方金放在手里细细的打量着,在大周各地方金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使用的,那都是天子赏赐给大官臣子们的钱物,方金虽只有拇指大小,但是分量可不轻,上面刻着精致的刻画,密密麻麻,却也清晰无比,也不知道是怎么刻上去的,金光闪闪的透漏着一股子高贵之气,却不染一丝的尘埃。

    “这一块方金能买多少美酒啊!”伙计在心里默默的想到。一块方金能换十金,每金百朋,而一瓮百年以上的美酒要到天也不过是数千贝而已。

    郑掘突瞪大眼睛看着白老头像牛饮一般喝酒,心里别提多别扭了,这还是人吗?把酒当水喝,他又看向白千,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短浅了,看久了都不知道那是酒还是水了。

    一干护卫把酒馆塞得满满的,大伙都是走南闯北的好汉,最大的乐趣便是喝酒了,当然还有一样在他们心中比喝酒还要重要,便是男人对女人共同的嗜好。

    这时几声突兀的吵闹声突然传到众人耳中,郑锦放下酒碗,脸色一变,起身朝外走去,大声喝道:“发生何事?”

    酒馆外的街道上躺着三四个魁梧的汉子,此时正哼哼唧唧的躺在那里呻吟,这些汉子那个手里不是有几条亡魂的狠人,身手都有六阶巫武的不俗实力,一拳能打死十头牛的好汉,却毫无声响的就被打到了,郑锦平时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顿时迷了起来,这时的他不仅感到气愤,而且感觉到郑家护卫的骄傲在这座边界小城被玷污了。

    酒馆外守着五十几个护卫,一是为了自家少爷的安全,另外就是给外人一个示意,这家酒馆我们包下来了,若是你想喝酒,就得到其他地方去,可是偏偏有人不知好歹。

    郑锦一声不吭的朝着正中看去,眼神不由一呆,却见一个白发飘飘的老者身边站着一个年芳二八、水灵灵的女子,这女子此时虽然美若天仙的脸蛋上带着怒容,但是依然掩饰不住她秀丽脱俗的美貌气质,而且显然躺在地上的几个大汉就是被这女子放倒的。

    郑锦受其一丝心动,谨慎而又带着一丝怒气的对身边的汉子说道:“发生何事,难道就这老头和女人两个人上来挑事,而你们一群人却在这里大眼瞪小眼,还被一个小女子放到了几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不觉得羞愧吗?一群废物,郑家的脸都让你们给丢尽啦。”

    那些武士大汉听言大觉羞愧,但是也知道一旦关及郑家脸面的事便不能善啦,却也无一人说话,那气氛诡异到了几点,郑锦黑着脸对那女子拱手说道:“我乃郑国郑家商队护卫总管,不知姑娘有何见教?”

    那女人一张小嘴微翘,脸上怒容稍减,便对郑锦讽刺道:“郑国的郑家本姑娘没听说过,你家护卫拦着门不让本姑娘和本姑娘的爷爷进门便是你们的不对,这家酒家又不是你家的,别以为有钱就了不起了,爷爷你说他们是不是该教训?”

    “咳咳,你这丫头,惹了事便朝着爷爷身上推,人家拦着门不让进就不进了好,你倒是好,出手教训几个看门的,这不人家管事来找麻烦了,你要是个能当耐的主就不要往我这一把老骨头上推。”那白发老头笑嘻嘻的对自己孙女笑道,也看不出来是赞赏,还是教训。

    “爷爷,要不是你说这家酒馆里有好酒,市里十里飘香,人家又何必一定要进去买酒呢,现在人家可是被他们一群人给欺负了,你却不帮忙,以后别想从本姑娘这里拿酒喝,哼。”那女子一副受到极大委屈似的,眼巴巴的看着白发老头,但是嘴里说出来的话可是毫不客气,**裸的威胁。

    郑锦黑着脸看着一老一少在这里互相拆台,唱着对台戏,心中大是不耐烦,朝着身后的汉子抬了抬手,哗啦啦几声,五十几个大汉一下子抽出了身上携带的大刀,轰的一声杀气到了即将爆发的边缘,此番他们从草原上走了一圈,在那仍有着常年吹毛饮血、部族攻杀的大气氛下深受影响,走了大半年的行商,少说也干过几百架,死伤的人可是几千人之多,这些活下来的护卫便练就了一股子狠劲和血腥,就连弥漫出来的杀气都带着浓浓的血腥气。

    那白发老头一见情势不妙,心中顿时知道这些人可是杀人眨眼的主,也知道对方刚才报出来的郑国郑家恐怕不是一般的主。

    “哈,有事好商量,众位好汉怎么就动起来刀兵了呢,小老儿和各位可是没有什么大仇,不就是想进屋去喝些酒吗?不至于这般动手吧。”白发老头一个闪身便将自己孙女护着,打着哈哈忙好言好语的说道,但是面对五十几个久经生死的商队护卫施放出来的杀气,脸色无常,却并不受其影响,可见白发老头也非是一般平常人。

    郑锦没听白发老头的那些话,而是眯着眼睛盯着他看,刚才老头闪身到那女子的身前,他连老头的身影都没有看到,心知这人的厉害,不得不小心的朝着身边的几人使了眼色,于是这些大汉不着痕迹的变了变步子,顿时变成了一种拼杀战阵,彼此之间似乎有了一种相互辅助之力,威力顿时提升了十倍之多,瞬间场上的气氛却是凝固到了几点。

    白发老头立马察觉到了一种若有若无的危险气息,以他修仙几百年的见识观察,这些人怕是为了那个什么郑家颜面要大打出手了,心中不由的后悔起来,早知道这些人执着的像头牛,动动手就是杀人的狠角色,就不让自家的那个小丫头出来惹事了,平白的惹上一场大麻烦,心中好不气恼。

    正当两方将要出手的时候,突然一个汉子跑出来对着郑锦的耳边说了一通,眼睛却盯着老头和那女子看了又看,眼睛里闪动着暧昧的光彩。

    郑锦闻言,便朝身边的人摆了摆手,又朝那老者拱手,面无表情的说道:“我家少爷请二位进去喝酒,请。”

    郑锦毫不在意的便请老者和女子进屋,似乎忘记了方才是谁下令的死斗,此刻却又拉人家进屋喝酒,当然自他口中说出来的一番话虽然清淡,但是潜在的却蕴含着一股子毋庸置疑的凶气。

    那女子似乎对他的这种口气十分不满,正要说什么不客气的话,却被老头一把拉着,兴喜的朝着郑锦笑道:“你家少爷倒是一个大方人,小老儿便不客气啦,哈哈。”

    老者一口应了下来,而且似乎非常高兴,但是在外人开来却不知道他是畏惧于郑锦的要挟,还是自己愿意接受别家少爷的要求。

    郑锦带着老者和他的孙女一同走进了酒馆,顿时飘来浓浓的酒香,那酒香浓的足以熏醉一头牛,而酒馆内的座位上早就围满了身穿黑色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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