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侧头看着那站在边上嘴角微微翘起的金美女笑了笑,“老板好啊。”
依露撇了撇嘴,“怎么?不敢抱我吗?”
说实话,无语还真是不敢碰她,他搔了搔头,“嘿嘿,依露,你打算怎么处置我呀?”
“哎哟,我想想,在你没抱我之前呢,我是有很多方法修理你的,可如果你抱了我呢……呀……臭小子……”
无语推开三个少年,一步蹿到依露身前,双手张开,死死地抱住了她。
依露根本就没打算推开他,相反地,她也是一把拥住自己的这个终生苦力,那温暖的泪水似断线珍珠般滑过了她娇艳的脸庞。
无语不知道,在船上的那个绿色的身影正在打量着他们的举动,当看到无语抱着岑岑和依露时,眼睛中透出了难言的情绪,她狠狠地咬着自己的下唇。这时候我觉得自己需要一把刀呢,他这么抱着人家还真是很享受的样子,有把刀就好了……
岑岑和依露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女,任凭是谁抱着她们都会以为关系很暧昧呵。
“喂喂!我知道我的魅力是你们这些小毛孩子无法抵挡的,可是呢,你也别抱着我不放啊,放手啦。”
“哼哼,反正以后也得被你折磨,现在多抱会拿点利息回来,再说了,抱着你真舒服。”
“傻子!”依露感受着无语那真切的情意,几天来的担心全都消散了,再没有阻止他。
正是个大好天气,三条海船乘风破浪而去,安稳地行驶着。不知名的海鸟海鱼正在船边不断出没,欢快地飞来游去,全然不在乎这冬天的寒冷,充满着勃勃生机。
无语拉过幽岚给他们介绍,“呵呵,不好意思,拐了个姑娘,她就是幽岚了。她不会说话,你们可别欺负她。”
幽岚低着头,四个少年看不清她的脸,只是看见一片翠绿。这女孩子个挺高啊,比无语那小子还高了半头呢。他们都在心里暗笑着。
幽岚已经换了一套衣服,外面仍旧是那身绿色的大衣,可里面穿的是猎户装,还背着一张奇特的弓。那弓通体碧绿,如宝石般着幽幽绿光,那是以冰原北洲的特产雷鸟的骨头制成的,整个弓身遍布着鱼鳞状花纹,弓弦以鹿筋缠绕精铁层层叠裹,连在弓的两梢,最奇怪是在弓梢边上飞出两片如羽毛般的侧翼,使得整张弓看上去灵动异常。
四个人都是见过奇珍异宝的人,对这把弓竟是全然不识。其实无语初次见到这弓也是根本不认识,幽岚只告诉他这是父亲留下的东西,她取了好听的名字叫做“雷之翼”。她的这套装束和弓都是在那竹屋中的箱子里取出的,是她年满十八岁时父亲送她的生日礼物,现在是她第一次穿戴起来,让她本是平凡普通的气质平添了几分英气。
红杏用胳膊肘捅捅无语,“小子,几天没见,进步很大呀。”
无语根本不在乎他那一脸坏笑,压低声音说,“嘿嘿,你吃肉我也有汤喝才公平吧。”
豪鬼皱了皱眉头,他看着幽岚,心里有点说不出的味道,总觉得似乎在哪见过似的,似乎还觉得有点亲切,但又绝对肯定自己没见过她。这种感觉真奇怪呀,为什么我会在她身上看到熟悉的影子呢?他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幽岚。
依露突然伸出右手中指,挑起幽岚的下巴。幽岚那双如绿宝石般的眼睛里正放着奇怪的光芒,完全不解她这一举动。
依露笑了笑,“这位姑娘,我不知道无语那小子到底有多喜欢你,可我得警告你,别去伤害他,他可是我的私人宠物,你如果伤害了他,我这做主人的可不是好说话的哦。”
………【第七十八章 到冰原啦】………
只是一句话而已,总能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抽紧了人心。,尽在这个绿的少女此刻便是如此感觉,这样的感觉让她很不好受,因为她能听懂这一句话的意思。
“这位姑娘,我不知道无语那小子到底有多喜欢你,可我得警告你,别去伤害他,他可是我的私人宠物,你如果伤害了他,我这做主人的可不是好说话的哦。”
依露突然而来的话语虽然轻佻,可语气里却有着一股严厉,大异于平常。熟悉她的无语、红杏、豪鬼和书岑都是一楞。
幽岚脸上神色不变,嘴角飘出一丝笑意,似是不明白她的说话,可心里狠狠地一紧,像是被什么一下捏住了。但幽岚还是很温良地笑了笑,虽然长相十分平凡,可笑起来仍旧让人觉得很舒服。
依露也仿佛说了句微不足道的话似的,翩身走向舱里,“累啦!我先去休息了,等午饭的时候叫我一声
瞧着她的背影,无语有点呆,“依露没头没什么呢?”
红杏也有点奇怪,但他看了看幽岚那再普通不过的脸,还是一点戒心都没有。豪鬼眼中闪烁着怪异光芒,似在沉思着什么,他有点同意依露的话,虽然依露说得漫不经心,但他也嗅到了一丝不安的味道。
岑岑毫无机心地抓着幽岚的手,根本没注意到依露走回舱房时脸上的严肃表情,“幽岚哈,好名字,这下咱们多个伙伴了。来来,咱们到船头看海去。”她拉着幽岚跑向船头,重逢的喜悦让她欢乐得像只春天的小兔。
不多时,一片欢乐的歌声就荡漾在这阳光下泛着冷冷蓝光的海面上。那是岑岑看到大海时心情大好之下唱的欢歌。
“天上红红的太阳哟,
照着我的红衣裳,
衣裳在风里飞扬哟,
看着我的好情郎,
情郎在那里歌唱哟,
我的心花儿在怒放。”
伴随着岑岑那如黄莺啼谷的声音,有一片丁冬琴声飘在了空中,琴声悠扬,迸出欢快的乐章,恰倒好处地配合着岑岑的歌唱,在大海上流转。那是幽岚擅长的竖琴。
三艘海船上的人们都沉浸在她们完美的曲艺里,听得心神皆醉。良久,一阵喝彩声激上了半空,人们为她们的表演而痴狂。
“岑岑小姐唱得好啊,幽岚姑娘也是弹的好琴。”
“呀呀,两位小姐果然冰雪聪慧啊,小可可有幸请二位来喝一杯吗?”
“老黄你别逗了,就你也得有那资格啊。两位小姐还是来我船上聊聊吧。”
“其实小弟也颇通音律,对各种乐器唱词也颇有些研究,两位可否来小弟这畅谈一下对艺术的心得呢?顺便聊聊对人生的看法如何?”
“靠,丫的你也太酸了。”
“小弟一介读书人,当然不敢有辱斯文。丫的你还看不惯了是咋的?”
岑岑笑着朝人群挥手,她不但擅长那些优雅的唱词,对于那些乡野小调也是非常精通,更加擅长调动人们的情绪,她毫不在乎形象地咧开大嘴得意地笑着。她知道在这些人之中,那种细腻烦琐的宫廷类的礼仪是完全没有市场的,而她本身更是喜欢在他们当中瞎闹,所以才会经常化装跑去和人赌博。
而幽岚就不一样了,她虽然在相思镇里卖着艺,却从来没经过现在这种人们忘形喊叫的场面,一张脸登时如火烧般红了,习惯性地垂下头去。
人们闹了起来,气氛热烈,在这冰天冷海之上竟出现了热火朝天的景象。三艘海船在一片喜气洋洋的欢乐中朝着那冰原北洲出了。在人们没有觉的时候,有一人悄悄趴在了船沿上,因为晕船,吐得肠子都快清了……这人一头紫色长兀自在风中凌乱地飘着……
“哇哇,这么大的风雪啊!”无语又在对着天空喊。
红杏呼出一团冷气,“你说说,这一路过来,你喊了多少回了?也不知道换个新鲜的。”
豪鬼苦着脸,“真是上你们的当了,大冬天的跑来北洲干吗呀?我那西洲就没这么冷过。真是要了命了。不成,我还得多涂点防冻霜。”
北洲果然名不虚传,放看过去,白茫茫一片望不到尽头似的,周围的山林也只是显露出黑黑的轮廓,看不分明。远处的景象全被笼在风雪之中,在路上到处可见冻成镜子似的小山怪石。风雪肆无忌惮地卷过整个冰原,带起的冷空气像刀片似地割在脸上,身体欠佳的人还真是受不了这环境。
他们在岸边的小村落里买了辆马车,马车被厚厚的毛皮裹得风雨不入。因为村里都是北洲人在生活,而不巧的是,北洲人向来高大,就连这么个普通的马车也能让他们五个人躺着打滚都绰绰有余,相对于其他各洲来说,这马车实在是巨型了。马车由三匹北洲的骏马拉着,这不是那些北洲人打猎的战马,却比战马更高大,是最能耐寒负重长途奔驰的运输专用马匹。北洲人老实本分,这匹马车居然只开价十两银子,依露甩手就是五十两银子抛过去,那卖马车的人根本就不怎么理会。依露心思灵敏,转手又给了那卖主两个戒指,那卖主立刻取出一张地图给她,然后欢天喜地地去了。
无语他们好一阵纳闷,依露贼笑着告诉他们,银子什么的北洲人多半用不上,可是给他们礼物他们就一定很高兴,人家淳朴的本质可以想见了。无语他们当时就对依露崇拜非常,难怪她一定要带上那重达两百多斤的大包裹了,估计里面全是在东洲买的小巧物件了。然后他们又对这美女无比地鄙视起来。
“真是淳朴啊,价值五两银子的戒指居然可以换辆马车呢。”
依露贼笑着,她的坏心眼让这五个少年翻起了白眼。
沿途穿过十数个部落,北洲人热情好客的性格让他们就像是回到了家里,分外温暖。这六个人本就是少年心性,每到一处都和当地部落的人打成一片,根本就不拿自己当外人,反正天高皇帝远,那什么通缉令根本到不了这里。幸运的是,他们这样子更是符合北洲人狂放豪爽的口味,北洲人因环境使然,对什么礼仪并不重视,他们更在乎的是客人的举止。腼腆寡言对他们来说仿佛就是不懂生活,在风雪中放声咆哮才是他们的主题。
这便是冰原了。
………【第七十九章 冰原旅行】………
终于踏足冰原北洲,踏足于这四洲之中最神秘莫测的所在,冰雪天地苍茫无尽,视野内都是晃眼的白,据说有不习惯冰原环境的人曾经在这里看瞎了眼睛初次接触这片冰原,即便是当初极力怂恿撺掇他们的依露也禁不住怀疑了,这就是世人称为“世外桃源”的地方么?渐渐地,这份疑虑消失了,因为“世外桃源”的称誉指的是北洲大地上各族人民的淳朴善良,他们开始享受这份温暖的淳朴善良。
沿途经常能碰上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无语、红杏和豪鬼无聊之余时不时地打着猎。这三人个个绝技在身,打来的猎物居然让这些北洲人惊讶不已,北洲虽然民风淳朴,可在这恶劣的自然环境里,他们是十分看重勇士的,看到这三个小小年纪的少年竟然可以猎杀连北洲人都忌惮的猛兽,无不对他们赞赏有加,闲得没事就拍着他们的肩膀请他们喝酒。北洲天气酷寒,所酿之酒更是狂猛热烈,喝在嘴里就如火烧一般,连红杏和豪鬼这样号称“无敌”的家伙也抗不住,无语更是被人小瞧了成百上千回,一口酒下去,最长记录是死了两天半。
岑岑和幽岚倒是人缘颇佳,一个唱一个弹,相得益彰,每到一处都是大受欢迎。北洲崇尚两种事物,一是勇士一是艺人,勇力是男子汉的象征,艺术则是他们快乐生活的源泉。如今这对姐妹花每每弹唱出澎湃热烈的歌曲来,都是引得整个部落的人在聆听。一路下来,不知道收了多少动物骨头,每块骨头上都刻满了情书,那是北洲人表达爱意的方式。
刚接到这刻着情书的东西,岑岑着实是吓得不轻,那上面经常还带着血迹,显然都是刚从动物身上取来的骨头。幽岚却是有点得意,她相貌平常,虽然并不丑陋,但在东洲也是没人注意的,更别说有人送情书了,现在每到一处都能收获几根骨头让她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可无语每次见到有人送她这带血的骨头,总是忍不住去摸他的风刀。
最神采飞扬的就是依露了。这性格恶劣的医生每过一处总是带起惨叫无数,令人指的医疗手段让各个部落的病人都吃尽苦头。可经过她手之后的所有病人都恢复得龙精虎猛,根本不留后遗症,这又让北洲人对她崇拜不已。加上她那风华绝代的容颜气质,所到之处竟是无人敢对她丝毫不敬,有人甚至称她是“继天下第一美女之后的席美女”,可这让依露很是恼火。
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有人敢给她送骨头情书的,但她的回复很简单,只要能让她医疗一个月就算同意,结果敢打她主意的一个比一个跑得快。无语眼见于此,经常叹息着“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的哲学思想。
就这样,这“乱世四公子”一行人在冰原北洲的名声竟是好得出奇,相比起在东洲成天被人追杀的情况真是天差地别了。各人的名号也远远传了出去,具体如下:
“邪恶的圣洁女神依露!”
“黄莺的情人岑岑!”
“善良的竖琴精灵幽岚!”
“红衣的勇者红杏!”
“白衣的勇者豪鬼!”
“不会喝酒的笨蛋无语!”
其他人对自己的名号很不在意,依露却是十分高兴,她总是忍不住要笑出声来。痛苦的莫过于无语同志了,他时常叹息着,“不会喝酒我认了,可这‘笨蛋’从哪叫出来的!”
三个男生被安排在车厢外的驭座上,北洲人身材高大雄壮,驭座也是宽大,这三人同坐一起竟是丝毫不挤。车厢里三个女生只是偶尔才探出头看看风景,可除了风雪还是风雪的景象看过无数次也就厌了。马车走了半个月,却始终没有到达目的地。
红杏转头朝车厢里说话:“岑岑,查一下咱们还要多远到艾莫尔城。”
车厢里岑岑应了一声,“咱们从村里出来,花两天到艾莫尔城,现在走了一天半了,应该差不多啦。”
“还有这么远啊……我肚子饿了。”无语又开始牢骚。
“一个时辰前刚吃的午饭啊,撑不死你。”豪鬼白了他一眼。
“这么冷的天,消耗很快的。”无语嘿嘿笑着。
“嘘……”红杏突然竖起耳朵听了听。
无语好心地提醒他,“怎么?要去嘘嘘么?这里没有背风的地方,会冻掉小雀雀的。”
红杏立时就呸他一口,“去去,闭嘴。有声音传过来,似乎是打斗的声音。”
他们安静下来,仔细地在风雪中聆听着。果然,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传来了野兽的吼叫声,那声音就在他们左边响起,隐隐还有个女子呼喝的声音。
“我们去看看?”
“走走,好几天没打猎了。”
“好,是在左边。难怪说你是笨蛋了,你这级路痴,你往右拉马了。”
“……”
三个男生立刻被那打斗的声音吸引了,全然不管车厢内女生们的想法。
“这三个家伙,成天就知道打架。”岑岑恼火地说。
依露悠然躺着闭目养神,“这半个月把他们高兴的,还说不来北洲,结果比我还积极了。”
岑岑转头又找幽岚说话,“头大,不知道他们脑袋是什么做的,听到打斗声就来劲。幽岚你也觉得他们男生很怪吧?哦哦,我看懂了,你这手势是说他们很暴力。呵呵,我进步很大啊。”
依露忽的翻开眼睛,狠狠骂道:“等到了艾莫尔城再修理他们,他们现在好象越来越不把我放眼里了,还有没有王法了?”
“……”
野兽的吼叫声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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