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他的戏弄,满意别开嫣红的小脸——为她刚刚的激动而脸红。
“你以为谁想当你妹妹?你还信誓旦旦说要当好哥哥,果然事实证明你不是这块料!你是失败中的失败!超超超超超失败!一个哥哥不该对家人彬彬有礼到近乎疏远!一个哥哥总要花些心思在关心家人身上!你半项都没做到,我才不想要你这种哥哥哩!”
她数落着他,口气不由得越来越轻嗔,毕竟她是真的真的不想要他当哥哥,如今这个她本来已经绝望的心愿竟然再度成真,她几乎想跳起来尖叫。
“你漏说一项——而且一个哥哥也不能对妹妹有邪念。”贺世祺扬起唇角,故意凑在她耳边吹气兼说话,还恶意用气音拂她,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好暧昧,又吓死人的性感。“所以我真的太失败了,嗯?”
他坦承,自始至终他都抱持着邪念,没误会两人是兄妹之前如此,误会了两人是兄妹之后仍然如此。他甚至曾想过,要是将错就错引诱了她,让两人的关系不仅止于精神层面,还添加上肉体这层关联,是不是拥有她的机会就能倍增?他真的曾如此卑鄙的想过,若不是怕她哭泣,怕她难过,他真的会去做。
“那么,你本来应该姓什么?”满意忍住哆嗦及颤动,问道。
他的唇划过她的耳壳,滑向她的脸颊细细啄吻,彷佛在轻尝食物的味道。
“江。江世祺。”只是这辈子没机会冠上了。
他几乎吻遍了她的脸蛋,就是迟迟不吻她的唇,但又若有似无地磨蹭她的柔软,勾引人那般徘徊流连,几次撩拨,反而是满意终于忍不住,将逼人犯罪的薄唇吮住不放。
“你似乎也不是个好妹妹。”他笑,一句话全在她嘴里说了。
他牵起她温暖的双手,放在自己颈后,要她攀附着他,她听话照做了,而他用深吻当奖赏,润泽着她的唇舌。
天,他真眷恋这些。
他虽然沉沦在甜蜜芬芳之中,却也没忘记她仍是个伤患的事实,他抱起她,走回屋里,满意以为他会放她坐回沙发,但他却是自己占住了长长的沙发椅,然后将她安置在他的腿上,从头到尾,他的唇都没有离开过她,只有在瞄见桌上那张画着他,底下又写着他特征的“寻狗启事”时,闷闷地笑了一声。
知道她想念着他,这让他心情愉悦。
他似乎迷途了好久好久,久到以为这辈子都不能再回到她身边。
他想回家,却不是回满家,而是回到那个有她填满的屋子里,看她再为他忙碌、看她再将她的生活融在他的世界里。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只想枕在她的腿上,听她哼儿歌,感觉她轻柔梳理他的发,或是抱怨他的胡碴扎人,或是教导他要将臭裤子放进洗衣篮里,或是数落他要对小疯狗好一点,和牠培养感情……他想要回那样的家,他想要那样幸福的爱她,也被她那样幸福的爱着。
“满意,爱我……”他索讨着她的承诺。
“嗯……”
砰。
咚。
锵。
啪叽。
一堆东西掉到地上的声响,并没有打断贺世祺与满意的亲吻。
高丽菜砸碎了。苹果滚了满地。装满皮蛋瘦肉粥的提锅摔洒出来。一袋鸡蛋全成了蛋泥。
“你们又在做什么?!”
满家夫妇震天价响的抱头尖叫,血管青筋全面临爆破前的最顶点,打断眼前缠绵悱恻的交颈鸳鸯——不,是奸兄淫妹!
这一次,贺世祺没有惊慌,也没有罪恶感,他的眸子弯弯在笑,先安抚的再给满意一个吻,起身迎向一脸茫然的满家夫妇,伸出大掌与他们逐一交握。
“满伯父、满伯母,容我重新自我介绍,我姓贺,贺世祺,是满意的男朋友,很高兴再度认识你们。”
“咦?!”满父呆了。
“呃……”满母傻了。
“是这样的,我跟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你们如果不相信,我们顺便去医院验个DNA,验完再一起去吃顿饭,有空也可以颐便讨论一下婚礼的事宜,要办几桌,饼要多少——”
哪有人这样跟女朋友的家人说话的?没看到她爸妈还怔忡得完全状况外,嘴里只能发出单音,他却一副乐得多开心的模样,好象和满家没血缘关系是天大的喜事,只差没放两串鞭炮来庆祝庆祝。
满意失笑地摇头,听着贺世祺左一句“满伯父”,右一句“满伯母”,热络的态度比之前当满家儿子还称职,
就是不知道贺世祺的解释能不能让呆呆相望的爸妈听进去?好可怜,看他们还是很震惊,但已经不知道是震惊看见她与贺世祺接吻,还是震惊听到贺世祺不是他们的儿子,抑或震惊贺世祺说要娶她的要求。
她收拾桌面上及地板上的寻狗启事,将它们叠在一块,放入废纸回收的纸箱里,这些都用不到了。
因为——
她的男人和她的狗,已经乖乖回到她身边。
后记
狂洒狗血ing
决小明
也许是因为这次的系列名叫“我的狗男人”,所以开始洒狗血洒个不停,大家不用特别写信来告诉我这本书有多洒狗血,我自己已经心里有数了(干笑)——写狗当然要洒狗血呀,不然要洒猪血吗?(我家小羊妹妹说的)
当初挑中要写这个系列,就是被系列名给骗了,这个系列名很可爱,让我一听到就决定是它了,然后非常开心地对着编编叫道——
“我要写吉娃娃!”兴奋兴奋。
“哪有这种狗可以写?”
“咦?”吉娃娃没有入选噢,(我的狗男人——吉娃娃篇),很可爱呀,残念。没关系,我退而求其次,“那我要写西施犬。”
“也没有西施。”
“那博美?贵宾?腊肠?沙皮?牛头梗?”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世界名犬都没有,那要写什么呀?!
“拜托,男主角耶!怎么可以像那种小型犬啦?当然要高大威猛才行呀!”编辑果然是编辑,对男主角有市场性的要求。
厚!谁规定男主角一定要高大威猛的啦?!我就是想写吉娃娃嘛——
然后编编开始念出这次系列挑好的四种狗,光听到前两只,我就已经嘟嘴嘟到半天高了。
“……这种狗的缺点是冷酷。”
“我不要写冷酷的男主角。”那是我的罩门,从第一本书写到现在还没有成功地写出一只冷酷的畜生。
“下一种狗的缺点是高傲(青筋一条)。”
“我不要写高傲的男主角。”太高傲的人会让我想开扁,我怕在第一章就发生男主角被作者殴到外层空间的惨剧。
“爆筋ing,再挑,再挑就扁你)……再下一条狗的缺点是会迷路。”
“噗!狗会迷路?”终于听出有一点点兴趣,“什么狗?”
“哈士奇。”
“哈、哈士奇?!”
就是那种我家后面邻居养了三只,每次牵出去散步都漂亮到让人想扑过去偷摸两把,明明是狗又帅得像狼,眼晴还是那种水水蓝蓝传说能看到鬼飘飘的阴阳眼的——哈、士、奇?!(心窝小花一朵一朵一朵开,啵!啵!啵!)
“我要写哈士奇!”赶快抢下来,嘿嘿。
“(终于解决这个麻烦精了,呼)好,那你的书名是……(仅供参考的)交稿日是……最晚能让你拖稿到X月X日……有没有听到?”交代完毕,收线。
嘿,除了书名之外,其它都没听到啦。
得到心爱的狗狗,我开始查资料,果然看到哈士奇是种会迷路的狗,网络上一堆可爱到不行的照片,让我也好想养一条,不过又分别看到牠的优缺点,很快我就确定自己没办法养,所以五分钟后就放弃了,但是满载而归的收获让我决定要在每一章节之前,将哈士奇的优缺点当作开头。
既然要写哈士奇,就要写到这本书换成另一种狗就无法成立——这是我写这本书的最高原则。
结果前几章还没啥大问题,后面越写越困难,一方面是哈士奇的优缺点不能自行乱编,一方面是牠的优缺点也得配合我的故事进行,到最后,我花最多时间在写的地方,就是每章开头的那几行(抱头哭),还有些缺点是哈士奇的特色但我却不能用的——例如:哈士奇换毛时,满屋子飘散着雪花一般的惊人毛量……我不能狠到让我的男主角掉发的情况如此精采,否则不用到第二章,我的男主角就顶上无毛了(噗),我是不介意啦,可是我怕过不了编编那一关。
但是让我写得最痛苦的地方却是我最满意的地方(所以当初咬牙没放弃那样写是正确的,呼呼),前头是狗狗的习惯及个性,故事内文也呼应在男主角身上,这就是我想要的“我的狗男人”的味道,毕竟他只是“像条狗”,而非“是条狗”,而相似的地方在哪里,应该是书的重点(我认为啦)。
感谢网络上丰富的资料,才能顺利写完《要你言听计从》,除了狗狗的特性之外,还有一些养狗的常识,如果对于哈士奇有哪些地方写得不对,也请爱狗、懂狗的人士多多见谅了(笑)。
不过当我写到第三章时,听说合作这一套书的作者已经有人交了稿,真是让我傻眼兼万分佩服(谁?!究竟是哪个佛山无影手,写稿速度这么快,分我一半啦,不然两根手指头也好)。呜,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只担心自己又会拖过最晚的截稿日期……但是这也没能激发我的速度和潜能(爆汗,我真是越来越痞了……),我还是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和我家哈士奇玩——本来书名我想改为《管好你的哈士奇!》,因为正好也呼应了男主角的名字嘛(嘿),不过因为是套书,不能自己好就好,所以这个书名只好舍弃掉了,放在后记当个纪念(笑),但是我还是反骨地改掉了出版社之前的书名《要你百分满意》,用了对狗狗说话的语气——《要你言听计从》,书名是某人青取的,感谢她(事实上我觉得《要你舔我脚趾》也不错呀,殴死)!
第十章出现的那个角色,不知道有没有人猜得出来他是谁?(笑),忘记的话,就回去翻翻《冰女对上火焰男》吧——这个暗示太明显了啦,如果没看后记提示就先猜出那个角色的宝贝们,请接受我的膜拜,因为你们应该是很死忠的支持者吧(啾)
算算这是参加甜蜜口袋第二次的合作套书了,合作的作者群同样是谜(每次都不偷偷告诉我,人家会很好奇的好不好),不过还是很兴奋,上回是二百号纪念,这次是四百号纪念,希望下次的六百号还能再见面(笑)但总觉得二百号的套书纪念才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呀,怎么这么快又要四百号了(是我的时间过得太慢了吗?),希望甜蜜口袋能长长久久下去(甜笑),它的成长茁壮要靠各位读者的爱惜和支持啦!
每次写到出版社活动的套书时,我的序文或后记好象就会爆很多字数(搔头笑),不过刚好提到了序文或后记,就来聊聊这个吧——
对我自己来说,序文或后记是非常神圣的地盘,非到必要,我是不会轻易交出这块地盘让朋友来染指的(笑),我自己在看别的作者的书时,也是最先从序文入门,看看作者是怎么构思这本书、看看作者的人生观念、甚至是看看作者给读者的感觉,有些作者的序文精采程度绝对不输给小说正文,有些作者亲切可爱,有些作者光是序文就让人觉得她好聪明、好有主见,有时很喜欢很喜欢的作者在某一次序文或后记公休一次,都会让我觉得好失落,感觉好象少了点什么似的不过瘾。
所以写书到现在,我只曾经让两个家伙出现在我的序文(或后记)胡作非为,不是我身边只剩这两个朋友,而是我喜欢自己动手写自己的序文,当然我也时常写序写到不知道该说什么,坐在计算机前苦思很久很久,但又觉得和读者说些话是相当重要的事情,(虽然我也许言不及义,内容很像流水帐,哈哈,喂喂,看倌,不要跳到下一页嘛,把我看完再说呀,泪)。可能因为我自己的记忆力也不算太好,常常写着这本,忘了上一本,写了下一本,又丢了上一本,因为本身内存不足,所以序文或后记正好也让我拿来记录我写这本书的一些心情或杂记,当过了几个月或是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再拿出来看,它对我的意义就相当相当的大呢!(我一定会记得没办法写吉娃娃的心痛,呜,咬手帕)
这本《要你言听计从》是插队的稿子,前一本《出墙小红杏》里提到了我正挣扎在三本稿子谁要先写、谁要候补之际,却收到套书的消息,只好让它插一下队,那三本,我还没挣扎完哩(抱头苦思),这叫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呀(目远),所以下一本是什么……一样是个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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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明收(手工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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