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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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再见-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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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旧》
  我依旧热情地抒写着爱情。尽管有时候觉得苍白而无力。张爱玲说“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总还有点什么东西在。”我为这一点东西努力着。
  除了爱,还有什么可以抵御死亡和时间?渺目烟视这荒芜的世界,也许,爱情就是苍茫的,孤寂的,一点不踏实,一点不稳妥。反而是那种温暖的纠心……似丝线,缠上来,那线,银灰,老绿,绕在心里,永远地绕着。
  在写小说时,我永远听着京剧或昆曲,那些前世的声音仿佛雪崖老梅吐蕊,而我独自清幽,质本洁来仍似洁。
  我愿意内心保持冷静和清宁,而用稍微温度高的文字来表达爱情,除此以外,还能做什么?
  《圣经》上最美的一句话是:爱是永不停息。我每读,都会心里潮湿温暖。
  但愿但愿。
  是为《我爱你,再见》的序。
  

我爱你,再见 第1节(1)
你知道有一类女生么?
  即使穿最黯淡的衣服,她们仍然灼灼夺目,是盛开的木棉花,即使坐在角落里,她的寒光仍然似剑,不停地闪烁过来。
  洛央夏就是这样的女生。
  十六岁半的洛央夏,有着倔犟的眼神。因为她美,所以注定不能默默无闻地度过青春期。她的眼神有薄薄的青裳似的忧郁,又有着明显的桀骜不驯。
  她头发极短,又染了红灰的颜色,走在路上,分外的扎眼。明明是剑眉星目,神情却异常妩媚妖娆,即使在街上闲情逸致地走,亦别有一番动人的气质。
  牙齿、脸颊皎洁生辉如月,眼睛似樱花灿然,但里面却是寂寂寞寞的鸽子,扑啦啦地飞!
  破烂的牛仔裤,黑色的,是的,她只穿黑色。
  十六岁半的洛央夏,已经长到一米六九,细高的个子,快步走的时候,风跟在她的后面。
  她喜欢在风里夹一支烟——爱喜,细长的烟,夹在手里,一边走,一边抽。她走路步子极大,风常常吹起她的头发,那头乱发,桀骜不驯地飞着。
  洛央夏的手指,已经有淡淡的微黄。
  她十三岁开始抽烟,多年前,她父母离婚,母亲跟着一个男人私奔,父亲偷渡到了香港,之后,不知去向。两个人都不肯要她,于是她跟外婆,住在北京的老四合院内。
  四合院内住了五户人家,都是一些工人,低矮破旧的四合院,窄窄的过道,只能一个人勉强过去。洛央夏每次进去都感觉无限压抑!
  所以,更多的时候,洛央夏跑到景山上一个人坐、,抽烟、唱歌,用刀片把新的牛仔裤割破。她孤单而寂寞,喜欢和沈嘉忆在一起,因为沈嘉忆和她一样,父母离婚。他是北漂,二十岁,家在西安,只因为喜欢音乐而来到北京,每天去酒吧里唱歌,物以类聚,他们开始混在一起,当然,还有会唱歌的阿杉,会弹吉他的菜头,和会玩滑板的吉吉。
  只有沈嘉忆不说她坏。
  所有人认为洛央夏是坏女孩,抽烟喝酒打架,没有人能管得了她。
  她手臂上有刺青,是一只火烈鸟。洛央夏,就是一只火烈鸟!
  十六岁半,在这庞大的青春岁月里,她独自盛开着。因为正青涩,所以,她为所欲为,她的成绩是班里的倒数第三,上课时,她看一些莫名其妙的小说,然后画漫画,她喜欢画漫画,画中的卡通少年,英俊帅气,眼神清凉。
  数学老师叫道,洛央夏,你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她茫然地站起来,啊?
  老师说,洛央夏,你到底搞什么搞?
  她在最后一排,站起来,细细高高的,自言自语地说:老师,春天来了啊。全班哄堂大笑。从这些笑声中,洛央夏能听出花蜜的笑声来,花蜜的笑声有一种磁性,带着莫名的诱惑。
  花蜜真名叫段晓椴,但因为长相太过甜美声音太过娇美,有男生给她起外号叫花蜜,对这一外号,洛央夏觉得非常贴切。
  她知道她们不是一路人。
  是的,花蜜这样出色,这么漂亮,而且出身名门。她爷爷奶奶是高干;父母都留学法国;她三岁才从法国回来,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她长相也欧化,鼻子高挺,眼睛深深陷进去,而且,她的成绩总是第一名!
  难怪老师喜欢她!
  可洛央夏不喜欢她!
  因为她虚伪!她总是装作很天真很烂漫,总是会讨老师喜欢!
  在这座百年历史的名校中,俨然,洛央夏是异类!她的衣服总是这样奇怪,她的发型总是乱七八糟,她不听话——屡次犯规,她被学校点名N次!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我爱你,再见 第1节(2)
可花蜜不一样,她总是好学生的代表,一定要到主席台发言的那个!
  洛央夏不忌妒她,因为她们不是一路人!
  即使体育课上,她和花蜜一组,她也不说话!她不喜欢花蜜,太假模假样,太像《红楼梦》中那个宝钗了!油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待家境好的同学,花蜜就态度谦和,对待家境一般的同学,连看也不看!
  而且,她说话特别嗲,非常会撒娇,即使最厉害的物理老师也会小声和她说话。
  男生们很多喜欢她,走路都故意要绕到花蜜的面前去!
  可是洛央夏却不!绝不!
  有一次班里组织歌咏比赛,要求穿红裙子,洛央夏极讨厌红色,太难看,她喜欢白色,是花蜜负责通知,告诉洛央夏的时候,她昂起头说:对不起,我没有红裙子!
  去买呀!
  没钱!
  是的,她没有多少钱,外婆已经老了,退了休,没有多少退休金,父母已经没了消息,一件红裙子,那至少要一百块钱吧!
  穷鬼!花蜜骂道。
  洛央夏抬起头,你再骂一句。
  穷鬼!
  啪,洛央夏听到空气中传来凌厉的声音!是的,她早就看着这个花瓶不顺眼了,打小报告,欺软怕硬,看不起人。
  打人啦——花蜜惊叫着,冲进老师办公室,老师愤怒了,对于洛央夏,她早就忍耐多时了,一个手指总有淡淡烟草味道的女生,一个女痞子!一个天天给她找麻烦的女孩!
  把你家长叫来!
  我没有家长!
  你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对,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说这些话时,洛央夏心里一抽一抽地疼,从前的记忆已经泛黄,她记得也曾得到过很多很多的爱,漂亮的母亲和潇洒的父亲,两个人一起抱着她去北海。后来,母亲骂父亲废物,后来,父亲酗酒,后来,母亲和一个男人走了,再后来,她就一个人了。
  老师说,如果再这么胡闹,你就离开除不远了!
  我早就不想上了!洛央夏倔犟地看着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两条长腿晃荡着。
  你,你,你?——老师气得哆嗦着,我会和校长汇报的,我会的!
  说着,她转身走了,洛央夏骂着跟在她身后的花蜜:小人!
  她恨这种小人!
  结果歌咏比赛,只有她一个人没穿红裙子,所以,她只有老老实实地坐在台下,所有人都上去唱歌了,她孤零零地坐在高二(6)班的位置上,一个人发呆。
  天空这么蓝,蓝得似大滴眼泪,而她是其中的孤云一片。
  低下头,眼泪掉了下来了,她这么委屈,这么委屈,只有她知道,她是一只可怜的小小的鸟。凡高说过:越是脆弱的人,越是要坚强!越是生活黯淡的人,越要用绚丽的色彩装点自己。洛央夏的坚强正是如此!
  洛央夏是一只刺猬,小心地,小心地保护着自己。
  甚至,她的眼泪只有一滴!
  一滴,足够了!
  她是没有红裙子的女生!那怕什么!
  她什么也没有,那又怕什么,没有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她只是她自己,孤单地来去,骑着一辆破旧的男式车,长腿支着车,有时吹着口哨。
  歌咏比赛结束了,第一名!所有人都欢天喜地,只有洛央夏是孤单的。
  骑着单车,看到四月天里,满街的樱花飘落了,她终于知道,这么美的东西,只能飘落,因为,它太美太美!美到让人伤感!
  她要把它们画下来,画这些飘落的浪漫和忧伤!是的,她什么都没有,可她有一支笔,不停地画不停地画,四合院的灰墙上,到处是洛央夏的画了!
  路过拐角的时候,她看到那个网吧开着,摸摸兜里,还有三块钱!反正是周末,回去又要听外婆叨叨,不如去上网!
  坐在角落里,挂上MSN,无数个人在和自己说话,可她没有心情,今天的心情简直是坏透了,是的,坏透了!
  在MSN上,她叫自己“麻雀”。
  麻雀你好。一个叫“流浪的橄榄”的人和她打着招呼。
  好个头。她马上说,一团糟。
  呵呵,流浪的橄榄说,那么,去吃一个棒棒糖,心情会好些,而且,女孩如果太忧伤,会变难看的,如果总掉眼泪,来生会在脸上生雀斑啊。
  聊天这么长时间,第一次遇到这样阳光的人,以往的网友,都和她一样,来回骂,说脏话,第一次,有人这样说。
  总掉眼泪,来生会生雀斑吗?
  当然啦。我是看一本小说中写的。
  洛央夏打了一个鬼脸,感觉这是今天最大的收获了。
  你在哪里?她不可免俗地问。北京今天是阴天,到处是落花,而我好像一片落花一样。
  在法国,一个特别美丽特别浪漫的国家,到处都是阳光,我住的这里,是小木屋,高大的树木越过了屋顶,好像童话一样。
  又是一个太顺利的人!所以,才会说出这么阳光的话来,洛央夏心中暗想。
  而且,到处是绿地,不过,我更怀念老北京的四合院、鸽哨、前门大碗茶、京剧,还有爆肚和卤煮,这样一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只有资格优越的人才适合怀旧,洛央夏知道,她和这个人不是一类人。所以,她立刻隐身,但流浪的橄榄追过来说,你要好好的,因为你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如果你是个女孩,就要长痘啦。
  她没有再理他,交了三块钱,转身走了,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但她记住的,只是自己孤单的滋味,十六岁半的洛央夏,好像一朵田野的野百合,静静地开放着,有谁知道她的寂寞呢?
   。 想看书来

我爱你,再见 第2节(1)
洛央夏有什么秘密的事情都会告诉沈嘉忆,沈嘉忆总是拍拍她的肩说,没事的哥们儿,走,哥哥我带你玩去。
  沈嘉忆有一辆二手吉普车,他们常常在深夜里跳上吉普车,然后开到郊外去。
  半年前,洛央夏和同学去后海酒吧里玩,在后海边上拾到一部手机——诺基亚的绝色倾城,洛央夏翻着手机,看着里面的照片,那是一个充满了野性的大男孩!
  谁的手机?洛央夏嚷了一句。
  立刻有几个人说,是我的!
  那你打这个手机,如果它响了,就是你的!胡闹的人立刻散去了。
  午夜十一点,手机真的响了,是一个很动听的声音。
  你好,这是我的手机,我叫沈嘉忆,麻烦你还给我好吗,我会给你答谢的!因为手机里有太多重要的号码,我不能没有这个手机!
  你在哪里?我怎么还给你?洛央夏说,我在后海。
  我也在后海!
  那我们酒吧见!
  好的!
  十分钟之后,洛央夏第一次见到了沈嘉忆,照片上的男孩,真正的剑眉星目,真正的那种英俊逼人的帅气男孩!而且,他的手里也夹着一支烟!
  正是夏天,洛央夏的胳膊上露出刺的那只火烈鸟!沈嘉忆说,好有个性的女孩!洛央夏恰好到他的耳朵,她抬起头说,给,你的手机!
  转身走的时候沈嘉忆一把拉住她:别走!
  干什么?洛央夏说,还有事?她没有惊慌,而是镇定地看着沈嘉忆,沈嘉忆也看着她,是的,她是第一个这么冷静看着他的女孩,不躲闪,不隐藏,迎接着他的目光!
  我还没有谢你。
  不要谢。
  我要谢的,来,听我唱歌吧,算我献给你的!
  他跑上台去,然后弹着木吉他,低下头时,额前散发飘下来,酒吧里的人打起了口哨,是的,他很帅,有一种野性的味道,吉他声响起,是一首叫《火》的歌——
  我知道你是我的火
  我知道只有你能点燃我
  野生的花儿又开了
  爱的光线在我内心里移动
  只有你懂得我这蓝色的忧伤
  而你也是我的唯一的火
  点燃我内心的风暴
  灼疼那些少年的往事
  ……
  是的,他唱得非常好!洛央夏呆呆地听着,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孤独的女孩!没想到在唱完了之后沈嘉忆说,这首歌是我五分钟之前写的,献给这个漂亮女孩,因为她捡到了我的手机,我特别感谢她的!
  又有人打起口哨来,沈嘉忆拉着洛央夏来到吧台,要了几瓶喜力,问她,敢喝吗?
  废话!洛央夏说,喝酒算什么?
  她随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烟,然后点上,根本不用杯子,对着瓶子就直吹!
  沈嘉忆拍她的肩:好,是哥们儿,以后有事,说一声,我会替你出气。我除了会唱歌,最擅长的就是打架,看,我这肌肉!说着,他伸出胳膊,洛央夏看到沈嘉忆的的肱二头肌突了出来,她笑了,说,以后,我们就是哥们儿了。
  从那以后,最烦恼的时候,洛央夏都会偷偷跑出来,然后叫上沈嘉忆,跳上他的破吉普车,两个人满北京城跑,沈嘉忆最著名的话就是:两个孤单总比一个孤单好。
  有时候,沈嘉忆也会显摆,把女孩发给他的短信给洛央夏看:唉,没办法,人帅真没办法,一帮帮的女孩追着,看,这是个主持人,棒吧,看,这是个演员,演过哪个电视剧,身材如何?
  每当这时候洛央夏就撇撇嘴说,行啦行啦别吹啦,好好唱你的歌吧,等唱出了名,买辆凯迪拉克载我去兜风!你真以为我爱坐这破吉普车啊?
  他们时常打打闹闹,沈嘉忆看过洛央夏的画,说她是潜力股,一定要画下去。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爱你,再见 第2节(2)
也许世上最奇妙的就是缘分,她捡到了他的手机,然后就遇到了,然后就成为了知已,或许他们内心有着完全类似的元素,这些元素让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得非常近!
  于是洛央夏也告诉了他关于花蜜,关于老师,还有自己离婚的父母,还有已经退休的外婆。
  抽她呀!抽她!这种小人就应该挨打。
  算啦算啦,洛央夏说,不和她一般见识啦,以为自己会几句法语就怎么样了?告诉你吧,我从来不理她,虽然她处处和我过不去,可是,我真的觉得她没什么好的,她太虚荣,一点也不好玩!
  对,她不好玩!
  可是,红裙子事件后,洛央夏的确很伤心!
  花蜜怎么能叫她穷鬼?!怎么能?难道穷就意味着卑微?不,她不卑微!她是一颗草籽,扔到哪里都能发芽,她是死不了,并不因为穷而低过头,她可以穿得很随意,不是和花蜜一样浑身名牌,可是,她的骨子里是高傲的!
  何况,她现在又有了新朋友——流浪的橄榄,如果口袋里还有三块钱,洛央夏就会跑到网吧里,她去找流浪的橄榄,因为流浪的橄榄写给她看的东西那么美,那是一个和沈嘉忆给她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她曾经以为流浪的橄榄是一个作家,因为他的文章写得太漂亮了。
  比如这篇《毒》——
  有毒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也容易让人上瘾,瘾这个东西,最难。
  比如迷恋上爱情。
  迷恋上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眉毛,他的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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