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作者简介
艾米·布鲁姆(Amy Bloom)在耶鲁大学教授创造性写作课程。她的作品e to Me已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A Blind Man Can See How Much I Love You获得国家图书评论奖的提名。她还是《纽约客》、《纽约时报杂志》、《亚特兰大月刊》、《时尚》、《沙龙》等杂志的专栏作家。
《远离》内容简介
本书讲述了19世纪20年代22岁的莉莲早已经历了太多生活的艰辛:父母、丈夫都在一场疯狂的屠杀中丧生,三岁的女儿索菲亚也在那次事件中失踪。只身来到纽约,却仍然难以摆脱那残酷的记忆,然而她还是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和勇气获得了一份剧院缝衣女工的工作,在那里,她成了剧院老板布尔斯坦父子的情人。当读者们以为这又是一个讲述一个女人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纠缠的故事的时候,其实故事才刚刚开始:一句索菲亚可能还活着的消息将莉莲送上了穿越美国的漫长旅途——乘火车经过芝加哥,遭遇西雅图的黑社会,穿过阿拉斯加的不毛之地……
这是一部移民的编年史,同时也是一个关于情感、坚忍与重生的传奇,细心的读者甚至还能品出作者难得的幽默感。作者将通常的移民史升华为了一部关于坚忍与重生的传奇。本书是欧美畅销百万册的情感杰作,已译成32种文字,畅销世界100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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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那个陌生的异乡(1)
一根金色羽毛,迷失在那个陌生的,陌生的异乡
事情总是这样:深陷烦恼的众生往往汇聚成绝佳的群体。
金番剧院外,150个女孩排队走在人行道上。她们涌入大街,冲向拐角,莉莲·利波就在其中。在这个国家度过的最初35天里,她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从蓝色丝绸花中扯出缝线,直到手指被染成蓝色。此刻她在想这地方好似女孩遍布的爱利斯岛1,女孩们美国式打扮,嚼着口香糖,高跟鞋不断点踏着开裂破损的路面,稚嫩单纯的她们头上梳着辫子,披着带流苏的棕色围巾。整条街道宛如她故乡的集市,只是被放大了百万倍。弹奏竖琴的男孩儿;抱着手风琴的男人和他身旁又丑又脏让人心寒的小动物;身后捆着篮子兜售草编扫帚的女人,那篮子突兀在她脑后就像一把巨大的扇子;放声歌唱的有色种男人,身着粉色套装,黑鞋外面套着粉色鞋套;那些神情疲惫的女人让莉莲觉得似曾相识,仿佛在图罗夫见到过,她们对着歌声或那个歌者展露出笑容。有些女孩手中握着烟花棒,红色的花火萦绕在彼此腰际。一个编着黑辫子的高个儿女孩正敲着手鼓。几个美国式打扮的女孩在角落里燃起篝火,把马铃薯捅进去又弄出来。还有两个年纪稍长的女人,正拖着和她们一样黑眼睛、面色苍白的孩子。不该这样的,莉莲心想,她们应该托邻居照看孩子才是。或者在这个时候干脆就把孩子丢给盖拉格酒吧,然后为他们祈福,不过你只是在没有孩子的时候才会这样说吧。从那些女人身边经过时,莉莲特意朝孩子们笑了笑,他们身上散发着霉运的气味。
莉莲很走运。她父亲曾对她说过这话,也对其他人这样讲,那是在她先后两次跌落普里皮亚季河却没被淹死,患了肺炎却保住了性命之后。他还说聪明是好事儿(莉莲就很聪明,他说),漂亮的脸蛋儿有用处(莉莲也足够漂亮),不过走运却比那两个加在一起还好。他曾说过希望她一生都走运,而她确是如此,至少在眼下。
他还说,自个儿的命运要自个儿把握,莉莲这时牵起朱迪斯——她唯一认识的女孩儿——的手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继续前行。她们互相推攮着涌向目的地——金番剧院的制衣间。她们看到一个深色皮肤的女人正站在几英寸之外,满脸愤懑的神色,脑后紧绷绷地打着一个黑色发髻(“利特伐克人。”朱迪斯马上说,她母亲就是利特伐克人)。
突然,两个男人出现在她们面前,即使是最不谙世事的女孩,也顷刻认出他们是芸芸众生里的显赫人物,是来自另一个更亮更美的星球的访客。鲁本·布尔斯坦先生——金番剧院和巴特尔斯通剧院的老板,第二大街剧团的经理,胸膛浑圆结实,穿一件黑丝绒背心,灰白的头发像贝多芬那样朝后梳着。他的儿子麦尔·布尔斯坦先生,戏剧界偶像,在《自然之子》一剧中扮演的杨科尔英俊迷人,又充满悲剧色彩,一个结合了激情与力度的舞者,一个甜蜜柔情的歌手。当他向非犹太人俄国女孩娜塔莎求爱时,观众席里的女人都不禁泪水涟涟,仿佛遭到了丈夫的遗弃;当杨科尔因不愿与有孕在身的可怜的娜塔莎结婚,不愿过基督徒生活而自杀身亡时,每个人又都为他那凄美的、惨痛的死流下了眼泪,尽管并未感到不幸。麦尔·布尔斯坦比他父亲高大些,戴着时髦的黑色浅顶软呢帽,叼着一支香烟,丝制衬衫外没穿背心。
两人从人群中穿行,就像在查看花床的园丁,或是彳亍于集市上的种植园园主。无论那样子像什么,莉莲都不在意。只要能成为人群中独一无二的那一个,她就宁愿做花朵,做奴隶,做漂亮的点缀或受人蔑视的必需品。
老布尔斯坦先生站在靠近莉莲的地方向人群讲话。他的声音十分动听,因而站在近旁的女孩们面露痴相,有些人还受了那气势如雷的声音的蛊惑,眼眶中充盈着泪水,尽管他只是在说毛利斯小姐(那个利特伐克人)将发给她们一块纸板,而她们每个人需要在上面写下,或请别人帮忙写下自己的名字和技能,接着毛利斯小姐会面试每一个人,并指定第二天晚上再过来进行下一步面试的人选。此番话引起一阵低声议论,即便只是一晚上的等待也是一种煎熬,莉莲估计那些霉运缠身的母亲和那些貌似从布鲁克林步行赶来的女人再也用不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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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那个陌生的异乡(2)
毛利斯小姐走到莉莲近旁。朱迪斯与莉莲曾为这一刻精心排练过。如果被问到健康情况便说“很好,谢谢”,如果问题中出现了“缝纫”、“服装”或是“工作”之类的字眼儿,则应回答“我是做针线活儿的,我父亲是裁缝”,倘若碰到任何她无法理解的问题就可以用“我在上夜课”来搪塞,同时再配以迷人的微笑。朱迪斯会得到这个工作的。事实就是事实,莉莲知道,与她这种任何能力都接近于零的初来乍到的女孩相比,一个会干活儿懂英语的女孩总归会拥有更多的机会。
莉莲研究着鲁本·布尔斯坦的轮廓,这位剧团经理貌似她的同乡。她听到他洪钟般明亮的嗓音,听出他话语中隐匿着的依地语的影子,那就像脸颊上的一小块印迹,像多年以前的戳刺留在小手指上的一点伤痕,尽管那戳刺与伤痕早已被遗忘。
莉莲挪动了步子。她凑到鲁本·布尔斯坦近前说:“我叫莉莲·利波。我依地语说得很好,您能听出来,我俄语也不错。”她的指甲抠着掌心,随后切换到俄语继续说,“如果您需要的话。我正在学英语,”又加进了依地语,“az me muz,ken men”,意思是“当不得不做时,一定会做好。”看到鲁本·布尔斯坦露出笑意,她又加了一句,“所有针线活儿我都做得熟。”
布尔斯坦父子俩看着她。毛利斯小姐这时也毫无激情地看着莉莲,她确实有个立陶宛的母亲不假,但她却出生在下东区,念书念到八年级,会说标准的布鲁克林英语。那群女人也看着她,就像她刚刚把裙摆掀到腰际将赤裸的下身呈现给了世界一样;那举动真是粗俗下流,让人难堪,但却又十分奏效。
老布尔斯坦先生走近莉莲。“够胆量。”他说,接着伸出手攥住她的下巴,像要亲吻她的嘴。“够胆量。胆大是好事。”他的另一只手朝毛利斯小姐挥了挥。毛利斯小姐已经告诉女人们以四人一组分列站开以便与之交谈,于是人群旋即分成了十五个四人小组。莉莲已看不到朱迪斯的身影了,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跃过花园围墙的小狗。她朝鲁本·布尔斯坦笑了笑,朝麦尔·布尔斯坦笑了笑,又朝毛利斯小姐适度地笑了笑。莉莲已经从一系列惨痛的现实里挺了过来,全家人的遇害,女儿苏菲的遗失,如死亡征程般的跨洋之旅,在她表姐弗里达的两间房里与陌生人共度的毫无隐私的生活,人们的体味、尿味与煎炸食物味道的混合,不确定与需求的并存。一切不过如此,她想着,又朝那三个人笑了笑,他们是她生命中新出现的国王、皇后和王子,仿佛她刚刚从一张柔软的铺满羽毛的床上起身,正要迎接一个无比美好的清晨。
鲁本·布尔斯坦用依地语说:“明早过来吧,机灵的小猫儿。”麦尔·布尔斯坦说:“说真的,小姐,你的英语怎么样?”莉莲谨慎地答道:“我在上夜课。”她顿了顿,接着说:“学的还不赖,谢谢您。”
从爱利斯岛赶到曼哈顿的巴特里公园花了莉莲八个小时的时间,寻找表姐弗里达的寓所又用去了四个小时。在移民检查站,莉莲利用三次排队的时间读了表姐弗里达的信,研究了那个位于大琼斯街的地址。医生观察他们爬楼梯的动作,试图找出四肢残废、心脏欠佳或头脑迟钝的迹象。(“你的步子很轻盈啊。”在叉路口上时一个人对她说。“在美国他们可不想要白痴。还有啊,”他让莉莲看了一张写着字的卡片,“如果你碰到什么东西看起来跟这个差不多,就刮刮你的右耳朵。”莉莲努力地在记那几个字母的形状。“这些字什么意思?”“你想呢?就是‘刮刮你的右耳朵’,只要你照做,他们就以为你懂英语了。是我哥哥把这个寄给我的。”那人说着,将卡片揣回衣兜,就像一个正往兜里揣钱的大款。)
弗里达表姐在信里说,他们有房间让亲朋好友来住。他们做小本裁缝生意,还可以为那些能独立混饭吃的人提供工作机会。这国家真大,她写道。任何人都可以买到任何东西,不管你是不是贵族出身。弗里达还将近来购置的物品列了一张清单:一台缝纫机(是分期付款的,不过她已经弄到手了),纸袋装的白面粉,像乳酪一样甜且未变质的浓缩牛奶,可在晚间享用的雀巢牌可可粉,与她的发色完美搭配的发夹,只卖十美分的棒极了的长筒袜。这儿的许多东西是图罗夫的人所想象不到的。
迷失在那个陌生的异乡(3)
莉莲走过最后一扇门,注意到了“开往纽约”几个字,于是她找到一个正往渡船上搬行李的男人,将信拿给他看,那人只是笑着耸耸肩。她先后十多次举起那封信和用印刷字体写的地址,但看到的只是一张张没有答案的面孔,带着茫然空洞的表情,或者是比茫然更糟糕的知晓一切与一脸狐疑;她不报多大希望地把信举在那些不识字的人面前,他们便像受了侮辱似地把她推到一边。她看到许多辆电车,看到那些身前身后佩戴徽标的人,看到穿短裙的女子,看到背上捆着板凳、脖子上挂着油亮皮鞋图片的有色种男孩,看到一队人打身边穿梭而过,看到红裤子老头儿与红帽子姑娘一起售卖鞋带、扇子、铅笔和咸麻花,那麻花的香气让莉莲不禁捂住嘴使劲吞咽口水,但无法想象的是,当她最终抵达大琼斯街时,就在这个新的国度里她的新住处门外,她第一个看到的竟会是一个穿着睡袍,披着男士外衣的女人和她的哭泣。莉莲注视着这个女人打开一把折叠椅,从兜里掏出一个瓷盘放在腿上。人们从这里走过时会投给她几枚硬币。
弗里达表姐从楼梯上奔下来,把莉莲拥在怀里。“亲爱的小莉莲,”她说,“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了。”弗里达已经三十岁了。莉莲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多年前的一场家庭婚礼上,那时弗里达曾带着她走进小树林采摘覆盆子直到天黑。莉莲凝视着街对面的那个女人,只见她静止在椅子中,泪珠从脸颊上滑落,滴到松弛的乳房上,又坠入装着硬币的盘子里。
“被赶出去的,”弗里达说,“付不起钱,就得走人。”她用依地语说:“Es iz shver tzu makhen a leben。”生活不易啊。
她想弄清楚莉莲能否理解。她不想莉莲受到惊吓,她说她们两个在一起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就在此刻,莉莲应该看到了,从像她现在这样与弗里达表姐共处一室,到像那个一早便被赶出去的女人那样无家可归,这两种境遇之间的转换也不过是瞬息之变。莉莲确是看到了。
弗里达牵着莉莲的手,带她穿过街道。她往盘子里放了一美分,随后说:“我很抱歉,利普金太太。”在领着莉莲爬上楼梯走进公寓时,弗里达说:“可怜的东西。”然后她抬手朝一个小房间比划了一下,那里面放着一张床和两个木制板条箱。“你就和朱迪斯住这里吧。”
从利普金太太身上得来的教训仍未离开莉莲,仍牢牢地攫住她放在伊扎克·尼恩伯格的小背包里的一切东西。
总是在重复同一个梦。她死了。瞎了。所能看到的只是她眼皮里迸裂出的红色,仿佛她正仰卧在图罗夫最遥远的土地上,在这六月里最明媚的一天,面朝正午的艳阳闭上了眼睛。整个世界,树木,飞鸟,烟囱,都消失不见了,四周皆空,只有那片缓缓下沉的白色苍穹,像床单一样铺落在她身上。一根麦秆戳刺着她的面颊,她伸手去拂拭,接着摸到了脸上干涸的血迹。她揉搓双眼,感觉曾有几道鲜血流经她的眼皮,滑下脸颊,淌入口中,如胡椒子般坚硬的血块在她舌头上变得柔软,她把它们吐到手里,手变成了红色。
现在她可以看到一切,望见四处。红色地板。她的丈夫躺在门口,身上披覆着浓稠的血,因此睡衣变得又黑又硬。在她和他之间的地板上还有其他东西:摔成四块的老祖母的茶壶,口朝下倒栽着的水桶,用来隔开私密空间的帘布。一只手。她的母亲也倒在地上,像一只被挖出内脏的小鸡,围裙像粗布帘一样落在她两旁。莉莲赤裸着身体站在这个红色的房间里,红色渐渐退却,就像落潮时的海浪。
她的父亲倒在前门那儿,脸朝下,手中还紧握着用来对抗入侵者的屠刀,他自己的斧子深深地插在他脖子后面。女儿的小床是空的。床旁边的地板上是另外一只手,接着她看到了欧斯普的结婚戒指上细窄的金边。
莉莲尖叫着醒来。
朱迪斯说:“做噩梦啦。”
莉莲点点头,朱迪斯敏感而不无善意地说:“你不必讲给我听。”
迷失在那个陌生的异乡(4)
莉莲并没有告诉她,她听到了卧室窗外男人的低语声,听到了从那面薄墙的另一边传来的一个男人的咳嗽和另一个男人的叹息,莉莲觉得无法呼吸。小苏菲正躺在她的肚子上,边做梦边吮吸着被角。那群人冲进来,肩膀重重地撞到门上,莉莲朝苏菲伸出手去。墙壁剧烈摇晃,紧抓住门不放松,但房子毕竟太过老旧,老旧的木头,老旧的泥浆,上面布满像铅笔一样又长又粗的凹痕和孔洞,开始有灰泥从门框四周落下来。只消再有一分钟,这面墙就要放弃挣扎了。
莉莲捂住苏菲的嘴。苏菲的眼睛在一片黑暗中圆睁着,莉莲可以感觉到苏菲的小嘴正贴在她的掌心上,在暗中一下又一下亲吻她的手。莉莲对苏菲轻声说,别出声,我的小猫儿。在外屋,一个利波家人从没见过的男子正将斧刃按进她父亲的脖子里,莉莲更紧地抱住了苏菲。欧斯普在昏暗的房里站起身来,月光裁出他的剪影。最后一次瞥向他丈夫时,莉莲看到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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