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姆,坐吧。”罗伯特局长指着面前的转椅,“还是没有线索吗?”
“也不一定。”
“不一定?”局长向前靠近身子,大肚子一下就顶到了桌沿。
“是啊,我还没有整理出头绪。”
“听说,你在看一个小案子。别管他了,萨姆!舆论快把我逼疯了,现在全城的记者都急于知道那个到底是不是那个疯子做得。这案子一天不破,我们就别想消停。嗯,萨姆,你笑什么?你不知道这个位子有多难做。”
“是,我知道,不过,你不是每次都挺过来了吗?”警官依然在笑。
“不,那不一样,这样的案子我们这里没有,没有!真不知道人们都是怎么了,就好像是我们杀了人。喂,萨姆,你能不能确定那鬼玻璃上面的画只是他妈一个混蛋的涂鸦啊?”
“这可不是我说了算的,要等待弗莱德的鉴定结果。不过,我宁信其有。”
“哦?萨姆,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不,还没有,只是认识了一些有趣的人。”警官耸耸肩。
“你?算了,对于办案,我一向不能理解你。不过,你一定有办法对吧?你总是这样的!老伙计,说实话,对这个案子,你有几成把握?”
“你说我退休前吗,一成也没有,我们的全部追查都泡汤了。我的看法是,假设凶手不再作案,那么,只有等他被大家慢慢淡忘。除非我们能弄明白,杀手的遗留物是什么意思。”
“那些钢镚和火柴?”
“还有长钉。”
“对对,还有长钉。萨姆,你能不能延期退休。我们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我想不能,罗伯特,我不想再干了。”
“我也知道你不在乎荣誉,但是,我们至少不能叫那个联邦调查局的混蛋春风得意。喝点什么吧?”
“如果可以,来杯加奶的咖啡。”萨姆兰很想笑,今天喝了一辈子的咖啡。
“嗯?这种好像巧克力的东西吗?我越来越搞不懂你了。”
“罗伯特,我对官方的矛盾并不感兴趣。不过,在走之前,我会尽力的。味道不错。”
“有你这话就好,鲁夫那家伙,居然要求我们协助他。你才是这里最好的警察。萨姆兰。艾德。”
“局长,萨姆兰警官,你要的字迹鉴定出来了。”弗莱德敲门进来。
“谢谢你,结果是什么?”
“很抱歉你的猜测是错的,萨姆。除去书写断笔的问题——那可能是由于质地不同的原因造成的。你知道,墙壁吸水的效果和玻璃是有很大不同的。我仔细对照了以前的四组照片和刚刚送来的,在字迹的结构和强调的地方都存在着无法解释的重大差异。可以断定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他可不可能刻意改变自己的字型。”这个说法,老萨姆自己都觉得不成立,如果他想别人认为不是他,有何必还要写呢?
“不,萨姆,如果是这样,还要笔迹鉴定做什么?人确实可以改变自己的书写特点,但是,一个笔迹样品可能有500-1000个个性化特点,他以这么流畅的速度进行书写,可以改变的少之又少。所以,可以除去他刻意改变的可能。另外,根据我的判断,两次都是使用右手带着手套写的。哦,对了,我要告诉你的还有,在他第一次写的时候,出现了中断。”
“第一次?”局长和警官都有些吃惊。
“是的,大概他原来打算直接在写,但是在玻璃面用血液进行书写是很困难的。所以,他停下来了,用什么东西擦掉了,然后在旁边喷了一种胶质,使得书写更容易。这是他们使用发光氨检验出蛋白质残留后的推测。我想是成立的。”
“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喷在原来的地方,把第一次的位置覆盖。
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他在这里废了这么大劲呢?“
“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弗莱德无奈的摇摇头,“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警官。至于他使用的究竟是什么胶质,我可以试试分析一下。”
“嗯,谢谢,弗莱德。今天局长请客。加奶咖啡!”萨姆兰说着走了出去,留下两个人面面相觑。
警局的地下室作为T。D。琼斯医学博士的工作环境在合适不过了。一方面,琼斯先生喜欢这里的安静、无人打扰,另一方面,只怕大多数人也不喜欢接近这样的地方。
萨姆兰警官还是在解剖室里找到了他。他正在仔细地刷洗手术刀。琼斯博士是在警官之后4年进局,也是多年的老搭档,他不用回头就知道进来的是谁。
“没几天了,你还在为这个案子忙得要死吧。”
“嗯,这间屋子没有可以坐的地方,警官只好站在门口,争取不碰到任何东西。
“差不多就得了,我说,你昨天很晚才回去吧?”琼斯擦拭他的试管。
“那说明你也是一样。我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些刀刀叉叉的收拾一下,看着怪难受的。”
“收拾它干嘛?就是金的也不会有人偷!反正听说马上还有一具尸体等着解剖,马上就会用的。”
“啊,”想到玛莎小姐,警官不免有些伤感,“琼斯啊,你有没有难受过啊,做这种工作。”
“啊?你什么时候感伤起来了?”琼斯不解地像看着外星生物,“每个法医都有顶住压力的做法,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在对付这种处境的所有方法中,一种奇特的幽默感对我的帮助最大。对旁观者可能很难理解,但是,笑声和玩笑有助减轻压力和紧张。否则,那些感觉将是难以承受的。可仍然有一次,我失败了。”
“是什么时候,刚出道?”
“不,我在学医的时候就习惯像打量道具一样看尸体了。顶多想想,要是人们能学得更警觉些,我就会轻松不少了。”
“那倒是,可现在人们的关系已经够淡漠了。”
“嗯,这就是矛盾啊。看看我,也是这样的矛盾,有时候想想,我是踏着尸体过来的。一具又一具,我解剖它们,有了经验,甚至别的地方的警察都来找我帮忙,我干得越多,就有越多的要干。我从不去想它们活着的时候是谁,它们做过些什么,它们就是‘尸体’,而不是‘死人’。这一直来都很成功,直到三年前。萨姆,你还记得那个案子吧。一个7岁大的小女孩儿被奸杀,送来我这儿来时,还没严重腐败。我看着这孩子,我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就那么看着她,想她要是还活着该多好啊。我不知道怎么脱下她被血染红的裙子。我看见她脚上粉红色的小跑鞋,试着不去感受自己对这些东西的反应。当解剖到一半的时候,我再也忍受不了了,冲出去吐了一地。我最小的女儿也有这样的上衣和跑鞋,而且号码、颜色和牌子一模一样。回家的之前,我洗了很长时间的手,路上给女儿买了新的衣服和鞋。萨姆,记得吗?你破了那个案子。”
萨姆兰警官靠在门上,重重叹了口气,“啊,胜诉的那天,你邀请我和你全家人人共进晚餐,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了。”
“那一天,我明显的从这个困惑中解放出来了,不然,我可能不会再从事这项工作。萨姆,你做得好。”
“你是个坚强的人,琼斯。”
两个人相视而笑,活着不过是因为希望……
第六章 血的出处?
“像指纹一样,DNA也可以用来进行鉴定。当在鲨鱼的肚子里发现一个胳膊和手的时候,实验室可以根据指纹对死者做出鉴定。但是,在佛罗里达的一条河上发现漂浮着的一条腿时,指纹的方法可就不中用了。可是,链上的一小部分在所有的血缘关系中都是一样的。身体任何部分的DNA都和身体其他部分的DNA是一样的。DNA有许多优点,其中之一就是,只要找到血的白细胞,就可以找到DNA。在血液里显然是可以找到DNA的,同样,在精子、皮肤、毛囊、甚至在电话送话口上留下的唾液细胞里都可以找到DNA。DNA分子基本上像一个‘扭曲的梯子’或者双螺旋结构,它们有一些‘横档’,这些横档由四个‘底座’构成,分别是,乌嘌呤(G)、腺嘌呤(A)、胸腺嘧啶(T)和胞核嘧啶(C)。这些‘底座’可以配对,成为可预见的搭配,A配T、G配C,叫作‘底座’配对。人的DNA有30亿以上的配对,但只有少数具有独特的特征,为侦破学界利用的。DNA的股线折叠成微型结构,就是染色体。它们存在于所有的含核细胞内,如血液中的细胞。但是血中的红细胞除外,因为它们没有核。今天早上送来的血样,我所做的工作就是首先找到里面的白细胞。DNA有两个基本用法,限制碎片长度多晶形,简称RFLP和聚合酶连锁反应,简称PCR。警官,来看这里。”琼斯博士带着萨姆兰警官走进血清学实验室,指着亮着的那台电脑屏幕。
“你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也加快了分析速度。刚才我说的RFLP能巨大的是一个样本个性化,从而缩小人口的比例,可能是10亿人口中只有一个人。相比之下,PCR的结果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它的分辨率只有几千分之一,但它的优越性是鉴定所需时间较短。我想你要做的事情是对比这次的血样和上次四具尸体血样的对比,所以就先使用,PCR进行测试。结果是……你看这里,这些数据的显示是,今天发现的血液与前面四种有很大差异。结论是,这些用来写字的血液并不出自我们已经发现的那些尸体!”
“你的意思是说,既然在千分之一分类检验下都不同种,那么,进行10亿分之一的检验就更加不会相同。”警官并不能看懂屏幕上的数据显示。
“是的,萨姆,当然,我会尽快再作一次RFLP,但是,相信我,结果还会是这个。萨姆,你在想什么?”
“想你将要处理的另一具尸体。”
“啊,我也在想这个。我会看看血液是不是出自这个尸体。对了,萨姆,我有一些想法。”
“啊,请说。”
“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我不想干扰你。不过,我以为今天你们发现的并非面具杀手所为,它可能是混人视听。”
“是的,你是说……”
“嗯,我是说,有人在假借杀手之名做一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我想笔迹鉴定那边的结果也和我吻合吧。这就是说,并非那个疯子的杰作。你刚才说死者的未婚妻前来报案?”
“是的。”
“嗯,我不多说了,下班之前,我给你送去新的验尸报告。”
警官刚回二楼,就听到从办公室传出局长的怒喝。
“你在做什么?这里还是我在指挥!”
“息怒,局长大人。我无意招惹您。”鲁夫探员皮笑肉不笑,拉了一把椅子。
“谁叫你坐下的?嗯,谁叫你坐啦!”罗伯特局长满是肥肉的下巴乱颤。
“鲁夫探员,我要你解释刚才的行为。”
“局长大人,你可能无意注意愤怒的人们,警方有必要公开尸体上的发现。”
“所以你就去跟那些记者胡说八道!”
“请注意您的用词,局长先生!我还不是你的下属。已经有四人被害,但是,你们的工作没有任何进展,不是吗?我想没有必要继续隐瞒大众。尸体上发现的硬币、长钉、火柴,有必要提请公众的注意。警察没能发现的线索,不代表市民就不会注意到!”探员倏地站起来。
“那么你又在做什么?”
“我嘛,正逐步走向正轨。”鲁夫甩了一把转椅,迈大步走了出去。
电视里正在继续着新闻转播,几名记者,围住探员,“关于您刚才说的,第三名被害者身上的……”
局长把遥控器扔在地上,看着还在慢慢转动的椅背,:“狗娘养的FBI!”
萨姆兰推开办公室的门,坎特在后面叫住了他。
“警官来这儿一下,米尔说有件东西你会感兴趣的。”
“是什么?”萨姆兰边走边问。
“一只长钉,警官,从今天的被害者口袋里发现的。”
萨姆兰认真地检查这只4寸长的大钉子,它看来很新,:“还有什么吗?”
“没有了,在他的口袋里只有这个一张工作证,看来是凶手刻意留下的。想到了什么吗?”
“不,还没有,和以前的钉子比较过了吗?”
“是的,不太一样,这只长钉没有使用过的痕迹,之前的是从某些成品上拆下来的。”
“没法子追查吗?”
“可以试试,不过估计每天会有上千只这种钉子被出售。如果成批购买,货商处会有登记,要是散售就难讲,我会去查查,不过别抱太大希望。”
警官再转回去的时候,卡洛斯已经坐在办公室里了。
“一下子就认出尸体了,她真的很伤心,我看不出有任何假装的痕迹。米尔和我商量的结果是先请她回去,必要的时候,我们再联系她。”
是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真的杀了人,没有尸体,没有火器。把她扣在这里也没有意义。再说那个莉莉西雅小姐坚持说她的朋友不可能犯罪。
“另外,玛莎小姐对昨晚发生的一切的再次叙述与之前完全相同,她的手机显示在八点十九分接到一个电话,问过调查房东电话的警察,号码确实是从那部电话拨出的。但是安东尼先生说他昨晚确实不在家。她的朋友也强调她是在八点半接到电话,坐着男朋友的车在九点一刻前后赶到玛莎的住所。”
“尸体呢?”
“送到法医处了,琼斯先生说马上解剖。”
“很好,对了……”萨姆兰想说什么,被敲门声打断了。
“是我,罗伯特!”
局长走进来,扫视了一下,然后直直盯着萨姆兰:“刚才鲁夫要求我完全把案子移交给他,我表面同意了,不过,我要求你们私下继续调查杀手的案子。为了掩他耳目,新的案子也由你们负责。米尔那里我已经通知了,要他全力配合你们。萨姆,不要让我失望。”
正合我意,警官暗暗想着,外表上不动声色。
“我们现在去哪里?”卡洛斯坐在副驾的位子上,转头问。
“去看看房东先生。卡洛斯,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
“啊,我嘛,我觉得玛莎小姐未婚夫的死有些蹊跷。会不会是有人设下的陷阱。”
“嗯,说下去。”
“艾利先生的死和马克水果店的骚动差不多同时出现,会不会是有人借这个机会,把自己的罪行嫁祸给面具杀手。你不是血字所使用的血液并非来自我们已经发现的尸体吗。那么,现在我们仅剩下的就只有艾利先生了。如果确实属于艾利先生,那么,必然是有人杀了艾利然后写出了血字,但是,鉴定科的却说这次的字体并不出自杀手先生。那么,肯定是有人假冒杀手之名害死艾利先生,做出的假象。”
“可是,为什么他不把艾利先生的脸皮割下来呢?这样的模仿实在不算成功。”
“会不会是因为下不去手?没有什么人会做到那份儿上的。”
“我还相当在意玛莎小姐的自首。”
“啊,这个嘛,我也想不明白。只是编故事的话,未免也太不使人信服了。那她又为什么要来呢?”
“对了,艾利先生什么时候被人发现的?”
“八点左右,在城东郊区。艾利先生六点半离开公司。”
“哦,玛莎小姐自称是差一刻八点离开咖啡屋。之前,坐在里面等了一个多小时。如果所说是真,那么,玛莎小姐是不可能感到那么远的地方的。”
“即是说,玛莎小姐不可能一个人做到。”
“嗯,但是,如果反过来,玛莎小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