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草民京城爷们儿的食色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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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草民京城爷们儿的食色性也-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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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分手了。
    “记住了啊,到局里替我请假,一周的。别忘了跟我们处长说,工作上让他多费费心。到了我们家,什么也别跟我妈说,我不想让我妈为我着急。咳,都他妈怪我无能,见识短。我他妈真够臭大粪的,没用的东西,丢人现眼的玩意儿!”他越说越难受,甚至有些激动了。
    “行了,金处长,我照你说的意思办。放心,有什么事儿咱俩一块儿兜着。”老李也被金兆枫感染了,他拿出了梁山好汉的义气。
    “得啦,走吧。”
    ……
第一章风花雪月 (14)偶遇多情妞儿
    一连三天,刘经理也没干出什么有用的事情来。他说,已经电告莱阳公司,让派人到济南来送一万块钱来。他的嘴里跑着好几辆火车,人有所问,他有所答,一味地推诿许愿编故事,让你总有希望却总没结果——真乃高人。就欠把他扔进热油锅里活炸。
    也有收获。这几天,金兆枫和招待所里的两个女服务员倒是混得满熟的了。招待所只有九个房间,所以,两个人轮班倒——每人上一整天,白天登记、打扫卫生、照顾客人,晚上就睡在值班室里的单人床上守夜班。两个人都姓刘,一个是老家在青岛的济南人,叫刘金英,二十岁;另一个是滨州人,叫刘迎春,十九岁多。刘金英是城里孩子,白白净净的挺丰满,总爱带着真诚的笑;刘迎春是从乡下来的,真诚纯朴,瘦瘦的身体很结实。
    从她们嘴里,金兆枫得知,刘经理的女朋友叫王凤荣,是济南人,上一星期刚刚做完流产手术——可怜的未婚姑娘在半年之内肚子被玩儿大了两次。刘经理之所以呆在济南,就是因为他要经常到女方家里去照料人家。刘金英还把刘经理女朋友家的地址写给了金兆枫,并说刘经理近期绝对不会离开济南的。听了这些话,金兆枫的心理算是安上了定海神针。他心里暗笑老李这个蠢才:呆了好几天,连情况都摸不清,真不是当侦察兵的料。
    刘金英在确认金兆枫肯定不是北京外逃的暴徒之后,便放心地与他交往起来。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但姑娘对他极有好感:有文化的大学生、像县长一样大的职位、好听的口音、广博的见识和伶俐的口才。听金兆枫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神里总是充满了崇拜和敬慕。她恨自己没能生在北京,恨自己的声音总是带着虾米鱼味儿。
    “要是真有虾米鱼味儿,我就把你整个儿吞进肚子里带回北京。想不想去北京啊?”金兆枫苦中寻乐,拿人家姑娘寻开心。
    刘金英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伤感。她低下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你跟我走吧。到了北京我给你找个工作,好不好哇?”他真是太亲切了。
    “我不要去!”姑娘似乎生气了。山东人都自称俺,而她在金兆枫面前却努力把俺说成我——也怪难为的。
    “我在山东不也是外地人吗?我倒是挺喜欢济南的——济南有大明湖,有千佛山,多美呀!我还没去过呢。”反正刘经理暂时不会离开济南,也许他真是因为女朋友流产的事才不辞而别离开北京的,也许供货公司的经理真的出差未归——他不情愿地为敌人开脱着。
    “我领你去吧。我对济南可熟啦。明天不是我的班。你想去哪儿?”
    “上午千佛山,中午我请你吃饭,下午就大明湖的干活。行吗?”
    “明天早些起床,我下了班咱们就出发。”她变得兴高采烈,发自内心的。
    次日八点开拔,奔向千佛山。
    因为不是周末,加之天安门事件以后走动的人很少,游人并不太多。爬山的路上,她不停地为金兆枫作着讲解。虽然她知道得不多,但她却很努力地想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全都告诉对方。她的单纯和善良让金兆枫相当感动。
    他们游览了千佛寺——像全国许多佛寺一样,寺匾是由赵朴初题写的。从寺里出来后,两个人找了一块临风突兀的巨石坐了下来,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济南的一角。他给她讲着佛教的诞生和流传,讲着中国的历代高僧和佛教圣地,讲着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讲着三山五岳江河湖海,讲着人生的哲理和感悟……她像花痴一样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尝试着灵魂的沟通,幻想着意识的交合——她被感动了——这是她一生中遇到的最棒的男人,是她日思夜想神驰魂往的梦中港湾——她暗暗地在心里祈祷着自己的杂念。
    发现了姑娘的异样,金兆枫顿感颇不自然。“哟,不对呀!怎么这么看着我呀?跟看贼似的。听傻了吧?”
    姑娘没说话。她低下头,脸红得像春天里盛开的桃花。
    “傻丫头,你看看你,还不好意思了呢!”这么有意思的姑娘在北京早就绝迹了。他忘记了苦恼,忘记了使命。他开心地用手摸着她的脸庞。“脸红啦?害臊啦?多乖的丫头哇,真让我爱死你了。”
第一章风花雪月 (15)见新复思旧
    没等他的手拿开,姑娘就一头扎进他的怀里,伴随着剧烈的抽搐开始了嘤嘤的哭声。他紧紧地抱住了她——此时,思想离开身体了,意识趋向凝结了。
    姑娘抬起头,疯狂地亲吻着这个抱着她的男人。男人品味着姑娘咸涩的泪水,嗅到了她诱人的体香。
    “好不秧儿的,干吗哭哇?”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为她擦着晶莹的泪水。“乖乖的啊,擦擦。脸上有眼泪不好,风会把你的小嫩皮儿给吹皴的。”
    姑娘坐起来,扭捏地拿出手绢擦着残存的泪水。微风温柔地吹着她的薄衫,显现出她浑圆饱满的身形。她的眼神躲避着他,又似乎在追寻着他。她静静地坐着,低着头,一动不动。手绢在她的手里被揉来揉去,成了唯一与她交流的物件。
    所谓意外,也就是在预感或预料之外发生的事情。刚才的意外,是金兆枫始料不及的。现在,他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姑娘,不知是应该劝导还是应该诱导。他的思维有些慢,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句想说又该说的话。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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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能感觉到金兆枫在一直看着她,她假意轻轻咳嗽了几声以掩饰内心的失常。她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拿出一个短粗的玻璃瓶,里面盛满淡酒红色的液体。“山楂水。我特意为你泡的,放了冰糖。”她递给金兆枫,依然低着头。
    “哎呦喂。我还以为就北京有冰糖呢,敢情济南也有哇!”他小心地调侃着,可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觉得特别无聊。“你先喝一大口,然后我再喝。”他把瓶子递向姑娘。
    姑娘摇了摇头。“我不渴。这是我给你做的,你喝吧。”
    “那你看着我喝。”
    姑娘抬起头,眼里满是少女特有的纯净的羞涩,没有了哭过的痕迹。看着金兆枫大口地驴饮,微笑又回到了她的脸上。
    “几点了?”他无意地自语。看完手表,他有些吃惊。“好嘛。一点半都多啦。”他拉住她的手,“走,下山吃饭去。”
    姑娘使劲儿抽回自己的手。“我不饿。我不去。我只想在这儿坐着。”
    “早该吃饭了。你怎么能不饿呀?”
    “我喜欢你!”所答非所问。说完,她又低下了头,脸又变成桃花红了。
    喜欢金兆枫的女孩子挺多的,但今天被喜欢的方式却是他从来没领教过的。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嘛。在北京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像对待工作那样专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正在与他两情相悦的姑娘或女人,从不同时与两个女人恋爱。他十七岁有了牵手亲嘴式的初恋,二十一岁有了第一次性经历——与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广东籍校友,个子不高,精力旺盛。恋爱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发育成熟的师姐把他领到无人的亲戚家——就在金兆枫单位附近,勇敢地引导着他睡了自己。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干成年人的事儿。从此,一对浪男淫女竟一发而不可收拾——蛾子见到光明,总会舍命以求;熊见到蜂窝,唯一的念头就是把它全部吃进肚子里,丝毫无暇理会狂蜂们的轮番蜇咬。Zuo爱也是有瘾的。当时的精力真是旺盛,虽无节制,却无大碍,只是有时显得乏力。师姐的亲戚家简直成了他们夜合的淫窝,两条软软厚厚的被子上沾满了他们欲仙欲死时从共享部位喷流而出的液体——青春的身体就像是永不干涸的热带河流,两个人的水源都挺丰沛。那段时间,他们用掉的避孕套数量几乎大于上班的总天数。恋爱持续了半年多,分手的理由是:肉体沟通极默契,但思想沟通极不顺畅。后来,师姐说过,恋爱期间,她的体重增加了五斤多;他说,他射进她身体的好东西攒在一起也会有一斤多。分手后不久,身体的反应告诉他:洪水要来了,得找一个涵洞准备泄洪了——以前平静的湖面,在两极相交后随时有了要起浪的可能。后来,他陆续交过几个女朋友。其中的少数人顺利地被他抱上了床。有的女朋友除了肌肤相亲以外不让他做出格的事儿,说是要把最晕最美的好事儿留到新婚之夜。与他Zuo爱的女人们都是彼此吸引型的,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互相补充营养——其实,他不是独身主义者。在床上Zuo爱一天只能解渴解馋,在床上相拥一辈子才叫前世有缘。他认为自己尚未碰到有缘人,而有缘人应该是肉体Zuo爱的时候精神也在Zuo爱的人。如果有一天遇见命里有缘的女人,他会毫不犹豫地跟她结婚入洞房,再不擅越雷池半步。咱中国的圣人有话: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床第之欢是他最大的快乐之一,他不会掌控女人,但他了解女人。他知道,女人器官的形状和位置都是因人而异的,各不相同;他还知道,女人的内心和外表也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的心理和行为都有自己的特色,就连肢体和语言的表达方式都极不一样。真是没想到哇,走着背字儿的他到了济南,竟碰见这么一位路数极其与众不同的姑娘,她竟能让他忘记了大大的烦恼——大城市的秽气熏脏了人的心灵,而外面的世界却是他不曾想象的清新。
第一章风花雪月 (16)清纯痴女子
    如今,看着身边水嫩的尤物,他却迟疑了。屠夫见到佛,也会放下屠刀使自己变得圣洁起来。虽是凡夫俗子,毕竟心存善良。他相信这世上有一见钟情,但那种情是发自双方心底的,而现在,他还没有反应就被人家钟情了,这让他不知所措。以往找女朋友总是伴随着极强的潜意识——在两情相悦后进行肉体的实地切磋;但现在,他除了觉得她清纯可爱之外,再无任何私心杂念。
    他的眼睛毫无目的地看着远方,并无心留意到底是什么进入了视野。没有心理准备,思维的速度似乎也受到影响——脑袋里的转轴儿不可能总是那么快。
    二人良久无语,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活像两个冒充雕塑的傻子。一个在想心事,另一个在想对策。
    “我喜欢你!”还是姑娘打破了沉寂,她把脸转向他,但依然低着眼睛。“你在想什么?怎么不说话?”
    “没想什么。有人喜欢我,我挺高兴的。可咱俩刚刚认识几天呀,你根本不了解我,凭什么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万一我要是个坏人,占完你便宜就走了,你不得后悔死吗?你太嫩啦!喜欢别人,暗地里喜欢就行了,没必要说出来。你见过有让话憋死的吗?没有吧?!说实话,我还真想占你便宜——我老大不小的还没结婚呢,我做梦都想天天当新郎夜夜睡姑娘。你喜欢我干嘛呀?我他妈坏着呢,别回头再……唉!算啦算啦,不说了,你还是个孩子呢,说了你也听不懂。”金兆枫说着没边儿的话,连说带比划。
    “我不相信你坏!”刘金英抬起眼睛看着他,没有一丝表情。“我就是喜欢你。我从没这样喜欢过别人。我就想对你好,没想叫你娶我。”可爱的眼睛里是纯纯的哀怨。
    “瞧瞧瞧瞧,你的眼光儿也太长远了吧?这刚认识几天哪,连婚姻大事都考虑上啦。我是个生人,你也不怕恨我的时候连面儿都见不着?你就不怕我骗你吗?骗完我就跑。”
    “你不会骗我。我不要求你喜欢我,我就想让你知道我喜欢你。”她很一根儿筋。
    “啊是,我现在知道你喜欢我了。喜欢算什么呀,我还喜欢你呢——你又善良又单纯,我能不喜欢吗,对不对?喜欢我吧。你要是真喜欢我,今天晚上就跟我睡一觉,敢吗?我快憋死了。不过要是把你肚子玩儿大了还真是件麻烦事儿呢,是吧?要真怀上了,可别学刘经理那女朋友上医院做人流去,我跟你说吧,疼着哪。”说完,他还学着疼的样子咝咝地吸着凉气。傻孩子,吓死你!我把自己说成害人精,看你还敢再说喜欢我。
    “刘经理的女朋友不喜欢他都流产两次了。我这辈子还没让男人碰过呢。”
    “没让男人碰过好哇,等你嫁了人,你丈夫非乐死过去不可。没准儿啊,新婚之夜还能多折腾你几次呢。哈哈……是吧?”他真想抽自己的嘴——太他妈违良心了。
    “你别描了。我看准了,你描不黑。”姑娘的脸上有了惺惺相惜之色。
    “那咱俩一块儿睡一觉,你让我也舒服舒服。就今天晚上,敢吗?”他百分之百地装着流氓色棍大尾巴狼,表情像吹足了气的耗子要装猫一样。他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招里的最后一句话。要是再这么继续下去,他就没词儿了,就玩儿现了——他没什么演技,就是当演员也出不了名儿。他挺喜欢这姑娘,可不能因为喜欢就破人家的身。肌肤相亲本身并无大碍,可不能弄大扯了——人家还是朵含苞待采的黄花儿呢。
    “我敢!我真的敢,怎么样?”她的话接得很快。她表情格外坚定,简直跟刘胡兰躺铡刀的时候一模一样。
第一章风花雪月 (17)色大胆子小
    金兆枫真的现了。他其实特想Zuo爱,但不是跟眼前这样的人——这不是Zuo爱而是抢着害人。他以前交女朋友的时候,每次都是有希望继续交往才会提出Zuo爱的要求,而Zuo爱的目标就是结婚。他从不与自己不爱的女人共枕,每一个与他欢娱过的女人都曾经是他的最爱。在他看来,不能和不想娶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一旦分手,双方的身体和心理都留下了对方太多的痕迹,心里必会留下阴影;和想娶的女人欢爱,即使分了手,昔日的温情和动力十足的回忆也会让人倍感幸福,并发自心底地感谢那个曾经真心取悦自己的人,为自己曾经拥有过的激|情时刻而暗下里感到自豪。
    “其实,我就是想……就想吓唬吓唬你。你琢磨琢磨呀,冷不丁地跟一刚认识的异性睡到一个床上干坏事儿,这不合理呀!咱俩都不是坏孩子,好事儿一出格就跟坏事儿没什么区别了。说真的,我挺喜欢你的,我特想抱抱你——使劲儿地抱着你。”他张开双臂。姑娘贴近他,从他紧紧地拥抱中感受着无奈。“这不是挺好的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这样。”只要不毁人,干点儿无关痛痒的事儿并不违背他的良心。
    相拥着。无语着。各自考虑着不同的心事,沉淀着不同的感受。
    游客很少了,山下的扩音器声嘶力竭地催促着游客离园——下午五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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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走啦。”金兆枫凑近姑娘的耳朵,语调温柔得像是在哄着自己的晚辈。“你听啊,山下催呢。还说下午去大明湖呢,吹吹了。走吧,吃饭去。想吃什么跟哥说。走喽。”
    下山的路上,他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冤家一路沉默——并非无话可说——一个人不想说,另一个人不能说。
    公园外的公车站,他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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