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光拿过药方仔细的看了一下,点了点头:“就这样就很好。这几个病人情况太过严重,必须要下狠药。”
自己的医术又进步了,刘苏表示很欣慰:“那我就去熬药了。对了师兄,你也好几天没有合眼了,还是先去睡一觉吧,这里有我,没有事的。”
齐光揉了揉额头:“好吧。不过你自己要注意,不可以累坏了。”
“知道了知道了,”刘苏将他往房间里推,“你还是这么啰嗦。”
说实话,跟师兄成亲是一件很没有刺激感和新鲜感的事。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师兄便和自己形影不离,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学艺,成亲似乎是理所当然。或许对许多小姑娘来说,这种生活实在是太平淡了:恋爱中那种心跳在哪里?那种吃醋吃得天昏地暗的妒忌在哪里?那种蓦然回首发现两情相悦的甜蜜在哪里?
不过,这种生活还真是适合刘苏啊。做为一个两辈子年纪加起来将近半个世纪的女人来说,这种平平淡淡细水长流的感情才是最好的。更何况,师兄真的是很万能很体贴,刘苏望天,为什么上辈子她就没有遇到过这种好男人呢,遇到的却是渣男。难道说,上辈子丢失的人品,这辈子统统补了回来?
“大夫,大夫!”
门外传来一连串着急的呼喊,两个男人扶着一个面色惨白浑身无力的人走了进来,急道:“大夫,快帮忙看看,他是不是得了瘟疫!”
刘苏赶紧让他们坐下,挽起袖子开始把脉,渐渐皱起了眉:“他最近去过什么地方,接触过什么人?”
个子高一些的那个男人道:“前两天在路上遇到了几个灾民,三弟心肠好,看他们饿得可怜,便给他们送了些吃的。结果一帮人上来就抢,把我们随身的东西都抢光了,三弟还被他们推了个跟头。本来这只是一些身外之物,我们也自认倒霉,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三弟就发起烧,这两天越来越严重,还不停的呕吐。”
刘苏的表情很严肃:“你们应该早点送他就诊。还好是遇到了我,如果是其他的大夫,说不定你家这个三弟便没救了。”
两个男人眼睛一亮:“您的意思是您能治好他?”
“应该可以。”刘苏拿过纸笔,“我先开个方子,你们先给他服药,如果明早退烧了的话,一切都好办,如果依旧不退烧,我还要换方子。”
“好,好,都听您的。”两个男人连连点头。当天晚上,他们便住在了医馆,又随随便便的拿出一个二十两的金锭子出来,说是药费和住宿费。
有钱且烧包的人真多。刘苏也不客气的收下,又斟酌着开了另外一个药浴的方子。经过她的细心照料,第二天一早,那个人真的退了烧。
两个男人大喜,对刘苏的态度立刻恭敬起来,接着他们又发现了医术更加高超的齐光,顿时觉得自己是出门遇到了贵人,戒心也慢慢放松,话也多了起来。
“所以说,现在小缺德和长公主斗得很厉害,都没有空理会灾民的事情。”终于可以歇一口气的时候,刘苏窝在自家师兄怀里感叹,“统治阶级的享受果然都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的血汗之上的。”
齐光打了个哈欠:“不要理那么多了,六皇子不是长公主的对手。”
刘苏很认同的点头:“那几个来看病的人,据说是某个大官的家人,避难的。避难避到瘟疫区来,真不知道说他们什么好。小缺德手下都是这种人,必然会输得一塌糊涂。”
齐光道:“我觉得他会输倒不是因为这个。虚月掌控了京城的布防,外面的军权一部分在长乐公主手上,一部分在护国大长公主自己手上,还有一小部分被苗七娘控制着,这么算下来,公主姐妹两个加两个那么厉害的女人,六皇子下场堪忧啊。”
“你是不是在对他表示同情?”刘苏好奇的抬起头,不出意外的看到齐光一脸幸灾乐祸,“师兄坏心眼。”
齐光将她搂回怀里揉揉:“那个家伙觊觎我的师弟,没有把他毒死便是我心胸宽广了。”
“下毒是我的事,你不可以抢。”
“给那些讨厌的男人下毒是我应该做的。”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经常出去招蜂引蝶一般。”
“当然不是了,这说明我家师弟是最棒的,那些人有眼光。”
刘苏二人的预感没有错。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三年的时间也不短了,做为一个皇帝,三年来时时刻刻被一个女人压着,这种感觉真的是很糟糕,所以,任休德在养精蓄锐三年后,实在是忍无可忍。在他看来,自己的形势一片大好。男权社会历史悠久,长公主虽然一手遮天,还是被许多人看不起的,觉得一个女人这样,简直是无法无天。所以,暗中支持任休德的人还是有很多的,甚至还有军中的力量。
这次遇上天灾,长公主居然直接要任休德在免税的同时下罪己诏,这不就等于让他直接承认自己不是个合适的皇帝吗?任休德认为,如果非要说有谁错了的话,也是长公主阴阳颠倒的缘故,上天才降下灾祸示警。
不过是件很小的事情而已,却成了导火索。时隔三年,京城再次发生了一次政坛地震,血流成河。
当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瘟疫早就解决,天气也已经转凉。刘苏怕冷,和齐光两个人早就往南方而去。当他们到了一个小镇子,便见人人都在谈论一件大事,到处是白色。原来前两天,这里的影壁墙上贴了皇榜,说是元景帝身染重病,不幸归天,护国长公主扶上皇三皇子之幼子即位,年号顺宁。
“快过年了。”刘苏看着街上的人装出来的悲痛,讽刺的一笑,“他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了,我居然还有些难过。可是你看看百姓,他们才不管皇帝的死活,他们只知道死了一个皇帝他们要守孝了,过年也不能穿红了,心里不高兴着呢。真不知道,这个皇帝的位置他争来有什么好处。”
齐光握住她的手:“别想这么多了,如果你愿意的话,等开春暖和了,我们便去京城,你也可以远远的给他上一炷香。”
“算了,京城这种地方,还是远远离开的好。”
刘苏很明白长公主对自己的忌惮。长公主训练了一批暗卫,用来控制的就是她的药,如果她起了二心,将药方透露出去,对长公主非常不利。所以,自从任休德登基后,刘苏便跟长公主说明了,自己的爱好在民间,如非不得以或者是长公主召唤,毕生不会踏入京城一步。
这件事情,连师兄都不知道。这几年,齐光陪着她隐姓埋名,明明身怀天下第一的医术,却甘心做个行脚大夫,然后四处宣扬女人当自强的论调,有时候刘苏觉得自己有点像搞传/销。虽然他们不缺钱,可一个男人,愿意这么陪着她做这种有些丢脸的事,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些零碎的事情,刘苏也不想师兄来担心。
齐光见她微微皱起了眉头,以为她还是想着死去的任休德,一股醋意涌了上来,拉住她的手,很认真的道:“师弟,那人已经死了,你还不如多看看我。”
刘苏睁大了眼:师兄这是被小春兰附身了吗?这种撒娇的口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好,我只看着师兄行不行?”刘苏试探着用对付小春兰的招数来对付这个大型撒娇的生物,结果却并不完美。齐光叹一口气,微微弯起嘴角:“师弟,你是想春兰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来让你忙起来,省得有心思东想西想的?”
“呃,还是不要了。”刘苏默默的抽了抽嘴角。二十多岁才开荤的男人伤不起啊,会做药膳会做膏药会调理身体的男人伤不起啊!自从洞房之后,齐光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中间的好处,食髓知味,每天都盼着天黑。到后来遇到了瘟疫,他们忙得昏天黑地,自然也疏忽了这件事情,到离开瘟疫区,充分休息后,齐光又开始跃跃欲试了。
刘苏决定扯开话题:“师兄,这里暖和,听说是四季如春的,而且又天高皇帝远。我们便在这里住下来,你说好不好?”
齐光毫无异议:“这种事情你说了算,我都听你的。”至于路引啊户籍啊之类的麻烦,统统不在话下,师弟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去开个医馆,卖卖药,治治病,然后等天色好的时候,我便带你出去玩。你若是想念老头子呢,我们便去莫师叔那里;你若是想念小春兰,我们便去绣娘那里;你若是想念靠山镇的那些人,我们也去看他们。你说好不好?”齐光开始想象起以后的生活,眼睛一扫刘苏的肚子,傻笑道,“到时候,我们就生好几个孩子,他们爱学医就学医,爱学毒就学毒,你说多好。”
刘苏也笑了:“好啊。不过,你可不能再叫我师弟了,我一个男人生出孩子来,你看会不会把周围的人都吓到。”
71番外、天山童姥穿越记
童悦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穿越了。
一如所有万人迷玛丽苏小说中的穿越一样;童悦拥有了魔鬼身材天使脸蛋;美艳动人;从内而外的散发着雌性荷尔蒙,凡是见到她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这还不算;她居然还有一个神奇的随身空间,简直是万能的,那个里面只有令人想不到的好东西;各种丹药仙书宝石灵泉应有尽有,童悦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像小说中那样女票尽天下美男,让皇帝啊王爷啊魔教教主啊武林盟主等等这样的人物统统迷上自己;还是要开超市逛青楼做冰棍儿成就一番大事业呢?童悦觉得自己的人生面临着一个大大的选择点;直到她走了出去;看到这个叫做大殷朝的世界那些形形色色的美男的时候,她终于定下了一个目标。
童悦是个不折不扣的资深腐女,在她看来,同性之间才会有真爱,而大殷朝这个地方,简直就是同性之爱的温床!
看,满大街都是相貌高于一般水平的男人啊!不知道皇宫里的皇帝皇子什么的会怎么样。童悦很好奇,披上空间里的隐身披风,去了皇宫转悠了一圈,口水都掉下来了。傲娇受、冰山攻、忠犬攻、弱受、万人迷受、强攻强受,不管什么类型的都有啊!
决定了,她要用自己神奇的法力建立起一个天下大同的社会!童悦握拳:不让这些美男两两成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于是,她化名为天山童姥,依靠空间里的各种法宝,建立了逍遥派,顺利成章的住到了皇宫,成为大法师。然后,她又用药物,改变了皇帝和皇子们的性向,总之,做了一系列的工作,终于让这个世界大同了。
真是欣慰啊。童悦看着成双成对的美男,两眼直冒星星,满心欢喜,鼻血都快流出来了,真想永远呆在这个完美的世界不回去了啊。童悦这样想着,却发现第二天一早,她躺在自家的床上,时间是早晨七点,妈妈正喊她起床去上学。
原来是一场梦吗?童悦摇了摇头。不过,在学校的时候,她跟几个同为腐女的好友说了这个梦,大家都表示很羡慕,纷纷认为她可以就这个梦写一篇小说了,又很遗憾这只是一场梦,如果是真的就好了。
一开始,童悦对这个梦是记忆犹新的,慢慢的时间长了,她也就逐渐将这个梦给忘记了,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大殷朝。
这次,她却不是那个天山童姥了,而是慕容山庄的一个小丫鬟。慕容山庄早就取代了逍遥派成为江湖上第一大门派,童悦向其他人打听,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确曾经有过天山童姥的存在,也是因为天山童姥,男人之间成亲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原来拿不是一场梦,是真实存在的穿越啊!童悦异常有成就感。慕容山庄里面也是男风盛行,时不时就能看到两个小厮含情脉脉对视的模样,童悦缩在墙角咬着手帕:这个世界太美好了,自己果然功德无量,嘤嘤嘤~~
这次的穿越似乎不像上一次那样。童悦发现,她的长相只能称得上清秀,而且根本就没有空间之类的超能力。在慕容山庄里,像她这样的丫鬟一抓一大把,主要任务就是伺候后院那些生了孩子的女人们,月钱只有可怜的二十文。
二十文能干什么啊!童悦撇撇嘴,她可是当初改变世界的人啊,慕容庄主能够找到个这么恩爱的小受,明明就是她的功劳,要不然,慕容庄主只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心上人过着地下夫妻的生活,还要容忍心上人被妻子刁难,那简直是生不如死。还不是自己给了他这个机会,他偏偏只肯给自己二十文,真是的,一点都不知道知恩图报!
“小红,去打点热水过来!”
小红,就是童悦现在的名字,也是她深深不满的地方。这种名字太过讨厌了,又俗又没有品位,就算是丫鬟,名字里有个“梦”啊,“樱”啊,“殇”啊什么的,才像是江湖第一山庄嘛。
童悦答应一声,不满的去了厨房提水。她现在只是个十三岁的小丫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早知道还会穿越回这个世界,当年做天山童姥的时候就好好的背下那些武侠秘籍了,童悦心里吐槽,都是当年的穿越不好,那些武侠秘籍就跟电脑存储一般牢牢的记在脑子里,修炼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只可惜现在就全部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厨房里一如既往的热闹。除了地位比较高的主子以外,每天早晨厨房都会挤满了人,都是给自家伺候的主人打热水的丫鬟小厮。平时都是小厮在前面,丫鬟在后面,童悦也已经习惯了,便乖乖的排队,好不容易轮到她了,一个小厮忽然间插了进来,对厨房的大娘趾高气昂道:“把这壶热水给我!”
童悦不服:“这是我的热水,你到后面排队去!”
那小厮骄傲的看了她一眼,哼了一声:“一个小丫头罢了,还敢跟我争?滚!”
厨房大娘狠狠的瞪了童悦一眼,将新烧好的整壶热水递给那小厮,冲着他讨好的笑:“快把热水端回去吧,别让你家公子等急了。”
那小厮接过水,狠狠的踢了童悦一脚:“你家主子不过是头生孩子用的猪,哪里有我家主子得老爷的宠爱。你还有脸跟我争,你以为你是什么人,我就算打死了你,你家主子连个屁都不敢放!”
童悦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当时就想冲上去和他理论,不料身边一个小丫鬟死死的把她抓住,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找死吗?墨文伺候的是柳公子,庄主对他宠爱有加,岂是你能够比的?他如果真的打死了你,只要柳公子说两句,也绝对不会有事!”
童悦有些犯傻:开什么玩笑?庄主不是有一个美男做夫人了吗?怎么还有什么柳公子,还宠爱有加?渣攻,绝对是渣攻!原来自己穿到渣攻和贱受的故事中了,难道要她目睹虐恋情深吗?
她混混沌沌的领了热水回去,已经比平时晚了,她伺候的是后院的吴姨娘,等得不耐烦了,见她拎着水回来,不由分说的上去就是两个耳光。童悦被打蒙了,傻傻的看着她,吴姨娘喝骂道:“小蹄子,还不服气吗?”
另一个小丫鬟连忙劝阻道:“姨娘小心手疼。小红,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的水来得这么晚?”
童悦满心委屈,将拿水时和那小厮起的纷争说了一遍,吴姨娘惊呼一声:“天啊,你怎么敢跟柳公子的人做对?来人,掌嘴!”
童悦还没有反应过来,脸上就是一阵刺痛,只觉得脑袋被打得一会儿偏向左边一会儿偏向右边,没有多久,她便嘴角出血,整张脸都肿了起来。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