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在卷宗里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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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在卷宗里的玫瑰-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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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还是村委会的干部,为什么同学们总不肯跟我玩呢?
  父母哟,你俩吵架时就不能避开我吗?
  那你家里的情况呢?
  从我读小学起,我父母就都在城里打工,是搞建筑盖房子的。父母长年在城里住,很少回家。我家虽在农村,近几年来却不种地了,多数时候家里只有我和比我小3岁的弟弟。有时我还得煮饭,有时奶奶过来帮我们煮。
  我家和我叔叔家是分开的,爷爷、奶奶和我叔叔一家人住,他们住的地方离我家有近百米远。
  我和爷爷、奶奶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好谈的。对爷爷、奶奶,我的脾气暴躁,他俩有什么不合我心意,我就骂骂咧咧的。我称爷爷作老古董,称奶奶为慢吞吞。老古董有时也不甘示弱,跟我对骂起来,结果产生一定的冷战期:一段时间内彼此互不理睬的。
  父母没有出外打工之前,对我多一些管教;外出打工之后,对我就极少管教了。我做错事时,父母常常大声骂我。父母这种态度,即使他俩再有道理,我也听不进去的。
  虽然父母回家的时间很少,但是回到家里他俩也要吵架。有时父母当着我的面,为买贵了东西,或为出外吃饭多花了钱,而大吵大闹。我站在那里,不知帮谁好,很尴尬。我想:无非是为了点钱吧,何必吵得这么厉害呢?父母哟,你俩吵架难道不可以避开我吗?难道就不理儿子的感受吗?
  从父母的激烈争吵中,我看出亲情在退化。父母吵架大多是因为钱。钱,钱,钱,又是“钱”字作怪。父母哟,你俩还不是因为钱而出外打工,撇下我们两兄弟在家无人照管吗?逐渐,我对钱就反感了。
  有一次,母亲找人打扫我的房间,我对母亲表示我的不满:“你不要找人扫我的房间,我不喜欢别人管我的事!”
  阿大对亲人的叙述,语调里充满漠然,这让我很为他感到悲哀。连对家人都没有了感情,我真想不出他会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人,对待社会。
  那你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最大的感觉是无聊。作业我也懒得做,要我自觉读课本几乎是不可能的。
  电视是我的主要消遣。我喜欢看香港电视,因为香港电视的娱乐性很强。对电视中接吻、亲热的镜头,开始我不敢正视,后来越看越有味道。
  我很爱看武侠小说,我常常沉醉于小说的人物中,对小说中有关性的描写,我常反复看多遍。《知音》等杂志也是我常看的。
  杂志、小说中关于性爱的描写深深地吸引着我。女性的真实躯体到底是怎样的?我觉得性充满着好奇和神秘感。这些东西慢慢积累成一种欲望……
  滑向深渊不自知
  如果用邪恶来形容阿大所说的这种欲望,我觉得还不够准确。在他封闭的个人世界里,对于这种欲望并没有任何罪恶感,甚至连辨别善与恶、对与错的最基本的意识都没有形成。正是因为这样,当犯罪的欲望侵入他的思想时,薄弱的道德教育、封闭的生活环境让阿大这样的孩子没有任何的防范能力。
  

罪恶的魔咒(2)
2000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14岁的阿大把邻近的12岁女孩阿婷骗进家里,进行猥亵后意图强奸未遂。
  做出这种事后,你不怕事发后受到惩罚吗?
  有一点,但也不是特别害怕。第二天我照常去学校了,下午课间休息的时候,派出所的警察找我,要我到派出所。
  我想:这次麻烦了,肯定是东窗事发了!以前,我可没有进过派出所的门呀!进派出所可不是闹着玩的!
  “怎么办呢?”一路上,我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到了派出所,民警问我昨晚是怎么回事。我编造了当晚的情况,对他们说一开始我和阿婷就是玩,后来闹矛盾了,我打了她几下,也摸了她,只是为了出气,其他事情就没有干了。也许是警察看我小,不懂那些事,态度也不是特别凶,一边问我一边做笔录,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育之后,要我在笔录上签名打指模。时间也不是特别长,天还没黑就让我回家了。这是我第一次在笔录里按上鲜红的指印。
  后来,我才知道,我这次进派出所,是因为阿婷对她父亲讲了我摸她、欺负她,她父亲将我告到派出所的,可能有些事她也不好意思跟父亲说。她父亲告诫阿婷:以后千万不要跟阿大一块玩了!她父亲碰见我时,狠狠地骂了我一顿,并威胁说:“以后你再敢这样做,我就打死你!”
  这件事你父母知道吗?他们怎么处理的?
  值得庆幸的是,我家里人似乎不知道这件事,根本没有跟我提起过。派出所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处理我,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也没有人跟我谈论过这件事。
  看来派出所的宽大处理没有让你迷途知返?
  进派出所的事我害怕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再怕了。不过每次想到进派出所的感受,还有阿婷父亲凶狠的警告,我心里还是有点犯怵。书和杂志上描写性的段落我还是爱看,心里也老想着那事,可是不敢再做欺负阿婷那样的事了。
  学校里没有进行性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吗?
  上初中以后,我越来越讨厌上学了,我又是个外宿生,不在学校住,在家里住。从2000年下半年,也就是我开始读初二以后,我开始越来越多地逃学。离开家往学校走的路上,我背着书包走着走着,不是走到学校去了,而是走到镇上去了,或者去游戏厅打游戏机,或者去看录像。我觉着那里比学校有趣多了。
  到了2001年上半年,也就是我上初二的下学期,我真的不想去学校了,就停学半年。停学的那半年,我更自在了:天天可以睡大觉,既不用赶时间去上课,又少了老师的管束。后来,学校老师找我父母还有爷爷奶奶,通过他们反复动员我回校读书。老师讲,现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阿大初中还未毕业就不读书了,那是绝对不行的。
  我父母他们本来也不是特别管我们,也不怎么了解我在学校的情况,他们对我们上学也不是特别积极,他们上的学还没有我多呢。可是老师找了他们以后,他们回家就骂我没出息,骂我让他们丢脸,逼着我回学校去。迫于无奈,2001年9月,我又回到学校里,复读初二。
  复读初二后,我比同班同学大一、两岁,我感到挺自卑的,整天独来独往的,感觉班里的同学跟我都挺陌生,挺疏远的。慢慢地我的性格更孤僻了,平时沉默寡言的。
  老师呢?我感觉老师还是挺关心你的。
  除了要求我回去复读那次之外,老师与我家长几乎没什么沟通。我读初一时,一天晚上,我的班主任家访来到我家。他得知只有我一人在家、我父母在城里住很少回来的情况后,坐了两分钟就走了。后来,老师再也没有来过我家了。
  你的同学中有谈恋爱的吗?你在学校和女孩接触过吗?
  我知道学校里同学之间有人拍拖,这些事不单学生知道,连学校也知道。但是,学校并不处理,连点名批评的也没有。
  我想找女朋友,可是哪有女孩喜欢我呢?我对女孩的了解和想象都是从书里来的。随着年龄变大,我感觉发育得越来越快了,性冲动常常压迫着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受的滋味。
  谈到这里,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像阿大这样的孩子,没有朋友,性格孤僻,思想近于偏执,在被家长和老师们忽略的角落里畸形地发展着,一个在封闭环境里忍受着不断膨胀的生理欲望痛苦折磨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出事呢?
  血写的罪恶
  你所说的痛苦的生活继续了多久呢?
  一年多,也许有两年吧。2002年年初,父母在靠近路边的我家一间房的墙上,打开了一道门,利用这间房子搞了个小卖部。在小卖部门前,又用红砖及石棉瓦搭了一个棚,棚下摆了桌椅供人们坐着歇息聊天,同时也带动一下小卖部的生意。铺子大多由慢吞吞看管,偶尔我也照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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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魔咒(3)
到了2002年7月,有一天傍晚6点多,慢吞吞叫醒我。这天是我婶婶的生日,她要回叔叔家吃饭。我婶婶还送来了一份饭给我吃。我起床后,慢吞吞就走了,留下我看铺子。
  那时候正是农忙时节,村里人都忙于收割稻谷,而我一点也不忙,大白天照样可以睡大觉。这天只有我一人在家,我弟弟已随父母到了外地。
  我吃饭后不久,傍晚约7点钟,阿婷到铺子里买东西。我见四周无人,又动心了。
  这一次,阿大把力量弱小的阿婷强行拖进自家客厅里,在对女孩猥亵过程中试图施暴,遭到了阿婷的激烈反抗。在搏斗中,阿大丧失理智,先是用手卡脖子,最后用铁锤砸向阿婷的头部,致使女孩当场惨死。
  从阿婷买汽水到被杀,在短短10分钟的时间里,惨祸不可避免地酿成了。
  为什么会想到杀死阿婷呢?
  一开始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如果她只是反抗,跟我打,也许不会杀了她。可是当时她一边挣扎,一边警告我:“你再这样,我就告诉我爸爸!”后来她就扯开嗓子大声地喊着:“爸爸!爸爸!……”
  她会这样做,是我没料想到的。她这么一说一喊,两年前,我进派出所的一幕,还有她父亲恶狠狠地警告我的样子,都浮现在我眼前。本来她那么不听话,我就乱了,她一喊我就更害怕了。我真担心别人听见,更担心她告诉她父亲!为了不让她喊,我就用双手用力卡住她的脖子。后来她浑身没了力气,也不动了。我就坐在一边喘气,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到一分钟,她又动弹了。一想到她醒过来我就麻烦了,我就顺手操起了床边我用来修电风扇的铁锤……
  阿大说,那10分钟是让他这辈子刻骨铭心的10分钟。我无言以对,悲剧的发生带有必然性,罪恶的魔咒早已埋下,生了根,发了芽,绝不能在那10分钟里自动解除。
  杀人以后你不怕吗?这次的后果比上一次要严重多了?
  怕,当然怕!可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能那么镇静。我把铁锤、溅血的衣服还有死了的阿婷都藏起来,我一直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看铺子。
  过了一个多钟头,慢吞吞回来看铺子了,还有几个人来铺子外面的棚子下面打麻将。他们一般不会进我家门的,也没有发现什么。
  阿婷的尸体就藏在我的房间里,我把房门关得紧紧的,不敢进去。我在客厅看电视,说是看电视,其实心根本就没有放在电视上。平日我不抽烟,可那时候,我一支接一支地抽。我十分紧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把阿婷活生生地杀死了!
  我也想过逃跑,但自己没有钱,外面的世界自己也不熟悉,逃是不可能的。
  就在次日凌晨,穿着墨绿色雨衣,戴一双黑色手套,把尸体装在袋子里丢进一处荒废的宅子里。能做得这样熟练,完全是模仿着他已经看得烂熟的电视警匪片中的情节。之后又用水冲洗房间的血迹,可笑的是,他竟然把蓝墨水倒到地上,以掩盖冲擦不掉的血迹。
  然而,不论他做了什么补救,始终是难逃法网。这次他不但进了派出所,而且进了看守所。2002年12月,阿大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没有上诉。
  你到管教所多久了?对过去的行为有新的认识吗?
  我在管教所已有1年多了。自2002年7月进派出所至今,两年多了,我没有回过家。原来对父母啊,还有老古董啊,慢吞吞啊,都感觉没有什么感情的,现在却特别想念他们,特别想见他们,盼望与他们团聚,盼望能够出去,获得自由呀。但是这个梦想离我太远了,当然我也理解,杀了人,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我现在特别后悔,管教给我算过,即使将来能提前出狱,到我能出狱时,起码得有30多岁了,我只能在狱中度过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岁月了。
  我怨恨自己,怪自己好了伤疤忘了痛,怪自己太幼稚!很多事情自己不懂,却偏以为懂。上课时老师教我们要遵纪守法,自己却以为是在讲大道理,不切实际的,听不进去。也怨恨父母、老师和社会没有管教好我。你想啊,假如老师对我的教育到位一些,假如父母不只为了赚钱而忽视对我的管教,假如我第一次与阿婷发生性关系的事受到严肃处理,那就会给我留下深刻教训,也许我就不会在2002年犯下抱恨终生的错误,我也不会做出后来的蠢事。
    ◎采访手记:
  在采访的全部过程中,我始终为阿大感到惋惜和悲哀。这个封闭、孤僻、偏执的少年,受到来自社会、老师和家长的规范和教育实在太少了。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应该是充满探索和尝试的,但是必须有成人的指导、引导和辅助,可是阿大的成长过程是畸形的,他所进行的探索和尝试完全是盲目的,是由自己选择和设定的。在阿大这个个例中,成人的缺位的问题暴露得最为明显。
  

罪恶的魔咒(4)
社会发展到今天,文明进步了,但并不意味着孩子们成长环境更安全了。也许饥饿和战乱减少了,但是影响孩子成长的“软威胁”却在滋长。信息提供的极大丰富、媒体传播的极大普遍化、现代通讯方式的便捷化,使孩子们在十几岁甚至是几岁的年龄上就已经进入成人的世界,他们与成人一样面临着复杂的社会问题,这是家长所无法阻止的。
  尽管孩子们见识、心智的超常发展,让大人们时时惊呼现在的孩子都是“人精”,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心理和生理都在走向成熟,在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前,成人们都感到力不从心,更何况是孩子们。北京市政协150位委员曾经历时4个月完成了一份关于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的调查报告。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中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持认可态度,其中有的学生甚至认为:一见钟情就可以发生性行为。
  类似的调查我还见过很多,然而成人别无选择,我们必须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指引。我必须强调,是指引而不是管教。家长、老师必须和孩子们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而不是板着面孔地进行沟通,应共同讨论而不是责骂、训斥,是成为他们的伙伴、帮手共同面对问题,而不是拿着教诲的鞭子把他们赶进成人设定的自以为“正确”的胡同里。
  在孩子们成长的路上,成人们不能再缺位了。
    ☆专家视角:
  案件中的阿大是一个刚刚步入青春期的男孩子,处于青春期少年的心理特点是易冲动、接受能力强、缺乏必要的判断能力以及控制力,而在生理上,会产生性冲动,这是一种原始的、生理的冲动。他们对性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会驱使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从其他途径来了解性。他们喜欢看言情小说及爱情故事片,沉醉于书中有关男欢女爱的描写,他们渴望与异性接触,希望与女孩子交往,这种交往又会增强他们的性欲望。面对这样的诱惑,大多数的年轻人,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种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控制住自己的性欲望,妥善地调节人的本能与人的行为控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而少数人却沉迷其中无法自拔,阿大就是这样的少数人。如果当初阿大有强烈的性欲望后,家长能够及时予以引导,告诉他怎么样转移这种注意力,那么十六岁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孩子的青春期是个极其特殊的时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有条件留心观察孩子的思想动向、判断孩子的性心理状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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