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居士与天地楼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天地楼并非是普通的酒楼,而是一个颇为神秘的情报组织。
这个世上,确实存在着巧合二字。但当有巧合的事情生在自己的面前时,他都习惯性的要应证一下。这种巧合,是真的巧合呢,还是里面有什么内慕。而且,现在这种巧合的前提是唐子谋耍计的摆脱自己后所生的巧合,黄衣更加起来。
黄衣很早就有所怀疑,唐子谋并非普通的书生。一个能轻易放下官位的人,从来都不会是一个普通人。那为什么天地楼,就不可能会与唐子谋有关系呢。
黄衣并不知道,在他踏入天地楼的一分钟前,唐子谋还在二楼。若他提前几秒到这里,亲眼看到唐子谋偷偷从二楼下来,这种怀,就会直接变成肯定。
黄衣并非红衣,他专精于医术,无法把所有的事串成一股珠子,理清里面的门门道道。但他虽然不清楚唐子谋在里面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却明白也许他无意中查到了什么。
回到麟王府后,黄衣笑吟吟孤给唐子谋灌了一碗十全大补汤作为“奖励”后,便直奔麟王的书房,把今天所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禀告了轩辕戒。轩辕戒很干脆,直接命人小心把烧饼黄以及黄三父子二人从被窝里扒出来,不出半柱香,两人父子被丢到麟王府的书房里。
轩辕戒本就是黄三所崇拜之人,根本就不用严刑逼供,再加上唐子谋本就未曾要求黄三保密,他很干脆的把唐子谋出卖的干干净净。虽没有太多的价值,但却肯定了,唐子谋一定是特意把黄衣甩开。特意把人甩开的人,不会很单纯的吃饭休息。出现在天地楼,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想要做的事已经做完了;二,他想要做的,是与天地楼里有关。
天地楼的规模不大,很难引一些有心人的注视。但只是很难,轩辕戒书房的某个角落里,正压着天地楼所有的情报。因为青莲居士的缘故,他可是对天地楼相当感兴趣呢。却没想到,他的好儿子,似乎与这楼里关系相当密切。
轩辕戒勾起嘴唇,不怒反笑,不愧是他的儿子。就算力量不够强大,但脑子却绝对聪明,不过毕竟是组织,儿子是自家的,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还是不要扯上关系为妙。
轩辕戒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黄三,少年纯真的眼底丝毫不掩的憧憬与崇拜,难得柔化了五官道:“你叫黄三,快要十六了。你很不错,要不要到麟王府,本王府上正好缺些人手。”
黄三眼睛一亮,急切的问“有仗打吗?”
少年的回答,显然取乐了轩辕戒,他笑道:“有,当然有。”
黄三“砰砰砰”就是三个大响头,“王爷,那俺今晚收拾东西,明天就来王府报道,成不?”
对于这个率性且力大无穷的少年,轩辕戒着实有一分欢喜
………【第十章 怀疑种子】………
十三年五月初五,东秦一直致力于雪灾后的补救,损失减低到最少。严冬久经不过,天寒地冻,灾情虽得到控制,许多地方的百姓已经开始啃树皮渡日。同月,工部尚书风若清献上外邦土产,一种学名为叫红薯的食物。据闻此物长于地下,味美香甜,非常适于食用。其叶人畜均可吃,且不惧严寒,产量颇高,可暂解燃眉之急。风若清暗地里传信于麟王,特此感谢麟王的一臂之力。
而此刻这封充满谢意的信正摆放在轩辕戒的案桌之上。
身为幕僚的立于轩辕戒的身侧,看着麟王微微勾起的嘴唇,对于信上所言,便能猜到三四分。
“这风若清倒是个妙人,果如子明所言。平日在朝为官,这风若清油盐不进,开了口子,看来以后相交起来,并不太难。也不怪本王把此物的妙处透露给他。”
摇了摇手中的羽扇笑道:“这是王爷您时机把握的好,风尚书虽为工部尚书,办事平淡如水,此人不太懂得迎合于旁人,又自命清高。冬季雪灾,风尚书应是压力最大之人。王爷虽只是送上小小一颗红薯,却等于保住了他头上的顶戴,这其中的恩情,风尚书可是个识趣之人。”
轩辕戒心情大好,“这人倒也不错,在朝中没有太深的派系,是典型的中间派,可结交。子明啊,这次能如此顺利,还是你想得周合。把这物什用在本王身上,也不过加些好名声罢了。”
“这是王爷现之功,子明只是尽力为之。”
轩辕戒把玩着随着信被送来的一块红薯,若说这东西,其实并非所言,是他所现的。而是有一次,他与唐子谋闲聊之时,偶尔从对方口中得知。那外邦之处,离三国远之又远,长得金碧蓝眼,有若妖物。真不知谋儿小小年纪,从何处得知,这红薯由来。
轩辕戒也不解释这个误会,就让这个美丽的小小错误,暂且放置一边吧。他抬头看向一直坐在边上逗弄着小狐狸的红衣,道:“红衣,所查之事事否已经查明?”
见王爷要事已经谈妥,红衣连忙站起来。一直盘到红衣腿上地小狐狸一下子窜到红衣的肩上,摇头晃脑的,那憨厚模样,显得格外可爱。
红衣送上自己这些时日所查地东西。神秘地笑了笑。“红衣不负王爷所令。已经查清唐大人与天地楼之间地关系。
其结果。相信王爷一定会大吃一惊。”
红衣再次吊起别人地胃口。站在一边地显然早就习惯这样地红衣。不动如山地摇着不合季节地羽扇。微眯着眼睛。红衣暗啐了一声。这人怎么还是这么无趣加无聊。
轩辕戒细细地看着。红衣抚着肩上地小狐狸道:“属下后来查了一下唐子谋与天地楼同时地动向。现无论这位唐大人到了何处。相应地。天地楼都会有一部分地势力跟着迁移。属下怀疑。天地楼不仅仅专司于情报。背后还隐藏着什么。而唐大人身边地影子。也跟天地楼有着莫大地瓜葛。唐大人身边服侍地那几个侍从。虽然身家干净。属下怀疑。他们很可能就是天地楼地人。就算不是。也跟其脱不了关系。”
轩辕戒看东西地速度很快。但这次他显得格外地慢。脸上地神色也越来越冷俊。若说唐子谋是天地楼地人。轩辕戒绝不会吃惊。哪怕是天地楼里重要人物。也可用自家儿子聪明绝顶。非普通常人。但他万万没料到地是。天地楼所创时。居然是还未至弱冠之年地唐子谋所创。从时间上推算。唐子谋那时也不过十六七岁。也许更早。唔。本王十五岁时在干什么?呆在皇宫里。成天琢磨着怎么从那皇宫地牢笼里偷溜出去上街玩乐。
懂得越多地孩子分两种。一种是家族条件。一种是生活所迫。生活逼迫着那些孩子。尽量早熟。进入成人地世界。轩辕戒很心疼。当然。他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同时他更是高兴。谋儿地内功底子什么都没有。但本王地种那都是一顶一地好。脑袋瓜子子聪明。
红衣显然说到兴头上,他最喜欢的便是把一些繁琐的话通过自己的嘴说出来,以让其情报更加丰满。
“王爷曾命红衣所查青莲居士的身份,属下有一个惊人的现。”
红衣故意用一种不紧不慢的声调道,可惜轩辕戒此时已经沉浸于自家儿子怎么怎么不错,谋儿怎么怎么厉害,对于红衣的吊胃口之言不是没有听见,而是没
开始的急切之心。既然红衣有了什么线索,他总所以,轩辕戒显得很冷静,没有表露出任何的激动之处。
倒是一直摇头羽扇的,握住扇柄的手微微一紧,眼神不由扫向红衣,流露出强烈的听下去的。虽然这种表情,只是一闪而逝。但对于红衣这种九级强的武,对于别人的目光最是敏感。他一下子捕捉到的眼神,兴奋的蹭了过去。
这平日城都表现着一副平平淡淡,一副天下之事,尽常我手之种的自信潇洒劲儿,红衣怎么看怎么都不顺眼。突然现对青莲居士似乎颇为感兴趣,哪有放过这种难得一见之事的理由。
对于这种神龙见不见尾的红衣可算是接触颇多的人,对于红衣那爱吊人胃口的小爱好,又怎么会不知呢。你越是想知道的事,他就越喜欢逗着你。就如猫逗老鼠一般,越想知道,越是不告诉你。当然,麟王除外。所以,笑笑的摇着自己的羽扇,神情一派轻松。既不承认,也不解释。
人老了,耳朵也不行了,刚刚他什么也没有听见。
天可以作证,江某人其实也不过三十有四,白头还没有几根,除了浅浅的鱼尾纹,没有哪处跟老字扯上半点边的。
善于观察的红衣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他紧盯着,唠叨的跟个老太婆似的,“你想知道吧,你一定很想知道,你肯定非常想知道。你想知道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知道呢。只要你想知道,你直接中我说一声,我把我知道的全都说出来。所以说,你是想知道的吧。你若说你想知道,我便告诉你。”
不受其所诱,慢慢悠悠的摇头晃扇,好不自在的模样。
倒是轩辕戒只感觉自己的耳边几只苍蝇飞来飞去,放下手中的纸,直接打断红衣的过度热情,道:“红衣,查到什么,便直说就可以了。本王觉得,你这比女人还唠叨且喜欢吊人胃口的毛病应当改改了。”
“是,王爷。”
红衣答应的爽快,但轩辕戒敢打包票,下次再见,红衣还是以前那个红衣。还是喜欢吊人胃口,吊不成胃口,就开始习惯性的唠唠叨叨。轩辕戒自认是个很开明的主子,属下能干、忠诚便行,至于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就当作个性。
红衣侃侃而谈道:“属下曾查并已经确定,七国志第一册所行之地,便是大楚的皇城活水。此书行之时,正是唐公子出现洛水的几天之后。虽说从书中推测出青莲居士应己至不惑之年,属下曾有幸得到清风书局里的青莲居士的亲笔残字。已经可以肯定,写字之人,字风稳定,瘦金长体,但却透露出几分年轻人才拥有的活力。笔迹这种东西,虽然可以造假,但绝对骗不了属下。属下大胆猜测,这青莲居士要么是个三十岁上下的青年,要不就是青莲居士应该有学生,此书乃是其学生代写为之。”
学生?
轩辕戒的心狠狠的跳动,他突然忆起唐子谋写给他,并带给他获益良多的兵法。谋儿的聪明才智都不在普通人之下,视官场如粪土。虽及力掩饰,但那种非同龄人所表现出的睿智冷静,颇有几分隐士之风。记得初见时,谋儿轻描淡写之间,煮酒谈论天下事。侃侃而谈,岂非池中之物。
轩辕戒回忆着初时与唐子谋的几个交会,把那时的唐子谋与现在的唐子谋相做比较。表现的如不同的两个人,不再侃侃而谈,避天下事而不谈,表现的平静淡然,且做得非常自然。现在拿出来一比较,才现不同之处。
谋儿在藏拙,轩辕戒突然迸出这种想法,越想越怀。
再转念一想,当初所赠兵法之时,谋儿曾言家中长辈早尚,所学所得,都是拾前人之慧。查清谋儿身份后,他本以为这只是谋儿的借口,不知从哪里得来兵书。也许他的想法错了,也许那位青莲居士,与谋儿有着非一般的关系,也许……
太多太多的也许,这都是猜测下得到的结伦,根本作不得准。但怀疑的种子已经种下,前前后后把唐子谋所有的表现多回忆几遍,破绽很少,但却偶有可疑的痕迹。还记得他曾当着谋儿的面豪言要寻那青莲居士,以前倒没觉得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晚谋儿的问话格外主动啊
………【第十一章 亲临竹园】………
儿到底算是什么样的人呢?
轩辕戒不得不问自己,冷静自若,聪明狡诈这八个大字,完全适用于唐子谋的身上。
红衣小心的抬头扫了一眼默默不语的轩辕戒,总结的说道:“以属下猜测,唐大人与青莲居士,五成与那青莲居士有着非一般的关系。”
他知道,他当然知道。轩辕戒自不是蠢人,红衣说到如此地步,他当然知道。但谋儿会与青莲居士扯上关系……他忆起自己曾在唐子谋面前对青莲居士赞不绝口,唐子谋只是在一旁微笑旁听,什么也不曾说。若谋儿跟青莲居士有关,又当如何?
心下不豫,轩辕戒的脸上却不见有什么变化,只是淡淡道:“现如今只是猜测,还不能肯定。青莲居士与子谋是否有关,现在还不能妄下结论。一切只是可能,红衣,本王命你……细查。”
最后两个字,轩辕戒有些艰难的从嘴中嘴出。若谋儿真与那青莲居士有一些不清不楚的牵扯关系,又当如何?如果如红衣所言,青莲居士是谋儿代笔写之,又当如何?那孩子他是打算宠着的,可是这天下霸业……
轩辕戒决定亲口从唐子谋口中得到一些证实,从黄衣那里得到肯定答案之后,他命人提出一坛黄金酒,独自一个上了竹园。
今年的冬季迟迟不退,东秦又位于偏寒地带,明明初春己过,仍是天寒地冷,寒风阵阵。
还是大楚好啊!!
绣院里的亭子中,唐子谋把自己裹得跟一颗球似的,连手都缩进衣袖里,深怕被这风刀子给刮了。对于大楚的冬天,以亲身体验之势,有了更深刻地体验。如果一天到晚闷在屋子里,闲着,画些画,弹弹琴什么的,倒也是不错。但人再怎么也不能宅在屋子里不出来,也只能趁今天没有冷风,趁着暖阳之时,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出来散散步,煅炼煅炼身体。
多年生活在大楚地唐子谋。不由开始感叹。比起东秦这该死地苦寒天气。不得不怀念大楚。想必那里春暖花开。景色怡人。一片欣欣向荣之色吧。早知道今年地冬天这么难熬。他早就……
唐子谋跺了跺脚。全身上下。最冷地就是脚部。
正当唐子谋大叹无聊、无趣、好冷、好乏味之时。竹意突然回到院里。在唐子谋地耳边低语。
“什么。麟王过来了?他来做什么?”
唐子谋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竹园。轩辕戒来无踪、去无踪地。倒也是时常来。但来地次数。最多也不过是晚上爬窗霸占他地床罢了。至于白天来竹园地次数。那绝对是屈指可数。后院地那些美人们。也因为轩辕戒地冷淡。也不再刻意过来找霉头。
整个绣园。就好像是麟王府被单独划出来地。别人甭想轻意进来。唐子谋想出去。更是需要向指定地人报备一声。私自不再准离开。这也是唐子谋才能耐得住这种寂寞。若是换了其他人。早就对此反感了。
“子谋好生雅兴。”
正想着轩辕戒大白天跑到他这里做什么时,其本人后脚已经跳入绣院里,出爽朗的笑声。先不管对方有什么阴谋诡计,轩辕戒提在手上的那一小壶黄金圣酒,吸引了唐子谋大半地注意力。
“咝。”
他暗暗吞了吞口水,自从被黄衣下了禁酒令。别说是黄金圣酒了,就算中是普通的果酒,也被黄衣列为不可食用之物的行列。几杯下去解解馋,也被黄衣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灌下一大霍又苦又难吃的中药,简直就像是活受罪。酒虫泛滥,若是条件允许,他早就冲出王府后门,美美的喝上一顿了。
可荆锋失职之后,黄衣一直尽守自己的本份,过着如同影子一般如影随行的勾当。只苦得本就没酒喝地唐同志,连闻酒香的机会都没有了。而轩辕戒此时手上提着的黄金圣酒,那可是作梦都想,怎么喝怎么都觉得够的好东西。本来还有缺乏热情的唐子谋,眼底一亮,连忙起身,请轩辕戒坐下。
轩辕戒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