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意懒得费一点心思。相对地。罗管事对绣意地漠视毫不在意。时间早就把他磨炼溜得跟人精似地。
眼睛一转。把不大地包间转眼间扫了了一遍。这一身冷汗。那神秘地唐公子倒跟记忆中一样。没有什么差别。倒是那坐在一边地黄衣。虽如同软若无骨地坐在那里。但罗管事那眼睛就是那猴子地火眼金晴。那叫一个毒辣。黄衣气息敛得很好。但那高若大山一般无法仰视地强大。让罗管事连忙垂下头。无法直视。出于对强地尊敬。罗管事掩住了所有地轻视。
看起来温若如水的男人,定是八级以上的强,高手中的高手。整个竞技场,从未走出一个八级强,最高的也只是七级强。罗管事端着一张笑脸,走到唐子谋的身边。
“这位便是唐公姓罗,乃是阿傻大人在竞技场的带领人,请多多指教。”
罗管事打着从阿傻身边的人身上套话,可这注定热点贴上了别人的冷屁股。唐子谋懒洋洋的,捧着茶,暗叹着这待遇果然不一样。这铁观音,就放那茶楼,少说也要一两碎银的高价。
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手下,罗管事不明白,为什么像阿傻那样的高手,却偏偏听从一个手无搏鸡之力的无用书生?大概是这位唐公子运气好,在最恰当的时间遇到了痴痴傻傻的阿傻,罗管事只能如此猜测想着。
要说这罗管事也挺倒霉的,一个包间里,竹意因那张笑脸,十分不待见此人。黄衣实力强悍,虽说性格温和,但强的傲气,对小小的四级强,完全不放在眼里。唐子谋更简单了,心情好,懒,懒得理睬。他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下面的竞技场,正巧轮到阿傻出场了。
若是一年前,遇到这种无人理睬的状况,罗管事他怕还是要尴尬,受不了。但经过阿傻四不理睬政策,罗管事的心性算是磨出来了。就算是不时的冷场,罗管事也能笑若桃花,完全不在意。
唐子谋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端着茶杯,看着阿傻在下面的战斗。
“阿傻大人现在竞技场里可是热门人物,很多客人都在阿傻大人身上下注。唐公子可是要考虑一下,在阿傻大人身上来两注。”罗管事见唐子谋的注意力都放在阿傻身上,连忙顺着他道。
“这几个月的时间,阿傻倒成了热门人物了。”听到罗管事的话,唐子谋果然起了一分兴趣,嗅着茶香,看着踏入竞技场的阿傻,“那倒是挺不错的,绣意,带了多少银子,都压上。下去跟阿傻说说,可千万别输了。”
唐子谋淡淡的交代一声,虽说这银子能从王府上支使点,但这支使的金额也是有限的。这能赚些零花钱,有恰当的机会,还是要赚一点。绣意领命,连忙去交代阿傻。
绣意的速度很快,唐子谋只喝了口茶,眨眼间的功夫,便看到竹意已经到看台的边缘,对着台上的阿傻喊了一声。阿傻一直死盯着自己的对手,对于竹意的话,似是未曾听闻。对这样的阿傻,竹意一向习惯了,压根没在意。阿傻就跟影大人似的,只关注主子一个,只是这种关注,比影大人更执着罢了。
阿傻的战斗,给人的感觉一直只有两个字“诡异。”
是的,诡异,相当诡异。人最惧怕的,就是自己所不知道的力量,而阿傻的力量,当属最为诡异。阿傻从未拿过武器,就算是被塞上武器,也多做装饰之用,从未见什么招式。而阿傻的对手,无论是人还是猛兽,怪而诡异的死亡,从未有人能解开阿傻杀敌的真正手法。
在整个竞技场,阿傻所代表的就两个字,神秘。
没有人敢认为阿傻如同白痴一般,阿傻的特立独行,被当成神秘高手的气质。再加上有个罗金眼作为领头,阿傻这两个字,就代表着高手二字。
“看阿傻的模样,混得倒是挺不错的。”唐子谋看着阿傻动作诡异的绕到对手的身边,阿傻的对手实力不错,却只在瞬息之间,只三两分钟,就被无声无息的倒地。
看台上的人早就麻木了,阿傻的对手,大多都是如此诡异的倒下,七孔流血而死。阿傻甩甩手,与地上已经无生命气息的人拉开距离。地上流下的一滩血,呈现出诡异的暗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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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蛊人变异】………
竞技场,阿傻就如同百战不败的最佳代名词。
唐子谋所说的赚点零花钱,也确实是零花钱。银子是压了不少,但却也赚得不多。罗管事有一件说得很对,阿傻在竞技场,现在可谓是红透半边天。上场决斗时,总是会时不时收到不少的倒彩声,毫无精彩可言。来这竞技场图的是啥,就是图得血腥、暴力、热血。但阿傻从未败过,只要是竞技场的熟客,都知道把这彩头压在谁的身上了。这压得的多了,利也薄了,想多赚更是不可能的。
罗管事失望的告退一声,本想套些话,人精似的罗管事,对上老狐狸的唐子谋,自然讨不到什么好处,闲话扯了一大堆。大多数时候,都是罗管事主动一人说话,结果被奉上了一杯茶,什么都没得到。苦笑,罗管事再也不敢小看这位神秘的唐公子。表面上纤弱的书生青年,披着人皮,里面藏着比他还要老练的心。虽只是文弱书生,罗管事却一点也敢小瞧于对方。特别是唐子谋那似笑非笑的神奇,能看得人头皮麻。罗管事敢举手誓,这姓唐的青年,绝不是简单的食客。
套着什么话,罗管事也是识务物的人,既然感觉到唐子谋是个人物,当然不会自讨没趣。本还想从旁边那不知道掩饰表情的绣意那里套套话,只可惜阿傻的决斗已经结束,罗管事告罪了一声,便退了下去。从始至终,唐子谋都没道过一声谢,似乎这包间本就属于他。
一个难缠的狐狸。
开门、关门后的罗管事,给了这位神秘的唐公子一个非常直观的断定。并暗暗记在心中,回头要把此人上报,还有那个身穿黄衣的男人,也肯定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时刻关注着二皇子举动,看有否异动。唐子谋按着额头,直接给还在下面的阿傻下达命令。阿傻直接回应唐子谋地命令,走在暗黑通道的阿傻,手微微一动,血光一闪。阿傻的指尖,一条血丝垂直而下。鲜血并不如正常一般模样的滴落在地,而是诡异的纠结成一团,如同拥有着鲜活的生命。
在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圆滚滚的鲜血团子。那血团子里像是有什么东西拼命的挣扎着,若拼命从血团子里挤出来。血团子就好像是那薄膜,不肯让里面的东西出来。功夫不费有心人,一只纤细地节肢动物的脚从血团子里踢出来。万事开头难,一只纤细长长的腿,两只纤细长长地腿蹬出来。阴影里,一个红溜溜的小东西从血团子里如吃尽九牛二虎之力般的挤出来。
如果有人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东西其实也就是一个小小的跳蚤。
只是跳蚤是黑地,这全身通红的小跳蚤,跟普通的跳蚤完全不一样。小跳蚤抱着血团子,尖牙小嘴对着血团子。说也奇怪,明明是软趴趴的血团子,待小跳蚤咬起来时,出“卡卡卡”咬石头的声音。
小跳蚤地八只纤长小脚抱着血石。紧贴在柔软地肚皮上。“卡卡”吃得那叫一个香。等把鲜血凝结成地血石吃下肚子。那小肚皮鼓囊囊地。似乎等肚皮消化干净后。小跳蚤窜向黑黝通道地出口。像是试探似地走了两步。小跳蚤抖了抖小身子。它背后抖出一对血红地翅膀。小跳蚤地速度快如闪电。就连人也没有这么快地速度。看似小跳蚤地小东西。早就脱离跳蚤地行列了。
小跳蚤地动作飞速。目标相当明确。直冲着贵族专用地包间方向飞过去。
走在前面地罗管事并没有看到身后阿傻地模样。一个人慢慢跟在罗管事地身后。麻木地双眼。开始慢慢转成血红之色。泛起了神彩。嗜血、阴寒。阿傻地气息完全变了。罗管事像是感觉到什么。突然转过身来。只是这转身地功夫。阿傻血红地眼还原成以前乌黑色。身上嗜血地气息瞬间收敛。罗管事惑地四处看了看。难道刚刚地感觉是错觉?四处看了看。没现让他感觉到怪异地东西。还是跟平常一样。罗管事怀了扫了扫四周。终究把刚刚寒毛直竖地感觉当成错觉。
除了这个解释。罗管事没有其他地解释。
阿傻下眯着眼。眼底。红光流闪。嗜血地双眼。被掩藏在黑暗当中。
同一时刻。天地楼。二楼
浓浓的黑雾中,一直微闭着双眼,盘坐于地的木偶青年,突然睁开双眼,血红的双眼,阴冷的气息。原本空洞的眼睛,充满了神彩。表情一直木木的青年,五官突然生动起来,就好像是注入
一般。面容精致的青年站起身,单手按住巨大的冰>;看着冰块里的躺着如尸体的影子,直勾勾的盯着。大概是因为长时间没有活动,青年的动作有些僵硬。他缓缓的伸手,触摸着冰块。
一直守在黑雾之外的秦双紧盯着浓浓的黑雾,守在这诡异的屋子里,秦双这对黑雾的变化,可谓是了如指掌。一直以来,黑雾不会扩散,但却一直不停的变黑变浓。但他注意到,刚刚这黑雾,开始有了些微妙的变化。黑雾没有扩散,相反,黑雾却开始有了些微的收拢。黑雾,黑得都跟乌贼汁似的。
那里面,一定有什么变化,秦双的心微微一跳,双眼紧盯着黑雾里。虽然明知看不见,但秦双还是瞪大着眼睛,枉图看穿里面到底生了什么变化。
秦双失望了,瞪大着双眼半个时辰了,除了黑雾稍稍收拢了些,连半个鬼影子都没有动静。秦双重新坐下来,但仍感觉着黑雾里的动静。
“时间……还未到……。”
黑雾中的青年,扫了一眼冰块中的身体,重新跪坐在地。血光流露的双眼,重新闭了起来。青年恢复到一开始充动麻木的模样,刚刚的一切,仿佛只是一个错觉一般。
秦双没有在意黑雾的变化,黑雾每天都在变化,他只是依照唐子谋所交代的,把黑雾每一天的变化写下来,想办法飞鹰传书,把信传出去就行了。
别说是秦双不在意,估计就算是机智如狐的唐子谋也不会把这个不明显的变化看得有多重。唐子谋现在只是无聊的看着下面打来打去。武功他是个外行,实实在在的门外汉。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他这个外行人,看了这么多热闹,也总不会那么有精力的。他不喜欢血腥,讨厌暴力,虽然他不得不承认。在单兵作战中,武力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
那轩辕治也真够无聊的,唐子谋脸上还带着笑容,其实都感觉无聊的快要疯了。据情报所知,轩辕治每次来竞技场,都会在太阳落山前离开。
估摸这时间段,离太阳下山,也就个把个时辰。黄衣刚刚已经提醒他,准备回王府。阿傻已经结束了决斗,回到了包间。
有时候阿傻就好像是影子,在精确的三丈之处,缩在包间黑暗的角落里。
当黄衣已经开始不耐烦时,阿傻突然传来轩辕治准备离开包间了。唐子谋虽不知阿傻到底用了什么手段,但他相信阿傻的手段。既然阿傻说轩辕治准备离开,他们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
轩辕治推开身上的女人,女人的身上,还残留着施虐后的血迹。
他站起来,轻唤了一声,守在外面的小厮连忙端着水盆进来。
小厮名叫阿诗,长得唇红齿白,清清秀秀的小模样,长得格外诱人。阿诗只是少年,自幼男生女相,被无良的父母凭着好相貌卖了个好价钱。凭着这好相貌,再加上他的乖巧,幸运的在轩辕治府上做事。是的,幸运,阿诗一开始以为这是一个幸运。但自从跟了轩辕治之后,他才知道,幸运这个词,自幼便跟他无缘。以前不会,现在不会,未来更加不会。
轩辕治身边的侍候的小厮,有如走马灯似的,不停的变换着。阿诗以前不明白,为什么仁王身边的人总是不停的换来换去。跟在轩辕治身后,终于明白了。有仁王之称的轩辕治,所行所事,却与“仁”字毫无瓜葛。而轩辕治做事,也从不瞒着他这个下人。
这是一种幸运?不,阿诗可不会这么认为,他虽然未及弱冠之年,自小见惯了人情冷暖。再加上以前那些如走马灯似的换人,以前侍候的人,不是失踪,就是出了意外。只要不是愚笨的人,都能联想到生了什么事。阿诗甚至暗地里打听到,那些侍候仁王的人,无论男女,皮相都不错。
阿诗低低的垂下头,目光没有挪移,只是专心的擦拭着轩辕治精瘦的身子。至于一边已经失去呼吸的美艳女子,他目不转移,权当没看见。这软塌上的人,自会有人收拾干净,与他无关,与他无关,与他无关……
任何人,这种事见多了,所以,与他无关。阿诗撇过头,眼角含着一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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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犯贱心理】………
美人看得太多了,那很容易产生审美疲劳。一尘水之欢,也会变成乏味无趣。轩辕治一生下来,便是含着金勺长大的,要什么有什么。在还未出宫建府之前,轩辕治便享受鱼水之欢,从此以后,他便一不可收拾起来。在皇宫里,轩辕治还有所收敛。待束出宫建府后,便一不可收拾。
凭着二皇子的身份,轩辕治可算是见过天下各种美人,也享受过不同类型的美人。不管是男是女,只要他想要的,没有不成功的。甚至特定另外买宅院,置放那些用各种方法得来的美人。
但有些东西,得到的容易,做得多了,也就腻歪了。他喜欢鱼水之欢的感,粗暴、鲜血,强与强的对抗。所以轩辕治最喜欢的,一有空便到这竞技场,享受美人与鲜血的洗礼。每次看着下面浴血的奋斗,美人在身下时欲仙欲死的表情,他便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情。比在天地楼得到那两个不错的女人上床时,还要爽快的致命快感。轩辕治很喜欢沾染着血的欢愉之乐。
软塌上的女人,身上染满了鲜血。地上的鲜血,已经凝固,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了。阿诗替轩辕治擦拭完身子,捧出干净的衣袍替轩辕治换上。等一切忙完之后,阿诗忙拍拍手,门被从外推开,两个大汉动作熟捻无比的用竹着蔷薇图案的被子把女人包得密不透风,十分速度地抬人离开。阿诗连忙低眉顺眼的擦着滴落在地上的血液,把这里的痕迹擦干净净。
轩辕治随着众人的带领,坐上了马车。纵欲过后,他整个人懒洋洋的斜躺在马车里。阿诗轻轻捏着轩辕治地小腿,力道不轻不重,只爽得轩辕治直哼哼。
轩辕治喜欢美人,不分男女老幼。人的双眼,就应该欣赏美丽的事物。他一直坚信这一点,所以轩辕治侍候的人,大多是不同类型的漂亮人。作为随身侍从,阿诗因年幼的关系,长得雌雄莫测,是轩辕治近来喜爱的清淡小粥一类的。
他微眯着眼睛,看看阿诗的侧脸,色心大动。
驾马车的是个老手,马车驶得很平衡,再加上这是官道,可谓是稳稳当当。若是以往,在竞技场上一晌午地抵死缠绵欢爱,早让他筋疲力尽。以往这个时候,早就选个舒的姿势,微眯双眼,睡个回笼觉。但今天不同,轩辕治只感觉自己似乎还有着无穷的精力,在大干一场。少年阿诗长得很不错,白白嫩嫩,好吃好喝的养着。因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