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小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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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小术士- 第6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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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琪英非常激动的翻译了这些话,罗族人感动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在斯诺夫的带领下,一群男人冲上前来,将王宝玉高高抬起,一次次抛在高空,欢呼不停,女人们则兴高采烈的在四周跳起了舞蹈,情绪高涨。王宝玉在他们心中,就是真正救苦救难的斯拉夫王。

    王宝玉就这样被抬回了部落中,众人为表达自己的敬仰之情,纷纷拿出了私藏的所谓宝贝,在屋内堆成了一座小山。

    嘿嘿,这次出来赔大了,王宝玉也没客气,吩咐士兵们将这些物品,全部装上车,却挑了两样东西,送给了劳苦功高的马云禄和张琪英。

    “宝玉,这时何物,如此坚硬通透?”马云禄不解的问道,还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咯得牙都疼。

    “这东西叫做钻石,这颗得有一百克拉!”王宝玉道。

    “看起来像是冰一样,也没有艳丽色彩,大小也不过像颗大珍珠而已嘛。”马云禄左瞧右看,好像没有太多稀奇之处。

    “无色的才是最珍贵的,这可比珍珠值钱多了。”王宝玉笑着把那颗钻石放到光线充足的地方,立刻光彩夺目,火彩一级棒,照的人都睁不开眼睛。

    马云禄立刻乐颠了,张琪英也非常高兴,回去之后,又会让其他姐妹无比的艳羡。

    飞云鼠没闲着,向王宝玉借了屠龙刀,很快就拿回了一样像是橡皮筋一般的物件,王宝玉不解的问道:“兄弟,这是什么东西?”

    “哈哈,这是黑蛇的筋,轻巧坚韧,我那逍遥鞭丢了,正好可以用这东西再做个鞭子,定然比原来的那个还好。”飞云鼠笑道。

    “你小子这脑子还那么灵光,用这做逍遥鞭,威力肯定不同凡响。”王宝玉点头道。

    “飞云鼠,我那金枪也丢了,赶紧帮我也弄一样武器。”马云禄不甘落后,向飞云鼠提出了要求。

    “你不是用火枪吗?还有,那柄欧斯刀也不错。”飞云鼠道。

    “这火枪子弹早晚有用光的时候,本王妃还是习惯用枪,快去帮我寻一样宝贝。”

    “这……”飞云鼠直挠头,黑蛇的骨骼虽然也是坚不可摧,但毕竟是一节一节的,也不能用来做长枪啊!

    “云王妃……”

    “不得推辞!我知你机灵,若能如我愿,我便替你撮合那依诺娃,如何?”马云禄坏笑着眨眼说道。

    “嘿嘿,无需撮合,我每日殷勤些便可虏获芳心。”

    “那我只能把你俩拆散喽!”

    王宝玉嘿嘿直乐,不管他们之间的闲事儿,背着手走开了,飞云鼠缠不过马云禄,再次回到黑蛇那里,左右端详,也没发现什么东西可以制造长枪。

    蛇皮倒是还有些用处,做个鼓啊,乐器什么的,但蛇肉是靠着孩童滋养的,当然不能吃,还有什么可用呢?仗着屠龙刀锋利,飞云鼠耐着性子,将黑蛇一段段砍断,仔细扒拉,熏得头疼,竟然还真就从腹中找到了一根长长的骨刺,金黄的色泽,分量不重,却非常坚韧,普通的兵器砍上去,连个痕迹也留不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不管是什么,能回去交差就行,飞云鼠就把黑蛇的蛇信子也取下来,缠在了腰间,让士兵们点火,将残破的黑蛇尸体,全部烧个一干二净,算是烧尽这份邪恶。

    要是左慈等人在这里,一定会痛骂飞云鼠败家,这条黑蛇也不知修行了多少年,除了身上的肉,其余的东西都是修行人难得一遇的炼制法宝的绝佳材料。

    罗族中也有能工巧匠,在屠龙刀的帮助下,众人费了大概两天的时间,逍遥鞭和金枪新鲜出炉。

    马云禄高兴的接过这个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金枪,骑在马上耍了一圈,觉得此物出手更快,也非常轻便,柔韧度极佳,更能出其不意的制服敌人,乐得哈哈大笑,十分的满意。

    而飞云鼠的逍遥鞭,照比原来的那条也不知道好了多少,挥舞起来风声阵阵,啪啪作响,缠绕对方兵器的速度也快了许多。

    最让两个人满意的是,这两样奇怪材料打造的武器,虽然称不上削铁如泥,但是,除了屠龙刀,其他兵器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任何损伤。

    又补充了许多物资,这天,王宝玉宣布离开罗族,继续南下,朝着彝陵返回,依诺娃还是要跟着,飞云鼠当然喜不自胜。

    马云禄看似不经意的推了飞云鼠一把,飞云鼠借势扑到依诺娃身旁,依诺娃连忙伸手想要扶住,却被飞云鼠大方的拉在了自己手中。

1573 东萨岭

    依诺娃跟张琪英学了些汉语,师父是个语言通,徒弟也很聪明,日常用语基本都会说,含羞对飞云鼠说道:“将军,请叫我小白桦,婉儿亦可。”

    一听到婉儿这个名字,飞云鼠脸色露出了伤感之情,知道婉儿这个名字是张琪英等人替她参谋的。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谁都不需要做谁的影子,飞云鼠摆手道:“还是叫小白桦吧!”

    听罗族的人讲,小白桦是纯洁的象征,这代表依诺娃还是纯纯的少女。从此,依诺娃就成了飞云鼠的第二任妻子,两个人很肉麻,一个称呼飞飞,一个称呼小白桦,凑到一块便玩对眼儿,恨不得吃饭都要喂对方。

    飞云鼠彻底从失去骷髅头的隐隐之中走了出来,每天笑口常开,就和从前一样,这才是王宝玉最高兴的事情。

    临行之时,王宝玉觉得斯诺夫这人不错,便提出自己不在的时候,让他管理罗族的一切事物,斯洛夫自然感谢不尽,罗族人也没有表示反对,反正斯诺夫兵权在握,某种程度上也是他们的头领。

    罗族人全都出来相送,一直送出去十几里,才依依不舍的告别。罗族人回去之后,耗费了两年的时间,将湖畔的圣石,雕刻成王宝玉的样子,每年都会举办盛大的拜祭活动。那名被王宝玉救下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了罗族人的新一代巫师,每次主持活动都不厌其烦的向年轻人讲述当初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听者无不是激动万分,如临其境。

    岁月流转,沧海桑田,时光会消逝一切,巫师换了一代又一代,对故事的讲述也有了许多人为的改变,直到最后对此事只字不提,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何在此地会有个汉人的雕像,再后来就成了一样摆设,无人在意。

    终于在某一天,一场大地震将王宝玉和苏武的雕像卷入到湖水之中,彻底从历史上被抹掉。

    天气不冷不热,非常舒适,王宝玉率领队伍,一路向南,大约十天后,一座大山横亘在面前,依诺娃介绍,这处山脉叫做东萨岭,通过之后,便是茫茫草原。

    徐庶大致了解这段历史,讲述道:“当年此地为强大的匈奴占领,应该扩展到罗族的领地,后来经过大汉的多次围剿,匈奴渐渐衰落,分为了两支,一支称作东匈奴,便是刘豹那里,另外一支称作西匈奴,曾一度占领西凉多地。”

    “我好像听说,西域各国都有匈奴的血统。”王宝玉道。

    “此言不差,匈奴原本想在西域开疆拓土,却被贵霜部落击败,以致今日再难兴起。”徐庶道。

    “唉,希望我们在草原之上,不要遇到西匈奴。”王宝玉道。

    “西匈奴一直觊觎整个草原,常与东匈奴征战,不乏遭遇的可能。”徐庶客观的说道。

    东萨岭丛林茂密,长满了云杉、雪松和落叶松,也有不少的白桦树,王宝玉让张琪英将老鹰放了出去,沿着直线查看沿途情况,确定附近并没有人烟,这才将队伍开进了丛林之中。

    有句话叫做,世上本没有路,用在这里正恰如其分,自从到了这边,王宝玉就体验到了没有路的烦恼,队伍基本上都走在草丛里,看着日头辨别着方向。

    东萨岭也是如此,无路可走,只能一边开路一边前行,好在队伍人数不多,推进的速度受到了些影响,但总体并不严重。

    如此披荆斩棘,走走停停,三天之后,王宝玉这支队伍终于登上了东萨岭的顶峰,这里有一块相对开阔的地带,竟然还有一座废弃的瞭望台,应该是匈奴曾经留下的。

    王宝玉取出望远镜,视野穿过茫茫林海,隐约可见南边的一片绿色,应该就是草原,这让他的心情非常激动,折腾了这么久,终于离彝陵的家越来越近了。

    天色将晚,王宝玉的队伍就在山顶上扎下营寨,听着林海之声,带着回家的期盼,安静的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王宝玉还没醒来,张琪英就急匆匆来到了小草屋中,脸色有些慌张,好似还有泪痕,马云禄不禁调侃道:“英子,我只是单独陪了宝玉一夜,心生不满了?”

    “云云,莫要玩笑,老鹰出去一个时辰了,尚未返回。”张琪英皱眉道。

    “或许找到了伴侣也不一定。英子,你可要做好准备,说不定它再也不回来了呢!”马云禄咯咯笑道。

    “我那只老鹰是有些修为的,怎会轻易对雌鹰感兴趣,就算如此,也总该跟我知会一声。宝玉,我有种不祥的感觉,却不知从何说起。”

    张琪英满脸不安,王宝玉的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以这只老鹰的速度,侦查附近的领域,顶多半个时辰,这么久没回来,一定有问题。

    王宝玉连忙穿衣出了草屋,找到了徐庶等人,说明了此事,徐庶思忖了一下,做出了判断:“宝玉,速速召集兵马,或许距离此地不远,有匈奴大军的存在。”

    “怎么一点也没发现?”王宝玉道。

    “只怪我们大意,想必是昨晚士兵做饭的炊烟,被远处的匈奴发现了。”徐庶道。

    “可这跟老鹰的失踪有什么关系?”王宝玉又问。

    “匈奴人也有豢养鹰类的习惯,只怕老鹰遭遇同族的围攻,此时凶多吉少啊。”徐庶满脸严肃的说道。

    一听徐庶这么说,张琪英的小脸不禁一寒,嘤嘤的就哭了起来,这只老鹰跟随她多年,颇通人性,已经是她寂寞时的朋友。

    “宝玉,老鹰会不会已经死了啊?”张琪英不停的抽泣问道。

    “英子,那只老鹰跟着咱们南征北战,早就练出了一身好本事,不会轻易遇害的。你先不要着急,我会想办法的。”

    王宝玉不敢大意,急忙吩咐士兵整理武器物品,立刻离开此地,就在队伍刚要出发,天空中传来了老鹰的叫声。

    张琪英立刻竖起耳朵听,很快便确信就是自己那只老鹰,喜极而泣,然后急切的喊道:“宝玉,快想办法,老鹰让我们救它。”

1574 大展神威

    片刻之后,老鹰终于回来了,跟它一道回来的,还有其它四只雄鹰,围绕在张琪英的老鹰身边,不断的发起攻击。

    这四只雄鹰显然都是经过训练的,懂得配合,找准时机便猛啄张琪英这只老鹰。天空中不停有羽毛掉落下来,还有阵阵哀鸣,老鹰几次想要俯冲下来,都被那四个同类死死的拦住,无法脱困,急得张琪英眼泪扑簌簌直掉,却又无可奈何。

    其他人也是爱莫能助,包括御风虎还有白焰牛也没有腾飞的本事,如果这么下去,只怕是用不了多久,老鹰就会被这四只给啄死。

    “英子,不用急,看我的。”马云禄说着,跳到一处凸起的岩石之上,将火枪举了起来,对准其中的一只围攻的雄鹰,啪的就是一枪。

    一声尖叫,这只雄鹰从空中击落了下来,马云禄得意的笑道:“哈哈,正中头部。”

    张琪英的老鹰见此情形,勇气大增,疯狂的朝着其中一只老鹰猛啄了两口,再度俯冲下来,又有两只雄鹰过来围堵,马云禄没有客气,接连又是两枪,这两只老鹰再度发出尖叫,从空中坠落下来。

    仅剩的那只雄鹰,终于觉得事情不对,想要冲向对它的同伙开枪的马云禄,马云禄不以为然,将火枪又对准了这只。不过也算这家伙命大,眼见不妙,立刻调头火速朝着高空冲去,随后向后狂奔,消失在天际之中。

    “哼,若不是想要节省子弹,今日定叫你有来无回!”马云禄鄙夷的说道。

    “云云,谢谢你!”

    张琪英含泪道谢,老鹰也重新落回张琪英的肩头,身上伤痕累累,竟然支撑不住,歪头落在张琪英怀中,看似十分虚弱。

    张琪英哭得泪人似的,抱着它不敢乱动,唯恐触及其伤口。尽管如此,老鹰不忘自己军鹰本色,依然断断续续的汇报工作,就在正南方向,正有一支万人的队伍朝着这边扑来。

    枪声通常会传出去很远,目标已经完全暴露,王宝玉不敢耽搁,立刻带领队伍向着西南方向撤退,与此同时,徐庶释放了几道浓雾符,让附近的山峦陷入到迷雾之中。

    匈奴兵常年奔走在草原和荒漠,都是追踪痕迹的好手,就在王宝玉大军离开不久,这支队伍就来到了山顶,在迷雾之中一通摸索,随即朝着远征军撤退的方向追了上去。

    不能再放出老鹰,因为这很有可能会泄露行踪,王宝玉的队伍在树林中急速的穿梭,奔走了半日光景,视野忽然变得开阔起来,广阔的大草原出现在前方。

    同时出现在前方的,还有一支匈奴人的队伍,足有五千人,这些人都骑着草原特有的矮马,偏袒着半边肩膀,手握弯刀,肩背功弩。

    “吩咐兄弟们服下封体丸,随我一道冲过去。”王宝玉毫不迟疑的说道。

    士兵们也知道情况严重,立刻服用封体丸,将手中的长剑高高举起,随着王宝玉的一声令下,整支队伍高喊着从树林中突然冲了出来。

    匈奴兵显然没有想到会突然杀出一支队伍,他们立刻拉开了队形,取下弓箭,齐齐对准了这边,试图将这支奇装异服的队伍给拦住。

    王宝玉轻轻一拍御风虎的头,御风虎立刻接连发出几声巨大的虎吼,一股股的气lang瞬间冲向了前方,对方的战马被吓得四蹄乱蹦,马上的匈奴兵还没来及放箭,就纷纷坠落马下。

    “兄弟们,跟我一起冲过去!”王宝玉举起屠龙刀,高喊道。

    “挡路者死!”马云禄和飞云鼠齐齐喊道。

    “挡路者死!”士兵们齐声高呼,凭着一种悍不畏死的精神,直接冲出到匈奴的队伍中。

    刚刚从马上坠落的一员匈奴领军战将,纵身重新跳上马背,挥舞着弯刀朝着马云禄攻了过来,于此同时,另外一员战将也扑向了飞云鼠。

    马云禄一抖手中的骨枪,漫天的光影,其中还夹带着丝丝雾气,朝着这员战将攻了过去,这员战将只觉得前方仿佛有一团迷雾,根本看不清马云禄的枪在哪里,只能凭借风声判断大概,就在他稍微迟疑的片刻,扑哧一声,骨枪骤然刺入胸膛。

    这名领头的匈奴将军,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呼,就被马云禄挑着扔了出去,坠落在草原上,瞪着不可思议的眼睛,死在了当场。

    “哈哈,飞云将军,你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啊!”马云禄开怀大笑。

    “我也正好试试这把逍遥鞭的威力!”

    飞云鼠也立刻跟另一名匈奴将领战在一起,黑蛇筋打造的逍遥鞭,威力更胜从前若干倍,飞云鼠先是在空中甩动几下,发出扰人心神的啪啪声,然后逍遥鞭一个盘旋,匈奴将领猛然觉得手上一空,手中的弯刀就已经被卷飞了出去。

    这,这,匈奴将领惊讶的张大嘴巴,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发生的,眼见扬鞭的将军已至跟前,慌忙拨马向后逃窜。

    “受死吧!”飞云鼠发出一声大吼,逍遥鞭瞬间划出一道黑蛇的影子,将对方的脖颈缠住,微微用力一扯,这名将领的脑袋就飞了出去,剩下的没头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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