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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经顺)
拜新月
拜新月
李端
开帘见新月,即便下阶拜。
细语人不闻,北风吹罗带。
古诗中往往有些短章,言少情多,含蓄不尽。诗人驾驭文字,举重若轻,而形往神留,艺术造诣极深。李端的《拜新月》即其一例。
唐代拜月的风俗流行,不仅宫廷及贵族间有,民间也有。这首描写拜月的小诗,清新秀美,类乐府民歌。诗中既未明标人物身份,就诗论诗,也无须非查明所指不可。以诗中情感与细节论,宫廷可,民间也无不可。
开帘一句,揣摩语气,开帘前似未有拜月之意,然开帘一见新月,即便于阶前随地而拜,如此不拘形式,可知其长期以来积有许多心事,许多言语,无可诉说之人,无奈而托之明月。以此无奈之情,正见其拜月之诚,因诚,固也无须兴师动众讲究什么拜月仪式。“即便”二字,于虚处传神,为语气、神态、感情之转折处,自是欣赏全诗的关键所在:一以见人物的急切神态,二以示人物的微妙心理。“细语”二字,维妙维肖地状出少女娇嫩含羞的神态。少女内心隐秘,本不欲人闻,故于无人处,以细声细语出之,诗人亦不闻也。其实,少女内心隐秘,非愁怨即祈望,直书反失之浅露。现只传其含情低诉,只传其心绪悠远,诗情更醇,韵味更浓。庭院无人,临风拜月,其虔诚之心,其真纯之情,其可怜惜之态,令人神往。即其于凛冽寒风之中,发此内心隐秘之喃喃细语,已置读者于似闻不闻、似解不解之间,而以隐约不清之细语,配以风中飘动之罗带,似纯属客观描写,不涉及人物内心,但人物内心之思绪荡漾,却从罗带中断续飘出,使人情思萦绕,如月下花影,拂之不去。后两句呕心吐血,刻意描绘,而笔锋落处,却又轻如蝶翅。
表面看,似即写作者之所见所闻,又全用素描手法,只以线条勾勒轮廓:隐秘处仍归隐秘,细节处只写细节。通过娴美的动作、轻柔的细语和亭立的倩影,人物一片虔诚纯真的高尚情感跃然纸上,沁人肌髓。这正是诗人高超艺术功力所在。
(孙艺秋)
鸣筝
鸣筝
李端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筝是古代一种弹拨乐器,即今称“古筝”。“鸣筝”谓弹奏筝曲。题一作“听筝”,则谓听奏筝有感,就听者立题。从诗意看,以作“鸣筝”为有味。这首小诗写一位弹筝女子为博取青睐而故意弹筝出错的情态,写得婉曲细腻,富有情趣。
前二句写弹筝美人坐在华美的房舍前,拨弄筝弦,优美的乐声从弦轴里传送出来。“柱”是系弦的部件。“金粟”形容筝柱的装饰华贵。“素手”表明弹筝者是女子。后二句即写鸣筝女故意弹错以博取青睐。“周郎”指三国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将,时称“周郎”。他又精通音乐,听人奏曲有误时,即使喝得半醉,也要转过头去看一看演奏者。所以时谣说:“曲有误,周郎顾。”(见《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这里以“周郎”比喻弹筝女子属意的知音者。“时时”是强调她一再出错,显出故意撩拨的情态,表示注意到她的用心不在献艺博知音,而在其他。
清人徐增分析这诗说:“妇人卖弄身分,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李君(称李端)何故知得恁细。”(《而庵说唐诗》)其见解相当精辟。
此诗的妙处就在于诗人通过细致的观察,抓住了生活中体现人物心理状态的典型细节,将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一种邀宠之情,曲曲写出,十分传神。诗的写法象速写,似素描,对弹筝女形象的描写是十分成功的。
(倪其心)
闺情
闺情
李端
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
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
这首诗,明白晓畅,诗人以清新朴实的语言,把一个闺中少妇急切盼望丈夫归来的情景,描写得含蓄细腻,楚楚动人,令人读了之后,自然对她产生深厚的同情。
“月落星稀天欲明”,起笔描绘了黎明前寥廓空寂的天宇,这里全诗的背景。随后,诗笔从室外转向室内,描绘了另一番景象:“孤灯未灭梦难成。”天已将明,孤灯闪烁,诗中女主人公仍在那儿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她有什么心事?这里已经产生一个悬念。可是,作者似乎并不急于解决这个悬念,而是把笔墨继续集中在那位少妇身上:“披衣更向门前望”。这神情就更奇怪了。她在等待什么?要去看什么?悬念进一步加深。“不忿朝来鹊喜声!”啊,原来是黎明时分那声声悦耳动听的喜鹊鸣叫,把她引到门前去的。“乾鹊噪,行人至。”这不明明预兆着日夜思念的“行人”──出了远门的丈夫马上要回来吗?所以她忙不迭地跑到门前去了。可是,门外只有车尘马迹、稀稀落落的行人,哪里有丈夫的影儿!她伤心透了:一方面是由于失望;另方面她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不忿”(即不满、恼恨)二字,正传达出少妇由惊喜陡转忧伤的心情。
喜鹊是无辜的。当然,我们也不能责怪女主人公无知、任性。长夜漫漫,孤灯独对,该是什么滋味!“不忿朝来鹊喜声!”这不仅是对一只鸟儿的恼恨,这里凝聚着的是对丈夫痴恋的深情、多年来独守空房的痛苦以及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无望的怨叹。
这首诗末一句写得特别出色。它不仅带着口语色彩,充满生活气息。而且在简洁明快中包容着丰富的情韵。诗人作了十分精炼的概括,把少妇起床和后来恼恨的原因都略去不提,给读者留下思索的余地。诗意就变得含蓄隽永,耐人寻味了。
(周锡)
◎胡令能咏绣障
◎胡令能咏绣障
日暮堂前花蕊娇,争拈小笔上床描。
绣成安向春园里,引得黄莺下柳条。
这是一首赞美刺绣精美的诗。首句“日暮”、“堂前”点明时间、地点。“花蕊娇”,花朵含苞待放,娇美异常──这是待绣屏风(绣障)上取样的对象。
首句以静态写物,次句则以动态出人:一群绣女正竞相拈取小巧的画笔,在绣床上开始写生,描取花样。争先恐后的模样,眉飞色舞的神态,都从“争”字中隐隐透出。“拈”,是用三两个指头夹取的意思,见出动作的轻灵,姿态的优美。这一句虽然用意只在写人,但也同时带出堂上的布置:一边摆着笔架,正对堂前的写生对象(“花蕊”),早已布置好绣床。
三四句写“绣成”以后绣工的精美巧夺天工:把完工后的绣屏风安放到春光烂漫的花园里去,虽是人工,却足以乱真,你瞧,黄莺都上当了,离开柳枝向绣屏风飞来。末句从对面写出,让乱真的事实说话,不言女红之工巧,而工巧自见。而且还因黄莺入画,丰富了诗歌形象,平添了动人的情趣。
从二句的“上床描”到三句的“绣成”,整个取样与刺绣的过程都省去了,象“花随玉指添春色,鸟逐金针长羽毛”(罗隐《绣》)那样正面描写绣活进行时飞针走线情况的诗句,是不可能在这首诗中找到的。
沈德潜在论及题画诗时说:“其法全在不粘画上发论。”(《说诗晬语》卷下)“不粘”在绣工本身,而是以映衬取胜,也许这就是《咏绣障》在艺术上成功的主要奥秘。
(陈志明)
小儿垂钓
小儿垂钓
胡令能
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苔草映身。
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
这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很少,因而显得可贵。一二句重在写形,三四句重在传神。“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他打问,就因为看得见他。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他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他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他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他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通过以上的简略分析可以看出,前两句虽然着重写小儿的体态,但“侧坐”与“莓苔”又不是单纯的描状写景之笔;后两句虽然着重写小儿的神情,但在第三句中仍然有描绘动作的生动的笔墨。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陈志明)
◎严维丹阳送韦参军
◎严维丹阳送韦参军
丹阳郭里送行舟,一别心知两地秋。
日晚江南望江北,寒鸦飞尽水悠悠。
这首七绝是作者抒写他给韦参军送行以及送走之后的情景,表现了他们之间的真挚情谊。
诗的前两句是写送行。首句“丹阳郭里”交待了送行地点在丹阳的外城边。“行舟”表明友人将从水路离去。此时,千种离情,万般愁绪,一齐涌上诗人心头。“一别心知两地秋”,“秋”字,表面上写时令,实际上却是表达人的情绪。萧瑟的秋景增添了离情别绪。作者还巧妙地运用拆字法,以“心”上有“秋”说明“愁”。所以“两地秋”是双关语。
诗的后两句写送走之后对韦参军的深切思念。“日晚江南望江北”这一句转接自然,不露痕迹地把前句抽象的离愁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江南”、“江北”,对比照应,突出了江水的阻隔。丹阳在江之南,“江南”──“江北”,既是友人行舟的路线,也是作者目送方向。“望”字传出思念之神态,忧思绵绵,“日晚”暗示思念时间之久,见出友情之深。由“望”自然而然地带出末一句“寒鸦飞尽水悠悠”。这一句写望中所见。通过环境气氛的渲染,表达作者的悠悠情思。由于思念,站在江边长时间的遥望着,秋日黄昏,江面上寒鸦点点,给人增添愁思。可是,就连这使人感伤的寒鸦此时此刻也“飞尽”了,只剩下悠悠江水流向远方。这一切给人以孤独、寂静、空虚的感触。“水悠悠”包含着无限思念的深情。
这首小诗妙语连珠,情景交融,真切自然,既能把诚朴真挚的感情渗透在景物的描写中,又能在抒情中展现画图,做到辞有尽而意不尽。
(宛新彬)
◎顾况囝
◎顾况囝
囝,哀闽也。
囝生闽方,闽吏得之,乃绝其阳。
为臧为获,致金满屋。
为髡为钳,如视草木。
天道无知,我罹其毒。
神道无知,彼受其福。
郎罢别囝,吾悔生汝。
及汝既生,人劝不举。
不从人言,果获是苦。
囝别郎罢,心摧血下。
隔地绝天,及至黄泉,不得在郎罢前。
唐代的闽地(今福建),地主、官僚、富商相勾结,经常掠卖儿童,摧残他们的身体,把他们变为奴隶。《囝》就是这种残酷行为的真实写照。
诗人首先叙述闽童被掠为奴的经过。前三句交代了这种野蛮风俗盛行的地区(闽方)、戕害闽地儿童的凶手(闽吏)以及戕害儿童的方式(绝其阳),极其简练。然后叙述奴隶的痛苦生活。诗人没有列举具体生活事例,而只是并列摆出一种极不公平的现象:奴隶为主人“致金满屋”,本应受到较好的待遇,然而却被视如草木,受到非人待遇。金,极言其贵;草木,极言其贱。一贵与一贱,两相比照,揭露奴隶所受待遇的不合理,写出了奴隶生活的不堪忍受。
诗人并没有停留在这一般的叙述上,接着又透过这一生活现象,把笔触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天道无知,我罹其毒。神道无知,彼受其福。”悲惨的身世,痛苦的生活,使他们的怨愤非常之深,以致连封建社会里视若神圣的“天道”和“神道”,都被他们诅咒起来──都是上天和神灵无知,才造成如此不公平的世道!这里“彼”“我”对举,形象地揭示出对立的阶级关系──奴隶主们之所以能够大享其福,正是建筑在奴隶遭受荼毒的基础上的。这四句心理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奴隶们的思想感情。
以上是对奴隶一般生活境遇和痛苦心理的描绘。“郎罢别囝”以下,诗人抽出一个具体场景,用细腻的笔触描写囝被掠为奴,同郎罢分别时父子痛不欲生的情景。
诗人把囝同郎罢的心理对照来写,笔墨摇曳多姿,错落有致。写郎罢,处处从他违反常情的心理着笔。在封建社会,人们都希望人丁兴旺,又由于重男轻女的习惯,尤其希望生男孩。可是这位做父亲的却后悔不该生男孩,生下后更不该养育他。这看来很“反常”。然而,正是从种“反常”中,才表现了他的断肠悲痛和对孩子的深爱。“人劝不举”一语更进一步说明,受这种野蛮风俗之害的,绝不是一家一户的个别现象,闽地人民受害之惨,受害之广,使人人都心怀恐惧。写囝,则是着力刻画他对郎罢的依恋,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