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质上人》是一首赠送给叫做“质”的和尚的诗。上人,是对高僧的敬称。
既然是送给僧人的诗歌,那么自然要说与佛事相关的话,所以开头便干佛事:“枿坐云游出世尘”。枿(niè;聂)坐,犹言枯坐。这句是说质上人有时打坐参禅,有时云游四方,行踪无定,颇有超尘出世之概。这是写质上人的形象。诗人抓住他的特征,刻画了他的不同凡俗。
第二句进一步写质上人的形象。瓶钵,是云游和尚喝水吃饭不可少的用具。可是质上人连应该随身携带的一瓶一钵也没有。这就更突出了质上人超出尘世的性格,成了飘飘然来去无牵挂的大闲人了。
第三、四句,“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这是从质上人的精神境界去刻画他的形象。他不说一句有关人世间的话。所谓“世缘终浅道缘深”(苏东坡语),在这位质上人身上表现得相当彻底,他完全游离于尘世之外。
诗人对质上人的最无牵挂和最清闲表示了由衷的赞赏,而于赞语之中却含有弦外之音,寓有感慨人生的意味。杜荀鹤所生活的正是晚唐战乱不止、民生凋弊的多事之秋。作为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诗人,面对这样的现实,怎么能缄口不语呢?他虽曾赞羡“万般不及僧无事,共水将山过一生”(《题道林寺》)的生活,但无论怎样也不能象质上人那样口不言一句人间事。所以“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既有对质上人的称赞和羡慕,也有诗人自己复杂心情的流露,字面上意义虽然浅近,而诗人的感慨良深。
《遯斋闲览》中说:“唐人诗中用俗语者,惟杜荀鹤、罗隐为多。”这里说出了杜荀鹤的诗在语言上的特点。这个特点表现在他的近体诗上尤为突出,即通俗浅近,明白晓畅。所以人们说他是把严于格律的近体诗通俗化了。正因为这样,他的许多诗句便在长期流传中成了人们口头的熟语。《赠质上人》也是这样。
(张秉戍)
小松
小松
杜荀鹤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首小诗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掩没在“深草里”。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向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一字千钧,不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勇敢战斗的精神,活脱脱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转大。不是么?──“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发展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先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成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故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能识别出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识”字,故诗人感叹道: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成是栋梁之材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
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描写和议论,诗情和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中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
(何庆善)
比红儿诗(百首录一)
比红儿诗(百首录一)
罗虬
薄罗轻剪越溪纹,鸦翅低从两鬓分。
料得相如偷见面,不应琴里挑文君。
让我们从另一首诗说起:“绊惹东风别有情,世间谁敢斗轻盈?楚王江畔无端种,饿损纤腰学不成。”这是唐彦谦的咏柳诗,它从柳联想到细腰,联想到美人。咏柳说美人,或咏美人说柳,这是一般意义的比方。但咏柳而贬美人(如唐彦谦诗),或咏美人以贬柳,那就不是一般的比方了。这种弱彼以强此的比方,诗家谓之“尊题”(见《升庵诗话》卷八、卷十四)。
《比红儿诗》作者自序说:“‘比红’者,为雕阴(故城在今陕西富县北)官妓杜红儿作也。美貌年少,机智慧悟,不与群辈(禁止)等。余知红者,乃择古之美色灼然于史传三数十辈,优劣于章句间,遂题‘比红诗’。”既择古之绝代佳人与红儿作“比”,又从而“优劣”之,这也就是不折不扣的“尊题”格。诗共百首,把这种修辞法运用到了尽兴尽致。选其一首,是可以尝一脔肉而知一鼎之味的。
前两句赋写红儿的美丽。“薄罗轻剪越溪纹”,是写其服装。古代越地丝织工艺十分著名,而越女浣纱向为诗人乐道。用“越溪纹”以形“薄罗”,就有一种特殊的、具体的美感。“轻”这个动词也用得惬切,它表现出罗的薄而名贵,是不宜造次剪裁的。“薄”的春衫,又间接熨贴出红儿身段的美来。不从正面落墨,而采取侧面烘托,以引起读者活跃的联想,丰富诗歌形象。
古代少女头梳双髻,称鸦髻(或鸦头),取其色之乌黑。“鸦翅”,也就是鬓发。不说鬓如鸦翅,而说“鸦翅低从两鬓分”,就把对象写活了。写秀发而传达出人的丰神,鸦翅低分,一个天真浪漫的少女形象宛然可见。赵执信《谈龙录》提到一个著名比喻,言诗之可贵,在于使人从一鳞一爪而见到“宛然(若)在”的神龙。此诗前两句侧面衬托、写点概面的手法似之。
后两句是在赋红儿之美的基础上,进而引古为譬以“比红儿”。
这里是用西汉著名美女卓文君为比,又从而“优劣”之,说如果司马相如偷看上红儿一眼,就不会费心去弹琴挑逗卓文君了。司马相如之爱文君固然以其貌美,却并不全然为此,同时是因为文君的“知音”,这才有琴挑的韵事。说他看红儿一眼就忘却文君,不亦谬乎?然而看诗要用诗的眼光去看,诗人取喻,往往撷其一点,予以夸张,有时悖乎理反而更为尽情,正所谓“反常合道为趣”。诗人唐突古人,抑卓扬红,却十分有味地写出了红儿美的魅力。
这里我们看到,尊题的写法对于突出主体是有积极的修辞作用的。与“红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是同一个道理。此诗运用侧面落笔和弱彼强此(尊题)的手法,比起正面的刻画,不惟省辞,而且使意境轻灵可喜,在艺术上有可资借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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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种传说,说是罗虬广明年间为李孝恭从事,红儿为籍中善歌者。有一次,他请红儿歌唱。李孝恭以红儿为副戎属意,不许她接受罗虬的馈赠。罗虬恼羞成怒,遂手刃红儿。后来又深自追悔,便作比红儿诗替她传名。但从作者自序是看不出追悔之意的,这本事大约出于附会吧。
(周啸天)
春晚书山家屋壁二首
春晚书山家屋壁二首
贯休
柴门寂寂黍饭馨,山家烟火春雨晴。
庭花蒙蒙水泠泠,小儿啼索树上莺。
水香塘黑蒲森森,鸳鸯鸂鶒如家禽。
前村后垄桑柘深,东邻西舍无相侵。
蚕娘洗茧前溪渌,牧童吹笛和衣浴。
山翁留我宿又宿,笑指西坡瓜豆熟。
贯休是晚唐诗僧,这两首诗是他在农村为客时的题壁之作。
第一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又是多雨的季节,春雨过后喜悦的心情是农民普遍的心情,诗人妙在不写人,不写情,单写景,由景及人,由景及情。这样写,既紧扣了晚春的特色,又称得上短而精。方东树谓“小诗精深,短章酝藉”,方是好诗。这诗在艺术上的一个特色,就是它写得短而精,浅而深,景中有情,景外有人,于“澹中藏美丽”(薛雪《一瓢诗话》),于静处露生机。
贯休的诗在语言上善用叠字,如“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陈情献蜀皇帝》),人因之称他为“得得来和尚”。又如,“茫茫复茫茫,茎茎是愁筋”(《茫茫曲》),“马蹄蹋蹋,木落萧萧”(《轻薄篇》),等等。这诗也具有这一艺术特色。在四句诗中,叠字凡三见:“寂寂”,写出春雨晴后山家春耕大忙,家家无闲人的特点:“蒙蒙”,状雨后庭花宛若披上轻纱、看不分明的情态:“泠泠”,描摹春水流动的声韵。这些叠字的运用,不仅在造境、绘形、模声、传情上各尽其宜,而且声韵悠扬,具有民歌的音乐美。在晚唐绮丽纤弱的诗风中,这诗给人以清新健美之感。
第二首从“山家”一家一户的小环境扩大到周围的大环境。前三句写自然景色。池塘里,蒲草森森,长得茂密繁盛,形成黑压压的一片;微风吹过,带来阵阵清香;一对对鸳鸯、鸂鶒,悠悠自在,嬉戏觅食,就如岸上的家禽一样,一点也不怕人:“前村后垄”犹言“到处”,到处都是一片翠色葱茏的桑树和柘树。这三句中虽无一字赞美之词,然而田园的秀色,丰产的景象,静穆的生活气息已是触目可见,具体可辨,值得留恋。且不说桑柘的经济价值,单说蒲,蒲嫩时可食,成熟后可织席制草具,大有利于人。再说鸳鸯鸂鶒尚且宁静地生活着,何况乎人!这就又为第四句“东邻西舍无相侵”作了铺垫与烘托。而且植物的蓬勃生长,总离不开人的辛勤培植。诗句不言村民勤劳智慧,而颂扬之意俱在言外。
在上述景色秀丽、物产丰盛、生活宁静、村民勤劳的环境里,“东邻西舍”自然相安无事,过着“无相侵”的睦邻生活。没有强凌弱、众暴寡、尔虞我诈、互相争夺等社会现象。很明显,通过农家宁静生活的描写,诗人作为佛门人士,也不免寄托了本人的理想和情趣,这自不待言。
诗的后四句,一口气写了包括作者在内的四个人物,在同类唐诗中,这还是不多见的。这四句从生活在这一环境中人物内心的恬静,进一步展示出山家的可爱。瞧,一条碧波荡漾、清澈见底的小溪,抱村而流,蚕娘在渌溪边漂洗着白花花的蚕茧。牧童哥吹着笛子,声音清脆悠扬;一时兴起,又和衣进入溪水,沐浴在绿水碧波之中。山翁挽着我的手臂,笑容满面,亲切热情地指着西坡那片地对我说,瓜和豆已经熟了,再住上几日就可尝新了。寥寥几笔,把茧白、水碧、瓜香、豆熟以及笛声悦耳的客观景致,写得逼真如画;蚕娘、牧童、山翁的形象,勾勒得栩栩如生,宛然在目,呼之欲出。令人不难想见,蚕娘喜获丰收,其内心之甜美;牧童和衣而浴,其性格之顽皮:“山翁留我宿又宿”,其情谊之深厚。加上“笑指”等词语的渲染,更把山翁的动作、情态、声音、笑貌及其淳朴善良、殷勤好客的性格进一步显现出来;而诗人“我”,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待言,其流连忘返的心情可想而知。更妙的是,诗在末尾用一“熟”字状“西坡瓜豆”,绘出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回应上文满塘黑压压的蒲与到处都是的桑柘,真叫人见了喜煞。全诗至此戛然而止,却留下耐人回味的余地。
比起晚唐那些典雅、雕饰、绮丽、纤弱的诗来,贯休以其作品明快、清新、朴素、康健之美,独树一帜。明代杨慎指出:“贯休诗中多新句,超出晚唐”(《升庵诗话》),真可谓独具只眼。
(邓光礼)
孤雁
孤雁
崔涂
几行归塞尽,念尔独何之?
暮雨相呼失,寒塘欲下迟。
渚云低暗度,关月冷相随。
未必逢矰缴,孤飞自可疑。
这首诗题名《孤雁》,全篇皆实赋孤雁,“诗眼”就是一个“孤”字。一个“孤”字将全诗的神韵、意境凝聚在一起,浑然天成。
为了突出孤雁,首先要写出“离群”这个背景。所以诗人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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