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破坏”的婚姻
时常会有读者因为读了我的某本书或某个专栏,便通过各种途径找来,寻求他们情感困境的出路。网络普及后,访问我的网站,或留言,或写电子信件给我寻求帮助的读者便更多了。其中,约三分之一是涉及婚姻困境的。旧话说:“劝合不劝离”,但是,我既劝合,又劝离。几年间,经过我的手“破坏”的婚姻至少有十几桩了,偶一想及,突然间生出一丝惶恐:我的“破坏”是否都是正确的选择呢?
但我知道,自己在维护别人的婚姻方面也是不遗余力的。哪个应该“破坏”掉,哪个又应该维护,我完全根据自己对这个婚姻的实质与前景的判断而决定。我是否会有判断失误的时候呢?我不敢保证没有,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宗旨,尽心竭力以助人的。
生日在情人节的女孩子
红曾对我说,她的生日在情人节,因此有人说她的情感生活将多灾多难。
红第一次打电话给我的时候便说,希望能够面谈。于是我们在亚运村的麦当劳餐厅里见了面。这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孩子,属于那种清纯型的美丽,一份薄妆无法掩饰其内心的疲惫与憔悴。
红说自己在情感上属于发育迟缓的类型,读大学时有许多追求者,她想都不想便一律拒绝掉,只是因为觉得爱情应该是很遥远的事情。但是那个后来成为她丈夫的男孩子却一直穷追不舍,日久生情,红似乎顺理成章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大学毕业后,红留在了原来的城市,而她的丈夫却到北京发展。两人匆匆办了结婚手续,却并没有开始真正的家庭生活,红还是住在父母家中。
异常感是在丈夫走后半年,第一次回到身边时感觉到的,红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丈夫匆匆走了,说北京还有重要的工作。他嘱咐红找他时打他手机,因为他通常很晚才回租的住处。女孩子总是敏感的,红的心一紧。
红知道丈夫同另一个男同事合租一套两居室。她在丈夫应该到北京的当天夜里打电话到出租屋,合住的那个男同事却说,他曾说要过一个星期才回北京。红又打丈夫的手机,丈夫的声音有些怪,说他已经在北京了,正在办公室加班。
红确信事情不对了,她要搞个清楚。转天,红向领导请了假,来了北京。
红找到丈夫的出租屋,丈夫却不在。在他的房间里,红看到床下有两双拖鞋,其中一双很娇小。在衣柜里,红还发现了几件女性的衣服,以及她称之为“很脏的东西”。
红与丈夫的战争便开始了,那另一个女孩子也参与进了三方会谈。让红感到奇怪的是,那个女孩子同时还有两个性伙伴,而丈夫对此并不介意。丈夫一方面对红信誓旦旦地忏悔,另一方面又对那个女孩子说,他并不爱红。他甚至编造说,他的父亲是局长,红是贪图他家的地位而主动追求他的,红是一个如何虚伪的女孩子,红有过很多男朋友,他和红根本就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过……等等。
一次争吵后,他打了红。
红就是在被打不久之后带着伤痕来见我的。
于是,我劝她选择离婚。我的理由是:
1。 单纯因为丈夫有外遇,不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但红的丈夫的行为却有着许多不可原谅之处。
2。 从他对那个女孩子的谈话中,可以看出他自己是一个极虚伪的人,这与红的单纯与清纯相差太大,我很难想象两人可以调整得很和谐。
3。 从那些谈话可以看出,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没有最起码的尊重。因此,我无法认为他还爱着红。
4。 从和他相好的那个女孩子的背景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开始追求性的新奇与刺激的男人,他猎艳的脚步才刚刚开始,今后此类事件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发生,他不可能从此做到忠诚于红,而红却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
5。 另一个很现实的考虑是,红与丈夫分居两地,而目前看不到结束这种分居的前景,这就更加重了这桩婚姻的不确定性。
我的最后结论是,红与丈夫在大学的象牙塔中开始的感情,与社会生活有太大的不能衔接之处,他们实际上并不了解对方,也不了解自己。这桩婚姻即使再勉强维持下去,也难见回转,所以离婚只是时间的问题,越早结束,对红开始新生活越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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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告别离婚(2)
红还有些不甘心,又做了很多努力,但终于在我们见面后离了婚。离婚的当天,红打电话告诉我,她发现“前夫”确如我所预言,又有了“新的女人”。
拒绝xing爱的丈夫
玲说,为了避免自己的信件被我忽视,她才选择打电报给我。
玲确实成功地引起了我的重视,收到电报后,我立即按着上面的传呼号呼了这个自称“处于生死关头”的女孩子。
玲打长途过来,谈了两个多小时。
玲称结婚之初,她与丈夫的性关系还比较正常,一个月莋爱一两次(我没有告诉她,对于新婚夫妻来说,这也不太正常。)。但是自从怀孕之后,丈夫就再也不碰她了,甚至不愿意与她同床共枕。如今,孩子已经四岁了,丈夫再也没有同她做过爱,也就是说,她已经五年没有性生活了。
玲称自己很渴望性生活。她多次主动要求同丈夫过性生活,但丈夫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被她缠得实在紧了,便好像是要做了,但总是做不成。“因为他的生理变化不行”,玲这样说。但她又告诉我,她几次看到丈夫一个人偷偷手淫,所以他实际上勃起的能力没有丝毫问题,只是同她莋爱的时候就不行了。
玲这时便看到了我那本关于同性恋的书,她怀疑丈夫是同性恋者。她特意去试探,有几次甚至直截了当地问丈夫是不是同性恋者,丈夫的回答是否定的。
玲问我,她的丈夫是怎么回事,她应该怎么办。
我说我必须知道得更多。于是,玲便不断回答我的问题。我进一步得知:玲确信丈夫没有其他女人;玲也无法确证丈夫有同性性伙伴;玲与丈夫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没有深刻的感觉;丈夫的父亲是玲所在单位的最高领导,那个领导很喜欢玲,撮合了这桩婚姻。婚后两人也时常吵架,玲感觉自己从来就没有走进丈夫的内心世界,而丈夫对她也毫不关心。
我当天给玲的回答是:夫妻间的性生活失谐,责任绝不会只在一方。玲有责任再进行一些具体的努力,唤起丈夫的性欲求。我同时给了她一些具体的建议。玲答应去试试。
那之后,每隔几天玲便会打电话过来,告诉我她的努力一直失败。我建议她应该约丈夫一同去看性心理医生,并且将陈仲舜教授的电话给了她。玲后来同陈教授通了电话,但她无法说服丈夫同去看医生。这样,她单方面的努力无法得到配合。
约四个月后,我对她做出了离婚的建议。
我的理由如下:
1。 玲的丈夫是否是同性恋者,与此事无关,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不必考虑。但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五年间没有性生活是极不正常的,无论什么原因,这样的婚姻也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了。毕竟,婚姻中任何一方都有获得性生活的权利,这权利不应该因为莫须有的理由被剥夺。
2。 玲只有二十九岁,她的丈夫也只有三十岁,却已经五年没有性生活了,而且也看不到未来的希望,这对身体健康是极为有害的。而且玲已在陈教授和我的指导下做了能做的各种努力,但还是无法影响她的丈夫,玲有一生都无xing爱的可能性。
3。 我曾建议玲通过婚外xing爱进行补偿。玲坚拒,说以她的观念无法接受。所以,玲如果想重获xing爱,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了。
4。 即使有这么多条理由,如果玲与丈夫的感情很好,这婚姻也还有维系的可能,但他们的情感也从来就没有深刻过,此后更会因为性的不和谐而一步步恶化。
后来我了解到,陈教授给玲的建议,同我不谋而合。
玲在半年后离了婚,那天她打电话给我,让我祝贺她“获得了自由”。
博士妻子与硕士丈夫
他们是读硕士时的同学,一个是一米七二的美人,一个是全校有名的俊男。毕业后,丈夫留在大学任教,妻子又考取了博士。结婚仅仅半年,两个人聚少离多。
这种知识背景的人是不太可能向陌生人进行咨询的,事实上,是那位博士妻子对自己的一位密友倾诉苦衷,而她这密友又是我一位很熟络的读者,便转而向我寻求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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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告别离婚(3)
问题是由妻子提出来的。她认为丈夫不思进取,工作后不钻研业务,反而热衷于赌博,经常是一夜一夜地在外面打牌。
更进一步,她发现丈夫同比他年长二十多岁的校长夫人关系不清不楚。那位校长夫人是有名的“开放女人”,有很多“小弟弟”。凭着女人的直觉,博士妻子确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捉奸”。那位校长夫人竟理直气壮,自己的硕士丈夫却躲在一边不敢出声。博士妻子本来也是很开明的,声称如果丈夫偶有外遇也可以理解,但实在无法忍受丈夫接受这种“老女人”。于是,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两人住在一起的时候,博士妻子嫌丈夫不会干活,对她不够体贴关怀,而她身边的其他男人对她总是唯命是从。妻子是独生女,在家里娇生惯养,在外面也一直被男人哄着护着,而丈夫也是独生子,从来没有学习过照顾别人。
从此,这位博士妻子便动了离婚的念头,声称会有一个连的男人排队等着娶她,自己干吗要和这样一个赌徒泡在一起。另外,她博士毕业后打定主意回故乡,而她的丈夫却想留在北京。
无论是这对夫妻,还是向我咨询这件事的读者,都说不清楚,他们何以会结为夫妻。
我的离婚建议是立即做出的,理由如下:
1。 他们的结合很可能是基于相貌上的相互吸引,属于年龄太轻,不懂得情爱与婚姻的真实意义,加上一些虚幻的浪漫便误入歧途了。这样结合的幼稚性,注定了双方的本质性冲突会立即显现出来。
2。 两个人都是对别人要求太多,而又不肯多付出的自私的人,这实则也是独生子女们普遍面临的问题。当他们在家庭的加倍呵护下长大之后,在学习爱别人与关照别人方面会有一些缺失。但如果夫妻双方不首先去关爱对方,而是要向对方索取,这婚姻肯定好不了。
3。 硕士丈夫赌博的恶习使问题加重了,想让一个痴迷的赌徒觉醒是极难的,而且,目前看不到任何可以将他从赌桌前拉开的力量。而夫妻关系不好等等,又正是帮助他留在那里的力量。
4。 博士妻子是一个在情感上仍然极不成熟的女人,认为男人们都应该呵护着她,这是一种极危险的错误判断,同时使她不可能冷静地对待夫妻关系,甚至男女关系。丈夫的外遇也伤害了妻子的虚荣心,她实际上在潜意识中认为丈夫找了一个让她看不上的女人,是对她的一种贬损。
5。 他们将分居两地,这同样会成为对婚姻的重大威胁。
我的看法是,如果仅有上面一条或二条理由,这婚姻还是有通过认真的努力来修复的可能。但问题是,五条加在一起,这可能性便荡然无存了。所以,他们离婚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如果在结婚仅半年的今天还没有做好准备,那也不必去特意做这件事情。当妻子毕业回故乡,两人分居两地之后,离婚会顺理成章,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地自然完成。
被我“破坏”的婚姻
中国有句老话这样形容婚姻:“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我以为这其实是说,外人实在没有资格对别人的婚姻品头论足。但问题是,中国还有一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所以,对于那些向我咨询婚姻困境的人,我总是坦率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好在我不是营业性的咨询师,完全是以作家身份做这种义务的咨助、发表个人看法,所以无论对与错,估计不会有人来起诉我。
我们生活的时代毕竟不同于二三十年前了,如今离婚已呈普遍化趋势,那些处于婚姻困窘中的当事人无力摆脱,不知如何才能解决婚姻中的问题,他们首先只会想到离婚。毕竟,离婚是彻底而永久的解脱。但问题是,极度的困窘会使人处于非理智状态,只想着解脱后的轻松,从而忽视婚姻中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如果在气头上采取决然的方式,我肯定他们事后会悔青了肠子,至少是怅然若失。
所以,当我意识到一桩婚姻其实是很有价值的,而当前种种看起来似乎是不容调和的矛盾只是表面现象时,我总是竭尽全力维护这桩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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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告别离婚(4)
十八年的婚外恋
哲是一位年近五十岁的商人,同妻子合开一家公司。在一个十分忙乱的下午,他作为不速之客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还是很快被他的讲述所吸引,并于忙乱中沉静下来,听他讲述这段十八年的婚外情。事实上,这是我至今为止直接接触到的维持时间最长的婚外情。
十八年前,哲与他当时的同事H发生了关系,那时他已婚,而H刚刚毕业分配到他的手下。哲的妻子晨,有一次去哲的单位,让她十分惊愕的是,有一个女孩子对她恶狠狠地,存心将水泼到她脚上,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故意撞她,还狠狠地摔门。那个女孩子便是H,晨敏感地意识到H与自己的丈夫有某种关系,但她第二次见到H,却是在十八年之后。
这十八年间,H结婚,又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其间,她与哲的关系却从来没有中断过。哲后来调到别的单位,又到北京工作,十八年间人生几度变迁,不变的是这对恋人隐秘的情感。两度婚姻失败的H,也已然四十多岁了,决定带着孩子独身,哲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
已是私有大公司经理的哲,除了妻子与H,生命中也未曾再有过另外的女人。虽然也不乏追求和乐于与他发生短暂性关系的女人。但是,哲确实再未碰过别的女人。他由此确信,自己是一个很本分的男人。
因为分居两地,哲与H见面的机会其实很少,通常一两个月见一面,最多时八个月未见。我认为这“一日曝十日寒”的约会也是他们感情维持长期不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出现变数,哲极有可能将这婚姻与外遇都一直很好地维持到生命的终点。但是,在哲见我之前约一年,晨确证了这份婚外情的存在。
事件的三方被卷进了为时近一年的痛苦纠缠中,我也先后多次见到了他们。晨第一次见我时,一边哭泣一边出示了三个摔坏的手机,她告诉我,这都是哲与H通电话用的。他一再保证与H断绝关系,却一再地违背诺言。晨对他布下了天罗地网,包括查电话清单,所以他只能用手机。在三个手机都被摔后,晨认为哲用了磁卡电话与H交流。晨挽起袖子,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