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财务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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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财务骗术-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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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鸩捎弥鹑斩⑹械幕峒拼砗捅V祷峒拼怼T谥鹑斩⑹谢峒品椒ㄏ拢糜诮灰啄康牡脑镀诤贤╢orwards)、互换合同(ss)、期权(options)和能源运输合约以公允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价格风险管理中的资产和负债”项,同时将未实现的收益及损失确认在“其他收入”中。套期保值会计用于非交易目的的合约。当用于保值的合约标的与被保值标的价格的变化有较大相关性的时候,即保值合约能起到保值作用的时候,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当发现保值合约不能起到保值作用的时候,停止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对保值合约价值的变化确认收益或损失。也就是说管理层可以主观判断某一衍生工具是用于保值目的还是交易目的。如果是交易目的,就可以按公允价值调整合约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相应的收益或损失。
  根据笔者的观察,目前套期会计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适不适用套期会计,二是适用哪种套期会计,Freddie Mac就涉嫌将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衍生品投资作为套期工具处理,从而推迟确认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列入所有者权益下的资本公积,主要违规情节有如下四种情况。
  1。 隐含期权套期策略
  为了规避借款人提前还贷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2001年1月以后,Freddie Mac就“隐含于按揭资产中的期权”执行了一项套期策略。该策略以利率期权、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旨在为隐含期权公允价值的波动保值。
  Freddie Mac在这一项目上的会计操纵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证券分类的操纵导致了一个连带错误:根据第133号准则“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为交易而持有的证券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不适用套期会计。但由于Freddie Mac曾将部分为交易而持有的证券转为持有到期证券或其他可供出售证券,这对该策略中被套期项目的核算方法产生直接影响。
  其次,根据第133号准则,不论是基于何种目的进行套期,事前建立严密的套期计划、事中进行及时的损益报告是对企业执行套期会计的两个起码要求。前者要求形成“有关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实施策略”的正式文档,后者则量化为至少一个季度对套期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估。Freddie Mac对其执行的隐含期权套期策略既未建立管理文档进行追踪,也未依据准则进行足够的测试以对套期活动的有效性做出准确评估,因此,它按照所谓的套期会计执行的损益估算严重缺乏准确性。

套期会计(2)
在重述前的各季报表中,高达65亿美元其他可供出售证券(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波动损益没有得到及时、恰当反映(即与对应衍生工具的套期利得和损失进行抵消),而是按照第115号准则反映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掩盖了套期活动抵消公允价值波动的有效性。
  2。 固定支出互换
  以2000年12月1日为生效日,Freddie Mac用名义金额为86亿美元的固定支出互换与名义金额为36亿美元的固定收入互换为组合,作为现金流量套期保值的工具。这一项目是Freddie Mac执行第133号准则过渡调整政策的一部分,管理层希望借此减少第133号准则的执行对业绩的冲击,但这一举措同样被证明是一种操纵。
  2001年1月1日,Freddie Mac将原组合中名义金额为86亿美元的固定支出互换中的75亿美元重新指定为新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将名义金额为36亿美元的固定收入互换中的大部分重新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工具。但Freddie Mac同样没有按照第133号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固定支付互换中的66亿美元现金流量套期建立跟踪文档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测试评估。自查报告显示,Freddie Mac利用此项操纵将这66亿美元现金流量套期的利得和损失长期反映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累计掩盖了逾38亿美元的套期损失。
  3。 通过“政府证券结算公司”结算的交易
  2000年第4季度之前,Freddie Mac通过买(卖)国库券或机构债券同时执行回购(转售)协议的方式与单一交易对手(single counterparty)缔结合成的远期合约,双方最终以这些合约的净值为基础进行结算。对于这项业务,Freddie Mac按套期保值会计进行了处理,这并不违背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
  2000年第4季度,Freddie Mac开始通过“政府证券结算公司”(GSCC)对这些合约进行清算,同时继续按套期保值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然而,由于使用了GSCC的交易平台,Freddie Mac可以与不同的交易对手分别签订上述两个协议。这项预期外的交易结构变更维持了远期合约以净值结算的基础,同时有效降低了交易费用。然而,这次变更也代理了特别的影响—远期合约不再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对衍生工具的定义。由于Freddie Mac没有及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交易利润被递延到“累积其他全面收益”,累计减少净利润亿美元。
  4。 “房地产信托投资”套期
  1997年2月,Freddie Mac通过发行普通股和总额为40亿美元的永久股息下调型优先股,成立了两个近乎全资(拥有的股权)的子公司,从事房地产信托投资(REIT)。REIT优先股在两家子公司的账上列为股东权益,在Freddie Mac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利润表上反映由优先股股东享有的收益。
  公认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一家或多家被合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但为了将这些优先股也纳入套期会计的核算范畴,从1998年第4季度起,Freddie Mac改变了上述报告方式,将REIT优先股作为债券列报,同时把股利支出改作财务费用。通过这项操纵,Freddie Mac累积藏匿了亿美元的利润。
  经过事后调查,被Freddie Mac用做利润调节的衍生金融工具多达10余种,累计隐匿利润(抵消损益后)接近50亿美元。除此之外,Freddie Mac还在金融资产转让和证券化、金融工具股价等手法,隐匿了近4亿美元(抵消损益后)的利润。。 最好的txt下载网

套期会计(3)
第四是公允价值确定
  FASB在2006年9月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的市场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付出的价格。这个定义强调公允价值的计量要以市场为导向,并将所有的金融工具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比如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第二层次是交易市场不活跃的金融工具,比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这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参照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采用由客观数据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次是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比如公司授予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这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需要管理层根据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确定。美国第157号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是有顺序假定的,首先看是否适用第一层次的标准,不适用的情况下再逐级向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判断。在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中,第一个层次的计量依据最为客观,而第二和第三个层次带有明显的估计性质。
  FASB157要求公司必须对所有资产和负债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分布做出详细的披露,这样一来,对于华尔街的每一家公司,投资者和分析师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你有多少第三类资产?我不管你的第三类资产包括了什么,不管你标榜你的资产质量如何之高,只要是第三类,它们就只有一个帽子:“毒性资产”,于是第三类资产的估值由“盯模”变为“盯零”,直接零值冲销,这导致华尔街对公允价值会计规则提出强烈抗议,要求停止公允价值计量,保留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可这又被支持公允价值计量的人士批评为这是发烧的人埋怨温度计有问题进而要求修订刻度的荒谬之举。
  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撰文指出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暴露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允价值较之于历史成本加剧了市场的波动。公允价值较之于历史成本更加动态,更能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实时价值,但另一方面也加剧了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化,并通过公允价值计价工具的损益变动加大了收益的波动性。在此次危机中,各金融机构因为持有大量抵押类证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出现了大量未实现(unrealized)且未涉及现金流量的损失。这些损失仅具有会计意义,但这种天文数字的“账面损失”却扭曲了投资者的预期,形成了“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二是缺乏在非活跃市场运用公允价值的指引加剧了市场的动荡。从公允价值的定义来看,有序交易是其运用的一个前提,但在危机中,大量机构被迫变现资产,形成的价格并不符合公允价值的前提,但会计准则中缺乏对此类情况的具体指引,使得会计主体不得不按照不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公允价值计量,进一步增加了“账面损失”额,加剧了“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
  复旦大学施欢欢、鲁直、张文贤在一篇文章中介绍:安然破产案引起了人们对美国能源公司中普遍使用的逐日盯市(mark…to…market)会计处理的关注。逐日盯市会计处理使得能源公司可以把从相关能源合同中获得的将来的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益。逐日盯市会计是FASB允许的,公司通常在每个季度末对能源合同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将账面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同时确认相应的利得和损失。因此,管理层在使用逐日盯市会计的时候具有很大的操纵空间。依据GAAP,基于公开交易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好的根据,应被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如果市场报价不能得到,GAAP要求公司基于市场中可得的最好的信息估计公允价值。由于很多能源交易合同的市场报价不存在,公司必须根据市场上相似的合同和估价技术的结果来确定价格。当使用估价技术或模型时,公司用于估计价值的最好的信息包括近期的现货价格和远期价格。能源价格曲线表示能源商品1~5年的远期价格。这是从市场中可以得到的。很多能源合同期限超过5年,因此,只有很小一部分的能源合同有直接可得的公允价值。超过5年的远期价格必须估计,所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常,从长期看价格更具有稳定性。安然披露用于估价其能源交易合同的市场价格反映了“其在考虑多种因素后的最佳估计,包括标准合约交易价、场外交易报价、时间价值和合同保证的不确定因素等”。但由于对于如何确认能源合约是否出于交易目的以及如何确认能源合约的公允价值均存在管理层主观判断的因素,投资者很难通过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只看财务报表很难看出安然的盈利质量到底怎样。
  小结
  综上所述,金融工具会计目前是技术难度最高也是最有争议的会计领域,金融工具最理想的计量属性当然是公允价值,但是公允价值的虚拟属性导致了其结果的主观性。为此,金融工具不得不在现实和理想之中做出妥协,于是有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分、衍生品投资工具有套期和非套期之分、套期会计又有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之分,公允价值本身也有三种的估值模式,这样导致金融工具会计如梦如幻,漂移不定,进一步增加了金融工具会计的可操纵性。笔者认为,金融工具要减少操纵,必须减少人为的分类,如所有衍生品投资工具统一用公允价值计量,套期会计与非套期会计没有差异,即取消套期会计准则,这样才有可能使混沌的金融工具会计保持清晰,减少执行层面的误操作和乱操作。
  

商业
一年前,网友花农曾在中国会计视野CPA之声发表了系列质疑联销收入确认的帖子,他怀疑中国百货、零售行业的联销模式(店中店、专柜等形式)收入确认有误,因为中国百货、零售企业收入确认普遍按总额法,而不是境外流行的净额法:
  联销指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店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百货店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销售。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百货店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供应商按售价扣除与百货店约定的分成比例后开具发票给百货店,百货店在商品售出后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结转毛利。
  花农等认为,百货(超市)只是提供了场地及收款等服务,商品的风险和货权并没有转移至百货(超市),故百货及超市只能按净额确认收入,百货(超市)提供的不是商品销售行为,而是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但是也有部分网友认为百货(超市)不是单纯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在与消费者交易时,是以卖方角色出现的,不是居间角色,故符合销售商品条件,应全额确认收入。
  对此争论使笔者联想起国内对代理销售的收入确认,目前对代销有两种会计处理,如果是视同买断,则受托方全额确认收入;如果是收手续费,则受托方净额确认收入。全额法下是商品销售收入,而净额法下是劳务收入。将联销与代销联系一起,我们发现联销更像收到手续费方式的代销,是视同买断的代销,故按中国代销会计惯例,也该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可是由于联销会计惯例,国内对联销基本都采用全额法确认收入。那么联销模式下到底该如何确认收入?
  总额法与净额法之争不仅存在于商贸企业,最近又有两家拟上市公司碰到相似问题,一家是交运行业,涉及车辆挂靠的收入确认;另外一家是现代服务业,涉及终端销售管理团队的收入确认。去年笔者还曾质疑过一家现代物流企业的收入确认相似问题。
  交运
  2009年11月25日过会的富临运业主要收入为客运站收入和客运、货运收入,在客运车辆中,大部分是挂靠的,且车辆所有者是个人,富临运业对挂靠经营车辆的收入采取净额确认法,即只计算扣除大部分费用后的“运输管理费收入”,导致挂靠经营的毛利率高达80%。江西长运责任经营模式与富临挂靠模式相似,但是按照全额确认收入,毛利率只有30%。
  运输服务费业务 毛利(万元) 1  2  1  1 
  毛利率
  网友认为江西长运还是很客观地把自己的业务分为公经营和责任经营,并且责任经营在主要方面没有违反挂靠车辆的有关规定。而富临运业1 518辆车在人事关系、财务关系、收益分配等主要方面都违反了有关规定,是*裸的挂靠经营,但是却大言不惭地号称“公司化经营”。
  服务
  创业板2009年国庆节之前过会29家,第一批集体上市28家,只有一家公司落单,且该公司可能也缺席第二批创业板集体上市名单,这家公司就是从事整合营销的华谊嘉信(第一批上会有家娱乐业华谊兄弟,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关联),该公司之所以落单,在于其收入确认政策被管理层怀疑不当,要求将净额法改为总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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