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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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书-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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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厌旧可以理解,如果有条件买多少件衣服都不会遭人唾骂,顶多说她奢侈,嫉妒她有钱罢了。但把喜新厌旧用在女人身上就不行了,这不仅仅是用错地方的问题,而涉及到了人品和道德等问题。
  其实细想想,哪个女人没有年轻过,鲜亮过?年轻的女人曾经都是丈夫的宝贝,但琐碎的日子过长了,鲜亮的面容被油烟污染了,脸上的皱纹也变多了,新的便成了旧的。审美疲劳也由此产生。婚姻围墙外各种美丽如画的景色穿梭来往,围墙内的男人却连多看一会儿的可能都没有,难免心生遗憾。可离婚后就不一样了,出了围墙,和众多美女走在同一条路上,左边望一眼,右边看一下,顺路了,还能相伴走一程,之后各奔东西继续赶路。此等自由惬意的生活二手男人怎能甘愿放弃?
  有孩子的男人不再婚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看多了再婚家庭中孩子与后妈相处不良的例子,害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孩子是婚姻家庭破裂之后最无辜的受害者,对孩子来说,父母只有一个,就算别人对自己再好也难以替代他们。而且,很多孩子对后妈有着严重的抵触心理,认为这个女人就是导致父母分开的罪魁祸首,自然不会给她好脸色看。脾气再好,再爱孩子父亲的女人也难以忍受非亲生子无休止的挑衅和折磨。所以,夹在孩子与第二个妻子之间,男人很不好受。
  太多的反面例子让带着孩子生活的男人对再婚望而却步,宁可一个人拉扯孩子也不愿意给孩子找个后妈。
  男人再婚其实并不难,关键就是看他想不想,而女人则不同,尤其是带着孩子的女人。这类人不再婚考虑最多的无非是孩子问题,怕再婚会对孩子产生某些不良的影响,还害怕再婚会再次受到伤害。有时候即使想再婚都不可能,因为世俗依旧对二手女人存在着很大的偏见。
  说到底,到底该不该再婚完全要视个人的情况,权衡利弊之后再做出选择。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大事,尽管第一次婚姻失败了,但还是要慎重地将第二次婚姻关把好。
  在再婚之前,首先要分析上次婚姻失败的原因,只有找到源头才能处理好问题。如果是因为个性弱点导致婚姻破裂就要问自己能否改正这一弱点,如果无法改正,就要分析找个什么样的人能避免与自己这一个性弱点相冲突。最重要的是,离婚者要明白一个巴掌拍不响,婚姻关系的破裂不可能是一方的过错。人无完人,即使是圣人都不可能一点错误都不犯。所以,一次婚姻的失败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能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重拾找回幸福的信心和勇气。
  婚姻没有固定的模式。甲和乙可能在一起会水火不容,但甲却能和丙水*融。第一次婚姻失败的人,完全有可能用一种更加明智的心态去创造新的生活。不管是单身还是再婚,二手男女的路都还很长,怀着信任、理解、宽容的心去看待一切,才会寻找到上天赐予的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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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谁都可以(1)
在社会的节奏加快,快餐文化日益疯狂的时代,爱情、婚姻都快餐化了。结婚手续简化,两个人只要想结婚马上就能领到红本,但如果双方又后悔了,红本马上变绿本,离婚了。离婚手续简单化,只要夫妻双方拿着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民政部门,用不了十分钟一切就搞定了。现在的年轻人,上午结婚下午离婚的早就屡见不鲜了。
  夫妻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那是现代社会的事,在古代社会,基本上都是实行的专权离婚制度,即丈夫享有离婚的特权,而妻子则没有。
  在古代,婚姻是缔结两性之好的概念,离婚就等于断绝情分,因此又叫做“绝婚”。而男性在古代社会中各个方面都处于主导地位,其离婚权也往往无限扩大。与此相反,妻子的离婚权本来就小,在实践中又受到很多限制,最后还得丈夫批准才能通过,而且离婚后社会舆论压力又太大,因此很少有女性主动提出离婚。
  早在先秦时期,丈夫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休掉妻子。比如孔子休妻。孔子对饮食特别挑剔,菜的季节不对他不吃,烹调的方法不对他也不吃,用的佐料不对他还不吃。就因为嫌他老婆做饭不好吃就把她休掉了。放到现在来看,这个理由实在是过于荒唐离谱了。可就当时来讲,男人是“天”,男人说话,女人压根就没有反驳的份儿。男人要休妻,妻子更是不能有任何怨言。孔子其后两代,他的儿子和孙子不是休妻,便是与妻子分居。在孔家儒学门生中,孔子的大弟子曾子,曾子的门人子思,都有休妻的经历。据记载,儒学传到第四代大师孟子这儿,如果不是孟母阻拦,孟子也差点把老婆给休了。
  孔子的弟子曾子算是得了孔子的真传,休妻理由居然也是大同小异,说是妻子没把梨蒸熟。曾子的老婆比孔子的老婆胆子要大些,有点较真,直接问曾子梨不熟符合“七出”中的哪一条。曾子颇感无奈,据实相告。如果夫妻感情深厚,一个梨子熟不熟很重要么?显然不重要,那么曾子执意要休妻肯定是因为就是想休,就是不想要这个老婆了。当时曾子还和他老婆说,如果我找一个恶毒的理由休了你,你以后还能嫁人么?潜台词就是:我已经对你不错了,没有害你嫁不出去的心思,所以你就聪明点接受这个理由,赶紧打包回娘家去。曾子的老婆思来想去觉得曾子说的有道理,于是乖乖地收拾东西回娘家了。
  历史上有记载的大都是名门贵族离不离婚,对平民百姓的婚姻状况却很少有人关心,但还是有些有趣的事被记了下来。据说宋家有个女儿要嫁人,出门之前父母教授她一些为妇之道,其中谈到,结婚是很麻烦的一件事,而离婚却很容易,夫家随便一个理由你就要卷铺盖走人了。所以要趁被休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把夫家的财产一点点藏起来,然后拿到娘家来。到时一旦被休,也不算亏本了。谁知这个姑娘动作太大被公婆发现了,结果不但被休了,最后连一个铜钱也没拿到。
  不过离婚并非儿戏,多了也影响家庭稳定,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后来就有人出来限制离婚了。齐国的管子提出“士三出妻,逐于境外”,意思就是说国家的工作人员只有三次换老婆的机会,再多就说明你品德有问题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见色起意,见异思迁,为人不可靠。这样的人,领导不信任,国家也不敢用,只好驱逐出国了。。 最好的txt下载网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2)
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妇女也能嫁三次,不能多嫁。如果一个女人老被休,那就说明这个人不贞不顺,对她的惩罚不是驱逐出境,而是让她去捣谷子,脱脱胎,换换骨。
  到了秦国,商鞅变法也主张夫妻关系稳定,不搞“内讧”,鼓励多生小孩,多种树,把精力都放到祖国的统一大业中。
  从总体来说,社会越发展,制度越健全,人们对离婚的态度也越谨慎。尤其是唐代以后,佛教盛行,因果循环,生死轮回的观念深入人心,让人们对女性、对婚姻的看法有了改观。如果不是犯了“七出”或其他的大错,男人是不能随便休妻的。像孔子、曾子那样以荒唐理由休妻的人也要遭到世人的非议。
  唐代诗人崔颢年轻时恃才傲物,*不羁,行为不检点,喜欢赌博,喝酒也没有节制。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他喜新厌旧,娶妻子要挑貌美如花的,等到厌倦之后就抛弃或者休掉。因为当时休妻已经不怎么普遍了,如果对妻子不满意,大多就是冷落妻子,再娶几房小妾,可崔颢做法比较绝情,直接就将其休掉了。据记载,他娶了三四个老婆,当时的人都认为他“无行”。
  进入宋朝之后,尽管程朱理学大行其道,对妇女的压榨和剥削已经到了相当残酷的程度,但离婚依旧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士大夫们轻易是不能休妻的。司马光提出“夫妻以义合,义绝则离”之后,马上遭到了士大夫的群起反对。
  明朝以后,离婚更是被视作不祥之事,甚至连代写离婚文书也被认为是有损阴德。民间流行“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俗语,所以一般人宁愿多纳妾,也不会休妻。当时社会以一妻多妾为荣,多子则多福。真正是妻妾成群,嫡庶一家,其乐融融,到处一片祥和的景象。当然这是有钱有势的人才做得到的,一般百姓人家能一妻一妾就很不错了。
  男人休妻的历史经历了随便一个理由随便休,再到符合“七出”才能休,到最后轻易不休的过程,这一过程完全由男人主导,男人想离婚就离婚,想纳妾就纳妾,女人几乎没有离婚的权力。但历史上还是有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记载的,最早主动提出离婚的就是姜太公的夫人马氏,再晚一些的就是汉朝的朱买臣马前泼水的事。
  汉朝的朱买臣满腹经纶却没能得到功名,只能以打柴为生,后入赘本地刘二公家当了上门女婿。因为贫富差距,夫妻俩经常吵架。刘二公嫌朱买臣不思进取,要女儿想办法让朱买臣休了她。一天大雪纷飞,无法上山砍柴,朱买臣刚进家门就遭到了妻子的无情奚落和恶毒咒骂,并坚决索要休书。朱买臣一气之下写了休书。不过据说朱买臣的妻子这么做是为了激发丈夫的上进心,后来朱买臣做了官,刘二公父女二人还曾登门谢罪,请求原谅。但朱买臣并没有原谅他们,还在门前泼了一盆水,称水能收回来就和前妻复合。后朱买臣的朋友王安道将事情和盘托出,朱买臣心生惭愧,才回心转意。朱买臣将前妻和她后来嫁的丈夫接到了太守府加以奉养,但没多久前妻就自杀了。
  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例子本就不多,而且提出来还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据说颜真卿任临州内使的时候,当地有一名叫杨志坚的书生,由于家境贫寒,妻子难以忍受,向其索要休书。杨志坚无奈赋诗一首,内含同意离婚之意。他的妻子拿着这首诗到了临州,请求官方能允许她再嫁。这件事情后被颜真卿获知而大发雷霆,认为杨志坚妻子主动提出离婚实属“伤风败俗”之举,打了她二十大板才允许她再嫁。杨志坚的妻子虽如愿以偿离了婚,但却没有得到道义上的支持,不但挨了板子,还成了反面教材。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3)
本就势单力薄的女子能提出离婚也算是勇气可嘉了,但社会风气根本不允许女子提出离婚,不但不允许还要受到惩罚。这样的情况让本来有意提出离婚的女人都不敢开口。主动提出离婚的女人越来越少。即使真的离了婚,这些女人还要面对父老乡亲背后的指指点点,日子也不好过。
  如果说朱买臣、杨志坚的老婆提出离婚的理由不正当,有嫌贫爱富的嫌疑,那么有正当理由提出离婚的女人能如愿离婚么?结果还是不能。
  元朝时期,有记载说清平县有个叫樊裕的人状告自己的女婿偷盗,要求女儿和他离婚。清平县有关部门却以丈夫没有休妻之意,妻子不能反弃丈夫的理由驳回了这一请求。即使是贵为宰相,也难以让女儿离婚。北宋年间宰相向敏中的女儿卧病在床,女婿皇甫泌却终日不在家,在外花天酒地,向敏中不得以向皇帝请求让女儿和皇甫泌离婚。向敏中以为可以依仗皇帝的权威使自己女儿离婚,但结果却不了了之。
  现代人离婚程序极其简单,俩人商量好了,到民政部门把证一换就算完事。然而这都是社会发展,法制健全的结果。在古代,最初的离婚都是口头协议,到后来在法律上才有离婚的程序。
  春秋战国时期,如果是普通百姓休妻,只要请人到女方家,告诉女方家长把事情一说就行了。这“说”可是有讲究的。双方的说法要谦虚一些,要说是自己配不上人家的女儿,女方家长也会谦虚地说是自己的女儿不好。双方谦虚来,谦虚去,就把离婚这事儿给敲定了。贵族的离婚过程也大同小异。如果双方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那当初女方嫁过去的嫁妆定是为数不少,在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把这些嫁妆还给女方。
  由此可以看出,此时的离婚完全属于个人的私事,双方家长打个招呼就行了,无须经过官方认可,也没有任何律法规定离婚的程序。
  离婚列入律法是在汉代。当时的《九章律》规定离婚时男方要归还女方的嫁妆。但具体有哪些程序,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考证。总之从此以后,官员要想离婚似乎都要请求皇帝或有关部门批准。
  在唐代,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只要丈夫及双方家长签字,并经邻居作证后,离婚就生效了。女方愿不愿意离婚都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如果是女方要求离婚,那情况就要复杂得多。妇女首先要征得男方的同意,并做出书面证明,然后再呈请官府批准,这才能离婚改嫁。如果丈夫失踪或逃亡,妇女无法获得丈夫的同意,则可直接请官方批准。这时,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官方手中,官*得理由充分,合法,就可以在丈夫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如果官方不想让妇人离婚,那她只能等丈夫回来或守寡至死。
  宋朝的离婚证书是由丈夫写好后交给妻子,如丈夫不会写字就用打手模代替。在古代,寻常百姓会写字的人少,所以打手模的居多。到了元代,手模式的休书无效了,必须明立休书离婚才能生效。不过民间对手模的信任度还比较高,除了书写文字外,离婚证书上的手模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如果双方父母在世,仍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且休书也需要证人,最后经官方批准后才能生效。
  休书的具体格式虽然各个朝代都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没什么变化。在敦煌发现的唐代离婚文书中休书被叫做“放妻书”,内容大致是先摆清夫妻结合与分手都是前世的姻缘,应该好聚好散。丈夫还祝愿妻子在离婚后能找一个更好的男人当老公。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4)
宋代离婚文书也是先将妻子猛夸一番,然后再说实在是两人没什么缘分才分手,但也说不上谁怨谁的问题。最后也都祝愿妻子能找一个更好的男人。文中通篇不提离婚的真正原因,完全将“君子绝交,不出恶声”的美德发挥到了极致。
  在清代,律法中明确规定,官员休妻,如果妻子曾受过册封,要向刑部申请,经刑部审批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才能准予办理离婚手续。如不符合规定强行离婚的,要按律治罪。但如果是平民就没那么多说头了。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婚姻包含有很多的层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它不仅是两个男女的结合,还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因此,离婚并不仅仅意味着取消夫妻二人的关系,而是取消了两家人的关系。但也有离婚之后,仍保持两家关系的。据《左传》记载,齐桓公要求与叔姬分手,但并不绝婚,这得到了鲁文公的同意。又如曹操和丁夫人两人吵架,曹操便将丁夫人休了,但并未绝婚,不过是想冷处理一下,让丁夫人好好反省反省。一段时间后,曹操想重修旧好,便来到丁妇人处献殷勤。谁知丁妇人却将曹操休妻当真了,真正想与曹操恩断义绝,对曹操不理不睬。曹操此刻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于是便与丁夫人正式绝婚,立其妾卞氏为正妻了。
  另外,如果夫妻中一方死亡,并不意味着两家婚姻关系的终结。如果要断绝两家的关系,还要写正式的休书。不过话又说回来,写了休书又如何呢?两家早就因婚姻关系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双方有子女的,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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