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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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书-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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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如果夫妻中一方死亡,并不意味着两家婚姻关系的终结。如果要断绝两家的关系,还要写正式的休书。不过话又说回来,写了休书又如何呢?两家早就因婚姻关系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双方有子女的,按法律男孩要归夫家,女孩大多归夫家,也有随母亲的。但无论判给谁,母子、母女关系都不会中断,历朝历代的法律对此也是予以保护的。如果离婚之妇死了,子女也有服丧的义务。儿子如果将来有出息,遇到有封赠或恩荫之事,被休的母亲也是能借上光的。
  离婚作为调节夫妻关系的最后手段,在古代基本是以男子为主导的。男人有很多离婚的理由,并将这些理由无限扩展,基本上是想离就能离。而妇女只能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环境下才有权离婚,而且还要有特殊的理由,即使这样,妇女的离婚权还是得不到官方的支持。
  男人离婚后可以再娶,娶几个都没人说闲话,但离了婚的女人却常常受到歧视和非议,再婚也很难。如果嫁得是有钱有势的大富之家,妻子费心劳力操持家业不说,被休之后还没有一点好处,夫家的财产更是半毛钱也捞不到。碰上蛮横不讲理的主,孩子都不让看。
  纵观离婚的发展史,从中不难看出女性地位在男权社会中的低下,无论如何,婚姻中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女性。毕竟婚姻是女人的第二生命,离开第二生命,女人孱弱的身躯能抵挡多大的风雨?好在社会发展,女性独自扛起了头顶上的半边天,男女终于可以公平地处理离婚了。
  

闲话古时婚姻中的“革命”(1)
婚姻和爱情一样,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谁离婚了,谁再婚了,都能引起周遭人的热切关注。有人刨根问底,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扼腕惋惜,也有人大发感慨。人们喜欢议论别人离婚。因为在他们看来,离婚和再婚绝非个人的私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年龄不结婚就成了“公害”,谁看到谁就有责任消除它。于是,一群群以消灭单身为己任的媒婆们整装上阵了。同样的,已婚男女各奔东西也多少要有人劝几句,好像他们离婚有碍“市容”一样。
  说一千道一万,古时的离婚和再婚都是婚姻中的“革命”,如此受人关注主要还是因为婚姻在国人心中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婚姻就是把一男一女结为夫妻。所谓夫妻,从字形上看也是有一定意思的。“夫”是一人正面而立,头上插了一根簪子。而“童子披发,成人束发”,故“夫”就是成年男人的意思。在甲骨文中没有“妻”这个字,只有“妇”,所以夫妻,也叫夫妇。但准确地说,妻只是妇的一种,因为妇还包括妾。虽然妻妾同属妇的范围,但妻的地位是远远高于妾的。从字形上看,妇是一个女子手拿一把扫帚,妻则是一个女人头上戴了装饰品。这个头戴“凤冠”的女人自然要比手拿扫帚的女人高贵。古语言“妻,妇与夫齐者也”,也就是说,妻是妇中唯一可以和夫平起平坐的人。
  在古代,男女订婚都在成年仪式上举行。在这个仪式上,男人要束发加冠,女人要束发加笄。束发加冠成为夫,束发加笄成为妻,这样的夫妻就叫“结发夫妻”。
  再来看看妾。妾的本意是女奴,起初也一般都由奴隶之女充任。女奴和奴女是没有资格参加成年礼的,也没有人为她们举行这种仪式。有资格参加的只能是贵族的女儿,她们的头上才能戴簪子,也才能成为*。女奴和奴女只能成为人妇,天天操着扫帚扫地。
  婚姻不仅意味着“成人”,还意味着“成家”。“成家”在中国可不是件小事。中国传统社会有“以家为本”的伦理道德观,家固则国宁。而使家庭稳固的办法就是让每个人都有事干,有饭吃,还要有配偶,有个家室。有饭吃就不会闹事,有家室就不会出事。所以一个人按时成家,大家才放心。所有人能按时成家,社会才安定,天下才太平。
  成家的标志就是成亲,也就是“合二姓之好”。国家是建立在无数家庭基础上的大家,如果一个个小家都成了“亲”,那整个国家就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好说话,好办事,也好统治。
  婚姻意味着成人,成家,成亲,个个都不是小事,似乎它关系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传统社会对离婚和独身持反对意见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离婚破坏了成亲,独身则是拒绝成人,两者都会对家庭这个国家的根本产生动摇和颠覆,往严重了说还会造成社会*。婚姻既是合二姓之好,那离婚就是结二姓之怨,至少可以说是绝两姓之好了。生活中不少见,夫妻离异往往出现两个家族之间的仇恨和敌对,甚至引起祸端,引发纠纷。这种结果造成的影响是极其严重的。
  当然也有不一样的文化传承,如西方社会,他们认为婚姻完全是个人的事,离婚、再婚都无法对别人造成伤害。而在中国社会,每个人的身份、地位、权力、义务、责任、荣誉都和他的家庭有着紧密地联系,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家庭。这样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离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对女方家族而言是非常有损颜面的。对于他们而言往往意味着自己的女儿“不好”,有问题,没准是家教问题,为人父母的自然会觉得脸上无光。自然,谁还会觉得离婚是好事?既然如此,人们当然会表示惊诧,甚至是反对。

闲话古时婚姻中的“革命”(2)
中国人是主张凑合的,“好死不如赖活”。凑合凑合得了,好好的,离什么婚呢?一旦一对夫妻不愿意凑合了,那人们得出的结论便是“出事了”。
  到底出什么事了呢?可能是性格不合、经济问题、男女双方家庭关系问题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在众多的臆测中,人们想当然得出的离婚原因往往与“性”有关,因为性而离婚。比方说夫妻中的某一方有性功能障碍,或者是有一方或双发在外面有了情人等等。也是,性是神秘的,总能引发人们的好奇,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而外遇有时富有戏剧性,刺激着好事者的窥探欲。
  从某个角度看,离婚的原因使得离婚更加为人关注,更加为人前人后所窃窃私语。而这几乎就是国人之本性,自古就有。前面已经说过,古代的离婚一般都是男方提出,离婚的理由也是人所共知的“七出”之条。因为是男人主导着社会,所以基本只听有休妻,难闻有休夫的,离婚的理由当然也就是针对妇人而言的。
  妻子犯了礼法中的“七出”之罪而被休,所以休妻又叫出妻。在周朝就已经有了的“七出”之条有着浓厚的中国文化色彩,不孝顺父母、无子、淫僻、恶疾、妒忌、多口舌和盗窃,犯了哪一条都罪不可恕。
  不孝顺公婆被排在了“七出”的首位,这无不印证了中国对孝的重视。百行孝为先。在传统的礼仪道德中孝顺排在首位,而不孝就是罪孽滔天。妻子一定要孝顺公婆,否则就会被休,这条合情合理。可有时候事情不是黑白两分明的。妻子未必是不孝顺,也许只是公婆不喜欢儿媳,如果是那样即便她怎么孝顺都是不孝顺,也是要被休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妻子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功用就是传宗接代,连这一功用都没有,那也只好被休了。在古时,由于无子性质严重,即使妻子出身高贵、相貌出众,有时也难逃被休的命运。
  淫僻指妻子有放纵*的行为。这有两层意思,一是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另外一层就是*旺盛,弄得丈夫元气大伤,肾虚体弱。这两点都是“失德”的表现,所以必须休掉。淫僻一直排在“七出”的第三位,到了唐代甚至一度升格到了第二位。清朝律法虽然将其排在了第三位,但附加的条文中明确指出了犯其他各条都有商量的余地,唯独犯这条“格杀勿论”。面对犯了淫僻的妇女,即使丈夫不愿意将她休掉,其家族也会强行令其休掉。
  恶疾是“七出”所有条目中最无道理的一条,妻子一旦身染重病,就可能面临被弃,这是何等残忍无奈的事情。
  妒忌是指不容许丈夫和其他女子交往,或在自己“无出”的情况下不允许丈夫纳妾,这也算不守妇德。在男尊女卑的宗法社会里,女子妒忌不仅败坏了夫家的名声,也扰乱了家族的秩序。这是对男权的挑战,对宗法伦理的反叛。为了保护家族的稳定,为了维护男权,“只好”将那些嫉妒心强的妻子休掉。
  那些好叨叨的女子们在古时可要管好自己的那张嘴了。按照“四德”中“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该沉默寡言。按照那时的说法,妻子多言容易离间家庭关系,导致家庭不和。在公婆面前多嘴,是“不恭”;在丈夫面前唠叨,是“不顺”;在姑嫂妯娌之间说闲话,就是“不和”。所以多口舌者是一定要被休掉的。 txt小说上传分享

闲话古时婚姻中的“革命”(3)
“七出”中最后一条盗窃在现在看来实在是莫名其妙。都说夫妻是一家,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可在古代,你的就是我的,而我的还是我的。妻子进入夫家拿了夫家的东西就是盗窃,即使是娘家赠与的也要交给婆婆,否则就算私藏财物,一旦被发现也会有被休的命运。
  古时离婚的理由显见有男尊女卑的社会特色,对女性来说,只要她们稍有不慎就有被休掉的危险。当然,随便休妻政府也是不允许的,所以就出现了限制男人休妻的“三不出”。所谓“三不出”就是“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有所娶无所归”就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经没有本家亲人,如果休妻就会让女子无家可归,所以这种情况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之后和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与丈夫有了兄妹情分,如果休了她就是忘恩负义。“前贫贱后富贵”则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后变成富贵,如果休妻,就是势利、背德、没良心。中国人历来讲究贫贱之交不能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反对见利忘义、喜新厌旧,所以“三不出”中最得人心的就是“贱娶贵不出”。一旦有人违背了这一原则,必然会遭到舆论的公开谴责。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甚至是将来,人们因何离婚都会有各种各样的闲话。
  离婚闲话多,与之相伴,再婚闲话也定不会少。从古至今,鳏夫续弦、寡妇再嫁也是人们热衷谈论的话题,长久以来人们的内心深处已经认定再婚不是什么光荣和体面的事,于是再婚遭到非议也就难免。童男娶寡妇,处女嫁鳏夫,在众人心目中前者是“捡别人穿过的鞋”,后者则是去做了“填房”。干了这种事情的,男的多半被定义为没本事,女的多半是“嫁不出去”的无奈之举。
  最容易招惹闲话的再婚是双方都有子女的。有子女的人再婚原本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其中涉及到如何与孩子相处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说是世界性的话题,不过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此。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婚姻的主要目的。既然婚姻的目的已经完成,那么为什么要再婚?好好领着子女过日子,把他们抚养成人不就得了。所以,已经完成生育任务却还要婚嫁,那就只有一个理由……“性”,这个理由在别人看来是极为羞耻的。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性只有以生育为目的才合法,才道德,除此之外的性都属于“*”的范围,是会遭人闲话的。如果双方年龄较大,闲话则更多了。“一把年纪了,还不安分”这样的话是轻的。如果老夫娶了少妻,闲话更是刺耳。什么老的自然是老不正经,娶了个那么年轻的老婆,小的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什么自古嫦娥爱少年,有哪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甘愿嫁给老头子?如果不是品行不好,早就失身,就是不能嫁给童男,要么就是另有所图等等。
  婚姻“革命”的闲话扯了几千年,至今还有人抓着它不放。人言可畏,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人,因此,男人女人的婚姻“革命”总是充满波折。当下,时代的进步让可嚼舌根的话题越来越丰富,闲话的内容变得更加丰富了。值得庆贺的是,想闹“革命”的男女多多少少找回了婚姻自主,他们为追逐幸福而冲破闲言碎语的勇气越鼓越足,要彻底革婚姻的命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走出现代“围城”(1)
古时的离婚着眼于“七出”之条,而当代的离婚关键词则是“围城”两字。
  钱钟书将婚姻比作围城,里面的人像逃避瘟疫一样,争先恐后往外走,而外面的人却挤破了头,拼了命想进去。结婚生子繁衍后代,千百年来寻常百姓都经历着这一普通的生命步骤,周而复始。然而,这一普通的事情什么时候又成了不普通,让人这样又爱又恨呢?
  现实生活中,人们渴望拥有幸福的家庭,能够夫妻和睦,像王子和公主一样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很多人都抱着美好的愿望走进了婚姻,然而当终于意识到围墙内的生活与童话完全不一样时,走出围城就不那么容易了。离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艰难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轻言离婚。但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在万般无奈之下,离婚也是必然的选择。
  幸福的家庭大抵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各有各的理由。理由虽然不同,但体现在离婚判决书上的东西却有着惊人的相似,归纳起来基本都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然而,在这个感情破裂的背后却又有着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也许是当事人碍于脸面不愿公开自己的私人秘密,因而也只能选择感情破裂一说了。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而性格不合造成的更是不在少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想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谈何容易。一组幸福的婚姻,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是互补型的,夫妻两人不管是太强还是太弱,夫妻性格彼此太相似往往会造成家庭悲剧。俗话说,舌头哪有碰不到牙的时候。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磕磕碰碰。如果不能相互忍让,相互理解,就会出现家庭矛盾,夫妻双方经常因琐事而争吵,最终会伤及感情,甚至导致离婚。
  除此之外,现代人工作压力大,平日里夫妻双方各自忙于工作,缺乏交流,导致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最终感到陌生。也可能是由于一方努力进取,脚步不止,而另一方却安于现状,停滞不前,巨大的落差让两人失去共同语言。有人对事业太过看重,忽视了对配偶的呵护,心灵的原野干涸后,感情自然会产生裂缝,最后走向分手也是必然的后果。
  不过,细细追究起来,离婚最多的原因大概是第三者的介入。根据一些地方法院的统计,从90年代中期至今,婚外情造成的离婚案件占总离婚数的一半左右,在经济发达地区甚至达到了一半以上。
  其实长久以来,有的夫妻即便是感情不和,也不愿去结束一段鸡肋般的婚姻,这往往源于人都有一种生活的惯性。因为婚姻除了夫妻感情之外还有孩子、家庭财产等方方面面的因素。而离婚又是一场几乎没有赢家的战争,因而谁也不愿意轻易发动这场两败俱伤的战争。但一旦有第三者的出现,那事情就绝非一般了,那绝对是战争的导火索和不可回避的硬伤。
  有了情人的男人或女人都会不自觉地拿自己的伴侣和情人作对比。家花哪有野花香?早已熟悉得如同自己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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