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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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的春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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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真的全部是现金吗? 
  唐骏带着好奇忐忑的心,颤抖着将旅行袋打开,全身为止一颤。 
  偌大的旅行包里,百元大钞一捆捆的将空间塞满。 
  天啊,这应该有好几百万吧。 
  唐骏用清水洗了一下脸,手指用力的拧了大腿一把,痛得差点没大声的叫出来,这才坚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钱一捆捆的,每捆五百张,也就是五万元一捆,细细数来,居然有一百零八捆,那岂不是五百四十万?! 
  五百四十万?! 
  天啊,这比买彩票中五百万还要震撼。天掉馅饼。难道财神上辈子跟自己真的是兄弟不成? 
  这五百多万并不是连号的新钞票,也就是说不是刚从银行出来,新旧不一,编码也是凌乱的,因此可以断定也不是假钞。 
  唐骏不做多想,立即拿出自己从中学就开始用的木箱,将木箱内的衣服倒空,然后将钱全部整齐的放进了箱里,锁好之后,还在外边加了一把锁头。再翻查一下捡来的旅行袋,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本护照和一张身份证,身份证是一个陶毅的人,另外还有一些票据。唐骏拿过剪刀,将护照、身份证、票据和旅行袋一起剪成碎片,这叫“毁尸灭迹”,剪了还不算,还要跑到卫生间里用火将碎片烧毁,然后倒进马桶用水冲刷。除了那五百多万现金之外,其余的一切都不保留。不管这钱是公家单位遗失,还是窃匪的赃款,还是贪官的私房钱,反正现在老子的手上,谁也休想拿走。 
  “笃笃!~~”一阵敲门声。 
  “谁!?”唐骏心里一惊,心里就像做贼一样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不会这么快就有人追上门了吧?自己可没有什么朋友上门的,难道是小兰去而复返? 
  “小唐吗?我是隔壁的锦春。”一个女声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哦。”唐骏一听,松了一口气。将一切收拾之后,整理一下衣服将门打开,微笑的道:“冯小姐,你找我有事?” 
  这个冯锦春是唐骏的隔壁邻居,平常很少走动,倒是自己原来的女友小兰跟她有说有笑的,不时还一起买菜做饭的。冯锦春也是刚刚从学校出来,中专毕业,在苏宁电器专柜做一个销售员,一个月也是几百块钱的工资。她跟自己的同学合租住在唐骏的隔壁,唐骏平常很少出去玩,跟这个冯锦春也算是认识。冯锦春偶尔过来串门,也会跟唐骏打招呼,都是小唐小唐的叫。其实按年纪算,唐骏比她要大三四岁。 
  冯锦春道:“小唐,不知道怎么弄的,我……我这边突然停电了,小美又没有回来。你能不能帮我看看是怎么回事?” 
  小美就是跟冯锦春同住的同学,据说她是在一个发廊上班,经常是晚出晚归,因此唐骏很少见到冯锦春的舍友。 
  “好的。”唐骏心想反正也没什么事情,于是将自己住处的门关起来。 
  冯锦春微笑的道:“小唐,我就住你隔壁,有谁经过都知道,还要关门吗?” 
  唐骏尴尬一笑,道:“最近不是小偷多吗?”心想自己箱子装着五百万,不小心是不行的。 
  冯锦春住的房间比唐骏的房间稍大一点,可以在厅里摆两张一米五的床,同时还可以放一个衣服柜、一个书桌,还有一张餐桌,外加一个小小的厨房和卫生间,不过也是显得格外的狭小了。 
  两张床,冯锦春和小美是一人一张,中间是没有东西隔开的,看得出来,冯锦春的床显得很干净整洁,那个小美则是衣服被子还有乱七八糟的化妆品堆满一床。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这里很乱。”冯锦春有点尴尬的说道。 
  唐骏微笑的道:“再乱也没我住的房间乱,有电筒吗?蜡烛也行……” 
  “都没有。”冯锦春说道。 


  唐骏跑到房间外那个电表前,拿出保险盖一看,道:“是保险丝烧了。” 
  冯锦春道:“其实我也想到了,刚才我就是用电磁炉煮了一下面条,结果再用开水壶烧开水它就跳闸了。” 
  唐骏从自己住处里找来保险丝,给她重新安装上,插上,结果就来电了。“我看你还是煮完一样到一样,一起煮的话,保险丝负荷不起。 
  ” 
  “好的,谢谢你,小唐。”冯锦春显得很开心。 
  唐骏看了一眼冯锦春,她不是农村出来的女孩,但也不是城市长大的,是乡镇里出来的女孩。十九岁,大概一米六二的身材,是那种比较秀气的女孩子,朴实无华。因为是刚刚下班,还穿着工作的苏宁的制服,显得特别有精神和朝气,刘海梳得整整齐齐,大大的眼睛显得特别有神。唐骏出于男人本能的习惯,眼睛自然是往她身上敏感的部位看去,微微鼓起的胸脯,身材还算适中,感觉有些营养不良,但完全已经是成熟的女人,她全身散发着是青春迷人的朝气。 
  不知道谁说过,女人青春都是无敌的,只要不是太恐龙,任何一个十八九岁的女人都是最迷人的时候,全身散发的朝气让你就是不想看也挡不住她的诱惑。 
  “咳~”冯锦春好像注意到了唐骏的眼光,一阵尴尬之余,故意的咳嗽两声提醒对方。 
  “哦,对不起。”唐骏说着,脸也是一阵发烫,道:“你刚刚下班?” 
  冯锦春点点头,道:“是啊,上班的时候没吃晚餐,所以回来煮了点面条。” 
  唐骏道:“你继续忙你的,我先回去了,有什么可以随时叫我。远亲不如近邻嘛……” 
  “我会的,谢谢你,小唐。”冯锦春说道,等唐骏离开,她也急忙把门关上了。 
  回到自己住处,唐骏躺在床上,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看到冯锦春,他不由的又想起了自己的两任女人,头一任是公认的校花,美丽就不在话下了。就是第二任女友小兰,也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走到街上,即使没有百分百的回头率,百分之八十还是有的。可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留不住,唐骏长长一叹。要知道自己也是一个白马王子,除了钱,唐骏自认拥有了白马王子应该具备的一切条件。身材、长相、学识,谈吐,他都自认没问题。可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没有钱,其实等同于什么都没有。幸福的支撑点不是靠浪漫的情话,而是能吃饱喝足的面包牛奶。 
  有钱才是硬道理,一点没错。 
  唐骏在感叹,不知道是自己没福气还是小兰没福气,小兰今天刚走,自己今晚就收获了五百多万。五百多万啊,唐骏想着,心里就是一阵狂跳。他甚至开始在想,这五百万怎么花?如果是在省城,可以花五十万买一套漂亮的房子,然后拿一百万去投资,另外四百万可以固定存在银行拿利息,现在的利息高。炒股买基金就不必了,中国的股市简直就是一个黑洞,谁搞谁完蛋,倾家荡产都是有可能的。 
  不行,不能呆在这个城市!唐骏想着,或许刚才回来的路上已经有人看到了自己,警察说不准会随时上门。这个钱也不能存入银行的,万一这是赃款,已经被警方锁定了,拿去银行就等于拿去充公,到时候不但钱会被没收,搞不好自己都会成为同案犯,锒铛入狱都是可能的。 
  这里是不能呆了,明天一早,干脆带着钱回老家,先把钱藏起来,等过了一年半载的,没有人追究这笔赃款了,自己再将钱拿出来。到时候才是心安理得,才是属于自己的钱。 
  不错,钱虽然在自己手上,但是一天还没得花,那就不是自己的。凡事还是要谨慎为好,正所谓钱财不露,方能长命百岁。 
  回家做什么呢?反正回老家种田那是万万不能,再差也会在镇上或县里买一套房子住下。不管了,有了这几百万,就算是存入银行吃利息,也会过得很滋润。前段时间不是招考公务员吗?干脆回家考公务员,以前是没钱走关系,现在不一样了,自己有的是钱。只要给那些考官塞点钱,不怕考不上。其实有了五百万并不在乎考公务员了,考公务员不过是利用一份工作来掩饰一下自己并非无业游民,只要给人的感觉不是不务正业就可以了。 
  唐骏躺在床上,整个人都美滋滋的,这叫什么?就像李宁广告词说的:“一切皆有可能!” 
  第004章 狗鞭 
        唐骏打定了主意要回家,找了一个旅行包装几套常穿的衣服,另外一个木箱装那天掉的五百万四十万人民币,家里的东西他都可以不要了,带着反而是累赘。但是衣服不能不带,这钱什么时候可以花还是一个问题。 
  说到钱,唐骏心里又郁闷了,小兰走的时候,把自己身上的钱都掏空了,钱包里真的是一分都没有。想不到这个女人对钱的欲望会达到如此的境地,想想都觉得可怕。 
  银行卡有几张,不过都没什么钱,唐骏想了一下,回家总要一些路费,还有一些吃住的费用,不可能在这里呆到公司发工资才回家吧。 
  犹豫了一下,唐骏从箱子里拿出了三千块,心里想了很久,最后还是放进了钱包。妈的,反正都是要花的,不相信拿这钱出去用就会被抓。这钱转来转去,谁知道谁给的,如果哪天真被警察抓了,就说是别人找给自己的。反正自己没杀人放火,只要警察没发现这五百多万,他又能奈何?这世界还是讲法律的,定罪也要个证据吧。 
  唐骏累了一天,于是爽快的洗了一个澡,干爽出来的时候,才感觉肚子咕咕直响。回想起来,除了中午吃了几个面包,自己还真是没吃晚餐。 
  惨了,家里没有什么可以吃的,这女人走了,当然不会给唐骏买菜。 
  唐骏感觉饿得实在不行,可又不想出去买东西吃,已经晚上十一点多,这超市小卖部都关门了,要吃也是路边小夜市。家里箱子装着几百万呢?能放心的离开吗?再翻一下,米槽里还有点米。 
  算了,就煮点白粥将就着吃吧,反正以前都这样过来的,没咸菜也照吃。 
  洗干净了米,唐骏就把米全倒在电饭锅里,自己则是全身无力的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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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实在是太累了,而且刚才扛钱回来的路上过于紧张,唐骏这一躺就有点昏昏然,紧接着就入梦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唐骏居然梦到这钱是一群抢劫银行的绑匪扔在江里的,发现钱不见之后,四处追查,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唐骏捡到了这几百万,于是一路追杀,最终将钱追了回来,还将自己给杀了。 
  “砰~~”唐骏梦里被匪徒枪杀的时候,他也突然被惊醒过来,全身冒着虚汗,只是一场梦而已。一旁发出“砰砰~~”声响的是电饭锅煮滚了的米粥。因为唐骏熟睡,那米粥从边沿都溢了出来。 
  “好险~~”唐骏把电饭锅的电源关掉。拍了拍胸口表示一下压惊,手往胸口一摸,发现一直挂在胸口的狗鞭不见了。 
  说起唐骏胸前挂的这个狗鞭,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很多地方都有佩戴狗鞭辟邪的风俗,唐骏家乡也有这样的习惯,根据家乡风俗说法,狗鞭具有特异“阳气”,能顶住背后的“阴风邪气”,因此不但能驱邪辟鬼,还能安保健康。“狗鞭”其实还是旅行商人和财场黑道上人物防身护身的避邪物。唐骏家乡还有句俗话说“狗鞭上锁,分文不舍;狗鞭带钩,生财辟邪。”因此唐骏家乡那边很多人都佩戴狗鞭和狗牙辟邪。 
  唐骏胸前挂的狗鞭,已经是五年的历史了,但是他还是高三毕业班的时候,学校宿舍管理员养了一条狼狗大黄,专门是看宿舍防盗。因为唐骏家里穷,因此上学都是勤工俭学,学校于是就给他安排了看协助宿舍管理员看宿舍这么一个工作,每个月还能拿五百块钱,也算是解决唐骏的生活吃饭问题吧。 
  看宿舍这一项工作其实很闷,但是唐骏却很开心,就是因为有狼狗大黄的陪伴。平常唐骏有肉自己都舍不得吃而是留给大黄,因此可见人狗感情不一般。狼狗大黄据说是警犬配的种,因此非常能干。那些半夜出来想在宿舍顺手牵羊的毛贼都怕它,还有外边那些小流氓和白粉仔也是对它惊而远之。记得有一次,有一帮白粉仔进到宿舍恐吓学生,被唐骏发现,于是上前阻止,但是一个人毕竟打不过五人,很快被打了鼻青脸肿。这时候大黄跑过来救主,咬伤三个小贼,还抓花脸一个,最后学校保安赶到,将这五个人全部抓走。那一次,学校给唐骏记了一个大功,上报县里成为“见义勇为”的学生英雄。这一切,唐骏都非常感谢大黄,如果不是它,估计自己连命都会丢。 
  大黄很强悍,却也没少给唐骏找麻烦,最让唐骏头痛的事情就是大黄很“好色”,都听说有“大色狼”,没听说有“大色狗”的,但是大黄却偏偏就是第一个。它不但好“母狗”,就连“母猪”也不放过,到最后,它还好上了“女人”,这一次,终于给大黄惹来了杀身之祸。大黄不但好色,而且性功能也是超强,强到什么程度呢?三分钟干死一头母猪,五分钟干死一头母狗;当然,干死人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它企图强暴学校的女生的时候,几次都被唐骏制止了。结果在一天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大黄荷尔蒙突然膨胀到了极点,它发情的冲向当时的校花,也是当时唐骏和很多男生心目中的梦幻情人。大黄很勇敢,也很强悍,它居然当着这么多下课学生的面,伸爪扒开校花的衣服,企图施暴。这也就引起了全校师生的公愤,结果可想而知,在一千多师生的围攻下,大黄“壮烈牺牲”,甚至连死的时候,都没能保存全尸。 
  这时候,唐骏挺身而出,不知者无罪,他想保全大黄,尽管他知道是不可能,但是他也坚持这样做。因为大黄曾经是他的救命恩人,就凭这一点,他要救大黄,救不到大黄,至少要保留它的全尸。 
  大黄死了,死得很惨。牙齿都被拔光,罪恶的狗鞭更不用说,被生生的割了下来。唐骏抢回大黄尸首的时候,它已经面目全非。唐骏跑到学校后山,将大黄埋了。只留下了那一根狗鞭,因为家乡的风俗说这是能保佑主人的“阳气”,其实在唐骏心里,更重要的这是大黄留给唐骏唯一的纪念品,从此人狗分离。 
  大黄死了,唐骏辞退了那一份宿舍巡查员的工作,安心专注于高考,随着唐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大家也就淡忘了大黄所做的一切,但是在唐骏的心里,他一直没有忘记大黄,尽管它只是一只狗。 
  此时,狗鞭不见了,唐骏多少有点失落。难道是刚才在河堤捡旅行包的时候把狗鞭弄丢了?不会啊,刚才洗澡的时候好像还在的。唐骏在小小的房间找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发现。算了,这就是有得有失吧,说不定已经冲到马桶里了。 
  煮的粥凉了,唐骏或许是饿坏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碗就“咕噜咕噜”的吃了起来。其实应该算是喝,喝粥。没办法,实在太饿了。 
  “呕~”唐骏吃了完了之后,才发现这粥里多了一件东西,结果哽在了咽喉里,一股腥臊的味道呕了出来,东西哽在咽喉,让他呼吸困难。 
  不会是把狗鞭吃了吧?!唐骏心里想着,再仔细想想,的确是这么一回事,自己在洗米的时候,那挂在脖子上的狗鞭不知怎么的就掉在电饭锅里,然后一起煮了。刚才是因为太饿了,所以根本没看粥里有什么,就闭眼咕噜咕噜的喝粥,结果把在狗鞭一起喝了。狗鞭不大不小,正好哽在咽喉,一阵难受。 
  “砰砰~~”一阵敲门声。 
  “谁~~”唐骏一惊问道,同时在惊讶之余,竟然把那狗鞭咽了下去。这一折腾,弄得唐骏是泪水都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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