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站起来准备走出去,他却又将她唤住。
“你那位贵宾叫什么名字?”
“你用不着知道他的名字。”因梦说:“你只要记住,他是一位很特别的贵宾就够了。”
她说:“我希望你也让韦好客先生牢记在心。”五
韦好客,男,五十一岁,未婚。面容清秀,手脚纤细如少女,驼背鸡胸,身高不满五尺。是一个让人只要看过一眼后,就很不容易忘记的人。
他是淮南“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的一个,武功和成就都最高,他的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公认为武林中的一绝。
·
他的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的指甲,可是只要他一出手,就会都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他吃素,绝对不沾荤腥,他用的厨子却是以前四大丛林中,最有名的香积厨。
戒绝烟酒,从来不赌,对于女人更没有兴趣,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是干净的,他通常都把女人称作“垃圾”。
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非常讲究享受的人,对于文字训沽和音律的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都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之下,他绝对可以算是个怪物。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怪物的心目中,也有一个他崇拜的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崇拜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一样。
这个人就是慕容秋水。
韦好客穿着他的一身在京城第一流裁缝那里订制的纯黑丝衫,坐在位称“天牢”的刑部大牢后,一个阴暗的小院里,坐在一张颜色已变得深褐的竹椅上。
已经将近是冬天了,深秋的晚风已经很冷。
韦好客不怕冷。
尤其是在此时此刻,他非但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有一股热意,从他的心里散开,散入四肢,散入指间,散入鼻端,散入眼中。
甚至连他的眼都已因热而发红。
每当他将要做一件他自己知道可以刺激他的事情时,他。会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这种热意升起。
今天他又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慕容秋水告诉他又有一位很特别的贵宾要来到他的雅座了。
就在这时候,她看见慕容秋水陪伴着一个面蒙黑纱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的身材相当高,穿着件很长很长的黑色风衣,所以韦好客非但看不见他的脸,也看不见她身上任何其他部份,甚至连她的手都看不见。
但是他却已感觉到她那种慑人的美丽。
她显然也在黑纱后注视着他面前这个矮小而畸形的人。
韦好客知道,甚至可以想象到她在用一种什么样的眼光注视着他。
每个人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都会用这种眼色看他的。——一个如此温和善良的侏儒,为什么能让江湖中最凶暴强悍的恶徒都对他如此俱怕。
这个问题也许只有他自己能够回答,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身体里仿佛总会有一股恶魔般的力量催使着他,做出一些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他会做出来的事,这种力量就仿佛是来自地狱某一种神秘的诅咒。
面蒙黑纱的女人当然就是因梦,一直等到她把他观察的非常仔细后,慕容秋水才为她引见。
“这位就是雅座的主人韦好客先生。”慕容秋水很高兴的笑着说:“我可以保证他好客的声名绝不假。”
韦好客也笑了,笑容谦卑而诚恳,在慕容秋水面前他总是这佯子的。
“我只不过尽力去做而已,只不过希望我的客人们能对我的服务满意。”
慕容秋水大笑:“只可惜他们好像还是不太喜欢你。”
“韦先生。”
因梦冰冷的声音像刀锋般切断了慕容的笑:“我相信廊现在一寇已经知道:这里又有一位贵宾要来了,而且恐怕会在这里侍很久。”
“是的。”韦好客说:“我知道。”
“我相信你一定也知道,这位客人是我请来的,我对他当然特别关心。”
“当然。”
“那么我就想请教你几件事了。”因梦问韦好客:“他到了这里之后有没有机会逃出去?”
他答说:“大概没有。”
韦好客的态度仍然同样谦卑:“能够被请到我这里来的贵客,通常都是非常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我在这里已经有十一年了,被请来的贵客已经有一百三十多位,我可以保证如果我把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说出去,都会在江湖中引起一场很不小的动乱。”
“他们有没有人能逃得出去?”
“没有。”韦好客微笑:“连一个都没有。”
“如果他们想死呢?是不是能够死得了?”
“夫人,你一定要相信我,死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越想要死的人,往往都越死不了。”
韦好客的笑容更温和:“夫人,如果你要一个人在我的雅座里待两年七月零一十三天,我绝不会让他少活一个时辰:”
“你保证?”
“是的。”
慕容秋水脸上又露出了他独有的那种优雅的微笑:“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对我们这位好客的主人完全满意?”他问因梦。“是的。”
“那么你是不是已经可以把我们那位客人请进来了?”
“是。”六
韦好客常常喜欢自己是个“没有”的人,这个称呼对他的确很适当,他确实可以称为一个“没有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他都没有。
他没有父母,没有妻子,没有兄弟,没有姐妹,也没有朋友。
最主要的是他没有情感,什么样的情感都没有,当然更不会有同情和怜悯这一类的爱心。
可是,当他看到面蒙黑纱的女人带来的这位贵客时,他心里居然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可怜他。
这个人根本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他的样子看起来简直比一堆垃圾还糟糕。
这个人是装在.一个帆布袋里面,被人抬进来的。只看了他一眼之后,慕容秋水就已经转过头,不忍再看。
如果说韦好客是个“没有”的人,那么这个人就可以算为一个“消失”的人了。
因为他脸上有很多部份都已消失。
他的头发和眉毛都已被剃光,他眼睛已经变成了两个微微突起的半圆体,上面只有一条缝,永远都不会再张开的两条缝。
他还有嘴唇,可是你如果扳开他的嘴,就会发现他的舌头已经从他的嘴里消失了。
韦好客没有再看下去,转过身向因梦很温和有礼的鞠躬。
“夫人,请恕我直言。”
“什么话?你说。”
“其实你根本不用把这位贵宾请到我这雅座里来,你对他的招待和服务已经是够周到了。”
因梦似乎完全没有感觉到他话中那一抹几乎可以算是很有风度的讥嘲之意,只是淡淡的说:“我承认你说的有理,我把他送到这里,只不过因为我根本没法子招待他那么久,因此我希望他在这里能受到更好的待遇。”
“夫人,你知道我一定会尽力去做。”韦好客说:“还有一件事我也想请教夫人。”
“什么事?”
“我看得出我们这位贵宾的脸已经被改造过,我已经有多年没有看见过如此精密的手艺,我实在很想知道是哪一位大师的杰作?”
“你真的很想知道?”
“真的。”
因梦冷冷的说:“其实你不间也应该知道,除了诸葛大夫之外还有谁?”
慕容秋水霍然回头,眼中带着惊讶之色:“诸葛大夫?”他间因梦:“你说的是诸葛仙?”
“不错,我说的就是他。”
慕容秋水笑了,微笑摇头。
“才一个像你这么高贵美丽的女士表示怀疑,实在是件很不礼貌的事,只可惜对你说的话,我想不怀疑都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很了解诸葛先生的为人。”慕容秋水用非常厌恶:的表情看了看那贵宾的脸:“像这一类的事,他大概是不会做的。”
因梦直视着他,眼色冰冷。
“我也很了解你的为人,以你的身份和地位,本来也绝不会做我要你做的这一类事,只可惜你偏偏做了。”
她的声音更冷,一个字一个字的接着说。
“你们为我做这一类的事,只因为你们都亏欠过我,现在已经到了你们必须偿还的时候了。”七
夜已深。
站在窗前,面对窗外无边无际的清冷和黑暗,因梦可以感觉到两行比晚风更冷的眼泪慢漫的流下面颊。
她知道她已经变了。
因为她的心中已不再有爱与感激,只剩下索讨与报复。
第一章 死 党
他已经开始不能回忆,因为他不敢,只要一想起往事,他的心就开始像刀割般痛苦。可是他仍然发誓要活下去,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要活下去。
(一)
诸葛仙,男,三十七岁,武林第一神医诸葛无死的独生子,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被天下江湖中人尊称为诸葛大夫。
他的手指几乎要比别人长一寸,而且感觉特别敏锐,闭着眼睛的时候,都能用手指的触觉把一本宋版的木刻医书上的每一个字都“读”出来。
这双手当然也很稳定,有人甚至说他可以用一把蝉翼般的薄刀,把一只蚊子的每一个器官都完全支解分割,连蚊眼都不会破裂。
一个人要比一只蚊于大多少倍?
对于人体上每一部份的结构,他当然更清楚得多,要支解分割一个人,当然更容易。
能分解,就能重组,能分割,就能缝合。
江湖中大多数人都相信,如果你被人砍下了一条腿,只要你的腿还在,诸葛大夫就能把你这条腿接起来,如果你被人家砍掉鼻子,只要你能够把你的鼻子带到诸葛大夫那里去,他就能够让你的鼻子重新长在你的脸上。
有关诸葛大夫的种种传说实在太多了,谁也不知道它的真假,唯一不容怀疑的是,诸葛仙这个人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传奇人物。
(二)
丁丁最后一次看见因梦时,是在诸葛大夫那间精雅华美的书斋里。
他认得诸葛仙,那时候他的眼睛还没有被缝死,还能看见诸葛仙脸上惊恐的表情。
那时候因梦正在对诸葛仙说:“我要你把这个人的眼睛缝起来,把他的舌头也缝死,让他永远再也看不见任何事,说不出一个字。”
“你疯了。”诸葛大夫的声音本来是非常优雅动听的,现在却已几乎完全沙哑嘶裂:“你明明知道我不会做这种事,你为什么要我做?”
“因为我相信称的这双手,我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完成这么样一件精密复杂的工作。”
因梦嘴角带着种奇特而冷淡的笑容:“最主要的一点是,我相信你一定会替我做。”
“为什么?”
“因为这是你欠我的,一定要还,非还不可。”
诸葛大夫看着她,过了很久,才转过身从一个密封的银筒里,取出一个冰囊,用他那双手指特别长的手,围住这一囊库藏已久的寒冰。
每当他忿怒激动时,他都会这样做。直到他开始冷奇書網電子書静下来他对问因梦。
“你为什么一定要逼我做这种事,为什么不索性把他的眼珠挖下舌头割下?”
“因为我不想损伤到他任何一很神经,我要让他全身上下的每个地方都完全保持清醒敏锐,我一定要让他能完全领受到我将要加给他的每一分痛苦,一点都不要错过。”
听到她的话,丁丁的背脊就好像被一柄冰冷的尖刀割破。
——白色的小屋,檐下的风铃,风铃下那个温柔善良寂寞的女人难道真的就是她?
不管怎么样,丁丁知道他恐怕从此再也看不见这个女人了,恐怕从此再也看不到任何人。
因为他知道,对于她这样的要求,诸葛大夫是绝对无法拒绝的。
(三)
“现下阁下已经是这里的贵客了,我却连阁下的名字都不知道,实在是件很遗憾的事。”
韦好客很温和的对丁丁说。
“刚才那位夫人并没有说出阁下的名字,阁下自己当然也没法子告诉我。”他叹了口气:“我看得出阁下现在非但已说不出活,连手脚都已软瘫无力,短时期大概是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经过诸葛大夫的手术后,要想复原是非常困难的。”
他的声音不但温和,而且充满了同情,如果看不见他的人也不知道他的身份,无论谁都会认为他是个彬彬有礼的善良君子。
丁丁却是例外。
现在他当然看不见韦好客,但是他对这个人的声音却熟悉极了,就好像他熟悉慕容秋水的声音一样。
他真想大声嘶喊,告诉他们。
“我就是丁丁,你们怎么会认不出我了?为什么要这样子对我?”
只可惜他用尽了全身力量,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
他甚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无边无际的黑暗,无穷无尽的苦难和折磨,美好的生命,忽然变成了一场永远不会醒过来的噩梦。
丁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忽然落入这种悲惨的命运中。
主宰他向运的人,霍然竟是他童年的玩伴,昔日的好友,如果他有法子能告诉他们他是谁,他们绝不会再让他受到这种非人所能忍受的痛苦。
只可惜他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他连死都死不了。
渐渐的他连想都不敢去想,非但不敢去想未来,也不敢回、想往事,只要一开始思想,他的人就会像刀割般痛苦。
能够活下去的希望实在是太渺茫了,生存的勇气和决心,也因为诸般苦难而变得越来越微弱。
但是他仍然发誓要活下去。
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要活下去,就算是每天依彰别人喂他三顿浆糊般的菜粥,他也要活下去,他绝不让自己像臭鼠一样烂死在这里。
就算要死,他也要死得庄严英勇。
渐渐的,丁丁对周围的一切声音都熟悉了,韦好客、慕容秋水、因梦、巡夜和送饭的狱卒。连他们的脚步声,他都已经能够分辨得出。
因梦居然不时还来看他,无疑是要确定这里的招待,已经在他身上造成了什么样的变化?
她显然觉得很满意,因为有一天丁丁听见她对韦好客说:“我记得他到这里来才只不过七十一天而已,你们就好像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韦先生,我不得不说,你们这里招待客人的方法实在是好极了。”
在这一片死黑中,要计算时日本来是几乎完全不可能的,可是从那一天之后,他就用自己的方法开始计算。
开始计算自己的呼吸。
用一种他从恶臭的空气中训练出的秘密方法来呼吸,为了让他保持敏锐的感觉来接受痛苦,因梦并没有损伤到他的呼吸系统,为了让他还能吃下他仅能维生的食物,他们才没有封死他的嘴。
对于这一点,丁丁实在感激至极,因为他们总算给他留下了这一点机会。
每天都要经过照例的酷刑之后,才有一碗菜粥可吃。
这碗粥有时滚烫,有时冰冷,有时冷得他全身发抖,有时烫得他满嘴水泡。喂他粥的狱卒完全死人不管,只管用一把缺口的汤匙,把满满一匙粥塞进他嘴里。
这一碗粥就是仅够维持他延续生命的粮食,他计算过一碗粥只有十二汤匙。
为了让他活下去,这十二汤匙粥总是不会少的。
可是有一天,他只吃了三匙,因为那天的粥实在太烫了。连狱卒都拿不住,把粥碗和汤匙一起跌在地上摔破了。
听到汤匙碎裂的声音,丁丁的心立刻因兴奋而抽紧,因为这就是他已等待多时的机会,甚至可能是他唯一的一次机会。他绝不能让它错过。
狱卒的咒声和脚步声都已经去远了,又过了很久,丁丁的心跳才恢复正常,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多久未曾如此兴奋过,他只是在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找到,我一定要找到。”
——他要找的是什么?
他要找的竟然只不过是那些汤匙的碎片而已,在别人来说,这实在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对他来说,却宛如苦刑。
他的双眼已盲,四肢已软瘫,一定要先翻个身,再用他的嘴去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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