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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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调查-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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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到的所有信息来看,贺宁和汤力都认为这个养猴子的男人才是最值得注意的那一个。

    这个男人的名字登记做“文志”,地址是a市过去某个国营大厂的一片家属住宅区,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楼号和门牌号之类,贺宁和汤力在得到这一信息之后的第一时间就先对这个“文志”的个人情况做了一下摸底,毕竟姓文在a市可以说是非常罕有的,如果这是他的真实姓名,那肯定很容易就查得到。

    这一查,结果就令贺宁和汤力失望了,通过户籍系统查询的结果是a市范围内并没有这样的一个人,宠物医院的人证明这个男人说话是一口地地道道的a市本地口音,确定不会是外来人口,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文志”是这个男人随手写下来煳弄宠物医院的,那么他写下来的地址是真是假,就也不好说了。

    汤力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气馁的人,尽管“文志”已经确定是个假名字了,但他还是查了一下“文志”登记的那个地址,发现地址是准确无误的真实存在,于是他与贺宁商量了一下,两个人都决定碰碰运气,到那边去转一转,打探一下。

    两个人驱车赶往了那片家属住宅区,虽说汤力和贺宁都不是a市本地人,但是对于那一片区域也还是有所了解的,想当初a市的那个国营大厂也是风光一时的,在a市范围内宛若一个独立小王国似的,因为在职人数特别多,所以建起了很大的一片家属住宅区,除了住宅区之外,周边的配套设施也是十分齐全的,医院学校样样都有,因为生活方便,上班也近,并且还有职工购房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所以那个企业的职工几乎都是住在那一大片住宅区当中,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之间互相也都熟悉。最近几年企业的效益出现了下滑,有一些人选择了离开那里,去别处谋求更好的职业发展,家属住宅区里的房子也开始有了出售和出租的情况,这才有了一些原本不属于那里的生人入住,不过这也终究是只占了很少数的一小部分,所以那个“文志”既然把地址写在了那里,至少打听起来,难度要比最近这一两年才刚刚建成的新住宅小区要低得多。

    因为没有真实的姓名,只有宠物医院方面描述出来的大致年龄段和相貌特征,汤力和贺宁还是没有办法特别有针对性的去走访和打听,两个人简单的分析了一下,都认为“文志”这个假名字应该不会是凭空就那么编造出来的,而是这个名字与那个男人本身应该有某种关联,毕竟宠物医院事先并没有提到需要登记姓名住址,而是临时告知的,对方不大可能事先就想好了要编造一个假名字出来。当我们需要即兴的想出一个假名字应付人的话,很有可能会把自己身边认识的人的名字顺手拈来用上去,包括地址也有可能是这样的,这样一来在这周围打听是否有叫做“文志”或者“某文志”的人,说不定也能顺藤摸瓜的找到那个养猴子的中年男人。当然了,这里面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他一直以来都是用“文志”这样的假名字示人,而这样也同样是有好处的,即便是用假名字在外面活动,也还是会留下痕迹,被人记住,所以说不定这种经常使用的假名字,在调查起来的时候比随口拿来用的属于别人的真名字还更容易发现踪迹呢。

    这一片家属住宅区比较大,光是其中的小区就有六七个,每一个又都至少有差不多十栋楼,虽然说都不是什么高层电梯楼,只是传统的六七层建筑,但那范围和居民人数也不在少数,他们两个人在那一大片家属区转悠了整整两天,硬是没有打听到任何与“文志”这个名字有关的人,着实让人有些焦急,不过两个人也没有气馁,依旧想方设法的在周围打听着,毕竟这里的居民住户那么多,未必每个人彼此之间都认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收获了。

    还别说,这个“说不定”还真的就发生了,就在第三天已经过去了大半天,仍旧一无所获的时候,两个人经过了该家属区某个小区旁边的小市场时,忽然看到了一个男人,样子看上去有四十岁的样子,虽然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却也和宠物医院的人描述出来的样子有那么六七分的相似,贺宁和汤力不敢大意,远远的偷偷尾随着那个男人,跟他一起走进了那条小市场,远远的留意着。

    那个男人打扮得普普通通,尽管天气都已经开始有了明显的回暖迹象,他的身上还是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棉衣,衣服看着有点旧,也比街上其他人的装扮都要更厚一些,与眼下的气候温度都显得有些不大合拍。那个男人进了市场之后,兜兜转转了一会儿,买了几兜子水果,大多是已经有些蔫了,或者是已经有些腐烂的,非常便宜的几块钱一塑料袋,他一袋子一袋子买的很起劲儿。除了这些质量欠佳的水果之外,这个男人还买了一些带壳花生,一些地瓜,除了带壳花生是没有什么品质优劣的区别,都是一样的价格之外,地瓜他也是专挑又小又坏的那种,和摊贩讨价还价,用比较低的价格买下来的。

    贺宁看着他的这些举动,心里面默默的想,如果不是这个人的生活实在是拮据到了一定的程度,那就一定不是买回去给人吃的了,那些苹果、梨子还有带壳花生之类的东西,怎么看怎么都好像是猴子会比较喜欢吃的食物,之前为了打探消息假如那两个养猴人的聊天群,她也听那里面的人介绍过猴子的口味。

    那个男人不一会儿的功夫就买了好多东西,当然了,这些东西总共加在一起好像也并没有花多少钱,却已经是两只手提着满满的了,最后他又在一个卖肉的摊位前面停了下来,买了一点猪肉,还和卖肉的那个女摊主聊了几句,很显然他们之间是认识的,贺宁和汤力赶忙凑上前去,想要听一听这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但是他们来到跟前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买好了,提着女摊主给他装好的那一小块肉,还有手里面沉甸甸的其他那些东西,朝市场外面的方向走了。

    贺宁一句也没听见这两个人的对话,心里面有点懊恼,还想着要不要假装自己并不是奔着肉摊的方向来的,再继续跟上去的时候,肉摊的女老板倒是先开口了,她一指贺宁:“你是老常家的那个外孙女吧?过来帮你姥爷买菜啊?”

    贺宁略微一怔,知道女摊主是把自己错认成了别人了,她想要将计就计,但是方才自己的一愣神儿是不可能抹掉的了,于是她便开口问:“你认识我?”

    “差一点儿认不出来,以前你小时候我还真认识你,后来你们家搬外地去了,也不总回来,你也长大了不少,我都差一点儿没认出来。”女摊主大概有五十多岁,说起话来颇有一些自来熟的架势,她已经十分笃定贺宁就是她认为的那个人了,所以语气里面也就又多了几分熟稔和亲热,“那时候你多小啊,才七岁还是六岁来着?每次你姥爷过来买菜,你都跟着,就好像小尾巴似的,然后菜还没等买齐呢,你衣服兜儿里的零食就都已经满的塞不下了!你说这时间可多快哈,一转眼的功夫,你都是个大姑娘了,大几来着?还没开学呢啊?这个是你……”

    她看了看贺宁身边的汤力,有些迟疑了,贺宁生的面嫩,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至少要显小三四岁,被错当成了大学在校生也并不算什么稀奇事儿,这不是第一回,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回,但是汤力却是个十分成熟的面相,假如说两个人是同事,站在一起看起来倒是也蛮和谐的,只是如果已经先入为主的默认了贺宁是一个还在读书的女大学生,那汤力站在旁边这个定位就有些困难了,说是同学吧,看着有点太成熟了,说是情侣吧,怕猜错了让小姑娘尴尬,说是长辈吧,汤力看起来又没有那么老,所以最后支吾着也没有把话说下去。

    “这是我表哥,”贺宁随口蒙了一个称唿,想要蒙混过关。

    女摊主一愣:“表哥?你哪来的表哥啊?你舅舅家的不是表弟么?”

    “哦,这是我……姑姑家的,跟我过来串门。”贺宁赶忙改口。

    女摊主这才不疑有他的点了点头,笑着说:“哦,那就怪不得看着眼生了,你爸家亲戚都在外地,我也没怎么见到过,就跟你姥姥家里头的人熟!”

    随后她又和贺宁打听起关于“外孙女”家中的一些情况,贺宁支支吾吾的应付了过去,怕女摊主的八卦之心一旦燃起,再追问起来没完没了,耽误时间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万一自己说了什么露马脚的话,之后再想打听事情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可是好不容易误打误撞换来的好机会啊。

    “刚才在你这儿买肉的那个男的,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贺宁用一种若无其事随口问问的语气,开口向女摊主打听起来,“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还能对他有印象呢?”女摊主最初有点吃惊,不过随后想了想,又了然了,“哦,也对,你搬走之前他还没进去呢,他进去是你们家搬走之后的事了!这人我跟你说了你也不一定能对上号来,不过你回去要是问你姥爷,他肯定知道。那是你姥爷家隔一个楼老何家的那个小儿子,从小就不学无术,后来还因为偷东西进去了,被判了好几年,那会儿你们家就搬走了,所以估计也不知道,这是差不多三年多之前吧,才放出来,在监狱里头蹲了差一点就十年啊,出来的时候爹妈都没了,他们家何老爷子知道其他几个子女都有正事儿,有出息,就这么一个老疙瘩不成器,怕这个小儿子没着落,所以当初还离了遗嘱,说房子就给小儿子一个人,好在他家其他孩子条件都不错,也没人想跟这个弟弟争,所以现在他们家老头老太太留下的那个房子,就他自己住着呢,我看一天到晚也好像没有什么正经事儿的样子,东游西晃的,我看啊,白费,他老爹给他留下那么一套房子,也不够他败几年的,说不定过几年就得靠卖房子过日子了!厂区家属楼这一带啊,这么不干正经事儿的,也就只出了他那么独一份儿……”

    女摊主估计过去和这个男人的父母也都比较熟悉,所以现在说起来更是长吁短叹,颇有些伤感似的。

    只知道这个男人的父亲生前姓何那可不够,他们总不好满世界去打听小区里有哪个姓何的去世了,留下房子给了小儿子。

    贺宁灵光一闪,决定赌一下:“我好想有点印象,那个男的是不是叫何文志来着?”

    “哎哟,你还能记得住他叫什么名字呢啊?”女摊主有些惊讶,“我还以为你那个时候就这么小一点点儿的一个小孩儿,不能知道呢!他不叫何文志,你记反了,他叫何志文。”(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十二章 快递

    【小莫最近变成了憔悴莫,白天事情一大堆,每天码字到凌晨,偏偏遇到了重感冒,还不能吃药,每天带着浓浓的鼻音,抽抽搭搭的,真是不好受,这眼看着还有半个月就过年了,估计很多人都会事情很多,很忙,大家都注意身体,么么哒!】

    一听到这个名字,贺宁就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看来自己和汤力并没有认错,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宠物医院的人给他们描述过的那个养猴子的男人了。此人名字叫做何志文,抛开姓氏不算,“志文”和“文志”只是一个字的顺序问题,很有可能是此人临时被宠物医院的人要求登记姓名和住址,所以一下子也想不出来什么顺口的假名字,又出于某种目的不愿意登记自己的真名,索性就把姓氏省略掉,再把自己名字的那两个字给颠倒下顺序,这样就煳弄过去了。

    该打听的也打听的差不多了,不过出于演戏就要演到位的目的,两个人还是从女摊主那里买了一块肉走,临走的时候女摊主还让贺宁给她的“姥爷”带个好,贺宁满口答应着,心里面默默的对这个素不相识的老人表达了一下歉意,这个好恐怕是带不到了,不过也多亏了他那个和自己有几分相像的外孙女,托了她的福,自己和汤力才会这么巧合的得知了那个男人的姓名,以及他的盗窃前科。

    和摆肉摊的女摊主聊过之后,天色也跟着暗了下来,贺宁和汤力提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块猪五花肉,走回了停车的地方,已经这么晚了,继续调查下去要不然就是一无所获,要不然就是打草惊蛇,这两种结果他们暂时都不想要,索性就打道回府,先查一查那个何志文的案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何志文如果真的像那个肉摊的女摊主说的那样,在监狱里头一关就是将近十年的时间,那他当初的盗窃金额可不算小啊!”贺宁努力的回忆了一下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原本在学校里面这些自然都是学过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水平的变化,立案金额和量刑的金额也都跟着在发生着变化,到了工作岗位上,他们这一边并不是负责盗窃类案件的,所以一下子也做不到张口就来的程度,好在想一想还是有一个大概的判断的,“能判十年左右,最起码也是盗窃了价值六万元以上的财物了!这样的金额,肯定不会是当街扒窃,应该是入户盗窃那种。可是如果真的是这个何志文,要是说他出狱之后又重操旧业,这倒也不是不可能,如果真的所有犯罪分子都是很容易改造的,那么就不会存在‘在犯罪率’这种东西了不是么,但是假设真的是他,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累犯,自己一个人轻手利脚的入室盗窃难道不是更好么?为什么偏偏要带只猴子一起呢?还有,除非他之前就跟死者倪胜有交集,否则没必要去盗窃财物还随身携带凶器和雨衣,做好了要杀人的充分准备吧?总觉得这次的案子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实际上真的调查起来,到让人觉得奇怪得很呢。”

    “你说的对,咱们先回去查一下何志文当初是怎么判的。”汤力点点头。

    在没有对何志文之前的案底做出充分的了解之前,说再多也是浪费,贺宁索性也暂时先让自己的大脑休息休息,不再去想关于何志文的事情,她把视线落在了那一块装在塑料袋里的五花肉上:“这块肉你带回去做菜吃吧!”

    “我冰箱里还有,你带回去吧。”汤力怕贺宁自己一个人生活上面会多有不便,“免得还要去超市买。”

    “没事,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吧,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吧,我最擅长的烹饪种类就是煮粥!”说起自己的厨房技能来,贺宁有些惭愧,自嘲道,“我以前也和我爸妈学过做饭做菜,但是我炒出来的菜明明什么调味料都没有少放,步骤也没有问题,卖相也还可以,偏偏就口感特别诡异,我妈一开始还想提高和改造我,后来次数多了,也就放弃了,说浪费粮食有罪,我还是别练了。所以啊,这些材料你给我也是浪费,咱们就别‘犯罪’了吧,要不也算‘知法犯法’了!”

    汤力见她这么说,倒也没有继续坚持,只是想了想之后,才说:“当时阿姨带过来的那些吃的,你应该自己多留一些。”

    “那怎么行,那可是我妈为了对你表达谢意,特意起大早给你做的,要是被我吃了回扣了,她非得修理我不可。再说了,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饭量,留多了到最后吃不完也是要坏掉,还是浪费。”贺宁摆摆手,表示汤力没有必要这么想,顺便又追问了一句,“对了,这都两次了,我都没想起来问问你,我妈做东西合不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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