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妖王宠邪妃
作者:晒月亮的狐狸
☆、01:战事
青凤国,得昭五年冬末,青凤国都朝凤城。
天空一片阴沉,浓厚沉重的乌云连绵着堆叠在天空的一隅,将整个世界笼罩在一片阴暗幽深之中,偶然有零散的雪花飘落,在落下的霎间转化为雨水,空气中,一片湿漉漉的凝重。
可是这一切,都掩盖不住这片大地即将面临的血色灾难!
高耸的城墙上,密密麻麻的站着青凤皇室所有能出动的兵将,这些将士们神情肃穆,手扼弓箭,个个带着视死如归的表情凝望着城墙下那如海水般涌过来的敌军——天圣国的西征兵马!
一年之前,天圣国和青凤国突然交恶,而交恶的原因除了两国君主无人得知,随后,天圣国君主帝修夜下令出征青凤,而派出的大将军乃整个中洲大陆四个国家君主齐齐既想得之又欲除之的天之娇女——秦浅歌。
秦浅歌出身于天圣国三大世家之秦家,在以武尊为强的中洲大陆,秦浅歌的出生,就像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照亮了整个秦家乃至整个天圣国。
中洲大陆以武为尊,以药为贵,武尊中分为九个阶段,分别是一星到九星,九星之后是地阶、魔阶、最后才是神阶。纵观整个中洲大陆,超过七星的武尊就已经屈指可数,更别说像秦浅歌这样七岁过五星、九岁上七星、十二岁上九星、十五岁晋升魔阶的天才中的天才!然而这还不算秦浅歌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地方,她更让人值得称颂的原因,是因为她在修习武尊的同时也修炼了炼丹。
炼丹师在中洲大陆的地位是和武尊并列的,因为这百年来炼丹师愈来愈稀少,炼丹师的身份地位已经隐有凌驾武尊之上的势头。修习武尊,就算天份再差,只要勤劳以勤补拙也能混个五星六星,可是这炼丹师,如果你没天资,就算你比寻常人努力千百倍,也换不回半点成就。
炼丹师,是从一开始就注定只能是有此天资的人才能修炼的尊术,因为炼丹师对于天资的苛刻要求,也使得中洲大陆的炼丹师愈来愈稀少。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因为稀少,所以一个好的炼丹师,在中洲大陆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秦浅歌她在修炼武尊的同时还修炼炼丹术,更在十五岁时以一颗玄天火凤果震憾了整个中洲大陆,因为玄天火凤果可是修炼丹术的术士们梦寐以求都想炼出来的顶级丹丸!
秦浅歌,以这样的方式昭告整个中洲大陆,她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她不是凡人所能超越的,这样的她,自然也成为另三个国家君主为之眼红恨不能据为已有又恨不能除之而后快的天才!
天圣国的君主帝修夜,竟然派出秦浅歌出征青凤国,其势必要灭掉青凤国之决心,由此可窥!
天边的乌云,一层一层叠卷着翻滚,忽然刮起一阵猛烈之极的大风,吹得城墙上的旗帜于空中猎猎飞舞,伴随着大风而来的,是鹅毛般的大雪,这场大雪,来得突然,也来得没有半分征兆!
一如这场战争般,来得莫名其妙却又毁天灭地!
城墙下,上万天圣国将士严装以待,以尊敬而又崇慕的眼光凝望着率领他们一路挥兵西征,由两国交界的沙格尔草原一路西下至青凤国都朝凤城的兵马大元帅秦浅歌,这期间,他们固然有所损兵折将,但相较于青凤国的惨败,他们可以说得上是出师大捷,若不是率领他们的是秦浅歌,他们的伤亡,应当是现在伤亡人数的几十倍不止!
众人视线所及之处,天圣国黑底上用金丝绣着的飞龙于空中猎猎盘旋飞舞,几欲腾空而去。那盘金飞龙下,一单薄却并不显瘦削的身影于万众瞩目中悄然而立,一袭银白的锦裳将女子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凛风中那一双明媚如酷夏骄阳的眸色正牢牢盯着前方,凛风时而吹乱她散乱的青丝,却给人一种很奇异的感觉,这般资容绝丽又睥睨众生的人儿,不该是这凡尘俗世的一员!
“小姐,起风了,您还是回账营歇息吧。”
红袖拿着貂毛镶金丝的披风匆忙而至,眼中的担忧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发自内心,她手里也没闲着,一刻不停的将貂毛镶金丝的披风笼在小姐的身上,中洲大陆人人都羡慕她家小姐举世无双的天资,却只有她知道小姐个中心酸,没有人知道,小姐之所以在修习武尊的同时还修习炼丹师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医人而不能自医!
别人只看到笼罩在小姐身上五彩夺目的光环,殊不知在这层层炫目的光环下,小姐的身子骨早已如那已近黄昏的夕阳。想到这里,红袖就忍不住叹了口气,眼里也氲氤了点点水雾。
看到红袖这般模样,秦浅歌忍不住也叹了口气,她与红袖,名为主仆,可却堪比姐妹,秦家那些所谓的兄弟姐妹,在她看来,及不上红袖半丝毫毛,也正因为如此,明知自己生命已然走向暮色深处,她放心不下的,除却那人,便是眼前这亲如姐妹的红袖。
出征前,她可没错过她那个好二哥看着红袖那赤果果的眼神,她若一旦有什么不测,那个出了名的风流成性的浪荡二哥会对红袖做出什么,她便不用想也能猜得到。
红袖乃是她视若姐妹的人,她若归去,岂能让红袖落入那风流成性的二哥之手!
反手一把握住红袖的手,便觉拘了一捧冰水一般凉彻入骨,再看及红袖身上单薄不逊于她的衣裳,眼角便浸了点湿润,这丫头,全心全意只顾着照顾她,却浑然忘了照顾她自己!
“红袖,待这战事一毕,你就去无量山寻我师傅,他老人家若依旧不在,你便替我守候在无量山,等他老人家归来。”语气中有丝丝不舍,便是这般亲如姐妹的人,也不得不割舍,不然,一旦她若西去,等待着红袖的便是生不如死的折磨,她深知,以红袖的性子,受不下那般屈辱。
红袖心中一动,眉眼之间便挂上了一抹凄绝的笑意,小姐这是在替她安排后路,她知。
可是这一次,她却不能听从小姐之意行事,小姐若然西去,她定然不会独活于世!
然这些,她也只在心中徘徊,并不说出,反倒咽了心中的苦涩,低了头道:“红袖定然不负小姐所托。”
秦浅歌叹了口气,抬眼看看天边层层又叠叠的乌云,那浓重如一幅厚重的泼墨山水画,人生,果然还是太过短暂!
转身,她向前行去,红袖停在她身后,抬手抹去眼中早已滑下的泪水,大踏步跟上。
须臾,风中传来女子清脆入骨的声音:“红袖,你答应了浅歌,便一定要去无量山,你若不替浅歌侍奉师傅他老人家天年,浅歌定然会永坠阿鼻地狱不得托生。”
☆、02:阴谋
血色,像无边的海水般漫开来,浸润了整片大地。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快走,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你一生清名,尽毁于此……”
“……”
……
蓦然惊醒,抹去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没来由的,为梦中那铺天盖地的血色而心悸,红袖起身,担忧的声音于夜色中清清晰晰:“小姐,可是又梦寐了?”
从打小姐西征以来,每隔那么三五天,小姐总会梦寐一次,而且每次的梦都是同一样的场景,她心中也隐有不安,总觉得这是上苍在警示着小姐什么,可是小姐却总是淡然一笑处之。
秦浅歌轻轻点头,翻身坐起,半晌方才没有了那种心悸的感觉,然这次却不像以前能淡然处之了,抬头看向红袖,红袖眼中的担忧尽皆落入她眼,又不由得叹了口气,她没告诉红袖的是,同样的梦寐,画面却一次比一次模糊,模糊到,以前的梦中总还能看到一两个身影,而刚刚,入眼的却是漫无边际的血色!
心中的不安隐隐加深,半晌,她抬头,看着红袖:“红袖,你现在就离开去无量山。”
红袖身子一震,探询的看向小姐,那如点漆的双瞳像一湖深不见底的水,究竟是什么梦?竟让小姐做出了让她连夜离开的决定?
“我梦见师傅他老人家被一条凶猛无比的巨蟒给缠住了。”
账营里,一方红烛倒映在帐篷上摇戈生姿,落入红袖之眼没来由的一派狰狞,她微微皱眉,半信半疑的看着小姐,可小姐眼里依旧如深不见底的湖水,难不成是自己多心了?这些日子以来,困扰小姐的梦境,真的是因为小姐的师傅?
红袖没有见过小姐口中那个被小姐尊为天人的师傅,却知道,那个如天人一般的师傅,在小姐心中的地位是无人可以动摇的,若非如此,昨天,小姐就不会说下那般狠话!
“红袖,你走,去无量山,一定要找到师傅。”秦浅歌从手腕上裉下一个血玉镯子,不容红袖推辞就套上红袖的手腕,边道:“这镯子,是我下山时师傅赠送的,你拿着它去无量山,即便师傅不在,山庄的人看在这镯子的份上,也不会为难你。”
见小姐态度这般强硬,红袖心中纵万般不舍,却也知道无量山一行,她是势在必行的,缓缓下拜伏首,掩了面上分离的凄伤和眼中不舍的痛楚道:“小姐,红袖这便去了,小姐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等红袖回来。”
秦浅歌上前扶起红袖,又从账营里唯一的木箱里拿出披风,亲自替红袖笼好,又将她耳畔散乱的发丝一一顺好,方道:“好好替我照顾师傅。”
红袖点头,已不能语,哽咽着掉过头,踉跄着出了账营。
账营里,那单薄的身姿看着账营外,稍倾,天空忽然大变,鹅毛般的大雪席卷一切,猛烈的大风挟着雪花,带着刺骨的寒气袭进账营,她却只用手拢了拢高高的衣领,仿似这样,便能将一切寒气抵挡在外似的。
“将军,圣上有令旨到。”
账营外传来尖锐刺耳的声音,秦浅歌嘴角微微上弯,这声音,她自是认得,侍在帝修夜身侧的小李子,虽然是个庵人,却深得帝修夜之心,竟不知何事,须派了他最信任的小李子来传旨。
“将军……”小李子进了账营,方才觉得那漫天的寒气总算得到了缓解,他抬头,打量了四周一番,不由得心中唏嘘一番,这般简陋的账营,这天下,也就眼前这位将军方能做到!
被打断了思绪的秦浅歌这才回过神,亲自倒了杯热酒递过去。这天寒地冻的天气,她可不备热茶,向来只备热酒。
小李子也不客气,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那**辣的酒顺进肚子里后他才心满意足的一挥手道:“将军,圣上知道将军即将大捷,命奴才带着英雄泪来犒赏三军。”
顺着帘往外一看,齐整整排成长成的马车上,堆放的全是酒坛子。
秦浅歌微微点首,又道:“辛苦公公了。”
天寒地冻,能自天圣国都将这些上好的英雄泪运送过来,可不是一件易事,而且,这些酒,正好用得上,这般寒冷的天气,有烈酒方能御寒。
不得不说,身为帝王,帝修夜总是做到了尽善尽美。
“公公舟车劳顿,不如稍作休息,容本将将圣上赐下来的酒赏下去。”
待得秦浅歌出了账营,小李子脸上的笑忽然便散了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苦涩,伴君如伴虎这个道理,他早就懂了,更加知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可是如今他要下手的,是名动中洲大陆,天圣国人人爱戴的秦将军,他便是再没有良心,也不由得有了恻隐之心。
但也仅是那一瞬,若不按圣上旨意行事,没命的,就会是他小李子,他就算对秦大将军有那么丝恻隐之心,也总比不上对他自己生命的安危来得重要。
账营外,秦浅歌满面笑容,指挥着手下将一坛坛酒发下去,一碗碗分到每个将士手中,夜色中,她端起其中一碗道:“儿郎们,这是圣上亲赐的酒,明天此时,我们就要班师回朝。”
三军齐呼,尽皆端碗一饮而尽。
半空中,忽然一声脆响,一朵绚丽无比的烟花于半空中灼灼怒放,那妖冶如彼岸花般的绚丽,顿时将天空照亮,将士们齐齐抬头,惊艳的同时又不禁纳闷。
哪里来的烟花?
军营重地,两军对垒,哪里来的烟花,何人放的烟花?
秦浅歌的脸,在烟花亮起的瞬间变得惨白,她倏尔回首,于夜色深处,掠过。
小李子的脸,满是愧疚以及恻隐。
那一瞬,她便闭上了眼。
果然,狡兔死走狗烹!
“冲啊……”
“杀啊……”
天空轰一声巨响,闪电有如流星一般一掠而过,所过之外,亮起一片耀眼的光芒,而光芒过后,是无穷无尽的呼喊,以及空气中弥漫的尽是血腥的味道。
“将军,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将军,你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空气中弥漫的气息刺得秦浅歌身子一震,嘴角,一丝鲜血慢慢溢出,看着四周呼号惨叫着的将士们,从不流泪的她,眼角慢慢溢出了点点血泪。
是梦还是现实?
那人,原来最忌惮的是人,是她!
☆、03:重生
黑木森林,中洲大陆人人闻之变色的森林,林中奇珍异宝无数,但从来只见人进不见人出,久而久之,黑木森林成为中洲大陆的禁地,再无人敢进,毕竟,再多的奇珍异宝,若是没命去用,要来又有何用!
偏有那么一队人,于苍凉的阳光中踏上了通往黑木森林的唯一山路,为首的男子一骑通体褐色的宝马,配以一身墨色的华裳,袖口镶着的金丝灼灼生姿,却及不上他眉眼之间的光华流转,男子的五官明明邪魅之极,周身的气息却又冷竣之极,他便那般策马而奔,也不见丝毫伧促,反倒让人觉得他天生便该那般优雅。
“王爷,那里便是黑木森林。”青衣指着前方那一眼望过去广阔无边的森林,若非那续命之药就在这黑木森林,王爷是根本不会不远千里而来。
楚谟远大手一扼,原本还在飞奔的悍马立时扬起了前蹄,飞奔的步子也快速止住,便很快,随着楚谟远大手一松,一队人毫不犹豫的冲进了黑木森林。
森林深处,秦浅歌倚树而立,打她一睁开眼,她便发现虽然她还活着,可是这个身子,却不是从前那个秦浅歌的身子,现在她灵魂所占据的这个身子,顶多也就不过七八岁左右,既然上苍再给了她一次机,她岂有不珍惜的道理。
只是,几天下来,她一点都不知道这个身子的原主究竟是谁?发生过什么?不过看着这个身子身上穿着的上好绫绸,想来也是生于富贵之家的,只不过,一个不过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孤身一人在这片永远都转不出去的森林,怎么说,都肯定是有隐情的!
几天了,她一直偿试着走出这片森林,可不管她往哪条路走,最后,还是回到她初睁开眼的地方。
好在,林子中多的是猎物,而她虽然重生在这小身子骨里,也不及从前的身手,却总还是能让她猎到口食,倒也不至于饿到她自己,唯一的问题在于,这林中虽然有供她吃喝的猎物,也有供她栖身的山洞,却没有换洗的衣裳,短短几天下来,她觉得自己身上的汗臭味简直都能把所有的猎物给熏走。
“嗷呜……嗷呜……”
远处传来足以让大地都为之颤动的怒吼,秦浅歌却舒展了眉头,若她没听错,这声音,乃是山中之王老虎的吼声,若然真是老虎,不知道,扒了它的皮,能不能制成一件简单一点的皮衣裳?
正想着,一只浑身雪白的猛虎已然迈着雄伟的步子冲过来,在看到秦浅歌时虎目突然一亮,以迅雷不及的速度张着血盆大口向秦浅歌扑过去……
“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