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她却毫不羞怯扭捏。近看之下,她笑意盈盈,十分妩媚妖娆。
“你们是……”
“我叫夜光,那个是我的姐姐瑶光。”
黛丝特看着她秀丽的面容,纯真的笑靥,不由很喜欢她们。“你们都一样漂亮呢。”
“我们是不一样的双生花。你看,我的眼珠是绿色的,姐姐的是蓝色的,你不会弄错的。” 夜光快言快语地告诉黛丝特。果然,瑶光有着冰蓝色的眼珠,而靠近她的夜光则有着猫一样的绿色眼珠,有几分狡黠。她看起来生动活泼,而那个名叫瑶光的女孩虽然长着和她一样的容貌,却异常沉静,只在一边文雅地抿嘴微笑着。黛丝特心想,不凭眼珠的差异,她也不会弄错的。
这对双生花,原本出生在一个资产殷实的地主家里,她们的母亲夜梦一蚌,自窗外徐徐飞入,张开蚌口,里面有两颗闪闪发光的明珠。惊寤而起,诞下了两个粉雕玉琢的孪生女孩儿。所以给她们起名瑶光、夜光,爱逾珍宝。在孩子满月酒那天,众亲友来做客,纷纷赞美孩子乖觉可人。宴后孩子却离奇失踪了。她们父母生前,一辈子也不知道是谁掳走了她们,也再没能见到她们姐妹两个。
当下,夜光对黛丝特挤了一下眼睛,“嗨,你叫什么呀?”
“黛丝特?”那个男人说道。
黛丝特又有点意外,回身打量了他一下。一个典型的吸血鬼应该高大,媚惑,冷酷。但这个人并不是这样,他身量不高,肩膀也并不宽大,身体和五官的线条都很柔和。头发是亚麻色的,剪得很短,露出了耳孔上的一颗钻石。有一管端直的鼻子,眼神纯真友善。乍看之下,他几乎不像是一个吸血鬼,血族们都习惯戴着冷漠面具,把自己藏得滴水不漏,唯一的例外就是那个塔文森,带着任性妄为的不羁表情。而这个人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散发着让人放松的善意,这样天然的表情真是很罕见的。就这一眼,黛丝特对他大起好感。
“你怎会知道我的名字?” 黛丝特奇道。她浓泽的大眼睛如他所见最纯粹的黑宝石一样,卷曲的丝丝睫毛似一排垂柳倒影在湖中。
“是啊,我知道你的名字!一直知道,只是不知真人是这样的……相见恨晚。”他朗朗笑了起来,伸出手来和她相握。他的眼睛又大又亮,是一种浅浅的茶绿色,好似深秋湖水里的浮游植物,反射着天光,明澈见底。
“比起我上次来这儿,你们又增添了一位新成员啊。昨天我偶遇了她,惊为天人。想不到她是你们两人的宝宝。”圣·蒂安道。
“似她那样美丽的眼睛,世间罕有,至少我没有见过。”塔文森很为宝宝而自鸣得意。
莫奈德却不屑一顾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你哪里懂得她的好处。“美不过是皮相的肤浅东西。”
“谁要说美貌只是肤浅的东西,一定是没见过黛丝特晶莹闪光、丝绸一般的皮肤。”塔文森说,“她的美会让世界流泪的。”
“在客人面前,请你收敛一点儿你的垂涎三尺吧。皮肤!她的美是因为她有灵魂闪耀。”
“灵魂?是什么?装在哪里?”塔文森夸张地做着全身摸索的动作。
“你有没有发现她很忧戚、常常感慨?她生性敏感、悟性高强?如你们这样游戏人间、得过且过的吸血鬼是没什么希望有灵魂的了。”莫奈德冷冷道。
“那当然,所以你们这样趣味高雅的人才能一起作画吟诗,对吧?”塔文森毫不客气地给他一个白眼。
圣·蒂安在一旁微笑,没有说话。
塔文森转向圣·蒂安,“不过我这个宝宝也不是好相与的角色。我得提醒你,别看她长得娇弱美丽,平素温柔娴雅,她那样古怪,任性发作根本就是个坏脾气的孩子。有时还性烈如火呢,一次我杀了个孕妇,她不由分说,对着我就是一下,我的头火烧火燎的,还以为中了她一斧头,直到照了镜子,才知道没有一柄板斧插在我的额头上呢。后来才看见她是拿了一本书狠狠地砸了我一下。”塔文森龇牙咧嘴地抚着额头,好像至今还在作痛。
圣·蒂安笑出声来。
“还有还有,她固执起来像个拉不回头的牛,从来不顾我的威严听听我的话;忧伤起来又像古代惜花洒泪的深闺小姐,这时所有的人最好跑到火星上,离她要多远有多远。”塔文森从牙缝里嘶地抽了一口凉气,“好奇起来是一整套十万个为什么,简直不把人烦死不罢休的,而我往往就是深受其害的那个人,唉,谁叫我最为博学呢,还是她的缔造者。思考起来像个阅尽沧桑的老头,整天不是冥思,就是写字,不知这习惯是遗传还是传染,也许有人就是喜欢坐在华丽的写字台前歌颂自杀。”说到最后一句时眼睛看着莫奈德,他却头也不抬,只作不知。
“如此特别。”圣·蒂安若有所思地微笑。
塔文森露出你若自找苦吃将来不要怨人的神色。
“听起来怎么像是说了她许多坏话,好让你一个人接近她?”莫奈德不耐烦地往门外走去。
“你又何必讪笑我?你还不是为她痴迷?”
“那是不同的……”
“有什么不同的?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塔文森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嚷嚷。
自从他们到来,黛丝特的生活一下子丰富了很多。她和圣·蒂安、双胞胎姐妹们很合得来,夜光尤其喜欢黛丝特,整天腻作一处。众人都说,竟比亲姐姐还亲。另几个吸血鬼也都是知书达理、谦和温文的人。他们常常聚拢在一起,搞各种玩乐的活动。
那天黛丝特通知聚会,来到了圣·蒂安的房中,他正在摆弄他的收藏。
“哇,你深藏不露的有这么多宝贝啊!”
黛丝特拈起一个镯子,上好的羊脂白玉质地细腻光润,夹杂着一丝丝、一缕缕殷红的血丝,触手凉滑沁人。“好美。”黛丝特轻叹。
黛丝特又拿起了一块欧泊,在她洁白掌心的映衬下,它闪烁变幻出深蓝、碧绿、艳红、橙黄等绚丽夺目的色彩来。
桌上更有大堆宝石闪闪发光,简直闪得人眼花缭乱。那都是年代久远的宝物了,硕大的钻石、玛瑙、黑玉、鸡血石、祖母绿、石榴石、红蓝宝石,粉红银白的各种珍珠、紫晶、黄晶、烟晶、茶晶、墨晶……应有尽有,闪烁着异光宝色。
黛丝特不由脱口问道:“宝石色彩艳丽,光华夺目,自古以来就是女人的恩物,增添了她们的高贵和美貌,给她们带来光彩和幸运,你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也会喜欢宝石呢?”
圣·蒂安的眼光扫过琳琅的宝石,“宝石之稀有难得,皆因其形成条件极其特殊复杂。高温融化的岩浆机缘巧合沿着裂缝从地下几十公里深处涌到接近地表的地方,往往冷却成为灰暗硬冷的石头。只有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某些元素发生了质变,才能结晶成我们掌中晶莹剔透的瑰丽宝石。这个神奇的过程不让人向往吗?”
黛丝特看得出他是真心喜爱这些宝石本身的,而不像某些人因为宝石的价值才贪婪地收集和聚敛。
这时她看见了一颗大如龙眼、珠圆玉润的珍珠莹莹发出幽光,不由叹息道:“真美啊。”这颗珍珠来自南太平洋的珊瑚岛,蕴藏着深海的神秘虹彩;洁白的底色下竟有淡淡的玫瑰粉红流光溢彩,比少女羞涩的双靥还要娇美动人。
黛丝特把他的珍贵收藏一一看了。“真丰富啊,叹为观止。”
“在我卢塞恩的城堡里还有更多,这次出来,我只挑喜欢的带了一匣子。日后有机会请你来做客,顺便欣赏一下我的收藏。”
“已经美不胜收。”黛丝特赞道。
“你随便挑选几样吧。”
“君子不夺人所好。”黛丝特嫣然一笑道,“现在还是去参加聚会吧,他们一定都等急了。”
他们早在冻玉梅花瓶中插上了上好的各色栀子、百合、迷迭香,香风阵阵飘来。
莫奈德擅长现场泼墨,他不拘一格地尽情挥洒,总能成就一幅佳妙的画作。
“给我画个人像吧。”夜光道。莫奈德颔首。
“不如你跳个舞吧,给他点灵感。这样坐着僵硬,画着也无趣。”黛丝特道。
夜光将长发放了下来,便舞起来。金色的流苏一直垂到腿根,身躯凹凸起伏着女性的神秘与袅娜,在窄裙下隐隐若现。她的腰身像蛇一般自由灵活,眼中满盛不羁和野性。黛丝特想,最好的舞者莫过于这样的旁若无人,身体在此达到最大自由。
莫奈德撷取了她的一个侧面,画中的女子也是一般大胆狂野,性征明显而妖娆。一头浓密的鬈发将她的面庞半遮。
“倒是深得画中三昧。”瑶光说。
夜光见了此画,也是喜不自胜,一连给了莫奈德几个飞吻。
和她的同胞妹妹类似,瑶光也善于舞蹈。但她跳的并非性感热辣的劲舞,而是舒徐雅致的曼舞。她口含一支娇艳欲滴的芙蓉花,水红色的柔丝薄纱,宽衣广袖,翩翩起舞犹如蝶影翻飞。
黛丝特和塔文森则常常弹奏乐器。塔文森的钢琴表演即兴随意,潇洒明快。至于清丽绝伦的古筝,如泣如诉的大提琴,干净的木吉他,灵动的竖琴,珠圆玉润的印度西塔尔琴……都是黛丝特喜欢而擅长的。
乐音翻滚不歇,旋律四处游走,丰润地流过平原,幽渺地穿过大山,激突地在云端攀升,碎裂在绝壁面前……山溪潺潺在流,暗花四处在开,璀璨的光华,浩淼的气象……黛丝特的情绪主导着震颤的乐音,乐音则又主导了听众的情绪,具有不可思议的、压倒性的感染力……
这样愉快轻松的日子,是西司廷里久违的了。
第十九章 变故陡生
深夜,莫奈德吸完了血,懒洋洋地踱步到街心公园。时候太晚了,公园里几乎没有人。他早已经习惯了孤独,一个人靠在长凳的椅背上默默坐着。
已是深秋时节,入夜了天空还是十分清朗,天幕不是黑沉沉的,反而透着瓦蓝。遥望苍穹,宛若碧波万顷的大海上洒印着无数的碎玉琼花。
忽然,他听见了一阵奇怪的声音,似有什么东西在那里噼啪作响。声音来来回回,由响到轻,又由轻到响。公园的岑寂被打破了。
只见一个女人在月光下失神地到处跑着,跌跌撞撞,好像随时都会跌倒。一身白衣却脏兮兮的,精赤着一双脚,乌黑,粗糙,还流着血。她经历了长途的辛苦跋涉吗?
莫奈德向她走去,她直勾勾的眼神迟钝地转了一下,眼睛很大,眼窝很深,却空洞无物。她好像看到了莫奈德,又好像没有。是一个流浪的女人?但在莫奈德看来,这个世界几乎充斥着流浪汉。纵然人可以发展出千丝万缕的家庭、朋友关系,但从独自降生到独自离世,谁的身心真正有寄托呢?莫奈德毫不迟疑地从她身边走过,向出口走去。那个女人光着的脚板在冰凉的路面上敲打出噼噼啪啪的钝响来,就是这种声音,刚才把莫奈德从沉思中震醒……
响声忽然停了,莫奈德不由回头望了一眼,看见她蹲坐在地上,一动不动。一堆素白的衣衫包裹着她瘦弱的身子,伏在地上缩成小小一团。莫奈德顿了一顿,又往回走,弯下身看了看。穿过她零乱的头发,他看见了她深黑瞳孔中的绝望,那种无法表达的心碎和痛苦。就这一眼,莫奈德没办法轻松走开了。他蹲了下来,默默地读了一下她的心事,原来这个倔强女人满心想的都是去死。莫奈德阅心的时候,她也回望他,想的却是,这个男人会是世上看见我的最后一个人。
莫奈德有点吃惊,“你为什么不想活了?”
女人垂着眼帘,过了一会儿,方轻轻道:“我丢了工作。而我必须养活母亲、弟妹和两个孩子。”
她的语声很清晰,看起来并不像是精神失常。
“我想,老板解雇我是对的,我工作起来总是心不在焉……”她细弱地叹息一声。
“你做什么的?”
“我是餐馆的女招待,伺候人们没完没了的好胃口。”
仅仅因为生活压力就想死吗,还这样年轻。
莫奈德和她攀谈起来。
她以为这是死前的最后一次聊天,对眼前的陌生人也就毫不隐讳。她断续地诉说着她的生活负担有多沉重,工作是多么的乏味,母亲和她有多隔阂,丈夫和她根本是陌路人,却睡在同一张床上……说着说着,她突然爆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恸哭来。
莫奈德没有料到,接下来她讲的却是十多年前的往事。
“我十二岁的时候,和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同窗,产生了朦胧的感情。到我十九岁,在一起整整有七年。”她停下来,醒了醒她的鼻子,声音镇定了很多,“在这七年当中,他给我戴过各式各样的戒指,都是他自己制作的,有的用红色的丝绳,有的用他的头发编成,还有金属圈、芦苇叶什么的,当我们路过花园的时候,他都会突然产生灵感,用花瓣做成一枚戒指。”
莫奈德注意到,眼下她的手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戴。
“我从不怀疑他就是我一生的托付,我十八岁的时候甚至怀过他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太小了,一生下来就死了,埋在了我家的后花园。”
莫奈德静静听着。
“我们长到十九岁的时候,我开始到饭馆上班,他也有了一份工作。我们见面没有从前那样多了,可他每天都会来接我下班,我也更加依恋他了。他用第一笔薪水给我买了一枚银戒指,我……以为这就是我们的婚戒了,我想再多存一点钱,我们就能永远生活在一起了。”女人停了一下,抬头看着公园深处黝黑浓密的林木。
“有一天,饭馆的生意特别好,过了打烊的时间还有两桌客人没走。但我记挂着他在门外等我,我交代了我的好姐妹替我照应着,急匆匆出了门,比平常晚了三十多分钟。我看见他在边门的角落吸着烟,人很放松地倚在墙上。我扑上去给他一个拥抱,为今天的迟到而道歉。他却没有随我一起走,站在饭店门外反复质问我为什么要他等候,为什么要摆千金小姐的架子。我无言以答,这是为了生计,为了我们的将来啊。可面对他的冰冷我一句都说不出口。于是我求他和我回去慢慢说,我保证以后不会再有下一次了。他不语,像生了根一样牢牢地站在饭店的门口,吸着他的烟。他不看我。
“我听见身后一片嘈杂,那些滞留的客人终于鱼贯而出,再后来我的小姐妹也匆匆地出来了,看见我和他仍然呆在这里露出吃惊的表情。但她什么也没说,低下头走了。我的泪水忽然涌上来了,问他究竟什么意思,他仍然喋喋不休地抱怨我让他在风中等候。那时候我毕竟年纪小,沉不住气,一怒之下就把那枚银戒指扔在他的手心里,一个人跑回了家。
“我想他第二天便会来找我的,我们之前也有过很多次小争执、小吵架。可是没有,他像蒸发了一样,就此没有出现过。他搬了家,换了工作,从此杳无音信……”她泣不成声。
莫奈德这才明白,这个男人戛然而止的恋情才是她的心魔。从表面上看起来,今晚她想自杀是因为丢了工作,其实潜伏的理由竟是十多年前的抛弃。她每次哭泣似乎都有不同原因,可追根溯源都是这个突然消失的男人。每当她生活中又出现别的不如意,无论多么微不足道,一联想起此事,她就会觉得她的人生是彻底的失败和苦难。当它和别的事情在她心里轮番折磨,彼此的痛苦程度竟会成倍上升。就好比说,有了这个黑色基调打底,无论涂抹任何色彩都不能改变这幅画了。
“你会觉得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两个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