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太子弘却突然死了,他们的希望破灭了。所以,伤心而恼火,就认为是权欲膨胀的武皇后杀了她自己的儿子,搬掉她摄政的绊脚石头。
李治和武后对儿子的去世当然比诸臣要伤心痛苦多了。但在诸臣眼里,武后是猫哭老鼠,怎么看都是假的。但是,太子的身体状况,李治是清楚的,太子死后李治制诏曰:“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顾惟耀掌之珍,特切钟心之念。庶几痊复,以禅鸿名。及腠理微和,将逊于位。而弘天资仁厚,孝心纯确。既承朕命,掩欻不言。因兹感结旧疾,增甚亿兆。攸系方崇,下武之基,五福无微,俄迁上宾之驾……”意思是说:自从李弘做了太子,严重的疾病一直缠身。朕盼着他康福后,就把皇位禅让给他。只要他病情减轻些,朕就让位了。但这孩子天生忠厚仁孝,听说朕要让位给他后,再也不说话了,日夜想着怎么能接这个重担子。因此使旧病复发,陡然加重了百倍,终于夭亡了
李治出是个忠厚坦诚的人,他痛失爱子,表述了李弘突然死去的原因。原来是重担子把他压死的,李弘的身体本来很差,给他太子做,他已感到担子太重,病情便加重了。而李治和众臣不顾他的死活,又要把皇帝位让给他,其结果使他的旧病复发,比往日暴增百倍,就突然死亡了。儿子的身体、性格和心情,李治太熟悉了,当年他做太子时,就感到担子重,终日苦恼,也让他虚弱的身子加了病。所以现在40多岁就感到末日将到,和做太子、做皇帝的压力关系太大了。想当初李弘十余岁时就被留在京师监国,李弘的担子重,又想念远去洛阳的父母,经常哭泣,连那些急于求成的辅弼大臣也感到可怜,放他去洛阳父母身边轻松轻松。
所以,李弘之死是疾病所致是可以定谳了。如果非要找人为因素,那也找不到他**头上去。恰恰是那帮大臣们总劝李治让李弘摄政并近而让他做皇帝,使他感到压力太大,病情突然加重死亡的。而他们反而制造或听信谣言,非说是当母亲的武后杀死了太子李弘,颠倒了是非黑白。人们以讹传讹,使那些本来仇视武皇后的传统官僚,或别有用心的史家们把此事弄得混淆不清。
如七十多年后的唐肃宗时,大臣李泌就肯定地向肃宗说:“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酖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当时武皇后才逝世30多年,到这时唐朝官方已成定论:是武后酖杀了李弘。但《旧唐书》和《实录》都没有说李弘是被毒死的,都说是病死的。但《新唐书》却肯定了武后“酖杀”太子的谣传,在为李弘作传时,说:“后将逞志,弘奏请数怫旨,从幸合璧宫,遇酖薨。”在《李治纪》里说:“已亥,天后杀皇太子。”使这一结论以正史的形式留给后世。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比较严肃地考订诸史,也把诸史的记述摘录作证。但他也裁决不了,只以存疑态度作结:“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酖之,疑以传疑。”。
武皇后痛失爱子,还被朝中从臣疑为自己谋杀,又遭一顿谈论、非难。她心里愤慨而委屈,五内沸然。这让她心中更有数,众臣是想把她搞下台,说来说去还因为她是女人,女人执政犯了男人的大忌,也为千古礼法所不容。无论主观与客观,她都不能后退,不能屈服,当年长孙无忌的势头也没让她低头,何况如今呢?主观上,她就是要向世俗挑战,看看女人能否治好国,她要干一番事业给世俗看看。客观上,李治身体坏下去了,长子死了,次子显然不成熟,不能马上继统当皇帝,朝内的政务,国家的大事,还得她来管,丈夫和儿子的事,谁来担当啊?
他崇拜唐太宗,她要好好动点脑筋,制一个通盘治国的东西来,像唐太宗当年那样,上下其手,文武兼修。不知那时用不用纲领这个词,如果用的话,她要制一个治国的纲领了。
唐太宗的东西她太熟了,晚上回忆一番,如数家珍。她想起了太宗晚年,是贞观二十二年吧,转年太宗就升天了,那年自己25岁了。就是那年,太宗制过一个文件,叫《帝范》,共说了十二件治国的大事,故称《帝范》十二章。
李治能否记得她不知道。但她记得。太宗在翠微宫养病,她和做太子的李治随驾护理。一天,太宗在翠微殿里严肃地把一本御册交到李治之后,说:“修身治国,备在其中。一旦不讳(即一旦我死了),更无所言矣”当时李治只是跪地哭泣,这等于向他交待后事了。太宗无奈地看着这个懦弱的儿子,摇摇头,接下来说:“你该向高明的人学习,取上法仅得中法,取中法仅得下法。我一生有很多错误:享受锦衣玉食、居之宫室台榭、玩之犬马鹰隼、四方游乐。这些,你千万不要模仿。我也有些功劳:弘济苍生、开疆拓土。有了功劳,人们才原谅了我的过错。但是,比起更好的我就惭愧啊你没有我的功劳却继承了我的富贵。竭力为善,尽得安宁;骄惰奢纵,自身难保;治国成迟败速;君位失易得难;千万珍惜慎重啊”
以太宗之气魄,以这么严肃的态度向李治交待,等于是最后遗言、遗嘱。可见,交到李治手中的那本册子该是多么重要了。
当然,太宗的《帝范》并不保密,朝臣也尽知其内容的,武皇后记得更清楚。其内容为一、君体;二、建亲;三、求贤;四、审官;五、纳谏;六、去谗;七、戒猛;八、崇俭;九、赏罚;十、务农;十一、阅武;十二、崇文。
这十二条内容是治国的根本大计,作为一国之君,或是一个制度下培养的文人,归纳出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都不是难事。关键是否愿意努力去做,如隋炀帝是有名的暴君,他自然不愿做这些治国爱民的事。他父亲是位明君,上面的事几乎全做了,而且做得很好,但他却没有坚持做,晚年也成了一个很凶恶的暴君。他的儿子正是接着**晚年的坏事,才做得比他父亲晚年还坏的。有的皇帝是愿意做的,但因个人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却做不好。李治就是这样的皇帝,他就无气魄,又无才情,他是做不来的。虽然他忠厚、仁爱,是儒家经典陶治出来的知识分子,做个一般的文化人,能做得很好,但做个治国的皇帝他就不合格了。
其实,武皇后辅佐李治20年了,这20年已经做了《帝范》中的好些事。但她毕竟不是个皇帝,她是在李治身后指挥着皇帝做的,想很好地做好那十二方面的事,自然是困难的。好比一个优秀导演,给他一个上不了台的演员,是演不好戏的。何况,台下还不断捣乱、不停地鼓唣,要把幕后的导演轰下台。
现在他仍然不是皇帝,可是她已不能不做,毫无退路,后退不堪设想。
对《帝范》十二章,她逐项内容分析着,由于条件不同,她比照着,看看哪些内容需要改。她要做一个最切时宜的,而且突出本朝特点和她武皇后的特点。
《帝范》的前两个内容是讲怎么做一个好皇帝并通过团结诸亲王,建立起皇帝的亲族体系,做巩固皇权的宗族宗法基础。唐太宗鉴于皇族叔辈、子侄系庞大,做得好是一个血缘宗族关系网络,可最好地巩固皇权,做不好就会亲族为叛、父兄反目。这两条武皇后原则接受,但她不愿再写再定,只能暗中注意。
求贤、审官、纳谏、去谗几项内容自然要做,但得变变说法,突出当务之急,突出时需特点。
戒盈、崇俭是要注意的,以往自己做过了的,要设法缓解,但也应具体点规定,不能照抄照搬。
务农一条是最实际的,这是富国富民的根本,要首先做好。
赏罚讲的是皇帝对臣民的恩威并治,按法律办事,赏罚分明,自然是一定要做好的,不然好坏一锅粥,谁还肯为皇帝卖力。
阅武和崇文,是帝王的武功与文治两端,自然重要。但也不能像这样的笼统,还要具体些。
经过她的反复思考,把前朝与当今相比照,总结唐太宗的经验和教训,总结自己辅佐李治20年的经验教训。终于制出了自己的施政大纲十二条,请李治定夺和实行。因为自己不是皇帝,仍然以“建言”方式提出,因此叫做《建言十二条》。和唐太宗的《帝范》十二章相对应。
让百官想起唐太宗,想起唐太宗的“贞观之治”,表示当朝也要再造出个“贞观之治”来。
建言十二条
劝农桑,薄赋徭;
二、给复三辅地;
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
四、南北中尚禁yin巧;
五、省功费力役;
六、广言路;
七、杜谗口;
八、王公以降,皆习《老子》;
九、父在,为母服齐哀三年;
十、上元前勋官已给告身者,无追核;
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禀入;
十二、百官任事久,才高位下者,得进阶申滞。
第一条则是功谏农桑,轻徭薄赋。从两个方面发展国家的农业生产,是历代明君的富国强民国策。一方面大力鼓励农民加重耕织,发展农副两业,一方面减轻农民的赋税和徭役。前代如西汉初期、“贞观”前期皆实行此策,是故国泰民安,出现“文景之治”、“贞观之治”。
第二条规定,免除京师长安畿辅重地京兆、冯翊、扶风之地人民的全部徭役负担。让京城周围人民全力投入基本建设,以巩固国都。
第三条是她总结了历朝教训,尤其是贞观后期和本朝的东西用兵的教训,打算停止武力征服,和戎四方,使四海昇平,和平友好。
第四条要禁止朝廷各部门的奢侈浮华风气。南、北、中、尚,是指宰相府,俗称南衙;中央各直属机构,俗称北衙;中是指中书省,也称右相府和西台;尚指尚书省,也称都台、文昌台、中台、南省,亦是宰相府。总之,这是泛指中央各机构。
第五条是要精减土木建设,节约开支和劳动力的使用,尤其宫室建设,历代皆有深刻教训。先时对东都的营建,已造成开支和劳力负重,管民已有怨言。
第六条和第七条,是要让官员们敢说话,向朝廷建言和批评;但也不能造谣生事,搬弄是非、混淆视听。她自然是有所指的,以往不少人造谣攻击陷害她。但只要不是恶意地胡说八道,皇帝要有纳谏的雅量。
第八条是要王公以下的臣民,都要读《老子》这篇文章。其目的显然,她知道高祖建唐时曾将李家先祖附会于唐尧,又称李家鼻祖是老子李聃,又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因此她这是投其所好,让李氏王朝宗亲和百官,别总认为她是武氏的女儿,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她借此表示她是李家的媳妇,没有外心。
第九条是武皇后借当时的丧葬礼仪中的一条,来提高妇女的地位的。古代社会,长辈去世了,在居丧期间要根据服丧人与死者的关系,亲疏远近而服饰有所不同。共分五个等级,即斩衷、齐衷、大功、小功、缌麻。斩衷是最重之孝服,以粗麻布做成,不缝边,斩布成衣。子女为父,妻妾为夫,服期三年。齐衷是第二等丧服,以熟麻布做衣,缝边整齐,故称齐,丧期又分四等,前两等是:如父亲已去了,寡母去世时,儿子为母亲服孝三年;而如果是父亲健在,母亲去世了,儿子只要为母亲服一年孝就行了。(因居丧制度相当复杂,此不宜多用笔墨,仅以文中所涉内容,约而述之)武皇后感到这种制度对女人太不平等,妻为夫、子为父要服“斩衷”三年;而父亲健在,子为母(夫为亡妻)只服“齐衷”一年。(实际上,女子在居丧制度中的受轻视内容很多,此亦不多涉及)因此,武皇后才把其制度改变,让父母既男女平等。不知这内容是否实行,若实行了,那其他还涉及女子的许多内容,是否也改了,乃无据可依。实则,武皇后据此仅表示提高妇女地位。
第十条是说在上元年以前,就是说今年以前已经取得勋官身份的人,不再审查追缴勋官的身份(包括证件)了。这里反映唐初的一个背景:时因征战需要,大量招募军士,按战功得到了勋赏,被称“勋官”。勋官不是职事常官,没有职守,但享朝廷的土地赏赐,称“勋田”。三至五品的勋官可参加职事常官的铨选,合格者可得到实职官位,二品以上的勋官,可享门荫特权。但唐初同时规定:凡战事结束,军人要大批除役归里。因此,对取得勋官资格的要进行特别审查,特别是持有前方将军所发的勋官证件,更要严格审核。有问题的有虚假不实的,要取消勋官资格,收回证件。武皇后规定,是在于宽限对勋官的审查,收拢人心。
第十一条规定京官八品以上的官员,普遍增加俸禄。“益廪入”,廪即增益谷仓,意指提高俸禄标准。
第十二条是指那些任职年头很长,有实际才能却官位较低的,可量才进阶。这一条,包括前两条,是武皇后关心各级官员的切身利益,解决他们的进阶和待遇,以便努力工作,使国安也得到了可用之才。
武皇后的《建言十二条》突出了强国富民、善用人才、广开言路、团结少数民族、禁止奢浮、提高妇女地位、笼络官员、缓解矛盾等重大方针政策和策略,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治国纲领。
李治见后非常高兴,史书称“诏书褒美”,并立即执行。
但究竟执行得如何,效果又是怎样,传统史书是不愿记述的,有的史书透露一点这方面的信息,还往往带有讽刺、贬抑之意味。
武皇后是说干就干,雷厉风行,而且往往大破常规,突显举动。例如:奖励农桑,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最为重要。她就是上元二年(675年)的三月西已日举行了隆重的亲桑和祭祀先蚕的仪式。
祭祀先农和先蚕是我国皇帝制度中的一项礼仪规定。按数千年以来的传统礼仪,每年春三月上亥日,皇帝百官祭先农,亲自扶犁耕地,谓之“亲耕”,行“籍田礼”,表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同样,皇后也率内外命妇祭先蚕,行“亲蚕礼”。举行这种仪式,一般都有固定的地点,大都在都城的近郊,隋唐改在宫苑里进行。都有固定的人员,并设有观台,不过做做样子罢了。但武皇后为号召臣民重视农桑,表示她制定政治的重要,她打破惯例,到洛阳邙山之南以前所未有的隆重规格举办亲蚕仪式,不仅是朝廷内外命妇,百官和各地朝觐使者都要参加。他要通过这个仪式,表示鼓励农桑,发产农业生产的决心。对她的这一活动,《资治通鉴》留有一句记载:“三月,丁已,天后祭先蚕于邙山之阳,百官及朝集使皆陪位。”
为倡节俭,武皇后把按皇后服饰制度规定的十二道褶的罗裙,下令改为七道褶,并带头捐出自己的脂粉钱救灾。在她的号召和带动下,宫中嫔妃也不再使用高档奢侈品。这种节约所减轻的开支虽然有限,但对勤俭风气的兴起是有作用的。
武皇后更重视选拔和培养人才,她要培养出能为自己的新政效力的人才来,而不是扯她后腿、拆她台的那些传统观念浓重的人才。
为此,她自行选拔了一批文学之士如著作郎元万顷、左史刘祎等人,到禁宫中从事修撰编书。撰成了《烈女传》《臣轨》《百僚新诫》《内轨要略》《少阳正传》《孝子传》《乐书》等,累计达千余卷之多。
在修撰过程中,她常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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