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酷似高宗,性格忠厚仁儒,身体虚弱,多病多灾。他幼年时学习《春秋》,师傅读到“楚世子商臣弑其君”,他听不下去,以为太血腥、太残酷,要求换别的书读。于是师傅们改教《礼》。平定高丽后,“二圣”下令让逃亡的士卒限期自首,否则施以斩刑、妻子儿女没为奴。李弘知道后大为不忍,上表劝说取消罪涉妻子儿女这一条,表里有语:“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资治通鉴》,卷201,总章元年九月。'。咸亨二年(671年),高宗出幸东都,留太子弘在京师监国。当时正遇灾荒,太子发现兵士的食物中有树皮和草籽,心中悯然,便命人把东宫里的粮米送给他们吃。
一天,李弘偶而得知淑妃生的两个异母姐姐义阳、宣城二公主,三十岁了还没有嫁人(公主未有皇帝或母后命,不得出嫁),心里很难过,急忙上奏请求为二位公主办理嫁事。高宗准奏,但这件事却让武后不高兴,一怒之下把二公主配给了两个翊位小军官。她认为太子是将来的一国之君,要处理军国大政,驾驭群臣,这么婆婆妈妈,哪能成其大事。但是高宗却喜欢李弘,认为太子能宾礼大臣,处事心仁,正是他所希望的。原来高宗所说的宾礼大臣,有他的根据。例如:太子躲在东宫读书,不愿接纳宫臣,不接宫臣,用膳自然就少。典膳丞邢文伟劝太子多接触臣属,以便发解朝政,就以减少供膳进谏。太子就诚恳地给他回信答书,强调自己身体不好,没有太多的精力接触大臣,还说一定尽量做到多见宫臣和宾客。还有一次,太子设宴,宴席间命宫臣做“掷倒”的游戏以助兴。挨到左奉裕率(太子侍卫官)王及善,王拒绝听命,说:“做掷倒这把戏,自有伶官。如果臣奉命做了,那我就不配做殿下的侍卫了”太子听了赶忙称谢。这两事为高宗知道后,分别奖赏了他们二人,并升了他们的官职,还向大臣们讲述了这些小事,表扬了自己的儿子'事见《资治通鉴》,卷202,咸亨三年十二月。'。
大臣们当然更喜欢太子,他谦恭、仁慈,将来做了皇帝,才能让臣子们可以随意劝谏,立言立德、青史留名。如果让武则天当了女皇帝,别的先不说,先是说话就不能太随便,她聪明睿智、是非分明、性刚专断,在诸臣眼里有些乖张、暴棙,做她的臣子不怎么舒服。至于国家由谁治理更好,那就不去管它了;至于太子的身体条件太坏,能否挑得起治国的重担,他们也一概不管,那毕竟是后话。
但是,太子弘却突然死了,他们的希望破灭了。所以,伤心而恼火,就认为是权欲膨胀的武则天杀了她自己的儿子,搬掉她摄政的绊脚石头。
高宗和武后对儿子的去世当然比诸臣要伤心痛苦多了。但在诸臣眼里,武后是猫哭老鼠,怎么看都是假的。但是,太子的身体状况,高宗是清楚的,太子死后高宗制诏曰:“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顾惟耀掌之珍,特切钟心之念。庶几痊复,以禅鸿名。及腠理微和,将逊于位。而弘天资仁厚,孝心纯确。既承朕命,掩欻不言。因兹感结旧疾,增甚亿兆。攸系方崇,下武之基,五福无微,俄迁上宾之驾……”'《旧唐书》,卷86,《高宗诸子传》。'意思是说:自从李弘做了太子,严重的疾病一直缠身。朕盼着他康福后,就把皇位禅让给他。只要他病情减轻些,朕就让位了。但这孩子天生忠厚仁孝,听说朕要让位给他后,再也不说话了,日夜想着怎么能接这个重担子。因此使旧病复发,陡然加重了百倍,终于夭亡了
这是《旧唐书》里记载的。而《资治通鉴》就简单多了,是把《旧唐书》的“制文”缩写而出的:“朕方欲禅位皇太子,而疾遽不起,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可谥为教敬皇帝。”'《资治通鉴》,卷202,上远二年四月。'
高宗出是个忠厚坦诚的人,他痛失爱子,表述了李弘突然死去的原因。原来是重担子把他压死的,李弘的身体本来很差,给他太子做,他已感到担子太重,病情便加重了。而高宗和众臣不顾他的死活,又要把皇帝位让给他,其结果使他的旧病复发,比往日暴增百倍,就突然死亡了。儿子的身体、性格和心情,高宗太熟悉了,当年他做太子时,就感到担子重,终日苦恼,也让他虚弱的身子加了病。所以现在40多岁就感到末日将到,和做太子、做皇帝的压力关系太大了。想当初李弘十余岁时就被留在京师监国,李弘的担子重,又想念远去洛阳的父母,经常哭泣,连那些急于求成的辅弼大臣也感到可怜,放他去洛阳父母身边轻松轻松。
………【第四百五十九章。勿看】………
第四百五十九章。勿看
武则天痛失爱子,还被朝中从臣疑为自己谋杀,又遭一顿谈论、非难。(顶点小说手打小说)她心里愤慨而委屈,五内沸然。这让她心中更有数,众臣是想把她搞下台,说来说去还因为她是女人,女人执政犯了男人的大忌,也为千古礼法所不容。无论主观与客观,她都不能后退,不能屈服,当年长孙无忌的势头也没让她低头,何况如今呢?主观上,她就是要向世俗挑战,看看女人能否治好国,她要干一番事业给世俗看看。客观上,高宗身体坏下去了,长子死了,次子显然不成熟,不能马上继统当皇帝,朝内的政务,国家的大事,还得她来管,丈夫和儿子的事,谁来担当啊?
他崇拜唐太宗,她要好好动点脑筋,制一个通盘治国的东西来,像唐太宗当年那样,上下其手,文武兼修。不知那时用不用纲领这个词,如果用的话,她要制一个治国的纲领了。
唐太宗的东西她太熟了,晚上回忆一番,如数家珍。她想起了太宗晚年,是贞观二十二年吧,转年太宗就升天了,那年自己25岁了。就是那年,太宗制过一个文件,叫《帝范》,共说了十二件治国的大事,故称《帝范》十二章。
李治能否记得她不知道。但她记得。太宗在翠微宫养病,她和做太子的李治随驾护理。一天,太宗在翠微殿里严肃地把一本御册交到李治之后,说:“修身治国,备在其中。一旦不讳(即一旦我死了),更无所言矣”当时李治只是跪地哭泣,这等于向他交待后事了。太宗无奈地看着这个懦弱的儿子,摇摇头,接下来说:“你该向高明的人学习,取上法仅得中法,取中法仅得下法。我一生有很多错误:享受锦衣玉食、居之宫室台榭、玩之犬马鹰隼、四方游乐。这些,你千万不要模仿。我也有些功劳:弘济苍生、开疆拓土。有了功劳,人们才原谅了我的过错。但是,比起更好的我就惭愧啊你没有我的功劳却继承了我的富贵。竭力为善,尽得安宁;骄惰奢纵,自身难保;治国成迟败速;君位失易得难;千万珍惜慎重啊”'原文见《资治通鉴》,卷198,贞观二十二年正月。'
以太宗之气魄,以这么严肃的态度向李治交待,等于是最后遗言、遗嘱。可见,交到李治手中的那本册子该是多么重要了。
当然,太宗的《帝范》并不保密,朝臣也尽知其内容的,武则天记得更清楚。其内容为一、君体;二、建亲;三、求贤;四、审官;五、纳谏;六、去谗;七、戒猛;八、崇俭;九、赏罚;十、务农;十一、阅武;十二、崇文。
这十二条内容是治国的根本大计,作为一国之君,或是一个制度下培养的文人,归纳出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都不是难事。关键是否愿意努力去做,如隋炀帝是有名的暴君,他自然不愿做这些治国爱民的事。他父亲是位明君,上面的事几乎全做了,而且做得很好,但他却没有坚持做,晚年也成了一个很凶恶的暴君。他的儿子正是接着**晚年的坏事,才做得比他父亲晚年还坏的。有的皇帝是愿意做的,但因个人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却做不好。李治就是这样的皇帝,他就无气魄,又无才情,他是做不来的。虽然他忠厚、仁爱,是儒家经典陶治出来的知识分子,做个一般的文化人,能做得很好,但做个治国的皇帝他就不合格了。
其实,武则天辅佐高宗20年了,这20年已经做了《帝范》中的好些事。但她毕竟不是个皇帝,她是在李治身后指挥着皇帝做的,想很好地做好那十二方面的事,自然是困难的。好比一个优秀导演,给他一个上不了台的演员,是演不好戏的。何况,台下还不断捣乱、不停地鼓唣,要把幕后的导演轰下台。
现在他仍然不是皇帝,可是她已不能不做,毫无退路,后退不堪设想。
对《帝范》十二章,她逐项内容分析着,由于条件不同,她比照着,看看哪些内容需要改。她要做一个最切时宜的,而且突出本朝特点和她武则天的特点。
《帝范》的前两个内容是讲怎么做一个好皇帝并通过团结诸亲王,建立起皇帝的亲族体系,做巩固皇权的宗族宗法基础。唐太宗鉴于皇族叔辈、子侄系庞大,做得好是一个血缘宗族关系网络,可最好地巩固皇权,做不好就会亲族为叛、父兄反目。这两条武则天原则接受,但她不愿再写再定,只能暗中注意。
求贤、审官、纳谏、去谗几项内容自然要做,但得变变说法,突出当务之急,突出时需特点。
戒盈、崇俭是要注意的,以往自己做过了的,要设法缓解,但也应具体点规定,不能照抄照搬。
务农一条是最实际的,这是富国富民的根本,要首先做好。
赏罚讲的是皇帝对臣民的恩威并治,按法律办事,赏罚分明,自然是一定要做好的,不然好坏一锅粥,谁还肯为皇帝卖力。
阅武和崇文,是帝王的武功与文治两端,自然重要。但也不能像这样的笼统,还要具体些。
经过她的反复思考,把前朝与当今相比照,总结唐太宗的经验和教训,总结自己辅佐高宗20年的经验教训。终于制出了自己的施政大纲十二条,请高宗定夺和实行。因为自己不是皇帝,仍然以“建言”方式提出,因此叫做《建言十二条》。和唐太宗的《帝范》十二章相对应。
让百官想起唐太宗,想起唐太宗的“贞观之治”,表示当朝也要再造出个“贞观之治”来。
建言十二条'《新唐书》,卷76,《武则天传》。'
劝农桑,薄赋徭;
二、给复三辅地;
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
四、南北中尚禁yin巧;
五、省功费力役;
六、广言路;
七、杜谗口;
八、王公以降,皆习《老子》;
九、父在,为母服齐哀三年;
十、上元前勋官已给告身者,无追核;
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禀入;
十二、百官任事久,才高位下者,得进阶申滞。
第一条则是功谏农桑,轻徭薄赋。从两个方面发展国家的农业生产,是历代明君的富国强民国策。一方面大力鼓励农民加重耕织,发展农副两业,一方面减轻农民的赋税和徭役。前代如西汉初期、“贞观”前期皆实行此策,是故国泰民安,出现“文景之治”、“贞观之治”。
第二条规定,免除京师长安畿辅重地京兆、冯翊、扶风之地人民的全部徭役负担。让京城周围人民全力投入基本建设,以巩固国都。
第三条是她总结了历朝教训,尤其是贞观后期和本朝的东西用兵的教训,打算停止武力征服,和戎四方,使四海昇平,和平友好。
第四条要禁止朝廷各部门的奢侈浮华风气。南、北、中、尚,是指宰相府,俗称南衙;中央各直属机构,俗称北衙;中是指中书省,也称右相府和西台;尚指尚书省,也称都台、文昌台、中台、南省,亦是宰相府。总之,这是泛指中央各机构。
第五条是要精减土木建设,节约开支和劳动力的使用,尤其宫室建设,历代皆有深刻教训。先时对东都的营建,已造成开支和劳力负重,管民已有怨言。
第六条和第七条,是要让官员们敢说话,向朝廷建言和批评;但也不能造谣生事,搬弄是非、混淆视听。她自然是有所指的,以往不少人造谣攻击陷害她。但只要不是恶意地胡说八道,皇帝要有纳谏的雅量。
第八条是要王公以下的臣民,都要读《老子》这篇文章。其目的显然,她知道高祖建唐时曾将李家先祖附会于唐尧,又称李家鼻祖是老子李聃,又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因此她这是投其所好,让李氏王朝宗亲和百官,别总认为她是武氏的女儿,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她借此表示她是李家的媳妇,没有外心。
第九条是武则天借当时的丧葬礼仪中的一条,来提高妇女的地位的。古代社会,长辈去世了,在居丧期间要根据服丧人与死者的关系,亲疏远近而服饰有所不同。共分五个等级,即斩衷、齐衷、大功、小功、缌麻。斩衷是最重之孝服,以粗麻布做成,不缝边,斩布成衣。子女为父,妻妾为夫,服期三年。齐衷是第二等丧服,以熟麻布做衣,缝边整齐,故称齐,丧期又分四等,前两等是:如父亲已去了,寡母去世时,儿子为母亲服孝三年;而如果是父亲健在,母亲去世了,儿子只要为母亲服一年孝就行了。(因居丧制度相当复杂,此不宜多用笔墨,仅以文中所涉内容,约而述之)武则天感到这种制度对女人太不平等,妻为夫、子为父要服“斩衷”三年;而父亲健在,子为母(夫为亡妻)只服“齐衷”一年。(实际上,女子在居丧制度中的受轻视内容很多,此亦不多涉及)因此,武则天才把其制度改变,让父母既男女平等。不知这内容是否实行,若实行了,那其他还涉及女子的许多内容,是否也改了,乃无据可依。实则,武则天据此仅表示提高妇女地位。
第十条是说在上元年以前,就是说今年以前已经取得勋官身份的人,不再审查追缴勋官的身份(包括证件)了。这里反映唐初的一个背景:时因征战需要,大量招募军士,按战功得到了勋赏,被称“勋官”。勋官不是职事常官,没有职守,但享朝廷的土地赏赐,称“勋田”。三至五品的勋官可参加职事常官的铨选,合格者可得到实职官位,二品以上的勋官,可享门荫特权。但唐初同时规定:凡战事结束,军人要大批除役归里。因此,对取得勋官资格的要进行特别审查,特别是持有前方将军所发的勋官证件,更要严格审核。有问题的有虚假不实的,要取消勋官资格,收回证件。武则天规定,是在于宽限对勋官的审查,收拢人心。
第十一条规定京官八品以上的官员,普遍增加俸禄。“益廪入”,廪即增益谷仓,意指提高俸禄标准。
第十二条是指那些任职年头很长,有实际才能却官位较低的,可量才进阶。这一条,包括前两条,是武则天关心各级官员的切身利益,解决他们的进阶和待遇,以便努力工作,使国安也得到了可用之才。
武则天的《建言十二条》突出了强国富民、善用人才、广开言路、团结少数民族、禁止奢浮、提高妇女地位、笼络官员、缓解矛盾等重大方针政策和策略,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治国纲领。
高宗见后非常高兴,史书称“诏书褒美”,并立即执行。
但究竟执行得如何,效果又是怎样,传统史书是不愿记述的,有的史书透露一点这方面的信息,还往往带有讽刺、贬抑之意味。
武则天是说干就干,雷厉风行,而且往往大破常规,突显举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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