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琴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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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琴海的爱情-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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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希腊的文学作品中,贬低女性的观点比比皆是,例如诗人卡辛努斯的一部悲剧中有这么两句话:“哦,宙斯,何必去责备女人呢?你只要说‘女人’二字便足矣。”古代雅典派喜剧流传至今的第一段残篇就包含对女人的抨击,这肯定并非某种巧合。
  阿里斯托芬说:
  在所有的诗人当中,欧里庇得斯最聪明;在所有的被造之中,女人最无耻……女人比任何一种野兽都更难以驾驭,比任何一种磨难及恶人都更无耻……当然,你若是意识到这一点,并且想跟我唱对台戏,你这可怜的家伙,你尽管把我当作一个顽固的朋友……因为我将永远恨恶女人。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2)
在古希腊,年轻女子、特别是在她们出嫁以前,必须在家中接受监护,甚至过着一种与世隔绝、毫无乐趣的生活,这和古代中国的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有些类似。中国在宋代以后提倡女子缠足,其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限制妇女的活动。《女儿经》上说:“为甚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河北清苑的歌谣说:“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匝!”这样,妻子只能“安于室”,做“内人”,服服帖帖地侍候丈夫了。
  在古希腊,婚姻使女人有了稍大一点的活动空间。然而,家仍然几乎就是她们全部王国,这种状态在女人的一生中始终得不到改变。欧里庇得斯说:“女人若是不待在家里,凭这一点就可以说是她的过错。”这一点有例可证:甚至在克里米亚战败的消息传来的时候,雅典的妇女们只敢冲到大门边上,悲痛欲绝地向过路人打听她们的丈夫、父亲和兄弟的情况——然而“甚至这样的举动也被看作是不配作为他们的亲属和城里的公民”。
  的确,我们可以从《波黎普莱克托门努斯》的一段描写中推想到,女人只有上了年纪,男人们在街上看见以后不关心她是谁的妻子而是问她是谁的母亲的时候,她才可以随便上街,在这方面,古希腊对妇女的禁锢可能比古代中国更严密。
  在日常生活中,古希腊女子除了外出参加城邦的公共葬礼及庆祝谷物女神德墨特尔的地母节外,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家中。即便在家中,妇女活动的空间也很有限。空闲的时候,她们大多只能待在内室之中。这一内室只有其丈夫和亲戚方能入内,因此又被称为“妇人之室”。当丈夫大摆宴席,与朋友在客厅——“男人之室”——饮酒欢乐之时,妻子则只能待在内室之中。古希腊的习俗禁止她们会见陌生的男子,更不准她们交男友。一位演说家曾说:无人敢与已婚妇女共餐,已婚妇女亦不敢与男子共餐。从事社交之妇女常遭唾骂,而足不出户、温柔服从、勤于纺织则被看成是妇女的最大美德。一位名叫伊斯科马科斯的公民对其妻的一段训话就反映了此种观念。他讲道:
  “啊,我的妻子,因为我们知道神对我们的不同安排,我们应该尽量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法律似乎也鼓励我们这样,因为它将丈夫和妻子联系在一起。”正如神使他们成为养育后代的伙伴一样,法律使他们成为家庭的伙伴。对妻子来说,留在家里比待在外面更为体面;而对丈夫来说,待在家里比参加外面的活动则更为丢脸。
  这种不合理的状况甚至连公元5世纪的大思想家、改革家梭伦都表示赞同,他认为必须通过法律加以限制。他下令说,女人外出参加葬礼或庆典“只得携带三件衣物,而且只准许每人捎带价值一奥卜尔钱的食物和饮料”,夜间出门必须乘坐挂有灯笼的马车——这些规矩在以后很长时间都在实行。
  古希腊人把女人分为三种:“我们有妓女供我们销魂,有姘妇每天专门伺候我们,还有结发妻子保证为我们生儿育女。”其实,无论哪种女人,都是为男人服务的工具。
  的确,几乎在全世界任何民族、任何时代,男子娶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在中国古代嫁娶的目的就是“广继嗣”,“事宗庙”。即使在性禁锢最严酷的时代,中国人也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全盘否定性交,因为那是“为后世非为色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希腊人也是同样,男人娶妻主要是为了生养孩子。女人只要一生孩子,就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就算是功成名就,从此,她就可以获得希腊女人认为是至高无上的两项任务:掌管家务和抚育子女——女儿必须抚养到出嫁的那一天,男孩则必须抚养到他们在心灵上开始有了自我意识为止。所以说,婚姻是古希腊人实现生活目标的一种手段,也是一个人获得合法子女并且使家庭生活稳定有序的一个途径。妻子在管家、决定家庭大小事务上有绝对支配权。古希腊甚至有人这样赞美成为母亲的女性:“在世间万物中,上帝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彰显他自己的。”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3)
在古希腊,女子的地位很低,而母亲的地位却很高,这不是很矛盾吗?其实,这两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正如一位现代西方学者所说:“在古代的希腊,不存在女公民,只有公民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斯巴达除外。”当然,斯巴达的妇女也没有政治权力,只是在处境方面比其他希腊城邦的妇女稍好一点罢了。
  古希腊人的婚姻
  婚姻是一种制度,人们建立这种制度的目的和本质是使男女的性行为规范化。从婚姻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情况,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文明(当然包括性文明)程度。
  古希腊处于奴隶制社会,许多情况和中国的奴隶制社会相仿,婚姻大都是非自主的。这种非自主婚姻可以分为媒妁婚、买卖婚和聘娶婚。古希腊人崇尚美,崇尚性的快乐,婚姻中爱的成分、自主的成分要比古代中国人多一些。女人无论是否通过媒人的帮助,只要能找到合适的男人,就可以签订婚约。但是事实上,古希腊人的婚约并没有摆脱暴力与金钱的羁绊。
  在古希腊时代,战争频繁,有战争就有战利品,而战利品既包括金银财宝之类的物质,也包括妇女儿童,许多将士就以这些妇女为奴、为妻。例如在特洛伊战争中,有人辱骂希腊的著名英雄阿伽门农,说他妻妾成群,“你的帐篷里已经装满了青铜,成群的美女挤满了你的许多窝棚。每当我们亚加亚人攻陷一座城堡,我们首先是把最好的女子向你奉献。”
  在特洛伊战争中,阿伽门农从他的同盟军阿喀琉斯的营帐里抢走了勃里撒厄斯的漂亮女儿,由此两人种下嫌隙。有人劝他们要捐弃前嫌,同心作战,于是阿伽门农说:
  你说得有理,我不否认,这是我的过错。可是我愿意改正,愿意给受了侮辱的人很多赔偿。我准备赔偿10泰伦特的黄金、7只三脚祭鼎、20只炊鼎、12匹骏马、7名我从勒斯波斯岛亲自抢来的漂亮姑娘,包括退还美丽的勃里撒厄斯。我可以庄严宣誓,对勃里撒厄斯始终以礼相待,十分尊重。如果我们征服特洛伊,开始分发战利品时,我愿亲手给他的战船装满青铜和黄金,除了海伦以外,他可以在特洛伊挑选20名最漂亮的女子。等我们回到亚各斯时,他可以在我的女儿中选一人为妻,成为我的乘龙快婿。我待他也如同我的独子俄瑞忒斯一样,我将给他7座城市作为女儿陪嫁的礼物。只要他愿意和解,我什么都答应办。
  特洛伊城被攻破后,城内男子全被杀光,而许多妇女作为战利品都被运往希腊。古斯塔夫?施瓦布在《希腊古典神话》中这样描写:
  大海上,英雄们满怀希望与思乡之情,盯住前方,翘首相望。而被俘的特洛伊的妇女和姑娘们则相反,她们心情沉重,始终看着渐渐远去的特洛伊城,城内还冒着缕缕青烟。姑娘们把交叉的手搁在胸前,年轻的妇女把孩子抱在怀里。卡珊德拉站在她们中间,高贵的身材仍然透出雍容华贵。她的眼中无泪,相反却在嘲笑周围那些抱怨不绝的人:现在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她以前早就料到并且提醒过大家的。她们现在叫苦不迭,从前却是讽刺挖苦坚决不信的。不过她虽然嘲笑,可是在心底里却为降临在特洛伊城的悲惨命运而流淌着鲜血。
  特洛伊城变成一堆废墟,有几位老人和受伤的士兵惘然失措地还在那里转悠着,为首的是安忒诺尔。他们一起动手埋葬死者,这项工作进行得非常缓慢。少数幸存的人搬来无数的木柴,垒成一个大堆。后来,他们又把所有的尸体全部扛过来,搁在柴堆上,点燃柴堆,烧起了熊熊大火。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4)
这些叙述都说明妇女在当时只被视为一件物品,可以杀,可以送人当礼物,也可以抢回去做老婆。
  在古希腊,女奴可以买卖,而婚姻有时也以赤裸裸的买卖方式进行。例如希罗多德记载了古希腊一些地区的风俗:每年在每个村落里都有一次这样的聚会,即所有到达结婚年龄的女孩子都被集合到一处,男子则在她们外面站成一个圆圈,然后由拍卖人从最美丽的那个女子开始,一个个地把她们叫出来,依次出卖给男子做妻子。有钱的男子都相互竞争以求得最美丽的姑娘,而一般平民甚至穷人则只能在不漂亮的甚至是残缺的姑娘中选取。按照习惯,当拍卖人把所有美丽的姑娘卖完以后,便把最丑的甚至是跛腿的姑娘叫出来,以小额的奁金向男子们兜售。就这样,美丽的姑娘和丑姑娘在价值上就分出了等级,正像销售的货物分出正品和次品、一等品和三等品一样。
  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婚姻的买卖性质不那么直接和明显,而是通过嫁妆来体现。在古希腊人看起来,女方的家庭及嫁妆要比姑娘本身的人品更重要,如果女方的父母没有为女儿出嫁置办丰厚的嫁妆,就会被人看不起,这使许多有女儿待嫁的贫穷家庭陷入困境。
  古希腊的大政治家、大改革家梭伦制订过一条律法,规定:“把现金作为一部分陪嫁内容的风俗必须废除,以免使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以及缔结男女双方爱情的婚姻变成了一种金钱交易。”要订出律法来禁止把婚姻变成一种金钱交易,可见当时此风之烈。
  但是,在梭伦的律法里还是强调婚姻中的爱情成分,这在公元前5世纪也不容易了。在中国古代,对掠夺婚采取否定态度,正如梁启超所说:“夫寇与婚媾,截然二事,何至相混?得无古代婚媾所取之手段,与寇无大异耶?”至于买卖婚,在中国古代多见于购买婢妾,而娶妻则盛行聘娶婚,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国人很重视伦常,在这方面似乎远比古希腊严格。中国的古人对聘娶婚十分强调,把它看成是封建统治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礼记?曲礼》云: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诗经·齐风·南山篇》说:
  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以上所述,都是特别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越礼”,就不是正派人。所以《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指出:
  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在以上论述中,肯定了结婚、成家、交合是人之本性,这是对的;但又给这种本性套上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枷锁,完全否定了男女的自由恋爱和自由交往,表现出中国古典的一夫一妻制的实质。
  在婚嫁方面,一般说来,人们会考虑到自然规律。因为根据自然规律,女人比男人衰老的速度要快,所以新娘要比新郎年轻许多。欧里庇得斯曾经意味深长地说过这样一句话:“若是将两个同龄男女结合在一起,那将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因为男人的气力更为耐久,而女人的身体衰败得更早。”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5)
由于这个原因,也由于嫁女儿需要丰厚的嫁妆,所以古希腊的女子出嫁比男子娶妻困难一些。如果一位父亲在女儿到婚嫁年龄而未能及早替她找到婆家,那么,他就得求助于一位手脚勤快的女人,这种女人靠说媒营生,她们最拿手的本领自然在于她们能够把姑娘的一切优点简单明了地说出来,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代中国,巧言令色都是媒婆的看家本领。
  在柏拉图看来,她们的这种媒妁营生并没有换来好名声,而是在许多时候掺杂着索取介绍费的行为。忒奥克里托斯著名的第二首田园诗《索瑟勒塞斯》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姑娘在爱情的驱使下,派她的心腹女仆去找她所心爱的英俊少年达佛尼斯。女仆带回了少年,但他在与姑娘做爱之后却眉飞色舞地说道:“真令人伤心,她只是一个坏女人,不适合做一个妻子,可惜她使我失去了童贞。”
  这位姑娘当然是受了骗,吃了亏,但这也表明在古希腊男女的性爱交往并不一定要通过媒婆,这种情况在古希腊人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以上这件事和中国古代的张生与崔莺莺颇为相似,红娘牵线,逾墙相从,始乱终弃,只不过这种事在古代中国要比古希腊少得多。
  即使如此,在古希腊男女之间也不是很可能做到经常见面或者做到相互深入了解。柏拉图曾经提倡签立婚约的男女双方要有更自由的接触,以尽可能避免相互之间的欺骗行为。如果实际上男女双方已经能够经常见面而且深入了解对方,那么这一要求就是多余的了。因此,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说新婚丈夫不用了多久就发现婚姻是一副沉重的镣铐,而年轻的妻子很快也会对婚姻感到失望。正如索福克勒斯所说过的那段感人肺腑的话:“我现在是一个没有用的人,是无人过问的人;我发现这就是女人的命运——我们只是一些废物。我们年轻的时候住在娘家里,那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们因为无知而幸福地生长。可是,我们一旦长大成人懂事以后,就要被赶出家门,离开父亲所侍奉的神,离开父母亲,被卖给别人。我们中的一些人被卖给了外国人,有的被卖给蛮族人,有的被卖到异地他乡,还有一些其他的人被卖到那些该诅咒的地方去。在这种命运摆布下,我们一夜成婚,然后就得逆来顺受,但是还得认为这挺不错。”
  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往往对婚姻不满意,男人也往往对婚姻不满意。
  有一个人从阿莱克西斯的喜剧《先知》中摘引了以下台词:“我们真不幸啊,因为我们出卖了生活和享乐的自由;我们活得毫无自由,就像妻子的奴隶。难道我们就该这样徒然忍受这一切而不去争取同等的权利吗?别提彩礼的事,它是痛苦之物,充满了妇女的辛酸苦辣;相形之下,男人的痛苦甜蜜无比。因为男人受到妻子的伤害时就原谅她们,但妻子若是做了错事,她们也要怪到我们男人头上。她们做不该做的事,而把该做的事忘得干干净净;她们无中生有,没灾没祸的,却怨天尤人,说她们天天受苦受难。”
  谢那克斯曾经赞美蚱蜢的幸福生活,因为雌蚱蜢从来不作声。欧布洛斯和阿里斯托芬则一致认为,第一次结婚的男人无可指摘,因为他还不了解那种“卑劣的骗局”;而那些第二次结婚的男人却是无可救药。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6)
以下两段话是米南德写的:“你如果头脑清醒,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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