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很快被赖利送进临时手术室。当他出来的时候,脸色也变得尤其凝重。面对亨格瑞等人的追问,赖利只说了一句话。
“你们的血型与莫队长不匹配。他是B型血,我们小队只有肯森队长才有相同的血型。你们也看到了,肯森队长受了重伤,正在康复。”
五十七小队四名成员面面相觑,亨格瑞立刻说道:“我们这就去找人,肯定有人愿意帮忙。”
“我并不怀疑这一点,问题是时间上已经来不及。”
维摩尔从旁边走过来,认真地说:“检验血型相当费时,除非使用特殊电子仪器,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血型对比。”
黑人库克莫克顿时咆哮起来:“那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
队长肯森一直坐在壁炉前,他胸口裹着绷带,看上去比平时臃肿得多:“苏浩应该正在给你们的队长输血。他是O型,可以通用。”
紧张的气氛很快缓和下来,就连一直咬紧嘴唇的贝拉,也长长舒了一口气。
亨格瑞的表情终于轻松了不少。他从背包里拿出此前当做诊金递给屠夫赛斯的那只钱袋,神情恭敬地递到肯森面前。
肯森解开钱袋的系绳,看了一眼里面的钱币,抬起头,注视着亨格瑞:“这是什么意思?”
亨格瑞不太明白:“难道,你们不收取诊费吗?”
吊着胳膊的何东笑了起来:“这点儿钱太少了,远远不够买一条命。”
五十七小队队员刚刚舒缓开的脸色,因为这句话重新变得阴沉。沉默片刻,亨格瑞以干涩的语调问:“你们,究竟需要多少?”
肯森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抬起手,指了指紧闭的临时手术室:“关于这个问题,你得等到苏浩出来之后问他。除了他,我们谁也无法给你答案。”
……
天气很冷,很少有人能够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几个小时。苏浩的手术很漫长,维摩尔与赖利一直以拒绝打扰为借口,不让五十七小队的成员进去。亨格瑞等人只能站着或者坐着,要不就是与肯森等人低声交谈。如果不是临时手术室里亮着灯,隔着房门不时可以听到里面传出来的动静,亨格瑞恐怕真的会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冲进去。
直到深夜,苏浩才从里面出来。
他的脸色苍白,额头上满是汗珠,胸前的褂子全是血污,双手沾满血迹,整个人显得疲惫至极,就连脚步也虚浮踉跄,如果不是守在门口的维摩尔一把将其扶住,恐怕已经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莫邢馗躺在手术台上,腹部的伤口已经重新处理过,缝合线紧密而严实,手臂也插上了输液管。抗生素之类的药品在木叶镇一直都有供应,不算是稀缺物资。当五十七小队所有成员走进手术室的时候,发现队长莫邢馗的呼吸已经平稳,不再急促,虽然脸色依然苍白,却明显是恢复了生机。
第568章 陷害
亨格瑞不无尊敬的把钱袋送到苏浩面前。
苏浩看了他一眼,从钱袋里取出十块金币,把钱袋递还给亨格瑞。
五十七小队所有成员面面相觑,紧张地僵立在那里。他们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这样?如果这就是诊金,真的是远远超乎意料之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对待不同事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们身上都有着及其善良、高尚的品质,这就是我们身为人类的骄傲。你们愿意为了自己的队长付出一切,我当然也要竭尽所能为你们提供帮助。这些钱,就当做是我请你们喝酒。”
苏浩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微笑着说:“别忘了,我们都是雇佣兵。”
亨格瑞等人没有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满面感激,默默注视着坐在沙发上的苏浩。
有那么几秒钟,他们忽然觉得苏浩是真正如神一般的存在。这种感觉当然是在互相对比前提下产生的。如果没有屠夫赛斯此前的傲慢与漫天要价,苏浩救人的举动也不会收到如此强烈效果。
对苏浩而言,第三阶段世界完全是一片陌生。
人类的感激心理必须要在某种特定环境下才能产生。肯森与何东就是这样的例子。在雪夜木屋的环境里,谁也不会发觉苏浩在救治肯森与何东的时候,偷偷掺入了一滴自己的血。黑色颗粒很快在他们体内蔓延开来,肯森与何东的主体细胞却没有产生抗拒意识,而是在大脑的作用下,以前所未有的包容态度,接纳了这些外来者。
认同,是转化“工蜂”的首要前提。
当这种思维概念进一步强化,也有发自内心产生出对苏浩的尊重意识。
尽管肯森与何东与苏浩接触时间不算长,可是经历了那个充满死亡危险的夜晚,所有人都看到苏浩奋不顾身从狼口下救了他们,甚至独力击杀了多达十几头黑暗生物,无论作为战士还是拯救者,苏浩都得到了二十二小队所有成员的认可,就连肯森与何东也变成了“准工蜂”。
苏浩当时之所以接受乔天宇的条件,答应成为雇佣兵来到木叶镇,也是因为相同的理由。
他不知道究竟能用什么方法才能重返红龙世界,重返地球?他只能在这里建立一个新的“蜂群”,才能确保对亚特兰蒂斯人等问题足够强大的追索力量。只要有了第一个,后续更多“工蜂”出现都不是问题。就像当初在地球上,“蜂群”同样是由弱小变得强大。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机会。
莫邢馗虽然重伤昏迷,可是人类大脑并不会处于睡眠,而是仍有很少一部分保持与外界接触,接收外来信息的基本能力。他不会完全听到、看到五十七小队与屠夫赛斯之间的纠纷,也无法清除感觉到苏浩的施救。但这些事情多多少少会在莫邢馗大脑皮层留下印象,一旦醒来,通过其他人的口述言传,立刻就会变成及其深刻的烙印。
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相互联系和影响。亨格瑞等人对莫邢馗非常忠心,这种态度同样可以反过来,由莫邢馗影响到他们身上。只要莫邢馗顺利转化为“工蜂”,五十七小队所有成员被转化的几率也就成倍增加。当然,想要把奄奄一息的莫邢馗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能量药剂。在二十二小队成员没有完成转化以前,这种药剂仍然是苏浩独有的秘密。他必须封锁自己的手术过程,阻断传播。
亨格瑞等人当然不明白内情。他们只知道队长还活着。屠夫赛斯和苏浩都说过莫邢馗需要输血,前者也就相当于间接为后者做出了证明。苏浩故意规定了检验和抽血所需时间,赖利并不清楚其中的究竟,只是严格执行了苏浩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理所应当的认为,苏浩抽取自己的血,救了莫邢馗。
“无论您有任何要求,我们都会服从。”
这一刻,亨格瑞代表了所有五十七小队的成员,郑重其事的宣布:“您将是我们最尊敬的人,永远的朋友。”
……
赛斯还是头一次觉得日子这么难过。
半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一个病人上门。
这种情况此前从未发生过,雇佣兵完全依靠战斗才能活着,猎杀黑暗生物已经成为他们唯一的生存技能。有拼杀,就有死亡和受伤。前者是专属于神灵看管的事务,后者就必须通过医生才能获得解脱。一直以来,赛斯在木叶镇上的生活都很滋润。因为自己在这里是绝对的医生垄断者。现在,却出现了一个该死的竞争对手。
关于那个叫做苏浩的小子,已经成了木叶镇上的传奇。
赛斯偷偷跑到二十二小队的驻地附近,远远看过苏浩几眼。
那就是一个连毛都没有的年轻人。很英俊,很漂亮,可是这种只有娘儿们喜欢的家伙,为什么偏偏是个医生?最令赛斯难以接受的,是苏浩雇佣兵的职业。尼玛,既然是雇佣兵,就好好杀你的黑暗生物赚你的钱,为什么一定要跑到老子的地盘上横插一脚?抢饭吃对你****的究竟有什么好处?你难道不知道吗,身为同行,最忌讳,也是最招人痛恨的,就是为了争夺顾客竞相压价。
莫邢馗被治好了,这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镇子。
赛斯从未仔细深想过这件事情背后的诸多问题。他只是一个兽医,粗浅懂得一点点基础医理。赛斯想当然的认为,如果换成自己,一样可以把莫邢馗治好。区别在于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钱,而那个叫做苏浩的小子却抢走了自己的病人。
整整一千枚金币啊!
就算没有金币,能有贝拉那么个漂亮妞晚上暖被窝也是好的。现在,一切都长翅膀飞了。
赛斯并不觉得自己贪婪,这是真正的把死人变成活人。一千金币一条命根本不贵,你可以去帝国内域看看,那些贵族豪门哪个不是把活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们每年花在各种保健品和药物方面的钱,多达亿万金币。相比之下,老子一千金币的要价又算的了什么?
生活的确是多姿多彩,赛斯是一个非常看重现实的家伙,他知道诅咒没有任何效果,自己不是巫师,也没有朝着玩具偶人身上扎针,导致诅咒对象头疼致死的神奇本身。除了浪费口水,对自己也毫无益处。于是,赛斯非常干脆的回归了原来的平静生活,只是在夜深人静独处的时候,忍不住还是会想起苏浩那张充满可憎微笑的脸,恶狠狠地骂上几句。
赛斯很快察觉了生活中的变化。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赛斯像往常一样走出屋子,去邻街的店铺里买面包。就在路过水井旁边的时候,一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从斜刺里冲出来,重重滑到在赛斯脚下。
在这个季节,地面上的积雪差不多已经溶化。地面非常潮湿,很滑。水井周围又是人来人往的区域,虽然现在不是早晨最的热闹时候,地面却被泼洒了很多水,来来往往的人群也把地面踩得到处都是泥浆。
那个小王八蛋就是从自己侧面方向扑过来,“吱溜”一下倒在地上。那姿势很优美,就像脚下踩到香蕉皮那么顺滑。小混蛋脸上黑噗噗的,可能是刚从哪个烟囱里钻出来。像这样的小鬼,木叶镇上很多。有些是爹娘都在,有些是爹死娘还在,要不就是死人与活人之间的关系颠倒过来。还有些更惨的,不是爹死娘改嫁,就是爹娘很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是觉得娃娃难养一走了之?还是干脆被黑暗生物抓走当成了点心?
赛斯不喜欢孩子。这种执着的想法,从他还在帝国农场工作的时候,就已经根深蒂固。那时候赛斯曾经喜欢过农场里的一个挤奶女工。两个人偷偷好上了,千不该万不该是那个女人不该怀上赛斯的种,还用这个当做筹码,威胁赛斯一定要尽快结婚,否则女工就会邀约几个哥哥,把当时还不是胖子的赛斯活活打成胖子。
赛斯惊恐万状,他趁人不备,把那个女工扔进了饲料粉碎机。农场里养着几万头牛,每天消耗的草料及其庞大。区区一个人塞进饲料粉碎机,出来以后就变成一坨一坨,混合着草料的鲜红团块。奶牛们仍然吃得很开心,并不因为饲料里添加了外来物质而感到反胃。赛斯把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都喂了牛,那些母牛长得很壮,往后一个多星期里,产出的牛奶不仅数量多,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也特别充足。
从那以后,赛斯就特别讨厌孩子。
赛斯发誓:他从未动过那个滑到自己面前的孩子一个指头。
那个小混蛋就这样跑过来,摔倒。正常情况下,赛斯应该会捂着肚子,指着那个小倒霉蛋狂笑一通。然而,没等笑声从喉咙里发出,旁边巷子里已经冲出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里拎着比赛斯胳膊还粗的棍子,嘴里喷发出火山般的怒吼。
“你敢欺负我儿子?老子今天就打死你!”
没等赛斯有所反应,棍子已经劈头盖脸乱砸下来。壮汉的实力与赛斯差不多,赛斯却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打架与杀人完全不同。当年干掉那个女人的时候,赛斯是用绳索先将她勒至窒息,然后再下手。现在,对方根本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抡起棍子砸人,赛斯除了躺在地上像鬼一样痛哭嚎叫,什么也做不了。
最令人生气的,还是那个自己滑倒的小王八蛋。很多人过来围观,小混蛋开始抹着眼泪哭,指着正被痛打的赛斯,抽抽噎噎地说:“我好好的走在前面,他偏说是我挡了他的道,然后就用力推我后背,还用脚踩我。呜呜……呜呜……”
赛斯肚子上挨了重重一棍。他感觉肠子绞在了一起,疼得厉害。尽管如此,赛斯仍然无比愤怒的想要开口反驳。可是,就在他准备张开嘴巴的一瞬间,那个小王八蛋居然侧过身体,弓着腰,指着屁股上,让所有围观者看个清楚。
那里有一个清晰的鞋印。泥巴很新鲜,显然是刚刚印上去不久。赛斯猛然睁大了双眼,他怎么也不明白,小王八蛋屁股上的鞋印为什么与自己鞋底的纹路相同?全部都是网格状,而且还那么清晰?
区别当然是有的,赛斯的脚印要比着略小一些,没有小王八蛋屁股上的那么大。然而,围观者根本不会在意,也不可能察觉其中的微妙差异。当满面怒容的壮汉扔下棒子,拎起赛斯一条大腿的时候,所有人只看到了相同纹路的印记,即便是原先有所怀疑的人,也瞬间变得义愤填膺。
“该死的胖子居然欺负小孩,揍他!往死里打!”
“这个肥杂种从来就是毫无良知,没有爱心的废物。前几天有人重伤,他竟然要人家一千个金币的诊费,还要求对方吧一个年轻女孩送给他做小老婆。这家伙根本不能算是人,而是一头人形野猪。”
“好好走在路上欺负孩子干什么?死胖子一定是心理变态,酒吧里的女人都说他很可怕,玩法花样繁多,唯独关键时候使不上力气。就他那尺寸,就连让女人怀孕的机会也没有。自己弄不出娃娃,就嫉恨别人家的孩子,所以见了以后就要欺负。嗯!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赛斯被打得很惨,如此大的动静,又是在小镇的繁华地带,当然会引起秩序维持人员注意。当他们走进人群的时候,痛苦不堪的赛斯感觉看到了希望,他呻吟着伸出手,希望得到帮助和解脱。
维持人员都是从特别挑选出来的雇佣兵。战斗力强悍,很少有人是他们的对手。然而,即便是维持人员,也必须遵从大部分镇民的意愿。类似帝国警察询问情况的流程必不可少,很多人也主动走出来,说明当时的情况。令赛斯恐惧的是,这些人当时根本不在现场,却把自己推到孩子的每个细节说得一清二楚。天知道他们究竟是怎么看到的?难道这帮家伙就跟在自己身后?
“就是这头该死的胖猪。他给了那孩子一记耳光。鬼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然后一脚踢上去,那小孩当场倒在地上大哭。”
“那孩子手里拿着一颗糖,肥杂种赛斯把糖抢过去吃了,孩子当然不答应。两个人就这样打了起来。瞧瞧他那种肥胖的身体,完全可以把人活活压死,区区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他站在这里又打又踢的,就像是在玩沙包游戏。实在太惨了,实在看不下去。”
“赛斯是个变态,我亲耳听见他诱骗这个孩子,说是要带孩子去他屋里玩,还说要给孩子糖吃,但是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其他人。这小孩很聪明,当时就要跑去喊人,赛斯不想事情泄露,于是抓住孩子的头发,一边打一边踢,拖着人往井口方向过去。我看他就是想要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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